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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3年度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4-0000064 [ 文       号 ] 郯政字〔2024〕10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3-19 [ 公开日期 ] 2024-03-1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政字〔2024〕10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2023年度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23年,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在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全年上报用地批次21个,为全市第一个批复用地的县区;供应土地91宗2650亩,为历年来最多。高质量实施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全县工业用地预留4000余亩用地空间,是全省唯一一个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成功的县区。2021、2022年连续两年实现土地卫片违法和乱占耕地建房“双清零”,2023年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整改目标,耕地保护“首考年”任务全面完成,被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评为全省耕地保护激励县,奖励用地指标200亩、资金1500万元。高度重视林业基础工作,成功创建2023年度先进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我市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测报点。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县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县政府决定授予郯城街道等51个单位“2023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马恒儒等71名同志“2023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自我加压、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昂扬的干劲,努力为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郯城县2023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名单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附件

郯城县2023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1、乡镇(街道、开发区)

郯城街道 马头镇 李庄镇 重坊镇 杨集镇 庙山镇

高峰头镇 港上镇 红花镇 胜利镇 泉源镇 花园镇

归昌乡 郯城经济开发区 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

2、部门单位

县纪委监委机关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县委组织部 县直机关工委 县人大机关

县政协机关 县融媒体中心 县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

县12345热线中心 县博物馆 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县发改局 县工信局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审计局县信访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中队

马陵山景区 县国有林场总场郯南农场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郯城县中心

县土地发展集团

二、先进个人

马恒儒 马英扩 王宁 王华 王军王启

王萍 王雪 王琛 王贵朴 王晓琳 石猛

石爱玺 田作海 付秀亮 邢西龙 朱海彬 朱培全

刘影 刘升华 刘文娟 刘全超 刘树佩 刘莹莹

刘桂英 刘晓丽 孙雨孙欣 孙宏伟 苏新宇

李驰 李红艳 李明星 李荣臻 李保群 杨猛猛

吴全鹏 吴清文 何晓函 何瑞鑫 邹学奎 宋敏云

张波 张亮 张强 张翠 张可欣 张雪莹

张道通 周冰峰 周俊伟 郑清文 居玉云 姜庆贺

袁伟 徐丹 徐卉 徐琨 徐七刚 徐华松

徐晓杰 徐紫璇 徐勤文 徐勤省 黄慧 黄广伟

梁继永 韩东洋 鲁艳 鲁埝青 禚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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