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4-000003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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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2-29 | [ 公开日期 ] | 2024-02-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3年,郯城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基层、打基础、求突破,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将其作为部机关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以及学法依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不折不扣抓好制度执行。今年以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机关人员学法12次、法治研讨3次。
(二)强化法治培训,优化法治课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本级党校必修课,联合县委党校精心打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在全县党校分校负责人暨师资培训班、全县第五期年轻干部培训班、郯城县第三期中层干部培训班、全县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等各大主体班次上进行讲授。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更新法治“课程库”。结合《公务员法》的修订,开设《公务员法(修订版)解读》,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宁同志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报告,联合县委党校到住建局等单位开展法治思想的宣讲11场。
(三)强化律师参与,健全决策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必经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严格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做好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必经程序,制定《中共郯城县委组织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中共郯城县委组织部机关制度汇编》,在部内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与山东鹏举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书,并将聘请法律顾问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囊作用、服务职能、专业优势,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累计为部机关提供法律服务20余次。
(四)强化履职尽责,助力示范创建。认真组织各类宣传活动,针对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郯城党建”“指尖上的郯城”等微信公众号,对公务员法等内容进行宣传,提供网络线上平台,解答党员群众疑问,提高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氛围。指导26个部门单位完成中层干部调整事前沟通,调整备案中层干部143人。对54个部门单位2022年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表扬,进一步激发全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营造良好氛围。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工作的协同性、有效性。制定《关于构建组织信访“共享、共解、共治”工作机制的建议方案》,加强组织信访的核查力度。严格落实干部家访制度,把干部家访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和政治素质考察的重要手段,全面了解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情况等。全面完成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承担的7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
(五)存在问题不足。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思想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不够及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及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调整部内法治建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分管政策法规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积极推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领导小组还将班子成员作为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进一步推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二)确保履职到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将“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通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形式,列入年底述职报告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对法治政府建设履职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和责任科室,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带头营造氛围。着力加强本单位、本系统舆论引导,通过学习文件、整合全局力量参与依法行政工作等举措,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县的举措成效,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县委组织部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县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依法行政、真抓实干。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依据,利用部机关集体学习机会,领导干部带头学,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坚持学用结合。坚持集中学法和自主学法相结合,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相结合,考试学法和日常学法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学以致用,推动学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三是加强结果运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情况将作为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干部参与法律知识考试的成绩将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重要依据。在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工作中,领导干部将学法工作落实情况作为一项主要内容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