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4-000002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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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1-12 | [ 公开日期 ] | 2024-02-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3年,郯城县工商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法治政府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郯城县工商联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二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同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二)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
一是进一步带头学法用法。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专题讲座和理论中心组自主学习、集中研讨等形式,营造了良好的学法氛围。二是进一步搞好法治培训。开展“2023国家宪法宣传日主题宣讲活动”,山东泽钧律师事务所律师结合宪法,从法律、事实、证据等方面与民营企业家代表进行分享和交流,并结合具体的案例,详细介绍了企业如何进行应收账款维权,为民营企业家普及了应收账款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意识。
(三)多措并举促调解,探索社会治理新机制
一是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推荐工作,推荐符合法定任职条件的商会组织和民营企业人员按照法定程序担任人民陪审员,选取有技术特长的人员担任技术调查官。二是会同县人民法院指导设立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引导和推动涉民营企业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快速化解,目前已成立16家基层商会调解组织。三是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党风政风监督员,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助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等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服务保障,构建企业合规法律服务大格局
把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作为推进“两个健康”的突破口和工作抓手,联合检察院、工信局等12家职能部门成立了郯城县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着力构建法律服务民企健康发展大格局,截至目前,共办理完成9件试点案件,为民营企业享受法律平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主动性、系统性不够。将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当做是“软指标”,没有正确处理好业务工作与理论学习的关系,缺乏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有时会因工作繁重而放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相关论述精神及时跟进学习还不到位,往往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或会议传达作为学习的主要方式,没有做到深入钻研、深学细悟,所学所用结合不够。
二是压力传导还不到位。由于经济发展、业务工作等重点任务较重,对党员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相关工作投入时间精力不多,安排部署不够扎实,联系实际还不紧密。没有与全县中心工作和单位具体业务深度融合、统筹结合,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创新力度不够,宣传形式较为陈旧。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存在重落实、轻创新的现象。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创新做法、形成经验,走在前列、作出表率晋位争先的意识不强。在挖掘单位法治建设亮点工作中一定程度上有等待观望、差不多心态,抓工作标准不高,求平保稳。工作思路不活、方法老套,缺乏创新思维。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措施
一是广泛开展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及与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丰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式,将法治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作为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不断拓展法治建设工作广度和深度。
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切实发挥商会调解组织和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作用,联合司法、法院、检察院等公检法司部门,邀请专业律师开展法治进企业、进商会活动,引导广大民营企业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法律知识和素养,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工商动态简报、信息、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载体,及时向会员企业传达有关民营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基层商会和民营企业的先进事迹和社会贡献,展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良好社会形象,增强商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