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ycx/2024-000000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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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2-01 | [ 公开日期 ] | 2024-02-0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郯城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郯城县获评法治临沂建设考核优秀等次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法治建设责任不断夯实。一是抓好带学促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县政府“第一议题”学习讨论,列入县委党校年度干部培训主体班次6期,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4场次,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开设专栏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出台《郯城县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实施办法》,引导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科学统筹部署。坚持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7次,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会议16次,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制发《郯城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计划》等事项签批法治建设工作意见32次。推动各乡镇(街道)及时召开会议,更新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3月28日,郯城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全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三是紧盯“关键少数”。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八次(扩大)会议暨2022年度述法工作会议,采取现场述法与书面述法相结合,“一述一评”与“匿名评测”为补充的方式,全面了解82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实现县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县各级各部门熟悉法治建设工作的业务骨干,组成现场评议组,对述法报告进行交叉互评,实现履职评议对象全覆盖。拓展述法主体范围,划定述法重点,明确述法形式,推动县直党政部门开展本部门领导班子专题述法活动,以述法促履职,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四是强化法治督察。建立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第十五届县委第三轮、第五轮巡察内容,深入到2个乡镇、5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法治建设专项巡察。建立“实地督察+‘回头看’”的“双轮”督察模式,县委依法治县办、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实现乡镇、县直部门单位法治督察全覆盖,共发现并整改问题134条,有效发挥了以督察促整改、以整改促落实作用。五是聚力争先创优。将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副组长的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专班,推动责任压紧压实到岗到人。组织召开示范创建推进会、培训会,印发《郯城县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分解表》,推动创建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组织专班人员到外地学习交流示范创建经验,高标准提报上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材料,制发《郯城县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强化宣传,合力营造示范创建浓厚氛围。郯城县被市委依法治市办作为候选示范县推荐到省委依法治省办接受审核评估。
(二)坚持深化改革,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跨省通办”覆盖领域扩展至冀、豫、苏、鲁、甘、沪等“28省515县市区”,涉及社保、医保、交通等132项“跨省通办”高频事项、298项“全省通办”事项、626项“全市通办”事项可实现“一地办”。“掌上踏勘”服务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列为第九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二是合法性审查实现三级全覆盖。健全审查机制,制发《关于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工作方案》,明确将村(居)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经济合同、集体经济项目等纳入合法性审查范畴,完善村级重大事项流转、审查、反馈等机制,在全市率先实现合法性审查县乡村三级全贯通,相关经验做法被灯塔—党建在线、省司法厅简报宣传推广,归昌乡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经验做法获《法治日报》点赞。凝聚审查合力,打造“司法所+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联络员”联合审查模式,持续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2023年以来,各司法所累计审查各类文件、合同协议370余件,其中审查村级重大事项201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建议1000余条。
(三)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保障发展能力稳步提升。一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更加完善。严格贯彻落实《郯城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完善备案程序,增强备案规范性,全年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均按照规定和时限备案。坚持定期清理、动态调整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决定公布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5件、宣布失效的13件、其他现行的11件,清理结果已向社会公布。二是参谋助手作用有效发挥。全县8名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27名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制定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协助处理信访维稳案件、重大舆情、历史遗留问题及矛盾纠纷化解,为党政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有效发挥“法治把关”护航社会发展作用。2023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3件,审查县政府与有关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51份,为项目招商引资、新能源投资开发和土地整治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105份;公职律师共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26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59次,参与处理各类矛盾纠纷8件。三是执法监督效能显著提升。抓实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制发实施方案,组织专题会议3次、专项督导3次,督促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查摆整改问题26条。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测评和能力提升,出台《郯城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测评工作方案》,建立“学习+测评”常态化制度,倒逼行政执法人员强化素质提升,2023年以来,开展法律素质测评5期,累计测评行政执法人员1165余人次,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学参考率100%。抓深行政执法领域队伍作风整治,印发《郯城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印发通报、简报10期,清理注销行政执法证119个,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集中整治各项任务。四是行政争议化解更加高效。创新行政诉讼案件全流程督办机制,出台《郯城县行政诉讼案件全流程督办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压实行政机关主体责任,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适时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议,分析研判问题,集中研究对策,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3年以来,召开府院联席会议3次,制发转办函5件、相关提示函25件、督办函5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相关经验做法被学习强国、省委依法治省办简报推广宣传。
(四)坚持多元协同,社会和谐稳定有效维护。一是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凸显。加强行政复议基层联络点规范化建设,出台《郯城县行政复议基层联络点工作制度》,构建与群众“零距离”的复议申请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了行政复议约谈机制、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访机制、行政复议简案速决机制等,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2023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8件。二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将基层法律服务、品牌调解室、行专调委会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探索建立了“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个人品牌+人民调解”“行专领域+人民调解”三大模式,联合乡镇政府、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等各方力量,构建了“1+N联动”格局,相关做法被人民网宣传推广。今年以来,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1791件,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新业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全市唯一获评2023年度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组织。三是普法依法治理质效不断提升。在全市率先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对全县58个部门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全县61所中小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提出意见建议143条,推动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通过复核保留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国家级1个、省级2个,新创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编导普法剧《我们都是普法员》获评2023年度“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优秀作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70余场次,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基础。郯城县顺利通过省“八五”普法中期实地验收,并被市司法局推荐申报为山东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示范县。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不够均衡。有的干部依法行政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还不够强。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推进力度不大,创新措施不多,导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存在差异。
二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不够牢固。有的部门对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推进依法行政、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作用发挥不充分。少数执法单位存在执法力量不足,部分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意识和能力不强,执法方式创新不够的问题。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成果还不够多。部分单位立足自身职能,利用资源优势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性成果转化还不够多。在完善法治体系建设、补齐制度短板、培树法治建设典型等方面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创新举措不够丰富、亮点特色不够多等问题。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扎实推动郯城县“一规划两方案”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落实,科学制定郯城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氛围营造、实地评估迎查、先进典型挖掘培树等工作,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抓牢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运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外出研学、法治讲座、法治宣传阵地、“岗位大练兵”等形式,抓实干部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意识和能力。将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实效纳入法治建设考核,以考核促作用发挥。
三是持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创新。高标准组织开展年度述法、履职评议、“党政负责人谈法治”等活动,倒逼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组织开展乡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规范化运行提升行动和部门单位法治建设风采展播活动,积极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