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232 | [ 文 号 ] | 郯政字〔2023〕35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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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6-01 | [ 公开日期 ] | 2023-06-0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政字〔2023〕35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郯城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郯城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郯城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政发〔2022〕13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临政发〔2022〕108号),加快推进我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郯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气象服务保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提供有力气象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超过90%,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92%,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气象预警信息实现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全覆盖,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夯实。
到2035年,全面建成满足需求、特色鲜明、人民满意、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更有活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事业综合实力走在全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气象高质量发展基础能力
1.建设精密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统筹优化和健全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形成融合互补、点线面结合、布局科学的现代综合气象观测网。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将单要素区域自动气象站、运行时间超过8年的区域自动气象站全部升级为六要素自动气象站;面向现代农业、交通、旅游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脆弱区、敏感区等需求,科学加密建设各类气象探测设施,优化全县区域观测站网布局。健全智能化综合气象装备保障和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县气象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气象预报系统应用。加强突发灾害预报预警以及气象影响和风险预报能力建设,拓展气象预报业务一体化平台应用。做好省、市级气候预测产品解释应用,强化台风、暴雨、强对流、暴雪等灾害性、极端性天气短时临近监测预报预警,加强卫星、雷达等多源资料在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中的应用研究,提高中小尺度灾害天气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冰雹、雷雨大风以及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预警能力。努力构建无缝隙、智能化现代预报业务体系,不断提高预报精准度。强化智能网格预报技术应用,预报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空间分辨率达到公里级、时间分辨率达到逐小时。(县气象局牵头,县科技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创新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充分依托数字政府系统建设资源,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丰富气象服务产品供给,增强公众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加强重要天气“递进式”预报服务预警能力建设,实现气象预警、气象预报、气象实况、生活气象指数等精准高效主动推送,提升气象服务融入公众智慧生活的能力。加强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行业数据双向共享,全面推进气象数据业务建设和跨部门融合应用。加大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的综合应用,增强气象数据资源支撑能力。推进气象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县气象局牵头,县融媒体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台站搬迁进程。加快推进“郯城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将迁建项目纳入县级重点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协调配合,立足自身职责,从立项、资金、规划、土地、手续办理及工程建设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确保2025年内新址建设完成交付使用。(县气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城投集团、郯城街道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及时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落实极端天气约束性停工、停课、停业、停运等防灾避险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开展面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直通式报告,强化直达基层责任人的红色预警信号“叫应”机制。(县气象局牵头,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形成数字化、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开展基于网格预报和致灾阈值的风险预警业务。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气象科普供给能力,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县气象局牵头,县科协、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加强台风、暴雨、强对流、暴雪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开展分灾种、分区域、智能化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分部门管理、上下贯通、区域协同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畅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传播的“绿色通道”。开展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工作。(县气象局牵头,县融媒体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气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1.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服务。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高效、畅通的数据共享、会商研判、信息发布机制。做好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建立健全高效、畅通的重污染天气数据共享、联合会商和预警信息联合发布机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县气象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升工农业生产、城市、乡村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对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城乡安全、敏感区水资源保障等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技术研究。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气象风险和气候承载力,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提升城市气候韧性。根据市场需求对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组织可行性论证。(县气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质量。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优化地面作业点布局,在粮食、果蔬等主产区和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区开展常态化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提升作业指挥水平,推进地面、卫星等多源数据融合分析、云降水数值模拟、智能网格预报等技术应用,提升作业条件识别预报、决策指挥、效果评估等业务能力。推进作业装备升级改造,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抗旱、生态保护与修复、大气污染防治、森林防火等能力。(县气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气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1.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深挖服务潜能,加强全县高危行业、旅游、交通航运等行业信息直通气象服务,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检查。基于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精细区划,开展气象条件对交通、生态、大气环境、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及公众生活、生产的影响研究,开展多灾种精细化、针对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细化主要粮食作物不同生育期气象服务指标,开展病虫害防治、干热风等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为粮食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气象保障。建立气象对不同行业影响的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为城市运行提供精准靶向的气象保障服务。(县气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行动。开展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建立粮食作物和特色经济作物长势、农业气象灾害遥感监测业务技术与产品体系,提升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和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发展农业保险气象服务,探索“农业气象+保险”新模式。加强鲜切花、银杏、水稻等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优化农业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气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实现精细化、定制化、直通式农业气象信息服务。(县气象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城市气象保障行动。加强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落实郯城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开展城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数字化、精细化城市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发展基于影响的城市气象灾害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加强部门协作,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气象保障,面向气象灾害防御重点领域,开展分行业、分部门的气象影响预报预警服务,共同提升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力。(县气象局牵头,县大数据中心、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落实资金、用地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建立气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实施保障机制。(县气象局牵头,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法治保障
推进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气象法规规章贯彻落实。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规范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和各类市场主体传播气象预报的行为,有效保护气象数据安全,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升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监管和行业监管。搭建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的气象标准体系,强化气象标准化应用。(县气象局牵头,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财政保障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把支持气象高质量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气象重点工程顺利实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气象高质量发展。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投资效益。(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文字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4/238568.htm
主要负责人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5/238576.htm
简明问答:http://www.tancheng.gov.cn/info/4261/2385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