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24-000001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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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1-12 | [ 公开日期 ] | 2024-01-1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郯城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保障了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高效行政。根据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印发实施2023年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普法、学法等活动相结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和办理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把学法用法、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确保行政执法依据适用正确,认定事实准确,证据材料收集合法、规范、充分,确保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行政裁量权限应用适当,符合细化量化标准,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和人情执法等徇私舞弊行为。
(二)扎实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与检察院、法院密切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2023年,我局成功磋商5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赔偿金额7万余元,倒逼企业及个人守法经营,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成为社会共识。
(三)积极推动环境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网络培训系统、法律顾问现场教学和学法考试系统,抓好干部职工的日常学法,确保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充分依托新闻媒体、“郯城环境”微信平台等对我县生态环境工作进行宣传,在各级媒体播发宣传稿300多篇次,利用“郯城环境”微信平台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生态环境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宣传解读。积极开展“谁执法谁普法”、“送法入企”活动,今年以来累计派发《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71000余份,开展线上线下“送法规、送技术”宣讲活动5场次。
(四)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政务信息300多条,着力满足公众对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需要。
(五)实施计划执法、清单执法,杜绝随意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根据执法人员数量和“三定方案”,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按月细化执法方案,整合执法力量,推动多科室联合检查,争取“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执法效能。实行执法任务清单制度明确任务类型、执法内容、执法时间、执法人员等内容。严禁随意改变检查范围,严禁开展未经批准的执法活动,杜绝随意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行为,提高执法规范性。
(六)落实轻微免罚,减轻企业负担。《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了6种从轻或者减轻情形、11种不予处罚情形。现场执法发现的环境问题,对确属监管对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或者环境违法行为轻微,不够立案处罚标准的,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立行立改。对涉嫌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深入调查,综合考虑改正情况、主观过错程度、补救措施、配合调查情况、企业规模、违法次数等因素确定处罚金额,在法定范围内减轻企业负担。
(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民主决策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落实案件法制审核和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对查处的案件提交案件审查委员会进行集体评审,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临沂隆源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保障行政执法的合规合法性与公正性。
(八)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及时将涉刑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实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2023年,我局未收到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尽责履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学习不够深入和全面,理论指导实践有待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执法队伍年龄结构有待优化。主要原因在于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群众的切身感受与企业的污染排放达标标准不能等同;公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知识还不匹配;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企业的治理设施不完全到位或不正常使用,甚至仍存在偷排漏排现象;环境监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等。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依法治污染促发展为重点,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为奋力建设生态郯城贡献力量。
(一)结合生态环境工作特点,科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学习与工作实践的结合度,真正提升学习效果。
(二)继续完善环境执法监管体制
加大环境执法力量建设,加强组织执法人员专业培训。继续落实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差异化监管,组织开展联合交叉执法和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制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加大信访调处规范性,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系统、环保部网上举报平台等,加大环境初访满意度,全面压降环境越级信访。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省督察、“回头看”、市巡察交办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销号。
(四)加强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统筹水、气方面的减排工作,做好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总量指标核定。继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跟进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情况。强化危险废物源头总量控制,做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月度申报审核工作,督促企业完善危废产、存、运、处的各项日常管理,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环境隐患的排查整治,消除隐患。
(五)强化生态环境队伍建设
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现问题能力,提升环境监管效能。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干预,全力打造信念、政治、责任、能力、作风“五过硬”的生态环保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