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民生保障、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郯城实践中奋力实现民生保障新突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县人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同频共振。民生工作是稳人心、稳大局的重要基础,也是有效扩大国内需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坚持将民生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坚持群众需要与民生工作同向而行。坚持以群众的呼声与需要为工作的方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锐意进取、实干苦干,攻坚克难、奋跃而上,把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抓实抓好,真正做到民有所盼、政有所为。
(三)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辅相成。处理好“尽力”和“量力”的辩证关系,既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努力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又实事求是、立足当前,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实现民生事业的健康良好发展。
三、总体目标
按照“凝聚合力、突出重点、改善民生”的原则,紧紧围绕两个“80”工作思路,即到2026年,确保新增财力的80%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80%。全县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人民居住环境持续改善,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教育办学条件继续提升,群众生活丰富多彩。
四、重点任务
(一)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坚实
1.保障城乡供水。2024年投资约2600万元,新建城区供水主干管约4公里,实施城区水源地(地下水)规划建设工程,取水规模3万吨/天,规划建设17眼水源井(建设12眼水源井,规划5眼水源井),铺设输水管网12公里及其相关变配电设施,办理取水许可证。改造老旧供水管网3公里,逐步实现农村供水自动化管理,实现实时在线监测。2025年实施地表水厂二期工程,投资3亿元,配套建设净水厂,将地表水一期10万吨工业水厂转化为工业和生活两用水厂,铺设供水管网20公里,改造老旧管道5公里,有效解决地下水资源不足及水资源污染问题,实现农村供水的精细化管理,到2025年底争取实现全县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自来水入户率、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实现24小时不间断安全优质供水。2026年根据《城区给水工程专项规划》,投资4000万元,优化城区大口径供水主管网20公里,解决城区供水压力低的问题;对农村供水提升到智慧化管理水平,按照乡镇(含街道、产业区,下同)、村居(社区)用户,分析用水情况,针对性服务,建立智慧化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水务集团,参与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郯城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2.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能力。2024年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5万亩、2025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2026年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3万亩。积极做好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与国土调查数据做好对比衔接,确保地块符合建设要求,同时加强与财政、发改、行政审批等部门的协调,完善项目办理程序,争取项目落地,改善全县农业生产条件。2024—2025年完成马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剩余投资1.96亿元、完成白马河上游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剩余投资700万元、投资2138万元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4.45亿元实施李庄灌区工程、投资5.37亿元实施清泉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不断提升灌区调控供水能力,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2026年积极谋划投资8860万元建设郯城县南围山河综合治理工程、投资8100万元建设龙门橡胶坝除险加固工程,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提升工程防洪能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统计局、县水务集团,各有关乡镇)
3.治理城区排水问题。2024年清理疏通城区内李墨干渠、窑上干渠、道路排水管等河道沟渠,完成西南片区郯西路、人民路、建设路等雨水管道清淤。推进城区积水点治理,实施墨泉公园至北关河引水管网及整治、南外环南侧干渠清淤及桥涵(铁路桥以东)工程,解决郯城城区北部及东城新区积水问题。重点实施妇幼保健院、博雅中学、工业路(建设路以北)等积水点治理工程,方便群众汛期出行。2025年继续实施城区闸坝及雨水泵站管理养护,实施东南片区雨水管道清淤,重点包括郯东路、人民路、建设路东段等。2026年对城区闸坝及雨水泵站进行常态化管理养护,实施东北片区及东城新区雨水管道清淤,重点包括富民路、师郯路、文化路等。(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建投集团、郯城街道)
4.完善供配电设施。2024年增建12个“村网共建”服务网格点,每个乡镇驻地均完成快充电站建设,完成16个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和20个高层小区双电源改造,户均容量提升至3.23千伏安,频繁停电台区压降至163台。实施东北片区新建道路配套电力管廊工程,提高东北片区供电能力。2025年完成2024—2025年度用电自管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和31个高层小区双电源改造,户均容量提升至3.35千伏安,重复停电变压器数量再降10%,全面降低客户停电感知。2026年户均可用容量提升至3.5千伏安,满足电动汽车充电、煤改电用户用电需求。逐步打造“多源互补、源网协同、供需互动、灵活智能”新型电力系统。(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供电公司,参与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各乡镇)
5.推动高铁项目建设。潍宿高铁郯城段项目全长34.34公里,总投资约70亿元。2024年完成用地组卷、地面清表、债券融资、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规划设计等工作,全线全面开工建设。2025年—2026年,加快推进站前路段、站房建设及桥梁工程,确保2028年顺利竣工通车。(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
6.完善路网提档升级。2024年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100公里,危桥改造4座,重点完成新白马河右岸堤防道路续建工程、大尚庄至鲁苏界道路续建工程、郯东村至高峰头道路续建等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衡山路道路工程、文明路北延、迎恩路南段道路工程、学苑路南段道路工程、栗园路东段道路工程、文明路南延、龙泉路西延、南外环西延道路工程、恒通路南延道路工程、兴业路南延道路工程、顺亿路北延等道路工程建设。完成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改造提升43公里,重点完成S230汤东线郯城段路面改造工程和G205山深线贾庄至鲁苏界段中修工程的实施。2025年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100公里。城区实施文化路西段、富民路道路贯通工程、盛文路等道路建设工程。完成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改造提升22.5公里,重点完成G205山深朱庄至十里段中修工程的实施。到2025年末,实现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全部实现路面更新。2026年完成路网提升工程80公里,实施栗林路、采莲湖路北延、开阳路北延、栗园路北段等道路工程。把路域环境整治作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领域,努力实现公路建设与路域环境同步完善提升。(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各乡镇)
(二)城乡人居环境更有温度
7.着力提升环境卫生。推进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紧盯“一年强基础见成效、两年大变样求突破、三年创特色塑品牌”目标不动摇,按照市统一安排,分三个周期对长期保留村进行整治提升。2024—2025年,完成第一批“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9个示范村、90个整治村的建设任务;2026年,接续开展第二批“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项目镇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4年实施5个行政村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城区剩余200个单位、小区的雨污分流工作,对李墨干渠段污水主管道进行修复改造施工,对城区道路两侧雨污混接点进行整治。新修建垃圾分类亭20座、小型垃圾中转站2座、公厕3座,完善城市公厕配套设施。2025年实施4个行政村污水治理,巩固城乡生活垃圾运处体系,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更换垃圾桶2000个,维护升级垃圾分类亭10个。2026年实现对城区全部公厕进行提升改造,增加更换果皮箱200余个。初步计划2024—2026年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6100户。(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务集团,各乡镇)
8.实施“照我回家”工程。开展路灯照明设施排查提升,对全县13条主要道路进行摸排设计,2024年施工123.3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4366盏。2025年,全面深入推进“照我回家”工程建设落地。对城区路灯及老旧线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提高路灯设施的完好率和亮灯率。2024—2025年老城区路灯改造更换LED灯2028盏,更换电缆45.64千米。2026年推进镇村路灯照明设施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建投集团)
9.实施老旧小区及农村危房改造。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惠及29个小区70栋楼的2108户,改造面积约19.28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5792万元。建设老旧小区供热设施4处,新建供热管网3000米,改造更换老旧管网2400米。新增使用燃气社区16个,新增燃气用户5000户。2025年新建供热管网2800米,改造更换老旧管网1800米,改造老旧小区供热设施4处,摸排漏报的2000年前建成小区,新增燃气用户6000户,涉及60余个村庄社区。2026年,新建供热管网4200米,改造更换老旧管网2800米,改造老旧小区供热设施4处。达成“燃气村村通”目标,新增燃气用户8000户。结合老旧小区改造,2024—2026年改造29个小区,改造供水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实现2108户抄表到户,与供热、供电、供气同步实施,最大限度节约成本。对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贫困户,居住危房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进行修缮加固或新建。(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集团,参与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10.新建和在建安置房建设。2024年,新开工后八庙、肉联厂片区、幸福里北区、马头205国道、东北片区18号地块、东北片区21号地块,6个安置房项目,加快推进全县10个续建安置房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李庄滨河花园、马头玉带社区、东北片区一号地块、湖里片区、南关三片区、东北片区九号地块、幸福里D区、啤酒厂家属院、葛庄安置区9个项目交付安置;2025年,加快推进全县7个续建安置房项目建设,力争完成东北片区四号地块项目交付安置;2026年,加快推进全县6个续建安置房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建突破指挥部,参与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城投集团、郯城街道、马头镇、李庄镇)
(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11.优化全县教育资源配置。挖潜改造3个项目、续建3个项目、新建4个项目,推进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4年增加高中学位供给3080个,约56个班,通过挖潜改造、增设等办法予以解决。挖潜改造3个项目,即一中挖潜改造10个班级,二中租赁改造12个班级,三中挖潜改造10个班级,三个项目须2024年7月完成。博雅学校二期工程增设24个班级,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续建3个项目,即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博雅学校二期工程;2024年7月完成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东校区二期工程;2024年7月完成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李庄校区实训基地一期工程。新建4个项目,即2024年上半年启动实验三小南校区教学楼建设项目,力争2025年投入使用;2024年上半年启动沙墩中学宿舍楼建设项目,力争2025年投入使用;2024年上半年规划建设郯城一中北校区(东城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2025年8月投入使用;2025年上半年开工建设郯城一中西校区,2026年8月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参与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城投集团、县建投集团)
12.落实关爱教师行动。切实减轻教师工作负担,保障教师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严控非教学任务总量。按照“统筹管理、总量控制、严格审批、动态调整”的原则,对涉及学校和教师的非教学事项进行精简清理,确保教师教学外工作负担切实减轻。保障教师待遇和合法权益。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教师待遇的政策,按期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妥善解决广大教师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幸福感。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依法治校和教师依法执教的权利,有力打击各类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和无理工单、无理信访,让学校安心办学,教师安心从教,消除后顾之忧。(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参与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
13.落实医疗参保及保障制度。进一步做好全民参保工作,提高应参保人员的参保率,围绕新生儿、大学生、长期在辖区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等重点群体进行攻关,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切实减轻参保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问题,防范因病致贫风险,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加强老年人群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目标147340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目标78300人,全部纳入管理,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62%。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目标29900人,全部纳入管理,规范管理服务率62%。(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参与单位:县残联、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局、县税务局,各乡镇)
14.开展“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工作。2024年,继续扎实推进第四轮“两癌”免费检查工作,为全县3.3万名35—64岁适龄妇女(农村户籍和部分城镇低保妇女)提供免费“两癌”检查,提高“两癌”的早诊早治率,保障广大妇女健康权益;2025年开展第五轮“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提高全县“两癌”早诊早治率,2026年继续做好“两癌”免费检查工作,保护广大妇女身体健康。2024—2026年,每年开展线上线下健康知识宣传,并对“两癌”患病妇女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审核上报,对需要救助的妇女及时发放救助资金,让妇女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关爱和温暖。(牵头单位:县妇联、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慈善总会、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15.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24年完成县中医院建设和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确保县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投入运营;持续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内涵建设,计划2家中心卫生院通过二级医院评审,建成精品国医堂9处、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190个;千人口医师数达到3.47,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57,千人口床位数达到3.39。2025年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千人口医师数达到3.85,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95,千人口床位数达到3.5。2026年,形成以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千人口医师数达到4.23,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33,千人口床位数达到3.6。(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保局、县城投集团、李庄镇)
16.深化政务服务改革。2024年,深化“三化三服务”改革。打造现代化“政务综合体”,高标准改造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场所,规范社区便民服务站管理运行。2025年,推动服务企业群众能力提升。围绕服务企业项目,优化帮办代办队伍结构,为企业群众提供全流程、全方位帮代办服务,提升手续办理速度。构建涉企服务体系,精简压缩手续办理流程,在产业聚集区,打造“全产业一链通办”专区,为企业“一站式”服务。2026年,加大政务服务改革力度。深化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推动“爱山东”APP郯城分厅建设,深化“掌上踏勘”国家标准化试点验收成果,推广应用“掌上踏勘”标准体系。优化服务事项审批流程,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参与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17.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着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对食品、药品等产品质量,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进行安全监管。2024—2026年,每年实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量3批次/千人、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以上。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疾控机构、疫苗接种单位监督检查年覆盖率达到100%。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900批次/年,农资抽检500批次/年,不合格后处理完成率100%。电梯智慧监管覆盖率98%以上,气瓶质量追溯体系覆盖率10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稳定在100%,提升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县烟草公司)
(四)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18.推动就业创业更高质量。2024年开发安置城乡公益性岗位1400个,2025年开发安置城乡公益性岗位2700个。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拓展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新模式和新路径,持续抓好“创贷+商贷”和信用担保贷款,2024、2025、2026年分别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亿元、2.3亿元、2.4亿元。强化职业技能提升,2024—2026年每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6500人,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000人。(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单位: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
19.推进养老保险全民参保计划。2024年,新增参保缴费职工4500人,完成上级下达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计划,完成预算收入6.04亿元,确保养老、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约18.73亿元按时足额发放;2025年,新增参保缴费职工5000人或完成上级下达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计划,完成预算收入6.5亿元,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约19.85亿元按时足额发放;2026年,新增参保缴费职工5000人,加大断保人员续保接续工作力度,提高缴费率,完成预算收入7.1亿元,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约20.9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单位: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各乡镇)
20.落实退役军人待遇保障。坚持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原则,按照上级退役军人工作要求,2024—2026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分别发放7301.91万元、8031.1万元、8834.1万元。(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局,参与单位:县财政局)
21.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行动。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落实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根据市民政局统一安排逐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落实分类分档的临时救助标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参与单位:县财政局)
22.持续推进爱老助幼。指导乡镇持续探索孝善食堂社会化运作方式,统筹各方资源推进孝善食堂规范化建设及运营,解决好老人“一餐热饭”问题。2024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425户;2025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425户;2026年进一步扩大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覆盖范围,真正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健全孤困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及时发放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及“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助学金,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行动,推进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对孤困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参与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
23.落实残疾人保障政策。严格落实5800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和9300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按等级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开展“精康融合三年行动”,为全县精神障碍残疾人开展社区康复。提升“如康家园”管理服务水平,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的基本服务。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县残联、县民政局,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医保局)
(五)群众休闲生活更加丰富
24.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立足于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文化生活的需求,2024—2026年每年举办公益艺术培训班10期、开展书画展览展示5期、摄影展4期、广场舞培训2期、非遗进校园2期进社区6期、送戏下乡公益演出260场、送电影下乡7392场、节庆文艺演出10场、开展广场文化艺术节品牌活动。整合演出资源、创新演出节目、丰富演出形式,不断提高群众对送戏下乡活动的满意度。(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参与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25.推进全民健身活动。2024年完成郯城县体育馆的全部建设任务,做好临沂市第八届运动会的备赛、参赛工作,更新维护全民健身器材70套,依托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开展60项次群众体育赛事,认真举办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培训2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2025年,完成山东省第26届运动会女子足球场地的修整翻新及竞赛设备安装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运动项目,办好郯城县第五届运动会,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器材的安装与维护,计划全年更新、维护70套健身器材,组织开展65项次群众体育赛事,进一步增强居民健身活力,继续举办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培训2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自身专业素养能力。2026年,积极参加山东省第26届运动会,提升我县竞技体育专业能力,定期巡查全民健身器材,计划全年更新70套健身器材,依托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开展70项次群众体育赛事,积极举办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培训2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牵头单位: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参与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投集团)
26.开放共享公园绿地。提高城市绿地率,2024—2025年,按照《临沂市公园绿地建设大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计划,每年需要建设1处综合公园、20处口袋公园、10公里绿道、建设不少于1处蓝绿空间绿化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立体绿化工程和庭院透绿工程。加强养护管理,按照要求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2026年,通过三年持续建设,在老城区通过拆墙透绿建设游园10处,建设立体绿化20余处,提高城市绿地率和公园绿地质量,需要注重提高精细化养护水平;继续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建突破指挥部,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城投集团、县交投集团、郯城街道)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生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方力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民生方案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调度。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民生实事工作,抓好民生实事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特别是牵头责任单位,要发挥好联系协调作用,推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其他参与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主动搞好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评估工作成效。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对各项民生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根据推进和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措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所关切的问题,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措并举宣传民生实事的工作成效,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民生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加强民生保障工作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