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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280 [ 文       号 ] 郯政办字〔2023〕33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7-03 [ 公开日期 ] 2023-07-0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政办字〔2023〕33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郯城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郯城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郯城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

一、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孤独症致残、减轻致残程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2023年,筛查3.5万人,筛查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二、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对全县3.76万名35—64岁农村妇女和城镇低保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争取各级救助资金,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100人,切实减轻患病妇女家庭经济负担。(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妇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

三、开展妇女儿童体质监测。为全县300名妇女儿童开展体质监测,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开具运动健康处方,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县体育发展中心)

四、扩增基础教育学位资源。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3处,新增学位4200个。(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

五、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为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发放助学金每人每年1万元,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慈善总会)

六、开展巾帼就业创业服务活动。举办“春风行动”人才招聘会,发布适合女性就业岗位。开展家政技能、电商直播、种植技术等巾帼创富培训,培训女致富带头人50名,培训高素质女农民300名,提高妇女就业创业能力。积极推报沂蒙大姐创业就业示范基地,示范带动妇女创业就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农业农村局)

七、维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妇女合法权益。办理好妇女儿童有关涉农信访案件,做好改革过程中出嫁女、离婚丧偶妇女、外出打工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八、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为全县200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集中康复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县残联,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九、落实“两令”制度。在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依法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保护家庭弱势群体人身安全,填补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缺失状况。(责任单位:县法院)

十、实施“一起云支教,携手创未来”暑期大学生实践项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少先队员开展“一对一”学业辅导、视野拓展等活动,帮助他们在暑期进步与成长。2023年暑假,为500名农村地区少先队员配备在校大学生辅导老师。(责任单位:团县委)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提供服务,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广泛参与,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有位有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就业、权益维护及社会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共同为妇女儿童发展排忧解难,在全县形成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风尚。

文字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4/244830.htm

图文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6/244833.htm

音频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7/244828.htm

动漫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4262/2512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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