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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郯城街道办事处设立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等11个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调整府东社区等3个社区管辖范围的批复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4-0000217 [ 文       号 ] 郯政字〔2024〕62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11-08 [ 公开日期 ] 2024-11-0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政字〔2024〕62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郯城街道办事处设立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等11个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调整

府东社区等3个社区管辖范围的批复


郯城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提报的《关于调整城市社区规划设置的请示》(郯街办报〔2024〕7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们关于调整城市社区规划设置的请示,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辖一品尚都、万泰阳光、锦绣嘉园、金海岸、蔚蓝海岸、皇亭华府、皇亭花苑A区、皇亭花苑B区、国泰商贸城、金域澜庭、绿景苑、恩圣家园小区12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郯中社区居民委员会。辖丽景华都、金惠轻工、金惠家园、中环小区、兴贸花园、龙泉商住中心、锦绣华府、郯子湖小区、丰瑞丽都一期、丰瑞丽都二期、府东小区、商业广场、现代城、建设小区、一品澜湾小区15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聚兴社区居民委员会。辖翔宇嘉园、西苑阳光、聚隆花园、京都花园、柳荫苑小区、宜家美景、中央商贸城、民政局西侧商品房、聚鑫家园、影星嘉苑、万泰怡景小区11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郯子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国际商贸城、西城印象、皇营御林、天鼎新龙泉国际、惠民南区、龙泉小区、龙泉新村、龙泉嘉园、北关小区、万和小区、聚富园小区、惠民北区、郯子湖小区北区、郯子明珠小区14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天泰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富民小区、教师之家、万泰名都二期、万泰小区、新荣花园小区、盛翔家属院、泽润园、博雅郡、天宸府小区、花苑小区、东关小区、益民小区12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龙庭社区居民委员会:辖中央华庭、龙域中央、金艺大厦、景都国际小区4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喜悦社区居民委员会:辖星空喜园、金盾中央公园、德馨嘉苑、奥德中央郯府小区4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广悦社区居民委员会:辖银星华府、邮电新村、银河花园、平安悦城、财富高邸、和谐花园、广厦兰都、中浩家园、朝阳小区9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泉悦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墨泉世家、万泰新城花园、檀都小区、东方悦澜湾、檀都花园、万泰名城小区6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府前社区居民委员会:辖未来城、郯樾首府、东方帝景、鲁商城市广场1号院、府东佳园小区5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师郯社区居民委员会:辖桂花四季、阜丰·观澜郡、师郯壹号院、丰硕悦府、天泽华府、汇金大厦、东方华庭、富贵嘉园、兴源小区、汇源小区、恒泰供销嘉园、大为翰林苑小区12个商住小区。

同意调整府东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辖书苑府邸西区、东区、学府名苑、德慧苑、文慧园、桂花丽景6个商住小区。

同意调整滨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辖建馨嘉苑、景城花园、水岸华庭、金檀花苑、东方御景5个商住小区。

同意调整华泰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辖联泰中心城小区1个商住小区。

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及管辖范围调整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指导社区及时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强化人员配备,落实社区建设管理经费,确保社区自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基层社区安定稳定。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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