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4-000003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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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2-29 | [ 公开日期 ] | 2024-02-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3年,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共郯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郯城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严格依法履行职能,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健全依法行政监督机制,推动法治政府水平不断提高。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举措、成效
(一)强化法治建设教育学习,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认真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全面及时传达学习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行政作为保障党史史志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二是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办公室设在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单位工作总体布局
一是制定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梳理制定《中共郯城县委党史研究中心“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中共郯城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调整完成《信息考核办法》等制度,逐步形成一套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是法治建设纳入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坚持领导班子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中心主任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每年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计划。
(三)完善内部监督,督促依法办事
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全体党员大会等形式,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自觉意识。
(四)结合党史史志主责主业,营造法治学习宣传氛围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知识。依托县委关于全县干部作风建设“三年攻坚”有关部署要求,开展“思想先行月”“红色文化月”“沂起学理论”等专题活动,配合法治建设宣传,积极参与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业务骨干成立法治宣传小组,开展法治宣传“三进”活动。开辟法治学习图书角,完善中心法治学习资料,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建立法律顾问人才名单,并对干部群众有疑惑的法律问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团结带领中心领导班子,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措施,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二)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认真带领有关同志做好县委党史研究中心法治建设工作。二是第一负责人积极带头参与各项学法用法考法和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工作,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形成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三是定期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主任工作会等会议,组织研究单位法治建设,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督促各项工作依法推进。
(三)积极配合法治督察工作
我中心积极配合各级法治督察工作,按照要求积极提供有关材料,做好事前准备,确保法治督察工作顺利开展。本年度针对法治督察无反馈整改项,无整改问题。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还不是很到位,考核导向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二是法治宣传教育责任落实需进一步加强,普法与学法、用法之间的难题依然存在。三是信息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信息化机制尚不完善。
四、下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建设统筹谋划
将法治建设摆在中心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明确责任部门,牵头抓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各项法定程序运行,为高质量推进县委党史研究中心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提升合法性审查质量
明确中心各科室各项业务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责任人,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合法性审查的流程规范和范围内容,不断提高合法审查工作人员的实务能力,充分依托法律顾问团队,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获取更多具有科学性的法律意见。
(三)强化机关干部法治能力。
依托理论中心组学习、“周末大课堂”等载体,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法治培训,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考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申领公职律师,真正建立一支能够满足党史史志法治建设需求的专业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