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czj/2025-000000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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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1-03 | [ 公开日期 ] | 2025-02-1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科学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监督,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面创优营商环境。一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采用多种宣传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比如在“党政负责人谈法治”电视栏目中,局长匡伟以《坚持依法治财 护航高质量发展》为题,从“强化组织领导,树牢法治意识”、“依法治财理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守牢法治底线,促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三个方面与大家进行交流。二是结合财政职能及服务对象特点,法规税政科和政府采购科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通过在局机关大院宣传栏制作海报,宣传《民法典》、《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提高了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邀请单位法律顾问为广大财政干部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讲座,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根据《预算法》文件精神,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部门预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直达资金收支均已在政府网站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结合实际,选定5家行政事业单位就收支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方面、内控制度、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等方面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资金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不规范、会计原始凭证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要求单位进行了整改。三是加强督导整改,完善代理机构制度建设。2024年针对辖区内12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各机构制定整改计划,合理有效的进行整改和纠正,规范各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业务和会计行为,建立良好的代理记账环境。
(三)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管理。出台了《郯城县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郯城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依法落到实地,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落实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制度。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论证完善《郯城县财政局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局机关各科室印发,开展自查自纠等工作。三是规范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我局出台了《郯城县财政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按照要求,制定本系统本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可为”“不可为”工作清单》。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在落实财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对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局党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结合我县财政普法工作实际,研究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明确普法范围和普法对象及普法内容。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关于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坚持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作用发挥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问题。开展单位领导班子述职述法工作,并通过领导班子成员述法评议表,将个人存在的不足之处及时反馈,并跟进改正。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郯城县财政局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法治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我局以财会、金融专业人员为主,没有法律专业的人才,法制审核人员难以达到专业化的要求,更难以成立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制审核队伍和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亟需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
二是财政普法工作主要面向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群众宣传的力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运用新媒体技术,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针对特定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财政法治宣传活动,拓宽和深化财政普法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政府采购监督力量不足,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统筹,选优配强专业力量,持续提升执法效能。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持续落实“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质量导向、目标导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履行好财政部门职能职责,强化预算编制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深化作风纪律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做好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着力保障财政依法运行。全面贯彻落实各级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文件内容,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抓好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普法宣传、行政权力事项公开等工作,全面强化财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逐步健全依法理财保障机制,努力为财政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上级要求,围绕我局工作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将职务违法违纪和犯罪等纳入普法范围,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能力。
(三)聚焦改革创新,全面创优营商环境。组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建立“双公示”工作台账,实时更新“双公示”专栏,及时根据最新“双公示”信息变动情况,将信息同步至官网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按月做好数据零报告,确保“双公示”工作圆满完成。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科室和工作要求,确保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应编尽编,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监管行为全量录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检查相关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科室职责,各科室对照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任务清单认领相关任务。按时报送整改情况,摸清情况、找到症结、及时整改,充分准备佐证材料,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