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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sfj/2024-000001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1 [ 公开日期 ] 2024-02-0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郯城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为目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统筹谋划,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2023年共组织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法治专题讲座2次。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八次(扩大)会议暨2022年度述法工作会议,积极推动述法工作全覆盖,发挥述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中的重要作用。全力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副组长的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九次(扩大)会议暨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推进会等多次会议,印发《郯城县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和《指标任务分解表》,凝聚全县各级各部门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合力。用好督察手段,抓实问题整改。围绕法治建设7个重点方面,6月14日至6月20日,对全县14个乡镇、48个部门进行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共发现问题134条,已逐一向各单位反馈。

(二)坚持依法行政,高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完善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制发《关于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工作方案》,明确村(居)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经济合同、集体经济项目等纳入合法性审查范畴,完善村级重大事项流转、审查、反馈机制。凝聚审查合力,与五纵五横做好衔接,打造“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法治联络员”联合审查模式,提升合法审查工作质效。2023年,各司法所审查各类文件、合同协议370余件,其中审查村级重大事项201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建议1000余条。

二是不断开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局面强化集中整治,深挖顽瘴痼疾。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印发《郯城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聚焦13个重点领域、5个方面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队伍作风整治工作。2023年共召开队伍作风整治工作调度会等相关会议10次,印发通报7期,简报3期,清理注销行政执法证119个,累计自查整改存在问题5338项,切实提升整治工作质效。出台《郯城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测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步骤措施、全面系统精准开展法律素质测评活动,倒逼行政执法人员加强业务学习。2023年,开展法律素质测评5期,累计测评行政执法人员1165余人次。

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基层联络点规范化建设,出台《郯城县行政复议基层联络点工作制度》,构建与群众“零距离”的复议申请工作机制。推行行政复议简案速决机制,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投诉举报类案件30件,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创新开展公开听证工作,开展线上公开听证工作15次。2023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8件,纠错32件,纠错率18.18%。

四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郯城县行政诉讼案件全流程督办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应诉工作,压实行政机关主体责任,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2023年,制发转办函5件、相关提示函25件、督办函5件。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先后3次召开府院联席会议,适时组织多次案件协调会议,研究改进措施,通过“1+1>2”的方式推动行政争议难题“连根拔起”。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行政应诉败诉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作为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并定期通报。探索建立行政应诉约谈机制,对行政机关存在行政违法行为的,由县政府领导约谈该行政机关负责人,给予提醒、督促、警示、诫勉,推进全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

(三)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治把关作用参与制订2023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党政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做好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和签订的合同,助推招商引资和产业项目落地。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协助处理信访维稳案件、重大舆情和历史遗留问题,努力实现由提供法律建议、参与诉讼等传统式服务向提供多层次、专业化服务的转变。2023年,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3件,审查县政府与有关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51份,为项目招商引资、新能源投资开发和土地整治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105份,参与处理矛盾纠纷8件,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落实好法律援助权益保障作用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2023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31件,其中民事229件,刑事1502件。强化结案整理,加大未整案件清理力度,加强对办案情况运行态势的分析,实行月调度、月统计制度,精准掌控案件办理状况。建立案件指派台账,保证案件指派更加合理。

三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将基层法律服务、品牌调解室、行专调委会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探索建立了“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个人品牌+人民调解”“行专领域+人民调解”三大模式,联合乡镇政府、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等各方力量,构建了“1+N联动”格局。2023年,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1463件,调解成功1463件,成功率100%,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筑牢青少年法治根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全县61所中小学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督察,并将问题清单反馈到各学校,县委王书记对此事作出专门批示。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开展郯城县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对全县60个部门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同时,以法治郯城建设为统领,推动提升农村基层法治化建设水平,成功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深挖传统文化,融合法治内核,创作的弦子鼓《我们都是普法员》被评选为2023年“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优秀作品。

五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抓牢特殊人群管理。衔接各地监狱、看守所、解除社区矫正对象2700余人,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动态核查率98.18%。大力推进县内司法与公安“信息共享、平安共建、和谐共治”的警矫联动机制建设;会同县检察院签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防范监督机制》;积极对接新沂市司法局,召开跨省接边区域协作机制工作协调会,有效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跨省接边地区社区矫正“衔接难”“执行难”问题。

二、存在不足

2023年,司法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建设思路亟待拓宽。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措施不够精准、亮点不够突出,具有本地特色的沂蒙红色法治文化品牌还比较少,法治宣传还不能完全适应广大群众多元化需求。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不均衡,特别是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高。三是基层依法治理推进落实还需加强。深化“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体系实践还不够深入。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树牢“最大政绩”“党建先行”理念,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运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力。优化提升“弘扬法治情系民生”党建品牌,持续深化支部工作法提升行动,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系统内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法律服务行业有效覆盖。

(二)持续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以强化学习培训为手段,全面提升法治工作水平。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为抓手,以法治讲座、业务培训、学法考试等为形式,抓实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和法治素养提升工作;二是以强化述法工作为发力点,抓牢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高标准组织开展2024年度述法工作会议,采取“民主测评+现场点评”的方式开展述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政负责人谈法治”、“党政负责人电视述法”活动,倒逼党政主要负责人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以开展法治督察为硬手段,做实做细履职尽责“后半篇文章”。结合全县法治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法治督察要点和细则,以督察促责任落实,抓落实促工作成效。

(三)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加大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宣传力度,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对依法行政的监督,落实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先行自我纠错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相互衔接、协同发力,全面提升法治郯城建设水平;扎实推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持续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编制实施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指导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履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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