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4-0000217 | [ 文 号 ] | 郯政字〔2024〕62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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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11-08 | [ 公开日期 ] | 2024-11-0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政字〔2024〕62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郯城街道办事处设立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等11个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调整
府东社区等3个社区管辖范围的批复
郯城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提报的《关于调整城市社区规划设置的请示》(郯街办报〔2024〕7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们关于调整城市社区规划设置的请示,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辖一品尚都、万泰阳光、锦绣嘉园、金海岸、蔚蓝海岸、皇亭华府、皇亭花苑A区、皇亭花苑B区、国泰商贸城、金域澜庭、绿景苑、恩圣家园小区12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郯中社区居民委员会。辖丽景华都、金惠轻工、金惠家园、中环小区、兴贸花园、龙泉商住中心、锦绣华府、郯子湖小区、丰瑞丽都一期、丰瑞丽都二期、府东小区、商业广场、现代城、建设小区、一品澜湾小区15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聚兴社区居民委员会。辖翔宇嘉园、西苑阳光、聚隆花园、京都花园、柳荫苑小区、宜家美景、中央商贸城、民政局西侧商品房、聚鑫家园、影星嘉苑、万泰怡景小区11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郯子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国际商贸城、西城印象、皇营御林、天鼎新龙泉国际、惠民南区、龙泉小区、龙泉新村、龙泉嘉园、北关小区、万和小区、聚富园小区、惠民北区、郯子湖小区北区、郯子明珠小区14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天泰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富民小区、教师之家、万泰名都二期、万泰小区、新荣花园小区、盛翔家属院、泽润园、博雅郡、天宸府小区、花苑小区、东关小区、益民小区12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龙庭社区居民委员会:辖中央华庭、龙域中央、金艺大厦、景都国际小区4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喜悦社区居民委员会:辖星空喜园、金盾中央公园、德馨嘉苑、奥德中央郯府小区4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广悦社区居民委员会:辖银星华府、邮电新村、银河花园、平安悦城、财富高邸、和谐花园、广厦兰都、中浩家园、朝阳小区9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泉悦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墨泉世家、万泰新城花园、檀都小区、东方悦澜湾、檀都花园、万泰名城小区6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府前社区居民委员会:辖未来城、郯樾首府、东方帝景、鲁商城市广场1号院、府东佳园小区5个商住小区。
同意设立师郯社区居民委员会:辖桂花四季、阜丰·观澜郡、师郯壹号院、丰硕悦府、天泽华府、汇金大厦、东方华庭、富贵嘉园、兴源小区、汇源小区、恒泰供销嘉园、大为翰林苑小区12个商住小区。
同意调整府东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辖书苑府邸西区、东区、学府名苑、德慧苑、文慧园、桂花丽景6个商住小区。
同意调整滨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辖建馨嘉苑、景城花园、水岸华庭、金檀花苑、东方御景5个商住小区。
同意调整华泰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辖联泰中心城小区1个商住小区。
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及管辖范围调整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指导社区及时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强化人员配备,落实社区建设管理经费,确保社区自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基层社区安定稳定。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