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23-000002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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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7-06 | [ 公开日期 ] | 2023-07-06 | [ 有 效 性 ] |
一、事项概述
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未领取退休待遇人员,按照购买保险费数额给予平台或个人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
二、办理依据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20〕9号)。
三、适用范围及办理条件
(一)适用范围
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或平台单位。
(二)办理条件
1.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平台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务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
2.意外伤害保险一年为一个保险期,在同一个保险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四、申请材料
1.从业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
2.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员名单复印件;
3.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从业人员或平台单位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出具相关材料进行补贴申请。
2.审核: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查询相关人员就业创业情况和参保信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询工商注册信息。
3.公示:审核通过后,确定拟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4.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郯城县师郯路15号人社局11楼11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9-6107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