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5-000008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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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2-20 | [ 公开日期 ] | 2025-02-2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制定背景
推进城镇化对于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意义重大,对现代化建设影响深远。小城镇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抓手,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山东省住建厅于2021年12月24日印发相关指引,明确小城镇建设原则、目标、路径及建设提升标准;市委书记任刚同志在多个会议上强调加快小城镇建设,打造示范镇;2023年11月22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相关实施方案,对郯城县发展提出要求。为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工作部署,县住建局起草了该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依据《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纲要(2021 - 2035年)》《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意见》《郯城县关于加快城市更新、实现城建突破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工作方案》以及《山东省小城镇镇区提升建设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郯城县实际情况起草。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提升全县小城镇建设品质,塑造特色、完善配套、改善环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小城镇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小城镇整体面貌、建筑风貌、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全面提升,增强城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重要举措
1. 科学规划引领:修订完善各类规划,优化空间布局,解决功能区混乱等问题,形成现代城镇体系。各乡镇制定科学可行、突出特色的小城镇提升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围绕建筑风貌、景观绿化等开展规划设计,构建“魅力特色发展路径”。
2. 培育特色支撑:按照标准打造特色小镇,叫响镇街品牌,深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镇驻地连接城乡的节点作用。
3. 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改造工程,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推动城市设施和服务向城镇延伸。建设特色镇区公园等,优化空间,提高吸纳能力,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目标。
4. 精细管理目标:建立现代化管理机制,推进城管执法人员“重心下移”,细化管理标准和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实现精细化管理。
五、涉及公众利益条款说明
1. 具体做法:建设过程坚持尊重民意、注重民生原则,镇区建设问计于民等,推进公众参与,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小城镇。
2. 制定依据:坚持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理念。
3. 合法性、合理性:符合国家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合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镇容镇貌、生态环境和配套设施不足等问题,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六、关键词诠释
1. 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引领,推动人口城镇化、要素配置合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建管一体化。
2. 小城镇更新行动:禁止大拆大建,鼓励采用微改造方式,优先利用存量空间完善城镇功能,挖掘优势,发展特色经济。
七、政务服务事项说明
目前文件中未涉及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后续实施过程中若有相关事项,将另行公布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办事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八、行政执法事项说明
文件主要聚焦小城镇建设提升行动,未涉及具体行政执法事项。后续若有相关执法工作,将明确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
九、新旧政策衔接与差异
本次为新制定政策,不存在新旧政策衔接问题。
十、与上级政策异同、特点
与上级政策方向一致,均围绕小城镇建设提升。郯城县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突出“一镇一特色”,鼓励建设“小微精”项目,在资金奖补、典型带动等保障措施上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推动县域内小城镇驻地改造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