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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ajj/2024-000001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7 [ 公开日期 ] 2024-02-2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制定出台《郯城县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发挥党委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凝聚作用,强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应急管理法治工作,强化学法用法、宣传普法、依法行政等各项措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加强干部培训,提升法治能力。一是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制定出台《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规章,原原本本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准则条例。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通过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重要法律的集中学习,不断提高法治意识。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前考核、持证上岗、再教育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制理论与学习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式,全系统所有执法人员统一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的学习并参加考试,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建立企业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规上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奖励,将安全生产奖励相关政策纳入全县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奖励,落实奖补措施,助力企业升级改造。二是聘请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为全县重点化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对企业安全现状进行全面诊断,推动化工企业完成机械化自动化安全技术改造提升,确保生产安全;同时,严格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监管。实施《郯城县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指导办法》,对在我县开展技术服务的10家安全评价机构73个法定评价项目涉及到的企业生产现场逐个进行审查核实,对查出问题反馈并督促整改。三是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做好本部门依申请权力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进库上网”审核发布。2023年我局共受理办结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许可证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427宗,实现全部事项承诺办结时限比法定办结时限压缩50%以上,100%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未接到任何相关投诉。

(四)严格依法管理,推进规范科学监管执法。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三项制度”,依托全省网上办案系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现从立案到结案的全部程序在系统中进行,提高办案质量,节约执法成本,规范我局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二是精心组织开展分类分级执法,有效减少执法层级。严格落实《郯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郯城县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属地管理、科学分类、合理分级、动态管理、精准执法原则,通过科学划分企业类别和风险等级,合理区分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精准实施差异化监管执法。三是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强化自由裁量标准审核。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尊重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救济权等。要求相关人员慎用行政强制手段,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五)履行部门职能,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依据《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依法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加强对重点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监管,执法计划检查任务全部完成。一是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标准开展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将普法与行政执法、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等工作深度结合,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侧重教育引导,注重执法与教育相结合,通过主动向生产经营单位派发法律法规读本、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会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向相关人员通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从事安全工作中注意事项。侧重教育引导,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合理把握执法尺度,强化行政执法社会效果。三是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行刑衔接快速处置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我县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保障社会公共安全。2023年共对118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其中20起案件召开案审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未发生执法犯法、越权执法等行政行为,无违法行政行为引起的重大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四是保障法律顾问配备。聘请法律顾问协助指导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制审查意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夯实法治建设理念。一是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结合《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2021-2025)规划方案》,扎实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县安委办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同步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沂蒙行”活动,形成了良好宣传氛围。同时,大力开展本行业系统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承接2023年“安康杯”全市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和法律“十进”活动,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和“法律十进”活动方案,组织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安全文化、传播法律知识,助推“八五”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三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弘扬法制精神,提高全民法律知识。通过电视台、电子屏幕、微信等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避险意识。同时,加大对特种岗位从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为加强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实施救援,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事故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组织实施《郯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郯城县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方案》。二是指导县安委办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并督促开展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按照“检验预案、完善准备、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和科普宣教”的要求,通过演练不断检验、评价和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三是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审核管理,2022年共审核办理66家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四是强化应急演练开展。组织动员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实战演练。围绕汛期安全等内容,通过桌面推演、实兵拉练等方式组织开展了多种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各相关应急预案,有力提升了我县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基础较为薄弱。县应急管理局担负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救灾减灾等任务较重,法律、安全、应急管理等专业人才欠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与履行职能职责的要求不匹配。二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负责人,特别是小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观念、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仍旧淡薄,对待安全生产“口头上重视,行动上轻视”。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有待提升。企业和社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还不高,特别是少数企业对行政执法不理解、不支持,对行政处罚抱有抵触情绪,普法宣传教育有待提升。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立足行业监管,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企业的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拒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推动严格依法行政。以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确立分级分类精准执法体系,完善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平台和统一办案平台的应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执法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执法比武和交叉检查,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不断创新社会化监管手段,采取“执法+专家”“执法+媒体”等方式进行检查,不断优化提升执法效能。

(三)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强化监管服务意识。进一步总结安全生产执法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薄弱点,对标对表开展行动,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深入一线企业,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坚持服务在前、执法在后,让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更好的在企业得到贯彻和落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进一步抓好执法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依托“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开展多渠道、大力度的安全宣传教育,树立企业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监管人员法治意识,着力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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