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150 | [ 文 号 ] | 郯政发〔2023〕3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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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4-26 | [ 有 效 性 ] |
郯政发〔2023〕3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郯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了《郯城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政府研究并经县委同意决定,现予以公布。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承办部门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保留影像资料。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郯城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附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郯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2 |
郯城县第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调整)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 郯城县分局 |
3 |
郯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
市生态环境局 郯城县分局 |
4 |
郯城县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 |
县发展改革局 |
5 |
郯城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
县消防救援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