[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121 | [ 文 号 ] | 郯政办字〔2023〕18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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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4-10 | [ 公开日期 ] | 2023-04-1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政办字〔2023〕18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应急消防救援站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应急消防救援站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应急消防救援站建设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郯城县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郯政办发〔2022〕4号)、《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细则》(郯消安委〔2023〕3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全县乡镇(街道)应急消防救援站建设进度,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3年全县乡镇(街道)新完成应急消防救援站13个,改造升级1个(李庄镇),其中规划建设中心消防救援站点7个,主要包括化工园区消防站(团结路西首开发区站,已建成)、李庄镇(已建成,需改造)、马头镇、红花镇、归昌乡或花园镇(待定)、窑上闸管所森林消防中队中心站。一般消防救援站点9个,包括重坊镇、杨集镇、庙山镇、港上镇、高峰头镇、胜利镇、泉源镇、花园镇、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
二、建设方法和时间
建设方法:依托乡镇(街道)老旧站所或已有公共服务场所等现有资源,采取政府自建或改建等方式,建设乡镇应急消防救援站。
完成时限:所有乡镇2023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1、场所建设标准:所有站点办公场所建设改造全部由乡镇负责,改造建成后,必须满足基本的办公条件,由应急局和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验收。中心站主要包括车库3-5个、通信室、体能训练室、训练塔、执勤器材库、训练器材库、被装营具库、清洗室、烘干室、呼吸器充气室、器材修理间、灭火救援研讨室、电脑室、心理辅导室、消防员备勤室、干部备勤室、会议室、设备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1800m2-2700m2;基本功能建设用地面积2300m2-3800m2。一般站点按照《郯城县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郯政办发〔2022〕4号)通知要求标准建设。
2、装备配备标准:中心站点消防车辆和装备设备由县政府统一按照临消〔2022〕147号文件要求标准配备采购(郯城街道无需配备),消防车辆包括25吨水罐泡沫两用车一辆,185万/辆;8吨水罐车一辆,100万/辆;抢险救援车一辆,105万/辆;个人防护装备费12万/人,15人共180万;个人防护加车辆共计570万元(详见附件)。一般站点消防车辆和装备由县政府按照《郯城县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郯政办发〔2022〕4号)通知要求标准统一采购配备,同时整合各乡镇现有洒水车资源,确保配足2辆消防车。郯城街道、高峰头镇、泉源镇、红花镇装备配备,必须满足森林防火需要,便于实现一般森林火灾迅速处置的目标。
3、队伍建设标准:中心站点队伍由消防救援大队派驻管理,按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建设标准统一建立,完成建设工作后,由应急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建设标准督导验收,验收结果达到建标152标准,验收合格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统一管理、训练和作战指挥,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纳入县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序列。其中中心站点15人以上,其余乡镇人员按照郯政办发〔2022〕4号文件通知要求标准执行,且不少于10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即行动。由县应急局牵头,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防救援大队参与,设立应急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局,负责协调、调度、督导各乡镇应急能力提升建设工作。县发改局要具体负责新建和改建项目立项等相关手续;县财政局统筹消防车辆和装备采购和补助奖励兑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新建办公场所用地审批和调配;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车辆和装备购置标准和站点建设技术指导;应急局负责综合调度、督导考核,组织有关单位验收,确保该项工作稳步推进。各乡镇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快速推进办公场所建设和改建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紧扣时间节点,全面推动应急能力提升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各乡镇要积极推进应急能力提升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好落实,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对工作不重视,方案和措施不具体,工作进展不及时,导致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的,影响我县应急能力提升建设工作进度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完善督导考核。以县应急能力提升建设工作推进专班为主,强化目标任务管理,实行全过程动态督导考核,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建立约束机制,对方案执行情况定期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方案精准实施、落地见效。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将应急能力提升建设工作列为对乡镇“守好一排底线”季度考核。严守廉政底线,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执纪问责。
(四)制定奖惩措施。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制定具体的月度建设计划,倒排工期,县应急能力提升专班将根据建设进度计划,实行周调度通报和月考核约谈制度,按照工作进度在季度考核中赋分,并对排名后3名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在2023年6月30日前,能够按照建设标准完成建设的乡镇,县财政将给予补助20万元;未按期完成建设或验收不合格的,县财政将不予补助,并约谈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季度考核中实行滚动扣分,直至完成。
附件:预算费用
附件
预算费用
乡镇 (街道) |
车辆 (万元) |
装备 (万元) |
总计 (万元) |
奖补 (万元) |
森林消防 中队站点 |
390 |
180 |
570 |
|
马头镇 |
390 |
180 |
570 |
20 |
李庄镇 |
290 |
180 |
470 |
20 |
杨集镇 |
30 |
40 |
70 |
20 |
重坊镇 |
30 |
40 |
70 |
20 |
高峰头镇 |
30 |
40 |
70 |
20 |
港上镇 |
30 |
40 |
70 |
20 |
庙山镇 |
30 |
40 |
70 |
20 |
红花镇 |
390 |
180 |
570 |
20 |
胜利镇 |
30 |
40 |
70 |
20 |
泉源镇 |
30 |
40 |
70 |
20 |
花园镇 |
30 |
40 |
70 |
20 |
归昌乡 |
390 |
180 |
570 |
20 |
新村银杏 产业开发区 |
30 |
40 |
70 |
20 |
总计 |
3380 |
260 |
主要负责人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4/2346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