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46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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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8-12 | [ 有 效 性 ] |
现就2023年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议题——《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工作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纲要(2021-2035年)》(鲁政发〔2022〕1号)、《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69号)、《郯城县关于加快城市更新、实现城建突破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郯办发〔2022〕27号)
二、主要目标
到2023年底,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28平方公里,城镇人口36.46万人左右,城镇化率达42%以上;到2025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35平方公里,城镇人口47.75万人左右,城镇化率达55%以上。
三、主要内容
小城镇建设将从资金投入、用地保障和健全机制三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资金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补助,同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支持小城镇规划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方面,鼓励开展“旧房、旧村、旧厂”改造和荒地、废弃地开发利用,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节余的用地指标和存量用地挖潜节约的土地。工作机制方面,合理配置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机构和人员,增强小城镇自身管理发展能力。
四、会议要求
小城镇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四化融合”、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发展共识,增强小城镇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小城镇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