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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公安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gaj/2024-000001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15 [ 公开日期 ] 2024-02-1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3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完成各项工作。

一是严格案件审核把关,做好本职工作。法制大队紧抓案件审核把关的主责主业,对一般案件明确证明认定标准,通过网上进行审核,对疑难复杂、涉信访等重点案件建立会商机制,确保案件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在注重审核实体证据的同时加强程序合法性审核。全年共审核刑事案件2965起,采取强制措施1995人;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523起,行政处罚3337人。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各类专项工作。按照省厅、市局统一部署要求,法制大队按要求开展常态化执法“双清”工作及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主要针对嫌疑人明确超期未作结论案件开展清理整治,法制大队按要求及时将数据推送到各办案单位,并就疑难案件提出执法建议,共同提交执法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本次执法“双清”工作中,省厅下发需要清理的案件已全部办结。三是主动靠前作为,严厉打击扫黑除恶、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法制大队深度参与扫黑除恶、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斗争,密切与检、法、司等部门沟通协作,深入研究相关法律问题,及时出台执法指导意见,服务一线办案。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职能作用,在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诚信体系建设中,及时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四是主动对接相关业务,做好相关工作。法制大队主动对接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司法局等单位,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与县委组织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接,按时进行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信息报送工作。五是突出党建品牌,塑造过硬队伍。县局法制大队积极开展党建活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坚定政治信仰,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坚定政治方向,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2023年12月,山东法制报刊登法制大队党建文章《郯城县公安局坚持党建引领,助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新提升》。

(二)完善执法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执法监管效能。

一是坚持执法监督委员会会议制度。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曹晓飞同志为组长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每周定期召开例会,重点案件随时召集会议,商讨解决执法难题,研究决定案件办理有关情况,严格执行五级审核制度,最大限度堵塞执法漏洞,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坚持常态化执法巡查制度。实行网上巡查和实地巡查相结合,通过受立案监督平台、执法监督平台,每日对警情分流、案件受理、是否立案等情况进行巡查,并在法制员工作群内每日通报,及时催办、督办,确保案件依法办理。三是坚持民警离任审查制度。依照《郯城县公安局民警离任执法责任审查制度》,要求单位负责人、办案民警岗位调整时,对其在原任期内,单位所有的、主办的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办理情况、案件卷宗、涉案财物管理等情况,形成台账、审查报告,报法制大队审核备案。离任审查制度实现了执法责任、案件办理的无缝衔接,杜绝离任后案件交接不明、权责不清问题。四是完善执法办案区管理制度。执法办案区严格落实专人看管制度,实行羁押情况每日报告制度,法制大队、警务督察大队每日开展网上巡查,及时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不发生被羁押人员自杀、自伤、行凶、死亡、逃跑等安全事故,确保办案区安全。五是坚持推行人民调解员驻所制度。针对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矛盾纠纷点多面广、群众诉求复杂多样的实际,加强与司法局沟通对接,在全县派出所创新推行了人民调解员驻所制度,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六是坚持实行非羁押强制措施分段审批制度。县局针对刑事案件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非羁押措施后容易出现案件长期未结未诉等执法突出问题,主动打破常规、创新执法理念,探索实行非羁押强制措施分段审批制度,有效防范化解了执法风险,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助推了规范执法提质增效。11月30日,《山东法制简报》2023年第9期以“郯城县公安局构建非羁押强制措施监管新机制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为题刊发郯城县局非羁押强制措施分段审批工作经验做法,对县局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三)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打造过硬执法队伍。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打牢公正执法的思想根基,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每一名党员民警学习的必修课,通过三会一课、固定学习日等组织民警开展集体学习,不断提高民警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养成。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常态化。通过开展集中培训讲座、网站“学习园地”专栏、送教上门等方式,进行“面对面”和“点对点”相结合的培训,积极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通过邀请检法部门工作人员交流授课、组织民警旁听庭审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民警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的规范性,丰富民警法律知识。年内,共组织各类执法培训30余场次,切实提高了县局民警队伍的执法能力。同时,鼓励民辅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有效提升县局法治专业队伍建设。三是强化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队伍监督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从细节上着手抓作风建设,严格规范民警、辅警的着装要求、警容风纪和上班期间有关纪律规定,严禁不请示报告随意外出,严禁迟到早退,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四是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加强警营文化建设,组织开展警营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公安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依法严厉打击辱警袭警等违法犯罪,坚决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为民警依法执法执勤提供坚强保障。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门间合力不够。个别单位未深刻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片面认为此项工作应当由法制部门开展,未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组织研究,对此项工作重视不高、行动滞后,影响了全局整体工作成效。

二是亮点特色不突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局限于传统方式方法,局限于上级部署的规定动作,在总结经验做法、提炼亮点特色、开展宣传报道方面思考较少,未能形成有公安特色的亮点经验和做法,法治建设工作影响力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曹晓飞同志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全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核心领导作用,带领县局党委班子持续深入加强法治建设。在全局推进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头领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开展交流研讨,学深悟透深思,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建设。

(二)严格队伍管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治警主体责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部署开展“大走访”活动,开展学习贯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辅警队伍“强素质、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等,实现民辅警队伍作风的大转变,营造全面从严治警新常态。定期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公安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做到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深化执法监督。坚持从内外两方面,加强对县局民辅警队伍和执法工作的监督。县局内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系统构建“大监督”格局。每季度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调度党风政风及执法规范化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积极接受外部监督,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担任县局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邀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到县局听取工作汇报,验收工作成果,对公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重视人才培养。2023年度,县局召开3次执法工作专题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曹晓飞同志均参会并提要求,持续灌输规范执法理念,落实规范要求,鼓励民警深入研究学习法律知识,立足自身岗位,服务法治公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结合干部调整、职级晋升和表彰奖励,切实将执法工作质量考评情况“风向标”落到实处,激发民警主动担当意识,勇挑重担。

按照《中共郯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郯城县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对我局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已完成整改。

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围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等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围绕危险化学品、矿产、城镇燃气、消防、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排查治理,依法严厉打击相关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二)推进政务公开。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制度,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向县政府报备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职责职权,编制公开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和服务审批,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规范涉企检查。建立“免打扰”制度,对诚信守法类企业,除上级部署、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必须的执法检查和执法办案外,原则上不进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在执法检查、走访调研时,全面执行“五个严禁”,即:严禁插手企业经济纠纷,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禁干扰企业正常运营,建立“亲”“清”警商关系。加强使用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实行“扫码入企”,落实检查全过程监督机制。

(四)推进公正司法。全县公安机关严格行使刑事侦查权,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司法监督,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五)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认真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临沂市公职律师管理规定》精神,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明确规定法制大队负责县局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聘请法律顾问,参与疑难案件、出庭应诉等工作。

五、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深化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各级两会精神作为政治理论学习重点,进一步提升队伍政治理论水平,深化县局领导干部及民辅警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将个人思想、工作、学习汇聚到自觉落实到践行法治建设要求上。

(二)全力维护稳定。紧紧围绕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社会矛盾、公共安全、网络安全,不断完善治安管控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反馈闭环机制,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服务护航发展。深化治安巡防、纠纷调解、法律服务等措施,做好问需于企、问计于企,抓好安企发展、助企纾困举措落地,将法治公安建设融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四)强化规范执法。落实法治培训工作机制,调研执法培训需求,开展高层次执法培训。细化执法巡查、警情回访、案件回访等执法监督机制,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服务提质增效,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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