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4-000006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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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3-19 | [ 公开日期 ] | 2024-03-1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全面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工作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党组会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困难和问题,加强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完成领导干部述法,量化年度法治建设具体任务清单,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做好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2023年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升法治素养,全面学法用法。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及中心组学法制度,班子带头全面深入学法。组织领导干部法治专题3次,相关科室参加自然资源学习大讲10堂次,依法依规地完成了各项日常工作,办理我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55件,协助县政府办理21件,协助市局办理18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9件,其中申请我局的5件,协助办理4件(市政府1件、省政府2件、国务院裁决1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人大议案主办1件,协助4件;政协提案主办4件。
(二)积极配合市局和县政府县司法局等完成各项工作。一是配合县司法局完成法治督察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二是根据市局和县司法局的要求,报送“八五”普法中期迎查材料,和市局“八五”普法的实地考察;三是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我局共系统抽查单位6家公司,进一步优化行政检查行为。四是完成县政府要求的行政许可清单清理工作,编制和优化完成《山东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管理系统》;五是按照市局要求,对全县14个乡镇进行乡村振兴和耕地保护政策宣讲,让保护耕地和乡村振兴深入人心。
(三)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根据“八五”普法要求,打造多种普法阵地。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日,通过现场讲解、发放明白纸、宣传册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累计出动宣传车100余车次,展示横幅展板150余个,发放资料9000余份。聘请师郯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全方位的提供法律支持。
三、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广度、力度不够。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力度不够,学法用法氛围还不够浓厚,对自然资源领域的普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单一。法治宣传多通过发放宣传单页、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群众参与度不高,宣传效果不够明显。普法形式有待推陈出新,新媒体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普法宣传针对性需要增强,单纯的“你讲我听”,发放普法教材、灌输法律条文、发放宣传品、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居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形式不多,普法效果还需提升。
(三)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
(四)提升矛盾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我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诉讼量处于全县前列,行政矛盾化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其重大意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加强领导班子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通过新闻发布、服务热线、领导访谈、专家讲座等形式,主动做好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坚持普法为民、服务为本,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精准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及时、精准宣传最新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实时发布普法信息。加强对办事企业和群众进行业务涉法普法,在潜移默化中逐渐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持续提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持续加强自然资源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习制度,深入抓好执法队伍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综合执法能力。
(三)多元化解行政矛盾纠纷。实质解决行政争议,加强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一方面是要求我们工作人人员对待工作必须严要求、高标准,真正为人民办实事解难题。另一方面多利用村委会、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力量,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