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化机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42年4月,马陵办事处成立,设有文教科。徐联五任科长。1943年1月,马陵办事处改称郯城县人民政府,保留文教科。1953年,马头、李庄二镇设立文化站。1955年7月,文化、教育分设,成立文化科。1964年5月文化、教育合并为文教局。“文化大革命”中文化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组管理。1975年,成立文化局,1977年始,全县乡镇相继成立文化站。1993年12月,县文化局与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合并为文化体育委员会,1994年4月复又分开。至1999年,文化局下辖文化馆、图书馆、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柳琴剧团、文物管理所和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指导22处乡镇文化站的业务。
第二节 专业机构
郯城县文化馆 清代,郯城曾有文会所,1930年(民国19年),设民众教育馆。1938年,日伪改设新民教育馆。1951年7月,县人民政府组建郯城县人民文化馆,后更名为郯城县文化馆,馆址在马头镇东胜街。内设讲演、游艺、体育、出版4个室,馆长1名,职员4名。1952年增设图书室、幻灯室,1953年并迁至县城。1954年始,讲演、幻灯、体育3室先后分立,改称县广播站、电影队和体育委员会。又增设文艺创作、文物管理、音乐、美术4个室。1959年,馆内又增民间艺人管理室。1977年,图书、文物管理二室合并,从文化馆分出组成郯城图书馆。1989年,民间艺人管理室析出,成立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站。1994年,美术室分解为美术室、摄影室。至1999年,全馆工作人员21名。
郯城县图书馆 1952年,县文化馆设图书室。1959年,图书室更名图书馆,1977年,图书馆从文化馆中分立,迁至团结路21号办公。称郯城县图书馆,占地面积2760平方米。至1999年,总收藏量60000册,工作人员14名。
郯城县电影放映发行公司 1952年,县文化馆设幻灯室。1955年8月,临沂专署将山东省电影教育工作队临沂中队的412队下放郯城,文化馆幻灯室并入,称山东省郯城县电影放映队,下设两个分队。1972年7月,更名为郯城县电影管理站,辖郯城县影剧院和6个放映单位。1982年8月,又更名为郯城县电影放映发行公司。由事业管理改为企业管理。至1985年,公司内设9个股室。1986年,全县22个乡镇均建立电影管理站,共辖108个放映单位。
郯城县柳琴剧团 1948年8月,郯城和江苏邻县的京剧爱好者组成“共和班”。1949年人民政府将共和班改编为“大众剧团”。1951年1月更名为郯城县京剧团。1960年1月,由集体所有制改为全民所有制,称地方国营郯城县京剧团。1970年11月改组为“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1974年11月又改称郯城县文工团。1978年11月,撤销文工团,恢复郯城县京剧团。1985年5月,撤销京剧团,组建郯城县柳琴剧团。至1999年,全团共有演职员22人。
郯城县文物管理所 1954年,县文化馆设文物管理室。1974年,文物管理室划规图书馆。1988年文物管理室分立,更名为郯城县文物管理所,设所长1名,会计1名,业务人员3名。1989年,文物管理所迁至县委大礼堂东南,内设办公室、库房、保卫室。至1999年,全所人员10名。
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1959年县文化馆设民间艺人管理室。1989年,民间艺人管理室从文化馆分立,改编为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站,为股级事业单位。1991年管理站更名为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至1999年,办公室有工作人员13名。
第二章 群众文化
第一节 群众文化教育
1951年县人民文化馆成立之初,即开展群众文化的教育普及和辅导工作。馆内游艺室配有象棋、扑克、乒乓球之类,供群众娱乐;讲演室则宣传推广科技新产品;出版室将出版物在县内张贴和散发,有时和外地文化单位进行交流。1952年增设的幻灯室,经常到机关、学校和广大农村放映图片。放映员边放映边讲演,很受群众欢迎。其间全馆各室的宣传中心是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普及婚姻法和科技知识。
1954年始,文化馆的业务有很大发展。文艺创作室辅导县内广大业余作者,并编辑出版其作品。同时还为基层文艺爱好者或演出团体创作演唱材料,搜集整理县内的民歌、民谣、民谚、民间故事和其他文化遗产。音乐室配合本县的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组织文艺演出和文艺比赛,并辅导培养音乐人材。美术室组织全县的书法美术爱好者进行书画展览,为上级报刊和有关单位推荐作品。1959年,民间艺人管理室多次召开县内的曲艺、唢呐、柳琴、杂技等方面的艺人会议,组织他们配合全县中心工作编排节目,到城乡巡回演出。1970年始,摄影室为县城沿街厨窗提供稿源,为上级办展单位、出版单位提供稿件。
县文化馆重视发挥各专业协会的作用,1990年春节,美术书法协会邀请西安市画院副院长江文湛、西安艺术学校教授江小竽、南京艺术学校教授刘原生举办“回郯省亲三人画展”,同年还邀请山东艺术学校教授王企华、韩菊生等来县参展并指导工作、传授技艺。1997年与新沂市书画协会联谊互展。1998年元旦,县戏剧协会和新沂市、苍山县的戏协举行联谊互演;1999年初,组织“地税杯”京剧票友大奖赛;1999年底和徐州、新沂、宿迁、枣庄、潍坊、苍山、临沭等7县市进行联谊互演。戏剧协会骨干孔昭栋演唱京剧《六月雪》中的一段获得山东综艺台《好戏连台》栏目举办的“程派青衣票友赛”一等奖。
第二节 电影放映
1930年,无声电影《火烧八里巷》在郯城县立一小放映,轰动县城,此为本县首次接触电影。
1953年5月,山东省电影教育工作队临沂中队401队,在郯城、费县两地作电影巡回放映活动。当时郯城无电影院,都是露天放映。来郯城首映的影片是《赵一曼》和《陕北牧歌》。因放映范围大,每年轮到郯城放映的次数甚少。
1955年8月,郯城县电影放映队成立后,在县政府大院内首次售票放映了《六亿人们的伟大胜利》和《山间铃响马帮来》两部影片,当时整票5分、童票3分,首场售票2000余张。观众拥满大院。为满足人们看电影的要求,电影队的同志还不辞劳苦,每天骑自行车往返要跑200里的路程,到邻县去换片放映。当时包场收费标准:单场46元,双场76元。1956年7月,郯城县电影队又下设两个分队。1957年7月,又组建了第三分队,在全县开展放映活动。其间放映的主要影片有《白毛女》、《南征北战》、《渡江侦察记》、《鸡毛信》、《小兵张嘎》和首部国产彩色影片《梁山伯与祝英台》。
1961年8月,郯城县建起了有史以来第一个电影院。座落在县第一百货商店和城关完小(现为第二实验小学)之间。观众厅为450平方米,木板条凳,计865个席位。配有国产54—35型35mm提包放映机,1103发动发电机。全院职工7人,当时票价为0.18元。其间放映的影片有《青春之歌》、《红旗谱》、《李双双》、《我们村里的年轻人》等。
1969年5月,在郯中路破土动工兴建一座郯城县影剧院,1970年2月竣工。整个建筑面积1062平方米。前门厅两层、砖木石水泥结构,舞台宽11.5米,台深8.5米,台高1.5米,同时,拆除了原来的简易影院。当时因资金短缺,未能及时安装坐椅,观众只好自带椅凳。1971年用款9000元临时安上木板条凳,计1200个席位。1974年3月,县财政局拨款5万元,改建了影剧院,将原舞台全部拆掉,原台深8.5米改为4米,原4米高的壁窗改为1米高的翻板窗,又安上了排气鼓风机,正式改为郯城县电影院。安装了铁架木翻板坐椅1014个。观众厅和门前广场均铺 水泥地面。为了完善设备,财政局又拨款3万元,从哈尔滨市购来“松花江牌5501型”35mm座机。虽使电影院的设备达到了规范化的要求,但由于处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两派斗争激烈,工作人员思想混乱,再加上一味推行样板戏,造成业务萧条,收入微薄。1970年至1973年,每天平均放映一场电影。上座率不超过45%。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放映成绩逐年大幅度上升。1977年,每天平均放映2.4场,上座率为85%,全年收入64087元。1984年每天平均放映4.7场。上座率为83%,全年收入160527元。1978年,实行“敞门入场”,这是郯城电影院的一大改革。其间放映“文化大革命”中被禁映的《怒潮》、《早春二月》、《舞台姐妹》等,同时引进了日本影片《望乡》,《追捕》等,引起社会上的轰动。
1977年8月,临沂地区电影公司拨款3万元。自筹资金3万元,共计6万元,在郯城县马头镇征地6.2亩,兴建了全县第一座全民所有制的露天影院。1978年8月破土动工,12月竣工使用。影院配有“解放103型”35mm提包放映机,“1103型”发动发电机。1979年又自筹资金1万元。增设水泥凳1578个座位。马头露天影院放映的影片是临沂地区电影公司安排的第二轮影片,新片放得较迟,所以该影院经常放映166mm影片。同时,也在节假日和逢大集时,租用镇礼堂进行售票放映,以增加放映场次和收入。
1978年,山东省电影公司拨给3.2万元,在西关三大队征地3亩,兴建了郯城露天影院。设水泥凳1510个座位。县电影公司又自筹资金9000元,购进“解放103型”35mm提包放映机一部。郯城露天影院放映的影片是与郯城电影院传片放映的同一部影片,属地区第一轮次放映的节目。开始年年有盈余,上座率达80%。直至1988年,因电视、录像普及,观众减少,收入降低。尤其在每年的十冬腊月,天寒地冻,观众更不愿进露天影院,只好租用文化馆的小剧场或县委大礼堂、县供销礼堂开展放映活动。
高峰头影剧院,是乡镇自办的集体放映单位。自筹资金20万元,地区电影公司拨给无息贷款5万元,于1982年3月破土动工,年底竣工,正式营业。整个建筑面积1440平方米,前门厅三层,钢筋水泥砖石结构,观众厅置铁架木翻板坐椅1114个席位,配有“甘光”35mm提包放映机,人员编制7人。
褚墩影剧院,是镇办集体文化事业单位,自筹资金70万元,1983年8月破土动工,1984年9月竣工,其设计建筑比县电影院和高峰头影剧院都宏伟壮观。内设940个座位,配有最新式“松花江5505型”氙灯光源35mm座机,人员编制9人。
郯城电影公司于1983年7月至1984年9月,分别在归义乡、泉源乡和褚墩镇建立了电影管理站。设站长、会计各1人,是站队或站院结合的基层管理机构。三个站共管辖26个村办和个体办的电影队。之后,各乡镇均建电影管理站。
郯城县电影放映队有国办、乡镇集体办、村办、个体办、厂(场)矿办等多种形式,放映的内容也不断变化。
1980年后,上座率高的影片有《庐山恋》、《芙蓉镇》、《少林寺》、《喜盈门》、《人到中年》、《高山下的花环》等。1990—1999年,由于电视、录相的冲击,电影开始走向低谷。除1998年放映的美国影片《泰坦尼克号》上座率较高外,再无引起轰动的片子。一些富有教育意义的影片如《孔繁森》、《大决战》、《开国大典》、《百色起义》等多是机关、学校团体购票。
第三节 戏曲演出
京剧 京剧于清末民初传入郯城。民国初年郯城就有“全” 、“兴”、“多”、“贵”四个科班。另外还有临时组成的“共和班”。
“全”字科班成立于1914年(民国3年),班主是郯城城里大地主颜锡林,因此又叫“颜家班”。学员70多人,大多为十三、四岁的儿童,生、旦、净、末、丑,都配有双角,规模较大,在郯城的影响也较大。该科班是“资方班”,学员吃穿都有班主供给,演出收入也尽归班主。
“兴”字科班成立于1916年(民国5年),班主是新村绅士禚方卓,所以又称“禚家班”,也是资方班。禚方卓是新村大户,有地百余亩,酷爱京剧艺术。在办“兴”字科班的后期,家道衰落。到举办第二期“贵”字科班时,已是资力殆尽,是由全村集资支持的。
“多”字科班成立于1917年或1918年,源出于曹庄(1961年8月划归临沭县)该班规模较小,影响不大。
“贵”字科班,是禚方卓举办的第二期科班,成立于1928年(民国17年),共收学员36名,学习58天,即登台演出。学员3年出科,出科后按收入额分红,除吃穿外,每月净剩10几元大洋。1931年,“贵”字班出科,因禚家破产,不再领班,演员们即到各“共和班”去,继续他们的京剧舞台生涯。
在当时的所谓剧场,—般都是广场,临时筑个土台。只能包场演出,每场包金最少50元,最多到170元大洋。
“贵”字科班,是当时规模影响较大的一个京剧科班,培养出很多较有名望的演员,如王贵英、阿贵龙早在1945年就是山东实验京剧团的演员,在解放战争时期,为宣传教育人民参军参战,发展生产,支援前线,活跃工农兵文娱生活,作出了贡献。
“共和班”是由科班出身的演员、艺人家传后裔及非职业性的京剧爱好者所组成。各共和班都购置了戏箱行头。当时郯城、马头、李庄、高峰头、颜店、新村、涝沟、重坊、永安、涌泉、褚墩等地都有箱底,随时都可组织共和班演出。这一时期,全县从事京剧演出活动的不下上千人。各文艺团体纪律十分严明,制定十大班规,严禁“误场冒场、失裙忘髭、错表年代、酗酒上台、临场推委、打架斗殴、夜不归宿、偷盗诈骗、乱搞女人、造谣诽谤。”轻则罚款买肉,重则通过十行(一鼓、二笛、三末、四生、五净、六青衣、七花衫、八付、九贴、十伶)全体大会,在祖师爷面前上公堂。重打40大板,或开除。
1948年8月,孔贵元为首将郯城和江苏邻县各科班出身的演员及京剧爱好者组成了一个“共和班”。在郯城、马头一带进行演出活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将孔贵元组织的“共和班”改编后命名为“大众剧团”。剧团设在马头镇,剧场在民主街(镇政府南)租赁梁家的一个空院,演职员36人。售票演出,票价5分至7分,每场平均收入50多元,收入除各种开支后,按演职员所定分数分配。自劳自食、自负盈亏。这种分配方式一直延续到1959年。1959年1月,“大众剧团”更名为“郯城县京剧团”。下半年又在马头和平街建了一座能容纳六、七百人的简易剧院。同年8月,特邀山东省京剧团著名演员徐泽民(祖籍郯城县人 )来郯演出了《千里走单骑》、《武松与潘金莲》、《苏武牧羊》、《未央宫》等剧目,轰动了郯、马一带,票价猛增到0.3元一张。1953到1955年,为培养新演员而招收三批学员,共24人。1954年2月,该剧团由马头镇迁到郯城。剧场设在面积只有400平方米的广场上,露天舞台。1954年底,全国进行职业剧团登记。郯城县京剧团才成为合法的职业剧团保留下来。1956年6月,破土动工建造一座能容纳近千人的草棚剧院,8月竣工交付使用。1960年1月,郯城县京剧团实行定级分配的固定工资制,演员最高月工资为110元,最低为31元。同年7月,投资1万元建房30间,总面积为446平方米的宿舍,改善了演职员的居住条件。同年将原来的草棚剧场转让给电影队。剧团演出改在新建的县委礼堂内。1963年,为了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剧团到各村镇进行演出。并到苏北一带各县和山东的日照、莒县、莒南等地演出。不但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同时也增加了剧团的经济收入。仅1963年至1966年间,收入除去全部开支外,净余人民币3万多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京剧团的演出活动几乎停止。1970年11月,京剧团改组为“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只保留22名青年演员,其余30名演员,有的安排到厂、矿企业,有的下放到农村。又从社会上招收了22名男女青年演员,进行义务公演,为“文化大革命”服务。1974年11月,“文艺宣传队”改称“郯城县文工团”。
1978年11月,撤销郯城文工团,恢复郯城县京剧团。将1970年安排到厂、矿企业的老京演员全部调回剧团(除少数不愿回者)。被下放到农村的演员也落实了政策,补发了工资,年老体弱不能从事演出的,办理了离、退休。1982年在郯城东隅,征地7000多平方米,建房80间,总建筑面积为1716平方米,京剧团全部迁入。
京剧上演剧目,开始都是传统剧目。在“文艺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推陈出新”方针指导下,京剧逐步开始演新、创新、唱新。1958年自编现代剧目:《人民公社锁蛟龙》、《万斤姑娘》、《寒夜曲》、《五颗卫星闹天空》、《采莲湖》、《排山倒海》等。改编移植整理传统剧目:《闹书房》、《醉打山门》、《巧断家私》等。其中自编现代剧目《五颗卫星闹天空》、《排山倒海》和传统剧目《巧断家私》,改编移植剧目 《闹书 房》,在临沂地区1958年11月京剧会演中获演出奖。自编现代剧目《采莲湖》获创作奖,整理挖掘剧目《醉打山门》获挖掘奖。1963年以后,演出新编时装京剧《桥隆飙》、《审椅子》、《箭杆河边》、《丰收之后》、《焦裕禄》、《送肥记》、《风雷渡》等50多个剧目。1966年到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文艺遭禁锢。上演剧目只有8个样板戏:《沙家浜》、《红灯记》、《智取威虎山》、《奇袭白虎团》、《龙江颂》、《杜鹃山》、《红色娘子军》、《白毛女》等。其他剧目几乎全部禁演。1976年后,文艺开禁,所有传统剧目全部开放。演出《杨家将》、《呼家将》、《佘赛花》、《红梅阁》、《百花公主》、《樊梨花》、《红娘》、《瓦岗寨》及《三国》、《水浒》、《红楼梦》、《西游记》中的传统剧目等240多个。
因受电影、电视的冲击,加上演员的老化,京剧演出市场越来越小,剧团经济收入日益减少。因此,1985年5月,撤销郯城县京剧团,组建为郯城县柳琴剧团。
柳琴戏 柳琴戏是鲁东南、苏北一带广大人民群众所喜爱的地方戏之一。清道光年间,柳琴戏起源于山东临沂南部地区。扎根于临沂、郯城一带丰富多彩的民歌、小调的“沃土”之中。流行于鲁南、苏北、皖北及豫东一带广大农村和城镇。该剧种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和淳朴的乡土气息,唱腔独特。
郯城县的“姐儿扭”和民歌跟柳琴戏有密切的关系。“姐儿扭”的前身叫“姑娘腔”,它是以青年妇女演唱而得名的。演唱者由原地不动地演唱,发展到扭动身躯,手舞足蹈,这就是所谓姐儿“扭”了。那时是为了挨门乞讨而演唱。后来演变为在村头地边设摊演唱,以求得报酬。这就是柳琴戏的雏形。这种唱法就是吸收了郯城民歌《扎花鞋》中末尾一句而得来的。如:
| 6165 6165 | 3 5 # 4 3 | 2 666 |
姐 儿 南 园 扎花 鞋来 哟, 手拿着
1 7 6 | 3 5 4 3 | 2 32 11 | 1235
钢 针 扎起 来 哟 弯 哎 扎花
2 1 | 61 76 5 — |
鞋 哟哟哟弯 哎
在柳琴戏的形成中,一度称之为“拉魂腔”、“拉花腔”均是指此而言的。据老艺 人传说,临沂地区最早演唱拉魂腔的是郯城县一位姓金的老艺人,他活动在郯南一带,颇有名声。金氏之后,又分邱、黄两门派,世代相传。“拉魂腔”在繁衍中,除了本宗族旧有的成员之外,另外又通过拜师招徒,科班传艺等手段,使这一剧种不断地得到发展。1932年,郯城县著名艺人梁学惠曾带一小拉魂腔戏班,一行10人,到上海市演出近一年,深受当地人民群众的欢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郯城县的柳琴戏尤为昌盛,几乎人人会唱。在县文化局举办的1981、1982、1983年度的会演中,各乡镇选送的参演节目,“清一色”全是柳琴戏。郯城县是柳琴戏发祥地之一,是柳琴戏的故乡,为柳琴戏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柳琴戏演员。1954年,临沂柳琴剧团建团时,主要演员半数以上是郯城县输送的。如冯士选、曹玉龙、骆成训、李春生、张金兰、徐桂霞、徐庆玉等。都是郯城人。除此,江苏省邳县柳琴剧团、新沂县柳琴剧团,以及山东滕县柳琴剧团,均有郯城县输送的演员。
1985年—1999年,县柳琴剧团先后排演了古装戏《秦香莲》、《打金枝》、《小姑贤》、《柜中缘》、《墙头记》、《吕布与貂婵》等。同时,为配合全县中心工作还排演了《儿女传奇》、《苦柳》、《相亲》;为配合法制教育排演了《李志铁》、《家庭公案》、《苦果》等。1991年,柳琴戏《落风湾》获第五届“沂蒙之夏”艺术节演出一等奖和优秀伴奏奖。1995年,《苦果》被临沂市评为精神文明建设“精品工程奖”。1996年,《李志铁》参加首届农民文化艺术节荣获银奖。1998年,宣传改革开放的柳琴戏《红丝带》获得临沂市“精品工程”奖。同年,《退证》获全省计划生育文艺汇演一等奖。
第四节 图书发行
1950年1月,郯城县新华书店由江苏海州迁来县城,隶属县文教科领导,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位于县城南门口北旧城遗址(今县政府大院西南侧)。1971年下半年迁至现址团结路27号,有6间平房。1980年建成图书营业楼一座,面积达1560平方米。
1984年上半年改为全民所有制图书发行企业,规格为小型(一副)单位,1993年6月升格为小型(一正)单位,隶属于临沂市新华宣传部。1999年底有职工68人,固定资产250万元。
第五节 图书阅览
1912年(民国元年),郯城就有群众的阅览场所——通俗教育馆。1930年,郯城县建立了民众教育馆。馆内设有图书、讲演、推广、出版和体育五部。图书部书籍太少。1932年,馆内设阅览部,有书籍300余种,《万用书库》存有三期,民众阅报所5处。1934年,民众教育馆规模扩大,服务项目增多,图书部设阅览室2处。一处在城内、一处在南关,室内陈设各种书籍,可任意阅览,并可借阅。1944年,郯城有图书馆1处(设在国民教育馆内),有图书460册,阅读所7处,后因战乱,图书事业一度中断。
1951年7月,郯城县文化馆建立,馆内有3间阅览室,只摆放部分连环画册,供社会上的读者阅览。1952年,文化馆内设立了图书室,购置2架约2000余册图书,开始实行图书借阅,并增添了部分报纸刊物。1953年7月,文化馆迁到郯城南门里路西(现保险公司处),16间陈旧房内。图书增加到近万册。1954年,分集体和个人借阅两种,并实行凭证借阅,每天到图书室借阅和阅览的人数平均40—50人次。集体借阅是各单位图书室责成一人负责办理的。阅览室订有《人民日报》和《文汇报》、《大众日报》、《解放军报》、《农村大众》和《红旗》杂志、《支部生活》、《科学种田》等10余种报刊。1957年,新建瓦房11间,分成人阅览室、儿童阅览和借阅室。儿童阅览室内有报纸、刊物和连环画。成人阅览室的报刊增加到30多种,外借图书增加到15000余册。1959年,郯城县文化馆的图书室更名为图书馆,仍与文化馆合署办公。1960年,成人和儿童阅览室合开,报刊增加到40多种。外借图书每天200多册次、办理集体借书证100多个,个人借书证800多个。为方便各公社集体借阅。馆内设图书流动箱18个,每社一个,每箱各装图书300余册。1977年文化馆和图书馆一起迁到现在的驻址(团结路21号),总占地面积为2760平方米。1979年4月,学习徐州市图书馆的经验,实行个人借书证每证1.2元的押金,开始用经济手段管理图书,使图书流失率大大减少。1985年押金增加到3.5元。1984年10月,实行文学类图书租赁的方法,以此限时限量,加速了图书的周转流通,收取的租赁费,用再购书,缓解了读者的部分需求。1984年7月15日,图书馆楼破土动工,1985年12月1日竣工。总投资18万元,总建筑面积为857.54平方米,三层楼。一楼设借阅室、阅览室、传达室。二楼设书库、采编室、儿童阅览室。三楼设会议室、办公室、文物室、仓库等。总藏书量53000册。开馆时间定为早8点至晚8点,节假日照常开馆。1985年,阅览室有报纸19种,刊物135种,个人借书证发到1531份。1997年为配合文化下乡活动,积极组织把科技书籍报刊送到农民手中,深受群众热爱。至1999年,县图书馆总藏书量6万余册。
第六节 郯文化研究
中共郯城县委,县人民政府为弘扬民族文化,振兴地方经济,大力发掘研究古郯文化。1991年12月成立“马陵之战研讨会”,经过短期的研究,向第三届《孙子兵法》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供论文3篇和魏齐“马陵之战”的古战场在郯城马陵山区的录相带,引起了有关专家、学者的关注。军事科学院副院长高锐,第三战略研究室主任吴如嵩研究员和一些教授、学者专程来县内考察马陵山地形地貌。1992年9月,在临沂市陶然居召开“海峡两岸孙膑兵法暨马陵之战学术讨论会”上,与学会者对魏齐“马陵之战”战址在郯城马陵山之说取得了共识。此后,随着临沂市琅琊文化专业委员会的成立,1996年始酝酿成立古郯文化研究会。后经反复讨论,认为古郯文化研究面太窄,决定正式成立“郯文化专业委员会”,研究内容包括郯城的古代文化、现代文化和民俗文化,为山东省历史学会下属机构。
郯文化专业委员会于1997年5月成立后,编印《郯文化研究》专刊4期,刊登作品70余篇,25万余字,出版个人诗集2册,3杨玉金、刘锡山等人汇集了郯城古今名人名作,境外一些郯城籍人刘茂辰、黄立宇等人亦为研究郯城文化多次撰写文 章。
第七节 文化市场管理
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为县内所有文化艺术类经营者办理营业许可证,并收取一定数额的办证费。1990—1999年,郯城境内的文化艺术类的营业项目有电影、录像、音像制品、电子游戏、台球、保龄球、歌舞厅、卡拉OK、碰碰车、游艇、书摊、书报亭、游乐场、滑冰场、工艺美术品销售,以及戏剧演出、曲艺演出、唢呐演奏和武术杂技演出等等。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合公安机关,对县内文化市场中的非法出版物、黄色书籍或音像制品、反动出版物或音像制品进行清理和打击。对县内文化娱乐市场征收管理费。同时,鼓励合法经营,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
第三章 民间文化
第一节 民间游艺
本县民间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多彩。建国初,因无先进文体用品,民间游艺方式灵活,简单易行,不拘场地设施所限。
对奕活动 通常二人竟艺,划地为棋盘,草棒、石子为棋。有四顶、四州、六州、五州钻夜壶,大炮轰洋人。还有更为简单的憋死猫、赶牛角。
游戏活动 有蹴板凳、翻棉单、丢手娟、藏猫猫、拾子等,拾子游戏多为女孩子所玩。这些活动的法则详见本志《风俗卷》。
第二节 民间工艺
年画 胜利乡沙窝村是县内生产年画的专业村。该村的年画据说是一位潍坊人逃荒到此传授的,距今已有近二百年的历史。沙窝年画共分三大类,灶马、门神、中堂。灶马上印着灶王爷,后来印画人觉得太单调,又在灶王爷两下侧增添了两位灶王奶奶。灶马的上部或下部都印着红色的节气表和几龙治水的预告。几龙治水是旱涝的标志,如一龙治水,即为大旱之年,三龙治水为大涝之年。1978年后灶王爷被财神爷取代,灶王奶奶被两个(一男一女)送财童子取代了,但大家还叫它灶马子。门神分单门、双门两种。单门上的图案为五子登科、王小焐鱼、郯子奉亲(又称鹿乳奉亲)等民间故事,双门上的图案有秦琼尉迟恭、关羽张飞等。中堂上的图案有观音菩萨、降鬼判官、老寿星等。沙窝村的年画是一版一色。一般是红、黄、绿、兰、黑五色,白色是空版,由纸色代替,后来因为市场竞争,有的人家又添了桃红和紫色,发展成了七色、七版。
“文化大革命”之前,郯城人结婚都用面子床。所谓面子床,就是靠外的一面镶着三块木板的大木床,在三块木板的两端,即两条床腿的外侧,还要分别镶着一块呈直角三角形的牙子板,在面子床的三块木板上必须画上年画。这些年画的内容多为麒麟送子、莲生贵子、王小焐鱼、花好月圆、富贵有余(鱼)等。这类年画都是白粉打底,图画由手工绘制,为了保护画面,颜料中还加上水胶。
“文化大革命”时期,沙窝年画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全村的画版都被县文化馆收缴毁坏,床板年画也无人敢画了。1980年前后,沙窝年画又开始复苏,但只有三五年的光景,由于机器印刷品的冲击,沙窝年画就无人问津了。床板年画因已过时,也无人再画了。
木旋 港上镇樊埝村的木旋,起源于(1465—1487年)明朝成化年间。樊氏之祖樊大自大营城逃荒至此,后建樊埝村。樊大家贫,为谋生计,拜邻村木匠徐某为师,学成木工。他根据手拉皮条能带动木钻转动的原理,研制成一台脚蹬旋车,用来制作刀把、勺把、烟袋嘴之类的日用品,后又用旋车制造花弄棒槌等玩具。现在樊埝已有500多户人家,90%以上的人家都长年制作木玩具,旋车已由原来的脚蹬车改为电动车。绘图始终是手工操作。木旋的原料多为杨、柳木。生产的日用品有:衣架、烟嘴等;装饰品有:门帘、窗帘、笔筒、首饰盒、花瓶、掸瓶、裱画用的画轴等;玩具有:棒棒人、老和尚推花车、大龙刀、梅花枪、花篮、宝剑、压水枪等。产品行销河南、安徽、河北、山东、吉林、辽宁、黑龙江。影响最大的是高低棒棒人与老和尚推花车。
高低棒棒人,造型是圆柱体身躯,中空,里面装着小石子,摇之则发出沙沙的响声,没有四肢,头可转动,但却拔不出,甩不掉。头和身都是白粉抹底,外用彩笔绘制图案,眉、眼、耳用黑墨绘画。用色同于年画,多用大红、大绿、艳黄等对比强烈之色。棒棒人的形象有胖有瘦,有戴礼帽的高个男子,有扎抓髻的矮个女孩,两个为一套,高低相配,诙谐有趣。据说是由过去江湖术士用来回答迷信神鬼的人要求解答祸福问题的木头人“耳报神”演变而成。
老和尚推花车,由车、人、杆三部分组成。车有一拃多长,两头略略翘起,前头呈椭圆形,后头设一个把,把中空,长长的车杆便插在此处,车中部两侧各设一轮,二轮由车轴相连,车轴中部安一块三棱木,三棱木上有一根小木棍,车轮转动可带动三棱木转动,三棱木转动可拨动木棍 起落,木棍起落即可敲打花车前端的小鼓。小鼓的鼓面由牛皮纸制作,鼓声脆而响,如戏台上的翘鼓。车轮上还钉着两根细铁丝,铁丝分别通到站在花车上的木头人(即老和尚)的两只手上。车轮每车一周,木头人手上的小铜镲(实为铁镲)就可拍打一下,小鼓要敲打三下。花车和人均为白粉抹底、彩色绘图、黑墨绘眉眼,非常鲜艳。
樊埝的木玩具除受孩子们的喜爱之外,工艺美术界的专家学者也非常赞赏。已故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故居存放着樊埝生产的高低棒棒人,中央工艺美术展览馆和山东省美术展览馆均收存不少种这里的产品。1985年北京工艺美术馆工艺专家李寸松教授专程来郯考察樊埝木玩具。1980年后,樊埝木玩具打入国际市场,美国利里有限公司和他们签订了定货合同。
草编 草编的主要原料是琅琊草,俗称黄草。此草叶长,一般都在1米左右,性柔而韧,晒干后经几遍露水即可变白。重坊、马头、新村、港上四乡镇是主要产地。其主要编织物是鞋、帽、茶杯套、茶杯垫等。草制品上的图案多种多样,有八川、汉文、狗牙子、猫蹄花,还有一些几何图形,如菱形、扇形、弓形、圆环形等。表现图案有两种办法,一是用纹路和空眼,二是用色草。纹路分平纹、绞纹、跳纹;空眼有大胡椒眼和小胡椒眼。色草是由露白的黄草染制而成。色种繁多,多为重色。用色草所织的图案除上述各类外,还有喜鹊闹梅,牛郎织女,小牧童等比较复杂的图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草编业的发展。1958年,在港上成立草编厂,组织60多人恢复琅琊草编生产。1964年,县工业局在新村乡(当时属港上公社)埝东村成立草编社,使琅琊草编工艺又获得了新生。同年,100罗1050A型茶杯套出口法国和日本。200打299型草帽出口日本。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批琅琊草编工艺品进入国际市场。1966年郯城县成立草编厂。为扩大琅琊草制品业务。首先抓了琅琊草优良品种的选育工作,成立了琅琊草培育研究室。1976年县草编厂更名为郯城县工艺美术总厂,在继承民间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发展新编法、新产品、新加工工艺,使琅琊草编既不失民间传统工艺的特点,又适合出口外销。1980年海洋牌、琅琊牌草帽,被评为省优良名牌,发给“山东省著名商标证书”。1985年琅琊草帽又被评为山东省优良出口商品。同年又获山东省经济委员会工艺美术品百花奖。
从1980年起,郯城的琅琊草编工艺,已传播到临沂、临沭、莒南、苍山、费县和江苏省的邳县、新沂等县、市、各地均有大量的琅琊草制品出口,为不断创取外汇作出了贡献。
篾编 篾编在郯城主要分竹编、芦编和高梁篾编。高梁篾编分粗细两种。粗篾子是由高梁秸划开去穰刮制而成,细篾子是由高梁葶子划开去穰刮制而成。粗篾子可织席、折子(囤粮器具)、笼子;细篾子可织凉席、枕头套、笼子。粗席除常用者外,还有结婚时用于布置新房的圈席,覆棚席、喜床席等。圈席长5米,宽1.8米,白篾为地,红篾为图。外圈多用狗牙子、汉文,内圈大部分位置多用双喜或回字图案。喜床席、覆棚席的图案基本和圈席相同。细席光滑洁白,是防暑佳品。细席上多数都用红篾织成花角,搁头的这一端织大花角,放脚的这一端织小花角,花角上的图案种类很多,除和粗花席上相同的外,还有狗尾巴、云头、猫蹄等。重坊镇的高庄、新村乡的丁沟、港上镇的港上、桥村是县内产细席的主要地方。
柳编 柳编又称条编,早在清代,郯城人就家家户户使用柳制品。柳编的主要原料是簸箕柳,柳编的美术价值主要在造型上。它的所有制品,或方或圆或直或弯,均大的不蠢,小的不拙,尤其是近几年来所创的花篮,更是灵秀典雅,婀 娜多姿。柳制品上的图案多为云头、金钱、鱼鳞、水波浪等。柳编的主要产地是黄山、沙墩、庙山三镇。
蓝印花 蓝印花是通过油纸花版镂空的孔隙,用刮刀把石灰与黄豆面合成的浆糊状防染剂附着在白布上,干后浸入植物性靛蓝染缸,现在也有用硫化蓝煮染,染后晾干,放在捶布石上捶打,让防染剂脱落,露出蓝地白色花纹。蓝印花布的图案很多,常见的有“凤戏牡丹”、“喜鹊闹梅”、“狮子滚绣球”、“猴子摘桃”、“鲤鱼闹莲”、“鹿鹤同春”、“耄耋(猫蝶)富贵”、“梅兰竹菊”等,以上为鸟兽鱼虫花卉果蔬类,人物类的有“麒麟送子”、“刘海戏金蟾”、“八仙过海”等,另外还有“麦秽”、“猫蹄”、“八川”、“百字不出头”等图案。据老年人回忆,清时就有此技,至20世纪50年代被机器印染取代。新村乡沈庄有一姓沈老太太,至80年代初还操此技。
门吊子 又称挂门前是一种剪纸艺术。先在色纸上凿成图或字,然后将这些图或字相互搭配,从此面粘连成一体,组成一幅色彩艳丽的图画。每门五幅,每幅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外框,这部分虽无内容,但作用重大,必须鲜艳夺目,因此多使用纸面亮丽鲜艳的广檀纸;第二部分是图案,图案的内容多为西瓜、石榴、梅花、宫灯、金钱、喜鹊等,也有一些人物图案,如关张赵马黄“五虎上将图”,唐僧、悟空、八戒、沙僧、白龙马“五位神仙图”,还有其它一些象征吉祥如意之类的图案;第三部分是字,在每幅图的正中心,字要大而亮,往往采用金纸或广檀纸。三个部分三种颜色,三种纸张,五幅一图五样字,五样颜色,这五个字必需组成一句吉祥话,如“寿比南山松”、“江山美如画”,20世纪六七十年代有“人民公社好”、“毛主席万岁”等等。门吊子的排列次序为:“左红右绿黄当央,粉红紫蓝衬两旁(指黄的两旁)”。港上、小马头、李庄等乡镇均有从事这门手艺的。
灯盆花 郯城民间有个风谷,女子出嫁,娘家必须陪送灯和脸盆,在灯上和脸盆上还要用红纸剪一张灯花和盆花将灯、盆盖上。灯花、盆花的图案多种多样,有鸳鸯戏水、龙凤呈祥、莲(连)生贵子等。
第三节 民歌小调
郯城的民间小调主要分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姐儿牛”,一部分是“五大调”。
“姐儿牛”是郯城民歌的主要部分,全县各地均有人演唱,其中泉源乡的“姐儿牛”在苏鲁二省影响最大,苏鲁民谚曰:“想听‘姐儿牛’,一溜山根泉源头(泉源乡驻地)。”泉源乡地处山区,解放前这里的百姓生活困苦,许多人以卖唱为生,他们边创边卖,为“姐儿牛”的繁荣和传播立下了不朽的功勋。“姐儿牛”内容广泛,时政、爱情、社会生活、历史典故、民间传说、自然景物等均有表现。“姐儿牛”长于叙事和抒情,一支歌的歌词常常要有几十句,《盼郎歌》有134句,《知心客》有148句,加上“哎咳哟”这个衬句,竟长达185句。“姐儿牛”的曲谱都不长,一般都是四句或六句,最长也只有8句。一支短曲配上长长的歌词,反复咏唱数遍,甚至十数遍,而让听众不厌,除曲子的优美外,主要还要靠内容和语言的魅力。在60年代初期,山东省艺术馆的王川昆来郯采风,将“姐儿牛”《五只小船》整理发表在《山东省民间歌曲选》上,现转抄如下:
五 只 小 船
1= bB 郯城 汉族
2 1 2 3 5 3 2 2160┃
1.(女) 一只小船 来哎 往南
2.(男) 二只小船 来哎 往南
3.(女) 三只小船 来哎 往南
4.(男) 四只小船 来哎 往南
5.(女) 五只小船 来哎 往南
1 . 2 32┃2 6 1·┃3335 6561┃
(得儿) 摇 (来哎) ,半船那个葫芦
(得儿) 冲 (来哎) ,半船那个弦子
(得儿) 南 (来哎) ,半船那个银瓜
(得儿) 西 (来哎) ,半船那个鸭子
(得儿) 划 (来哎) ,半船那个螃蟹
1 2 3 2 5 3 2 0┃2 7 6 6
1.(女) 半 船 的 瓢, 半船那个
2.(男)半 船 的 钟, 半船那个
3.(女)半 船 的 盐, 半船那个
4.(男)半 船 的 鸡, 半船那个 5.(女)半 船 的 虾, 半船那个
6 3 5┃6 1 5 6 6 5┃
小 樱 桃(来哎咳哟),
管 子 笙(来哎咳哟),
小 藕 莲(来哎咳哟),
白 兔 子(来哎咳哟),
大 青 蛙(来哎咳哟),
6 1 1 1 1 3 2┃2 7 6 5
1.(女)(哎唻哎咳 哟噢噢) 半船那个
2.(男)(哎唻哎咳 哟噢噢) 半船那个 3.(女)(哎唻哎咳 哟噢噢)半船那个 4.(男)(哎唻哎咳 哟噢噢)半船那个 5. (女)(哎唻哎咳 哟噢噢)半船那个
6 3 5┃6 5 6 7 6 5┃
小 樱 桃(唻哎咳哟),
管 子 笙(唻哎咳哟),
小 藕 莲(唻哎咳哟),
白 兔 子(唻哎咳哟),
大 青 蛙(唻哎咳哟),
2 1 2 3 2 0 ┃ 3 2 3 1
1.(女) 小妹开言 道(男)"噢"(女)郎哥你听2.(男) 小妹开言 道(女)"噢"(男)小妹你听 3.(女) 小妹开言 道(男)"噢"(女) 郎哥你听
4.(男) 小妹开言 道(女)"噢"(男)小妹你听 5.(女) 小妹开言 道(男)"噢"(女)郎哥你听
2 0 ┃ 2·1 6 1 3 2┃
着(男)"哎"(女)什么是个 葫芦
着(女)"哎"(男)什么是个 弦子
着(男)"哎"(女)什么是个 银瓜
着(女)"哎"(男)什么是个 鸭子
着(男)"哎"(女)什么是个 螃蟹
3 2 6 1 23 2┃ 2 7 6 6 6 3 5┃
1.(女)什么是个 瓢?什么是个 小 樱
2.(男)什么是个 钟?什么是个 管 子
3.(女)什么是个 盐?什么是个 小 藕
4.(男)什么是个 鸡?什么是个 白 兔
5.(女)什么是个 虾?什么是个 大 青
6 5 6 1 6 5┃6·111 132┃
桃(唻哎咳 哟)?(哎来哎咳哟吆吆)
笙(唻哎咳 哟)?(哎来哎咳哟吆吆)
莲(唻哎咳 哟)?(哎来哎咳哟吆吆)
子(唻哎咳 哟)?(哎来哎咳哟吆吆)
蛙(唻哎咳 哟)?(哎来哎咳哟吆吆)
2 7 6 6 6 3 5┃6 1 5 6 1 6 5 ┃
1.(女) 什 么 是个 小 樱 桃 (唻哎 咳 哟)?
2. (男) 什 么 是个 管 子 笙 (唻哎 咳 哟)?
3.(女) 什 么 是个 小 藕 莲 (唻哎 咳 哟)?
4.(男) 什 么 是个 白 兔 子 (唻哎 咳 哟)?
5.(女) 什 么 是个 大 青 蛙 (唻哎 咳 哟)?
3 2 3 3 2 0┃
(男)郎哥开言 道,(女)"哎"
(女)小妹开言 道,(男)"哎"
(男)郎哥开言 道,(女)"哎"
(女)小妹开言 道,(男)"哎"
(男)郎哥开言 道,(女)"哎"
3 3 3 1 2 0 ┃ 2 2 1 2
1.(男)小妹 你听 着(女)"噢"(男)不开是个 2.(女)郎哥 你听 着(男)"噢"(女)弹的是个 3.(男)小妹 你听 着(女)"噢"(男)甜的是个
4.(女)郎哥 你听 着(男)"噢"(女)扁咀是个 5.(男)小妹 你听 着(女)"噢"(男)横爬是个
3 6 5┃2 3 2 6 1┃
葫 芦 开 的 是 个 瓢,
弦 子 敲 的 是 个 钟,
银 瓜 咸 的 是 个 盐,
鸭 子 尖 咀 是 个 鸡,
螃 蟹 竖 蹦 是 个 虾,
2 7 6 6 6 3 5┃6 1 5 6 1 6 5 ┃
1.(男)俊的是个 小 樱 桃(唻哎咳哟),2.(女)吹的是个 管 子 笙(唻哎咳哟), 3.(男)脆的是个 小 藕 莲(唻哎咳哟), 4.(女)豁咀是个 白 兔 子(唻哎咳哟), 5.(男)呱呱叫的 是 青 蛙(唻哎咳哟),
6·1 1 1 1 3 2┃
(哎来哎咳哟噢噢)
(哎来哎咳哟噢噢)
(哎来哎咳哟噢噢)
(哎来哎咳哟噢噢)
(哎来哎咳哟噢噢)
2 7 6 6 6 3 5 ┃
1.(男) 俊 的 是 个 小 樱
2.(女) 吹 的 是 个 管 子
3.(男) 脆 的 是 个 小 藕
4.(女) 豁 咀 是 个 白 兔
5.(男) 呱 呱 叫 的 是 青
6 1 5 6 1 6 5 ·0┃
桃(唻哎咳哟)。
笙(唻哎咳哟)。
莲(唻哎咳哟)。
子(唻哎咳哟)。
蛙(唻哎咳哟)。
“五大调”,因集中流行在郯城、马头一带,故尔又称“郯马调”。“五大调”包括《淮调》、《大调》、《玲玲调》、《满江红》和《大寄生草》五支曲子。除《玲玲调 》外,其余四支曲子均由江淮地区传入。“五大调”歌词内容和“姐儿牛”大同小异,总的可分为:五景、五盼、七多、七赞、八恨五大类。五景即春景、夏景、秋景、冬景、总景。五盼即盼佳期、盼才郎、盼冤家、盼情书、四盼。七多即送多情、想多情、遇多情、盼多情、会多情、思多情、梦多情。七赞即孔明赞、孟德赞、三国英雄赞、楚霸王赞、耕读渔樵赞、春光赞、肉头(方言,富而不露、富而小气均称为肉头)赞。八恨即恨别离、恨当初、恨冤家、恨薄情、恨爹娘、恨家人、恨薄命、烟花恨。新中国成立之后,山东省艺术馆曾派人多次来郯城搜集整理“五大调”,现保存下来的共有130首,其中有《满江红》22首,《淮调》72首,《玲玲调》11首,《大寄生草》21首,《大调》4首。《满江红·四盼》,于1957年参加“全国第二届民间音乐舞蹈会演”,并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录了音,多次向全国播放,还选入1957年出版的《优秀歌曲选集》发行全国。
第四节 民谣童谣
成人民谣 民谣有词无谱以时政类和社会生活类为最多。详见本志卷三十《方言谣谚》。
童谣 童谣在郯城民谣中占有很大比重。其天真质朴、富有生活情趣,很少有政治色彩,生命力很强,一支童谣能流传好多代。童谣的内容很广泛,描写日常生活的有:
月佬娘
月佬娘,亮堂堂,
买个小猪不吃糠。
吃大米,喝粉浆,
眼泪汪汪光想娘。
小白菜
小白菜,心儿黄,
三岁两岁没了娘。
没有亲娘还好过,
就怕爹爹寻后娘。
寻个后娘三年整,
生个弟弟比我强,
他吃米,我喝汤,
眼泪汪汪想亲娘。
第五节 民间器乐
乐器的种类 郯城的民间乐器分打击乐、吹奏乐、弹拨乐、拉奏乐四类。
打击乐中分鼓、锣、镲、梆子、磬、编钟、碟、碗、掛鞭、云牌、棍、檀板、竹板、钢板、铃、木鱼子等20余种。每一个种类又分许多型号,如鼓中分大鼓、堂鼓、腰鼓、翘鼓、渔鼓、扁鼓、单面鼓、手摇鼓、拨浪鼓;锣中分大晃(读huang,又称筛锣)、苏锣、大锣、堂锣、当当翘;镲中分大铙、大镲、小镲(又称光光镲)。吹奏乐中分笙、管、笛、箫、唢呐、海螺(俗称呜嘟嘟,已失传)、哨、号、扁拉翁(扁拉翁是一种特大型器乐,演奏时必须一个人扛着喇叭头,演奏者方可在后边吹奏,此物现已失传)。其中哨的种类最多,有柳条哨、麦秸哨、芦叶哨、各种树叶哨、竹哨、泥哨、狗皮哨、尿泡哨等等数十种。弹拨乐中分月琴(又名柳叶琴)、扬琴、三弦、古筝四种。郯城的月琴只有粗细两根弦。三弦是外来品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传入郯城。古筝于清末就已失传,1999年,城内又有人教授此艺。拉奏乐中分二胡、京胡 、坠琴、板胡四种。
使用范围 鼓除在广场艺术和舞台艺术中担任主要角色外,在明、清时还悬在县衙门前供喊冤者击打,此曰堂鼓(又称惊堂鼓);在马戏团里,演出时还用鼓声助威,喧染气氛,此曰助阵鼓(又称战鼓);曲艺艺人使用时,曰书鼓;在巫事中使用叫神鼓;在商业中使用叫手鼓、货郎鼓等。
锣、梆子除广场艺术和舞台艺术中使用外,还用于打更、警示和商业广告。磬、木鱼子为僧人使用。檀板(又称挎板)、竹板、钢板主要由曲艺艺人使用,碗、棍、碟、挂鞭主要由地摊演唱者使用,“文化大革命”中曾被搬上过舞台。鸣牌,又名报君知、云牌,是盲艺人串乡占卜时的专用物。铃用于校园和舞台,还用于马、驴、骡、娃娃、建筑物的装饰。哨类用于校园和自娱、狮舞、龙舞、商业广告。余下各种乐器均用于舞台艺术和自娱,其中的扬琴和坠琴还用于曲艺演出。
曲牌及锣鼓经 流行于郯城的吹奏类曲牌有《凡调》、《柳金子》、《五六五》、《欢上天》、《老十番》、《将军令》、《大开门》、《小开门》、《大桃红》、《小桃红》、《天下同》、《苦中乐》等。其中的《凡调》、《五六五》、《将军令》、《苦中乐》由张学利整理后发表在《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中。
流行郯城的弹、拨、拉类的曲牌主要有《寄生草》、《苏武牧羊》、《步步高》等。流行于郯城的锣鼓经主要有《长流水》、《风搅雪》、《长锣》、《乱锤》、《水底鱼》、《急急风》等。在戏曲舞台上常用的锣鼓经和京剧相同,如《风入松》、《急三枪》、《香柳娘》、《尾声》等。
卡戏 卡戏的主奏乐器是唢呐,伴奏乐器是笙、管、笛、二胡、月琴、梆子、京胡、锣、鼓、镲等。演奏卡戏的主要手段是摹拟,鸡啼狗叫、人语兽鸣、风吟雷吼等等,自然界、社会界的各种声音几乎都是它摹拟的对象。卡戏的曲目共分三大类:舞台戏剧类;民间生活情趣类;杂技类。
舞台戏剧类,主要是京戏和柳琴戏。演奏的剧目多为观众熟知的选场或选段,如京戏《沙家滨》中的《智斗》,《寒窑记》中的《别窑》等;柳琴戏中有《喝面叶》全剧、《秦香莲》中的《杀庙》等。在演奏中,唢呐一般都 不使用竿,只用哨和唢呐头,演奏时将唢呐头前捂后闪即可扮戏。扮演旦角用小号唢呐,小生用中号唢呐,老生、净用大号唢呐(俗称海笛)。在扮演老生和净时,多数表演者都不用唢呐头,而用去了把的沙壶(俗称沙壶头)。
民间生活情趣类,有《王婆骂鸡》、《大锯缸》、《猪八戒游西湖》等剧目。这类节目最受青少年和妇女们的喜爱。《王婆骂鸡》的情节并不复杂,开始是王婆唤鸡、查鸡,发现少了一只鸡便开始骂街。先是拖着长腔叫骂,后是跳着脚、拍着巴掌骂,再后来是沙哑着嗓子、刀沾着木板骂,最后母鸡自己回来了,王婆白挨了半天累,她又喜又恼,便抓鸡、打鸡。骂鸡的节奏、声调、形式、语言都是当地百姓熟知的,听众听后,如身临其境,笑声叠起。《大锯缸》中的情节也十分生活化,扒锅的进村后的吆喝声、女顾客的搭话声、二人的讨价还价声、敲破缸声、拉钻声(包括初钻、中钻、末钻三种)、锯完之后的敲缸声等等都摹拟得维妙维肖。为加强喜剧效果,有的演奏者还加进拉歪了钻、钻头戳到大腿上、女顾客给锯缸人包伤、调情等情节。这类卡戏的伴奏者和主奏者之间,还仿照相声中的捧和逗,插入简短的对话,让听从发笑,伴奏者的话不用乐器摹拟,主奏者的话必需用唢呐摹拟。
杂技类多在夜中表演,主要是供观赏。主要剧目有《葡萄架》、《拉纸条》、《喷火》、《吞火》等。
第六节 曲艺
大鼓 主要乐器是一面大鼓,一副钢板。大鼓鼓腔浅(约十多公分),因此又称扁鼓。钢板呈月牙形。演唱时,艺人右手执鼓棒(又称鼓条),左手挟钢板。大鼓书是以唱为主,以说白为辅。唱时只打钢板不敲鼓,只有在唱句与唱句之间,或唱句的句尾拖音时敲鼓。说白时是只敲鼓不打钢板。钢板的作用在于控制唱腔的节奏,大鼓的作用在烘托气氛,为听众提神,还可招引过往行人来听书,起广告作用。
大鼓的唱腔分快板、慢板、四平腔三种。快板以七字句为主,慢板以十字句为主,四平腔七字句、十字句兼用。快板限在高潮时使用。大鼓的说白也分两个部分。一种是演说,即带表演的叙说;二是赞,又称贯口,即韵白。
大鼓书又称鼓词,其演唱内容多为公案类或征战类、神话类。如《包公案》、《狄公案》、《彭公案》、《罗通扫北》、《月唐》、《杨家将》、《封神榜》等。大鼓的唱腔粗犷、嘹亮、演唱者均为男性。
渔鼓 渔鼓的伴奏乐器是渔鼓(又称渔鼓筒)和简板。渔鼓长约1米,直径约10公分,鼓面为单面。鼓身是竹筒做成的,鼓面是羊皮或猪尿泡做成的。演奏时表演者左手执简板,左胳膊揽鼓斜靠前怀,用右手中三指并列敲击鼓面。简板长约30公分,宽约3公分,由竹板或木板制。渔鼓和简板在演唱时的作用同于大鼓中的鼓与钢板。
渔鼓的唱腔比大鼓婉转些。板式、句式、说白、演唱内容等方面,均和大鼓一样。
琴书 郯城的琴书分两类。一类俗称扬琴,其伴奏乐器是扬琴、坠琴、云板(又称挎板),演唱者多为男女二人,可轮唱,亦可合唱;另一类俗称坠琴,其伴奏乐器是坠琴、脚踏梆子,演唱者多为盲人,系单人说唱。
琴书的曲调很多,有凤阳调、上河调、莲花落、娃娃腔(又称娃娃调、垛板)、寒苦垛、剪彩花、叠断桥、银落丝等。最常用的是凤阳调。凤阳调以七字句为主,兼有十字句,两句一韵。上河调是七字句,三句一韵,莲花落是首句分三节,每节三个字,以下为七字一句,两句一韵。娃娃腔是首句分两节,每节三个字,以下是七字句,两句一韵。寒苦垛是十字一句,两句一韵。叠断桥 是首句两节,每节三字,二三句为七字,第四句是十字,两句一韵。银落丝的唱法不详。琴书唱词的字数虽不十分严格,但基本上都要遵守以上的格式。
第七节 民间舞蹈
狮舞 狮舞始于何代无考。全县各地均会此技。一般是双狮对舞。狮有大、小两种。大狮每狮由二人组成,一人直立顶着狮子头,一人弓身顶着狮子衣;小狮子由一人顶着狮子皮即可。狮子皮分头、身、脊三部分。头由纸浆铸制,外饰彩绘,配上竹圈,红布组成上下颌和舌,头下连接着长长的鬃毛,下颌连着一圈长长的白须。在鬃毛和头的连接处,还系着一圈项铃。狮身由长苘结成,狮脊由一长布袋,内装棉絮制成,上通狮头,下达狮尾。每对狮子都分雌雄,雌者头为绿底、鬃毛及脊均为绿色,雄者头为红底、鬃毛和脊均为红色。顶狮子头的人,口里都要含着一个竹哨,边舞边吹,扮狮子鸣叫。每对狮子还有一位指挥者,称拿绣球的。绣球直径约30公分,由竹圈扎成,外裹红绫。拿球人以球指挥狮子行动。狮舞的主要招数有:抢绣球、滚绣球、把门式、扑鞭炮、凳碌碌、跳桌子、悬崖戏水、腾空吞月等。拿绣球的要会武功,跟斗、螃蟹、二踢脚、金鸡独立、犀牛望月、鹞子翻身等都得做得十分利索。
龙舞 龙舞唯杨集镇会舞。一般是二龙对舞。龙衣由头、身、尾、脊四部分组成。龙头由纸浆铸制,外饰彩绘,龙身由竹圈和布组成,布外画上鳞;龙尾由竹架和布组成,布外绘刺纹;龙脊由黄布剪成。舞时,龙头龙尾各由一人用木棍擎起,龙身上每个竹圈装一根棍,每棍一人挑着。另有一个挑球的人。球由竹圈扎框,外蒙红布,用棍挑起。挑球人以球为号,以球为蛛,指挥两龙舞动。主要动作有:二龙戏蛛、二龙追蛛、二龙夺蛛、二龙翻身、二龙摆尾等。龙舞的主要特点是变化队形。
旱船 全县各地均会此舞。旱船是用木棍插架、外蒙彩布、带棚的小船,船中站立一人(多为男扮女妆),身穿古典彩衣,腿脚被蒙船的彩布遮住,身前放上假腿假脚,腿穿彩裤,脚穿彩鞋,从外观上看,如人在船上坐着。舞时,船中人双手提起船的模型(双手藏于袖中,不可让观众看见),踏着锣鼓点,便可做出行船时的各种姿态,如顶水、顺水、闯旋窝、上浪头、下浪头等,船旁有一人扮老艄公,手执木桨,配合船上的人一起舞。
高跷 高跷是群舞,一般为列队演出。全县各地均会此舞。高跷队中除俊男靓女外,还有老丑婆、胡哑叭、猪八戒、孙悟空等喜剧人物和戏剧人物。高跷队的基本动作是走“8”字步,即扭秧歌。舞者腰系彩绸,手执彩绸的两端随步甩动。
杂耍 这类艺术包括“猪八戒背媳妇”、“老驮少”、“小媳妇骑驴”。这三种样式实际属于同类,外观为两个人表演,实际上是一个人表演,另外一部分是模形。港上五村的“老驮少”很有名,老头和媳妇的动作协调一致,老头能点头、转脸、眨眼睛、吸烟、媳妇能为老头擦汗搧扇子、形似二人,实为一人,老头是假,媳妇是真,而媳妇又是男扮女装,十分有趣。据考,这个节目是在1856年(清咸丰六年)传入房后村的。相传房后村有一葛姓青年,雇给一个杂技团当车夫,后与杂技团里的一个姑娘结了婚,姑娘在杂技团里演过“老驮少”这个节目,从此房后村的人就学会了这个节目,后来通过亲戚关系,这个节目又传到了港上五村。
无论是上述哪种舞蹈,它的伴奏乐器都是锣鼓、唢呐、号、有时还配上笙管笛箫。
第八节 打挂鞭
打挂鞭又称打花竿,是泉源乡一纪姓人于清代乾隆年间首创。此人自幼乞食为生,浪迹江湖,后因首创此艺成为远近闻名的花子头,人称“纪打鞭”。到民国时期,泉源、司家一带靠此艺谋生者较多,直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这一带还有会操演此艺者。70年代后期,文化界的有心人曾想将此艺搬上舞台,但演唱(奏)者以此为耻,不愿登台。如今此艺已濒临失传。为让后人了解此艺,并从中汲取营养,特专设一节而记之。
制作 掛鞭状如古代兵器竹节鞭,由直径3公分左右,长1米左右的竹竿制成。挂鞭的两端是竹节,中间还有3个竹节,5个竹节间的4个竹管长短基本相等。在4个竹管的两侧均挖空一部分,在未挖的部位上镶上一根铜轴,铜轴外侧的竹管壁上还镶着铜眼皮,防止竹管壁被铜轴撑裂或磨坏,铜轴的长度和竹管的外径相等,铜轴上悬挂着两三枚铜钱(即清代方孔钱),铜轴不可太粗,以铜钱在上面能自由跳动为宜。讲究的人还要在挂鞭的两端包上铜包皮,一为美观,二为坚固,三为击碰硬物时音声响而动听。
演奏 开始演奏时,演员左手握住挂鞭的中节,先躬腰将竖立的挂鞭用力往地上连蹾两下,每下为一拍。这个动作共有三个含义,一是为观众行礼,二是宣告演出开始,三是为本次演出定下了拍节速度。蹾完两下之后,演员后退一步将身站直,右手拍打挂鞭的下稍一下,接着挂鞭的上稍趁势右移,演员右肩上耸,将落在肩头的挂鞭弹打出去。这是打挂鞭的开头部分。多数艺人都是按照这个规矩开演。以后的打法可根据身段、步法的变化而变化。具体情况可因人而异,随意而定。打挂鞭分拍打、弹打(也可称之为碰打)、踢打三种形式。拍打,即用右手拍打挂鞭,这是最常用的演奏办法;弹打,即通过身段的扭动或耸动和两腿的起落,用两胯、两肩、两膝去弹打挂鞭;踢打,即用两脚踢打挂鞭。踢打的花样很多,有内踢(用脚的内侧踢弹)、外踢(用脚的外侧踢弹)、前踢(用脚尖踢弹)、后踢(用脚后跟踢弹)、绞踢(两腿交叉,用其中的一只脚踢弹)等。在演奏过程中,执鞭的左手并非让鞭老处在被打的位置上,它要配合肩、胯、膝、脚等打鞭的部位不停地旋转舞动,让各部位打得准、打得响、打得好看。在演唱之中,一般只有拍打、弹打二法,到了段与段之间,歌声暂时停止时,演员可作稍长时间的打鞭表演,这相当于歌曲中的演奏过门,在这个时候可用踢打法。弹打和踢打都是打一下为一拍,拍打可一下为一拍,亦可连拍两下为一拍。通常的打法是将连拍掺到弹打中去,从不单独连续使用。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响点单调,增强演出效果。不论是哪种打法。都有强弱之分,轻重之别,哪里该强,哪里该弱,哪里该轻,哪里该重,这要根据歌中的内容和曲调而定。
挂鞭的响声很特别,无法用文字准确地表述出来。挂鞭的响声含有很多音种,有铜钱和竹管壁的碰撞声,有铜钱之间的碰撞声,有铜钱和铜轴的碰撞声和磨擦声,还有鞭身和人体各部位的碰撞声。这些不同的声音交织在一起,细碎而又整齐,复杂而又合谐,即动听又富有韵味。
演出、内容及其它 打挂鞭并非是只打挂鞭,而是边打边唱边舞。挂鞭在演出时既是伴奏的乐器,又是舞蹈的道具;演员用肢体拍、弹、踢打挂鞭即是演奏也是舞蹈。操演此艺者,男女老幻皆宜。青年女性演出时多足蹬花鞋,鞋脸上饰一束红线穗子或红绒球,表演时两束红穗或红球随双足不停地闪动,配合着舞动的挂鞭,此情此景不亚于戏台上的虞姬舞剑。演唱的内容多为“姐儿牛”。打挂鞭的舞姿随意性很强,可根据各人的条件自行决定,无固定的模式。
第九节 回族文化艺术活动
民国初期马头镇是著名的商业中心,一时兴盛,文化艺术活动十分活跃。每逢元宵节,“长发”、“鸿聚”等回民商号举办3天文化娱乐活动,其形式有秧歌、高跷、旱船、京剧演唱、淮调清唱、还有文字游戏猜灯迷等。1937年抗日战争前夕,回民青年王民起等多次参加演出《机房教子》《岳母刺字》等京剧。1946年,马头“回民协会”组织回民青年,在郯城、马头等地演出《小苍山》、《青年之路》等戏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马头回民青年在镇工商联支持下,与汉族青年一起组织业余剧团,每逢节日举行演出活动。20世纪50年代排练演出的剧目有《白毛女》、《三世仇》、《兄妹开荒》、《三月三》等。60年代初演出的剧目有《槐树庄》、《林海雪原》、《夺印》等。其中新编京剧《关汉卿》、《唇亡齿寒》,柳琴戏《十五贯》、《河伯娶妇》、《韩元借粮》、歌剧《母女顶嘴》等剧目,在全县戏剧演出中获一等奖。“文化大革命”期间,业余剧团中断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马头回民文化活动逐步恢复,其高跷、旱船等传统项目,每年春节期间都进城演出,并赴近乡镇表演,活跃了城乡人民的文化生活。
第四章 文艺创作
第一节 文学创作
郯城,汉为东海郡治所,文人辈出,辉相璧映。南北朝时东海郯人鲍照(414—466年)和徐陵(507—583年)就有文学著述彪炳史册,被称为东海三何的何逊、何思承、何子朗以及王僧孺等都有文集行 世。明朝进士任文献、周举、张景华、张世则和清朝进士王恒、王椽等人亦善文墨,均有诗文传世。民国初年,马头镇的清末廪生徐吉亭、焦献南、梁秉臣3人倡导成立“沂南诗社”,每星期晚集会一次,观摩作品,拟订诗题。1917年(民国6年),县知事熊伯乾(字绍龙,南阳人)爱好诗文,曾邀“沂南诗社”社员赴城内宴叙并赏析诗作。当时诗歌散文既不能登报,也不载书,均为文友间互赏。1930年设立民众教育馆,才将部分诗作油印刊载。
抗日战争时期,本县高峰头镇北蔺庄人蔺凤萼(笔名柳杞)参加革命,1937年即在上海《大公报》上发表小说、散文、诗歌。1938年 奔赴陕北,后又转战在晋察冀根据地。1952年调《解放军文艺》任编辑,先后出版了长篇小说《长城烟尘》、《战斗奇观》,还在《人民文学》等刊物上发表作品近百篇。其间还有新村乡西鲍村人程传兴(笔名程浩、程溪林),1936年参加工作,后任《大众日报》总编室主任,1949年开始发表小说,著有短篇小说集《改行》,由新华书店山东总分店出版发行。
诗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文化馆每年在国庆节、春节或其它特殊时节都要编一两期《郯城文艺》或《文艺演唱材料》,县内作者的诗作就在以上刊物上发表。自90年代,《郯城报》(后改名为《今日郯城》)创刊,其副刊又成为县内诗歌作者练笔之地。
诗歌因篇幅短小,易构思,易发表,所以县内诗歌作者较多。自20世纪60年代初,他们先后在《大众日报》、、《山东文学》、《群众艺术》、《黄河诗报》以及部分国家级文学报刊上发表诗作,在《临沂日报》(原名《临沂大众》)、《沂蒙文艺》、《沂蒙》上发表的诗作就更多了。自80年代末,县内先后出版诗集者多人。
在外地工作的郯城藉诗歌作者影响最大的是马丽华。马丽华,1953年生于济南,1955年随父迁居郯城,1976年毕业于临沂师专中文系,同年自愿报名进藏工作。后调至《西藏文学》任编辑,并升任主编。自1976年至1986年,共发表作品数百首(篇),部分作品在国内获奖,并译为英文、法文参加国际文化交流。
小说 郯城境内的作者在省级出版物上发表作品是从1975年开始的。农民作者程永凤在《山东文艺》第二期发表了1.2万字的短篇小说《饲养院里的重要新闻》,在县内影响颇大。1980年以后,郯城的小说创作队伍逐渐形成,他们的作品分别在地市级甚至省级出版物上发表。
戏剧 郯城县戏剧创作的历史较长。早在清朝道光年间,郯城县官周履端对戏剧创作就很重视,请文士王曦(江苏太仓人)根据《汉书》、《搜神记》、《太平御览》等书,将郯城孝妇受冤的故事创编了传奇《东海记》。《东海记》共十六出,每出末尾处均有仲远氏书写的评语。评语皆为赞美之辞。《东海记》写出后,由后任县官徐铭令梨园弟子演出。此剧的手抄本至今县内还有人保存。
在20世纪50年代,郯城籍作者方平(马头人)在《前哨》(“群众艺术”的前身)、发表独幕话剧《西红柿的悲剧》。
1995年程永凤改编的七场现代柳琴戏《苦果》,由郯城县柳琴剧团搬上舞台,同年获市“五一”工程奖。1998年杨玉金、陈玉柱创作的四集电视剧《山村款爷》和程永凤创作的八场传统戏曲《笑死于公》同时被选入临沂市建国50年优秀剧作选。电视剧《小康人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曲艺 自1958年始,徐国华就在《群众艺术》、《大众日报》等报刊上发表快书、相声、唱词、鼓词等曲艺段子数十篇,其中以鼓词《降龙记》影响较大,被《山东十年曲艺选》、《山东三十年曲艺选》收录。
1985年,程永凤开始发表中篇曲艺作品。其中篇评书《旱天雷》1987年获晋、冀、鲁、豫四省曲艺创作一等奖,该作由山东省曲艺家协会编印,《安徽曲艺》创刊号头题发表。1989年他的中篇评书《孔丫头嫁妻》在《东方文艺》上发表,次年他的中篇故事《雪落荒原》在国家级刊物《曲艺》上发表。
民间文学及其它 自1958年始,徐国华在群众艺术和大众日报上发表民间故事数十篇,1990年始王华祥在济宁市的《故事大观》上又发表民间故事数十篇。
20世纪90年代中期,魏建玲自费出版散文集《沂蒙情思》,由百花出版社出版,刘琪瑞自费出版散文集《那年的歌声》,由新华出版社出版。
第二节 音乐创作
在民国时期,郯城的音乐创作就很繁荣,流行于世的“姐儿牛”、“郯马调”就是那时的作品。解放前夕,原郯城师范学校校长徐少泉创作的歌词《小清河长又长》被选进建国初期的小学课本。到了20世纪50年代,刘纪、张逸林先后在省(市)级出版物上发表歌曲。其中张逸林创作的儿歌《戴花要戴大红花》获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一等奖,此歌流传全国,影响很大。歌词如下:
戴花要戴大红花,骑马要骑千里马,
唱歌要唱跃进歌,听话要听党的话。
郯城县部分音乐作品发表情况表
第三节 美术创作
郯城美术界能在省级或省以上发表作品是从1963年季相玉开始,其中影响较大的是1976年由程永凤编文、李瑞东、朱利和、韩峰、季相玉、吕顺奇绘画的连环画册《麦场风波》和1978年由李瑞东、朱利和编文绘画的连环画册《花儿正红》,这两本画册均由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自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季相玉先后在山东支部生活,山东教育、山东经济报等报刊上发表宣传画,油画多幅。
美术作品除报刊上发表之外,还有各种级别的展览。县、市、省三级画展几乎年年搞。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韩峰的山水画,马学玲的花鸟常进临沂地区参展,到了八九十年代郑永标的花鸟,张宏亮的人物经常进省参展并获奖,胜利乡农民王钦康的工笔画数次进省参展,部分作品被省市文化界领导收藏。90年代后期徐敏瑾的油画《沂河清晨》被中国美术馆收藏,徐旭的水粉《古韵》在省展出后,获省二等奖。孙东光、张峰的牡丹画和书法作品,亦在省内外许多刊物发表。1998年张宏亮为长篇小说《血染宴会厅》插图,此书由小说作者杜仲先自费在黄河出版社出版。
郯城县美术作者在省以上发表或展出的部分作品表
第五章 文物名胜
第一节 古遗址
望海楼旧石器地点 位于郯城东南16公里,大尚庄乡政府驻地东1500米处的马陵山东坡,俗称“老石塘”。东1公里是江苏省东海县桃林镇山里岩村,南0.5公里为望海楼,北侧是黑龙潭水库,一条山间小路从此地点顶部穿过。东西30米,南北250米,总面积为7500平方米,北高南低,呈坡状。
遗址于1986年10月发现,解剖表明,文化层土质为黄色砂质粘土,厚约1.5 米,石器大部分暴露于地表,土层内亦有部分夹杂。石器原料以石英、脉石英、砂岩为主。石制品有石核、石片、石锤、刮削器等。该地点资料发表于1989年《考古》第11期。
小麦城旧石器点 位于郯城南10公里,高峰头镇小麦城村东北1500米处的马陵山西坡。西南距高峰头政府驻地约6公里,东北2公里是江苏省东海县山左口乡大贤庄村,东西300米,南北500米,总面积为15万平方米。
该遗址于1985年发现,地质地貌概况与江苏大贤庄村大致相同,石器原料以石英为主,脉石英次之,其它较少。石器有石核、砸击石核、石片、石钻、刮削器、砍砸器、尖状器等。该地点的资料发表在1989年《东南文化》第3期。
黑龙潭细石器遗址 位于郯城东南约16公里的大尚庄乡,大尚庄村东约1公里。东与江苏东海县接壤,座落在南北走向的马陵山西坡。石器点主要分布在黑龙潭水库边缘,大涧沟以北地带及白鸡窝等处。周围基岩裸露较多,呈东西走向,南倾30。—40。。山坡冲沟发育,切割达十余米深,该点向南、向北数里均可见到细石器。
遗址于1982年10月发现,临沂地区文物处和中科院考古研究所山东队,分别于1982年11月和1984年11月两次对该点进行探沟调查和发掘。1984年的发掘报告尚未发表,仅就1982年11月中旬的探沟调查资料(见《考古》1986年第8期,“山东郯城县黑龙潭细石器遗址”)对该点作如下介绍。
探沟发掘表明遗址文化层可分三层:第一层为第四纪全新世(Q3)堆积,色杂,以灰褐色粘土为主,出土石器,厚0.5米;第二层为第四纪上更新世(Q3)。棕黄色粘质沙土,出土石器,厚0.7米;第三层为白垩纪(K2m),紫红色砂岩。厚10米未见底。
出土遗物有细石核、雕刻器、尖状器、石片石器、砍砸器、刮削器等。其中尤以船底形石核具有细石器的原始特征。加工石制品的原料主要为石英、玛瑙、燧石、石髓、水晶、板岩等。
黑龙潭细石器点的发现,为探索山东地区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向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的过渡。为完整地建立山东地区史前文化的发展序列提供了重要的线索。该点1990年4月11日被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6月又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孔圩子遗址 大汶口文化遗址,兼有汉代遗存。位于郯城西南25公里,杨集镇孔圩子村西北1.5公里处,距杨集镇政府驻地约5公里。西500米处是江苏省邳县合沟乡何庄村。一条西北至东南向小路从遗址中部穿过。俗称“瓦滩地”。
东西400米,南北300米,总面积12万平方米。该遗址1988年临沂地区文物普查队普查发现。遗址高出周围地面约0.5—1米,从断崖处观察,为灰色粘土,地表暴露有大量陶片,出土有大汶口文化时期的夹砂红陶鼎足,汉代夹砂灰陶器口沿,夹砂褐陶绳纹陶片、板瓦等。
大尚庄村东遗址 大汶口、龙山文化遗址。位于郯城东南16公里,大尚庄乡大尚庄村东约500米的农田里,遗址东约300米为马陵山。遗址东西约100米、南北约150米,总面积约15000平方米。
遗址于1984年发现,以后做过多次调查。1984年11月中科院考古研究所山东队对遗址做局部试掘,揭露面积约百余平方米,文化堆积厚约0.5米,灰黑土,内含大汶口、龙山文化遗物。出土遗物有鼎足、 残钵、黑陶杯底等。该遗址内涵丰富,延续时间较长,现保存较好。
小麦城遗址 位于郯城南10公里,高峰头镇小麦城村东约600米处,东1.5公里为江苏省东海县山左口乡小王庄村,南20米有一条东西路,北侧有一道东西冲沟,西约3公里有沭河自北向南流经。遗址东西长400米,南北宽300米,总面积为12万平方米。整个遗址呈台状高地。
从冲沟断崖处观察,文化堆积厚约1.5 米,为灰色沙土,内夹杂大汶口文化遗物,表面黄色沙质耕土层中暴露有商周至汉代遗物。采集标本有大汶口文化夹砂红陶鼎石。龙山文化夹砂黑陶器底,夹砂灰陶盆口沿。商周的有夹砂褐陶 腰、夹砂褐陶鬲足及口沿。汉代时期的有泥质灰陶器盖等。为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遗址,兼有商周至汉代遗存。该遗址内涵丰富,延续时间较长,但保存较差。1990年4月11月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风渡口遗址 位于郯城西北27公里,褚墩镇风渡口村北约200米处的沙土岭上,当地俗称“风渡岭”,西200米为西北、东南流向的老沭河故道。东1.5公里是新沭河遗址。东西约150米,南北约200米,总面积约30000平方米,最高部位高出周围地面2米许。
遗址于1988年9月发现,从路沟断崖处观察,文化层约厚0.7——1.2米,暴露有灰坑、红烧土块等。地表暴露有大汶口文化时期的夹砂红陶圆柱形鼎足、扁凿形鼎足、泥质红陶舌形鼎足、泥质红陶钵口沿、夹砂红陶矮罐足、泥质红陶罐耳、网坠等。龙山文化时期的遗物有鬲足、白陶壶底、夹砂灰陶罐底、黑陶豆柄、正面饰波状纹鼎足、扁平圆形细纹鼎足等。另外还有周代豆柄、汉代筒瓦等。该遗址文化内涵丰富,延续时间长,保存较好。1990年4月11日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大尚庄西南遗址 位于郯城东南16公里,大尚庄乡大尚庄村西南约500米处的土墩上,当地俗称“南墩”。遗址中心部位现高出周围地面1米,东西和南北长各约300米,总面积约9万平方米。
遗址于1984年11月发现。从断崖处观察,文化堆积厚约1—1.5米,灰土,内含龙山文化层及商周时期遗物。有龙山文化的夹砂红陶鬼脸鼎足、黑陶罐口沿和一件带铭文的铜戈等。该遗址面积较大,内涵丰富、延续时间较长,保存较好。1990年4月11日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从采集标本分析,以龙山文化遗存为主兼有商周时期遗存。
南沟崖遗址 龙山文化遗址,兼有商周时期遗存。位于郯城西南20公里,花园乡南沟崖村西南20米处的高台地上。俗称“滩顶地”。西南距花园乡政府驻地约3.5公里,南靠310国道,北300米有条沟渠自东向西流经。
东西250米,南北300米,总面积7万5千平方米,遗址中心部位高出周围地面约3—5米。该遗址1987年发现,黄褐色砂质粘土。出土遗物有龙山文化的石奔、石凿、夹砂红陶鼎足、夹砂黑陶罐口及底,泥质黑陶壶口、白陶鬲把、鸟首形鼎足及商周时期的鬲足等。1990年4月11日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窦墩遗址 龙山文化遗址,兼有商周及汉代遗存,位于郯城西南25公里,杨集镇窦墩村内偏北部。东距杨集乡政府驻地约1.5公里,西部有一汪塘,一条东西路在遗址中部穿过。
遗址东西200米,南北150米,总面积3万平方米。遗址于1988年发现,为墩形台地遗址,黄色粘土,出土遗物有龙山文化夹砂黑陶锥状鼎足、夹砂黑陶器口、夹砂红褐陶器口。商周时期的有鬲足、绳纹褐陶片,汉代的夹砂灰陶片、板瓦等。1990年4月11日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固疃遗址 商周文化遗址,位于郯城西南16公里,大尚庄乡固疃村东1.5公里处的高台地上,西北距县城驻地约16公里。南距大尚庄乡政府驻地约4公里。西南约1.5公里处是陈刘庄村。南侧为姑庵水库,北侧有一条东西冲沟,西部有拦水大坝,遗址顶部有条通往固疃村的小路。因修水库,大部分文化堆积被破坏。现存遗址高出周围地面约5—6米。东西60米,南北30米,总面积约1800平方米。土质呈黄褐色粘沙土,文化层厚约1.5米。采集遗物有夹砂灰陶、褐陶、绳纹鬲足、夹砂附加堆纹灰陶片、夹砂灰陶盆口沿、罐鼻等。陶质以夹少灰陶为主,褐陶次之,纹饰以绳纹为主,附加堆纹较少。1990年4月11日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青山遗址 商周至汉代文化遗址,位于郯城北35公里,李庄镇青山村西。南距李庄镇约2公里,西濒沂河,东距益(都)新(沂)公路约0.5公里。遗址为一高台地,东西50米,南北70米,总面积为3500平方米。
遗址于1988年发现,从断崖观察,文化层厚约3米,黄沙土夹杂有红烧土。出土遗物有商周时期的夹砂红陶、灰陶、鬲足。汉代时期的夹砂灰陶罐口沿、罐腹等,纹饰以绳纹为主,附加堆纹较少,灰陶居多,褐陶次之。
官塘遗址 商周至汉代文化遗址。位于郯城北4公里,十里乡官塘村西南0.5公里处的高台地上。东距205国道500米。北侧为一条东西生产路。西为公墓林地,遗址中部有一条东西小路穿过。中央有一眼水井。遗址东西200米,南北300米,总面积为6万平方米。
调查表明,遗址土质呈灰色,文化堆积厚约0.8米。出土遗物有商周时期的夹砂绳纹红陶及红褐陶鬲足。汉代时期的夹砂灰陶豆柄及盆口等。陶质以夹砂陶为主,陶色以红褐陶、灰陶居多。纹饰以绳纹为主。素面较少。该遗址保存较好,1990年4月11日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马王遗址 商周至汉代文化遗址。位于郯城西南17公里,归昌乡马王村西南约1公里的沙丘上,东北至归昌乡政府驻地约2公里,东1公里是葛大村,并有条墨河由北向南流经。遗址东西200米,南北200米,总面积为4万平方米。
遗址中部高出周围地面约4米,上植果树,东、西、北各有一条生产路,南侧有一水塔,地表暴露大量陶片。有商周时期的绳纹夹砂红陶鼎足、夹砂褐陶鬲足、器口,汉代夹砂灰陶器口等。1990年4月11日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褚墩遗址 商周时期文化遗址。位于郯城东南29公里,褚墩镇政府驻地,北至镇医院地段。东北为东北西南流向的人工石渠。整个遗址被厂矿覆盖,东西为200米,南北为180米,总面积为3.6万平方米。
从断崖观察,文化层厚约1.2米,土呈灰色。地面暴露有夹砂褐陶鬲口沿、鬲足,泥质黄褐陶豆盘,泥质褐陶器口。陶质以夹砂陶为主。陶色以褐陶居多,黄褐陶次之。
孙埠村遗址 汉代遗址。位于郯城西南19公里,新村乡孙埠村西约200米处的沂河岸上,当地俗称凤凰岭,西靠沂河,遗址东西400米,南北700米,总面积约28万平方米。
遗址于1985年春天修路时发现。1988年秋文物普查时又作了调查。从断崖处观察。文化堆积厚约1.2米,灰土内含大量汉代遗物。地表为黄沙土。暴露有许多陶片。采集标本有云纹瓦当,夹砂陶残筒瓦、板瓦、盆口等。1990年4月11日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郯城一中制陶作坊遗址 位于郯国故城一中院内中部,北距故城北墙约100米。遗址东西约200米,南北约200米,面积约4万平方米。
1995年底一中扩建教学楼挖基槽时发现水井4眼。井深3—4米,均有陶井圈,其中一号井深3.75米,有井圈10节。出土大量残陶器,其中制陶用具有陶拍、转盘、陶坯支座等。尤以稳形器多见,大小凡20余种。1996年底一中在实验楼前挖基槽时又发现残陶窑及大量的制陶用具陶拍、陶坯支座及罐耳、印模等。其中陶拍10余件。根据地层关系与出土器物的特点分析,制陶作坊当属西汉时期。此处制陶作坊遗址的发现,反映了当时郯城制陶手工业的发达。
郯城镇北关二村冶铁作坊遗址 位于郯城镇北关二村西南约500米处菜园地内。1996年底发现。该冶铁遗址呈凸形地,南北长90米,东西宽80米,总面积7200平方米。该遗址的南部为一沟,从断崖处可见距地表1.30米深处有一条长50余米、厚5—10厘米的铁渣线。在遗址中部,一村民在其家院内取土时曾发现一块重约2吨的炉底铁块。探沟发掘表明该遗址有窑炉、有灰坑。坑开口于东汉文化层之下,打破了战国层及生土。填土为铁渣、烧土块、草木灰、褐色粘土。出土大量残铁块、铁板、西汉陶器残片、残石范等。所出铁板虽久埋地下而未生锈。坑底不规则地分布着26个铁坯、模具。坑深5—15厘米、直径0.8—14厘米不等。据该坑所处地层与坑出土内遗物可知该冶铁遗址为西汉遗存。
郯城县古文化遗址统计表
续表:
第二节 古城址
郯国故城 系周至汉代的郯国都城。位于郯城北侧约100米处,与今城仅隔一条护城河。故城北约100米处为官路口村,西约500米处是北马庄村,益(都)新(沂)公路从故城址东部南北穿过。
故城遗址,俗呼北老城(今为郯城北关),其西北隅设有郯城县第一中学;东北角有郯城县公路站;东南有县教育局、林业局、交通监理站等;中、西部为居民点。
故城呈不规则四边形,建国初期直到改革开放前,城迹轮廓宛然可见,其中东墙1370米,西墙1260米,南墙780米,北墙1260米,周长4670米,面积约129万平方米,现故城南墙无存,东墙和西墙颓垣断壁断续可见,只有北墙尚为完整,一般高度为4—5米,以郯城一中院内西北隅一段故城墙保存尤其好,城墙上植满松柏、刺槐,间有山枣、荆条等灌木丛,两面砌有砖墙和护坡。最高处约有10米。故城墙系黄土夯筑而成,每层厚约10—20厘米,北墙中部一段夯层厚约40—50厘米,夯距为5—8厘米,墙基宽约35—40米。原城有东、西、南、北四个城门,建国初期,尚存南门(系重修),门楼上书“郯子故里”。今已无存。
从断崖观察,文化堆积较厚,第一层为耕土层,厚约0.4米;第二层为近代扰乱层,土呈黄褐色,厚约0.5—1米;第三层为唐宋文化层,灰褐色土,厚约1—1.5米,内含部分唐宋瓷片及碎陶片;第四层汉代文化层,灰土厚约1.5—3.5米,内含大量汉代陶片、筒瓦、棱纹砖、夹砂绳纹灰陶片等,第五层,黑色粘土,较坚硬,厚约3.5—4米,内含部分汉代陶代陶片及战国时期的鬲足等。
故城内常出土许多文物,有石斧、陶豆、瓦当、残陶片等;出土铜器有盘,钱币有贝币,秦瓦档,楚国鬼脸钱及汉五珠钱等,还发现有缸瓦井,直径约50—70厘米。
故城内及城附近尚有不少古迹。故城内有社稷坛、师军台和曾子(参)在郯授徒时建的一贯书院等,故城附近有为纪念孔子来郯求教郯子所建的“问官祠”,还有为纪念孔子在郯期间曾路遇程子,“倾盖而语,陈诗难别,赠绢伤离”而建的倾盖亭,另有郯子庙、郯子林等。以上古迹,民国战乱中相继毁掉,今已无存。
郯国故城,1977年被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在故城东北隅立有碑记。
专 邑遗址 系春秋时期 专 国都城遗址。位于郯城东北16公里,司家乡东部的前城、后城两村中间,东临江苏省东海县境,东北靠临沐县境,地处三县交界。地理座标为北纬34。42`,东经118。30`。西去沐河1公里,四周多丘。东则为一东北西南向冲沟,西南部已建满民房。遗址东西200米,南北150米,总面积3万平方米。
《辞海》(缩印本)444页有注:“专 (Zhuan)古国名,一说邾国邑名。在今山东郯城东北。《春秋·成公六年》有:“[鲁]取 专 ”的记载……”;《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商务印书馆版)1132页亦有注:“[专 ]春秋时鲁附庸国。灭于鲁。”辞书标注和《中国历史地图集》、《春秋列国形势图》所标注[专 ] 之地理方位均相吻合。故 专 邑遗址即春秋时期的“专 国”都城。
从断崖观察。文化堆积厚约1.5—4米,土呈黄褐色,内含大量陶片,有灰陶板瓦片、盆、罐口沿、鬲腹片等。曾出土铜剑等文物,多系东周遗物。其周围丘陵上还发现有陶圈井、画像、石刻、“大泉五十”钱等汉代遗迹遗物。可见,此处于东周至两汉时期,应是比较繁荣之地。1990年4月11日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马王城故城 位于郯城西北34公里黄山镇,麻湖村东北约1公里处的沂武河之间。其西北约1公里处为马王墓。
曾有两段平行相距250米的残墙并列于此。墙基东起自沂河内,西至一南北向生产路,现两墙已夷为平地。在沂河两岸水中还曾发现砖石房地基,亦毁尽。故城具体面积无考。
续修《临沂县志》卷四:“六区沂河两岸,有故城址,俗名马王城,前《志》定为襄贲县,附近立(栗)林村西有高阜,名马王墓,近左旁塌出石墓中,有石刻车马人物数方,古拙近汉画,又有汉铜镜及古钱等,惟未详何代”。《太平寰宇记》载:汉襄贲县也,属东海郡。汉献帝时封刘虞为襄贲侯。
在马王城残存墙基处,曾采集许多瓦当、陶碗及盆、罐口沿等文物。今马王墓犹在,可为佐。同时在沂河东岸上还发现许多汉墓。鉴此,故城应为汉代故城。
小麦城故城 位于郯城东南10公里高峰头镇,小麦城村南约500米马陵山西侧,系汉代故城址。
故城为一高台地,高0.8米,边长约260米,占地面积67000平方米,地层堆积厚约1. 5米,为红褐色粘质土及灰褐色土。出土有瓦当、夹沙灰陶片、盆罐口沿等遗物。故城东北约800米处为大汶口至汉代文化遗址。
新城故城 位于郯城北15公里,庙山镇西南11公里处,西濒沂河,东连城东村,南靠城前村,北邻大启村。故城内东北隅系新城村。
据《续山东考古录·卷二十·沂州·兰山县》和《太平寰宇记·卷二十二·河南道二十二·海州怀仁县》记载,及《沂州志图》所标注证实,新城即原利城,又名监官城,实指今新城故城遗址。
新城故城,至迟建于东汉中期。《资治通鉴·卷六十二·汉纪五十四》载:“汉献帝建安三年,臧霸自亡匿。操募索得之,使霸招吴敦、尹礼、孙观等,皆诣操降。操乃分琅琊、东海为城阳、利城、昌虑郡,悉以霸等为守、相。”《临沂县志》(民国六年续修)认为:“利城作新城,时曹操擒吕布、以青、徐属臧霸。今遗址颇距,意霸所扩,故当时亦号新城。”新城之名,概由此始。《续山东考古录·卷二十》记载:利城郡可能因蔡方等反而废。
现故城遗址尚存。且轮廓清晰,解剖表明城墙系夯土筑成,每夯层厚约 8—10厘米。墙基宽约30米,顶宽20米,东墙680米,西墙660米,南墙640米,北墙500米,周长2480米。设有南、北、东门。残墙高一般1.5米。西北、东南两隅均高5米。西城墙有四处、东城墙有三处突出城外3米的半圆形土台,似系哨所或炮台。遗址内除东北部为民居外,余为农田。
从断面观察,文化堆积明显。第一层为耕土层,厚约0.4米;第二层为近代扰乱层,土呈黄褐色,厚约0.5-0.7米;第三层为宋代文化层,厚约0.7-1.2米,灰褐色土层内含陶片、残砖、瓷片等;第四层为汉代文化层,灰土层中夹杂大量陶片、布纹瓦、残砖等。
1972年出土宋代“祥符元宝”、“景佑元宝”铜币和“宝佑四年置”字样的铜薰等文物;1973年出土汉代的铜箭、布纹瓦片和残砖等;1979年出土汉代的铁犁尖;1978年12月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三节 古墓葬
于公墓 当地俗称“大墩”。位于郯城西1.5公里,郯城镇西关三村1公里处。北距郯汤公路1公里,西距西外环路0 .5公里,南距南外环路1. 5公里。
有关于公其人,《汉书》卷七十一载:“于定国,字曼倩,东海郯人也。其父于公其为县狱史(吏)。郡决曹,决狱平,罹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郡中为之生立祠。号曰于公祠。”
于公精通法律,治狱得当严明。对那些因逃避役和欠官家钱而入狱者,寄于同情,设法使之早日出狱。对无辜者更是格外怜悯。曾为东海(郡)孝妇鸣冤昭雪,又曾冒死放犯人除夕与家人团聚。因其治狱多德,其子孙数人封侯。相传于公死后,民众自发为其添土聚坟,不期然而聚成高冢大坟。
此墓封土,东西宽100米,南北长140米,中心封土高7米许。墓前有石碑一座,系清代重修所立。碑中心镌刻“汉于公墓”,字体大而清晰。下另有一行小字。因碑体剥落,无法辨认。最后落款为:“清康熙三十九年仲秋谷旦,署理郯城事峰县知县赵节重立”。墓南坡被西关三村于1985年建纪念堂所占。墓周围现为西关三村的苹果园。该墓未经发掘,墓葬形制不明。
1959年,西关群众在墓南侧取土。曾于两米深处挖出一块长1米,宽0.5米的青石,似墓角石。同时还出土一把铁剑,惜已失存。1972年2月,在墓北破土打井时,出土四个陶罐,长颈、大腹、小平底、嗽叭口,系汉代遗物。故此墓当为汉代。
1978年12月被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孝妇冢 系汉代墓葬。位于郯城东3公里,郯城镇葛庄村西600米处,北距郯(城)东(海)路120米,西距东外环路100米,南距乡级路100米。原占地4000平方米,松柏葱郁,古冢座落其间,庄严肃穆。四角设有四根石柱,以志其界。冢前有石几、石瓶、石香炉等祭祀器物和石碑。此,今已无存,唯见孤冢荒落。现存墓基南北47米,东西46米,中心封土高4.85米,四面均为农田。墓前的两座石碑和一石香炉。均系清代重修所置。左碑系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立,右碑为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立,两碑中间的石香炉为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置。
《汉书·卷七十一》载:“东海(郡)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壮,奈何?”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心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此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其故,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咎当在是乎?”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大雨,岁熟。郡中以此大敬重于公。”
1978年12月15日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马王墓 位于郯城西北34公里,黄山镇栗林村西1公里处。西部和北部紧依武河。墓基四面各长50米,中心封土高5米。该墓东南1公里处,有马王城遗址,遗址中有大量的汉代绳纹陶片,俗名马王城,马王墓系汉代墓葬。据《沂州府志》载:清朝曾被盗掘,1999年4月11日再次被盗掘,从盗洞观察,该墓为砖室墓,未见其他文物,现盗洞已填平。
1978年12月,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墩古墓 系汉代墓葬。位于郯城西南20公里,花园乡,南涝沟村西1公里处。主墩东500米处为鬼墩,北50米处为尾墩。当地群众习呼“三墩”。
主墩东西、南北各长35米,中心封土高5.5米,平顶。鬼墩和尾墩曾于1957年被马庄群众挖掘。据当时参与者介绍,墓系青石砌成之洞室。鬼墩内另砌有青石门,门上方的横条石上刻有车、马、鸟图案。尾墩内出土有五铢钱、瓷罐等遗物。
1978年12月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黄山墓群 位于郯城西北34公里,黄山镇谢官庄村东约300米处的黄山南坡。东约1.5公里为武河。墓区东西600米,南北400米,总面积24万平方米。墓群于1988年9月文物普查时发现,该墓群于1989年春节前后被盗,计毁掉墓葬65座。从取土坑和被毁墓葬可见,多为石棺墓、砖室墓。出土器物有铜镜、铜带勾、铁剑、五铢钱、陶罐等。从其墓葬形制与出土器物判断,该墓群为汉代墓群。其葬区面积较大,墓葬较多,目前在本县范围内为仅次于马陵山汉墓群的第二大汉墓群。
1990年4月11日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马陵山汉墓群 位于郯城县东部之马陵山上,北自泉源乡,历经司家乡、归义乡、高峰头镇,南止于苏鲁交界的大尚庄乡,绵延长达60余公里。
墓群于1993年春节前后发现,当时在归义乡的大旺庄村、二旺庄村出现了大规模群众性盗掘古墓之风,后渐蔓延至县境内整个马陵山,经专项打击,此风始息。据不完全统计,此次毁掉古墓约百余座。
根据事后清理现场调查,该墓墓葬多为坚穴墓。葬具为木棺石椁。椁为青石板砌筑,有的木棺保存良好,其上漆面犹鲜艳明亮。墓内随葬物品有陶质鼎、壶、罐等成组器物,还有铜鼎、铜镜、铜带勾、铜印章,以及漆器等。
史载,汉代讲究厚葬,古有十里归山安葬之俗。该墓群面积之大,为目前郯城境内墓群之最。
就墓葬形制以及出土器物纹饰等判断,该墓群为汉代墓群。
第四节 古建筑
郯子庙 郯子庙在今郯庙村前,此距县城约7公里。相传春秋时期,郯国之君郯子在此建花园1座,供其游览。郯子卒后,后人于此建庙以祭祀。称郯子庙。
该庙占地约540平方米,庙宇系青砖灰瓦古建筑。有正殿三间,东西廊房各三间,庙门朝南,为一高两低两间方舍构成。另有一北屋三间,南屋二间的附属建筑,系看庙道士住所。院内有石碑5座,庙门东旁有石碑1座。
正殿内有木制明柱四根,高约5米,直径约0.55米,上雕盘龙图案。走廊有红石明柱四根,直径与殿内明柱仿佛,系八楞,中间两根明柱上镌刻空心楷书联文。上联为“居郯子故塘纵千载犹沾帝德”,下联是“近对人倾盖虽万年如座春风”。正殿供“三圣”泥塑坐像,高2米许,及“四贤”泥塑站像。其座次为:正中一间北面系郯子金面彩身塑像,上悬木质横匾一块,长约2米,宽约0.5米,上刻“其超一也”红底黑字,系1915年(民国4年)重修庙宇所置;东间北面系孔子塑像,脸色稍黑,双手叠抱胸关;西间北面系老子塑像,白面银须,发鬃横插如意,怀抱一大如意;东山墙处,北为颜回,南为曾参;西山墙处,北有子思,南有孟轲,四贤相对而立。
庙门前50米处是戏台,长宽各6米,高2米。正殿西南隅,西廊房的北屋山处,有古槐一株,相传明代栽植,或说年代更远,树干平胸直径1米,树高约15米,皮坚中空,枝叶茂盛,形如伞状,覆荫半亩许。
1959年,人民政府为保护文物而重修。惜此珍贵古迹“文化大革命”期间毁于一旦,今仅存古槐一株,石碑3方。
倾盖亭与问官祠 倾盖亭在县城北约5公里处。《孔子家语、致思》载:“孔子之郯,遇程子于途,倾盖而语终日,甚相亲。顾谓子路曰:取束帛以赠先生。”“程孔倾盖”典故即如是。后人于此建亭以识其处,称倾盖亭。该亭创建无考,岁久亭坏,明万历十一年,知县颜若愚曾重建。清康熙十一年知县黄六鸿重为鼎新,有大门一间,亭一间,祠三间,祠后又殿三间,祀观音大士。东西草房各三间,为僧人住持之地。
问官祠始建于明代,原址在倾盖亭处,正德年间迁于城内北门里,县令黄琮为其作记。“问官”即“孔子师郯问官”。据《左传》载:鲁昭公十七年秋,郯子去鲁国 朝拜,昭公设宴招待,席间问及少昊氏何以鸟命官名?郯子曰:少昊是我的祖先,我知道这件事。昔日黄帝以云为师而以云为名,炎帝以火为师而以火为名,共工以水为师而以水为名,大昊以龙为师而以龙为名。我的祖先少昊挚即位的时候,正巧凤鸟飞来,所以就纪于鸟,以鸟为师,用鸟命官名。郯子的回答,使昭公和在座者叹服,称赞他知识渊博。孔子闻知此事,便亲赴郯国拜见郯子求教,从此,“孔子师郯子”传为千秋佳话。
后因战乱,倾盖亭与问官祠俱毁,仅存石碑为证。
孝妇祠 孝妇祠在县城南,现郯城酒厂南侧,面东。其占地面积约18000平方米(包括关帝庙),关帝庙居北。南部为孝妇祠,系嘉庆元年建,道光五年增修后殿。自东向西为山门、正殿、后殿三部分。山门系古式,高脊飞檐,台阶三级,朱门双开,其势宏伟,衬以郯城古书法名人朱良如题写的对联:“六月飞雪天报孝,三年不雨帝鸣冤”。观之者无不为孝妇之死而感伤。
入山门约走30米,即到正殿。正殿面阔三是,殿前为九级正方形月台。殿中木龛内端坐凤冠霞帔、慧眼微开的孝妇塑像。像前供案上安放雕刻精致的牌位,正楷金书“敕封柔嘉康济雨部正神东海孝妇之神位”。梁间、柱上悬挂历代州、府、县等官员题匾额十余架。钟、罄、皮鼓、木鱼、香炉以及祭器等。分布像前,井然有序。步入殿堂,庄严肃穆,令人肃然。
最后为寝殿,原无神像,民国20年前后,郯城佛教主持人然玲多方募化,将后殿改为二层楼房。一楼添塑孝妇神像,二楼为孝妇寝室。祠之西北隅为园林,栽植松柏、丁香、柴藤等树木花草,景色宜人,幽雅寂静。祠之门约百米处,有戏台一座,供每年农历十月十五日唱戏祭神之用。
几经变迁,建筑全无,仅述梗概。
南皇亭 南皇亭,即感恩亭,位于县城南,205国道西侧,今郯城酒厂处。1751年(清乾隆十六年),高宗皇帝爱新觉罗·弘历南巡,路过郯城,对郯城的地亩钱粮豁免十分之三,赐给农民银牌,灾民加赈一月,贫民有牛无力喂养者,每头给银九钱。郯城官民感念皇恩,建亭于城南,称“感恩亭”,因方位在城南,习称“南皇亭”。
建亭时,高宗皇帝曾赋诗一首,碑刻立于亭侧,后每每增置,石碑群立,故有“郯城碑林”之称。今古迹已为现代建筑所取代。
官竹寺 官竹寺,亦云观竹寺,旧名广福寺。位于郯城西南25公里,新村乡政府驻地北侧,大门面东,占地2100平方米。
该寺始建时间,传说不一。或云建于唐,又以“广福”之名起于金,则以为建于金,均无考。整个庙宇为三部分,各成院落,即大殿、关帝庙和后楼。大殿系最早的建筑,时间无考。
自东大门拾级而上,便入前院,主建筑为大殿,系歇山檐明三暗五古建筑,圆筒瓦缮顶,正间系八扇花棂子门,两边各有一个圆形八棱窗。大殿前,西边有石碑四座,面东,南北排列。东边是钟鼓楼,该楼南北墙上有两座石碑嵌入。另有“九女松”星布殿前,现仅存五株。树干笔直,枝叶苍翠,最大的一棵胸径两围。殿内靠北1米高的神台上,系两米半高的三尊如来佛泥塑站像,各占屋1间。中间泥像前又置三尊铁质如来坐像,高1米,重约100公斤。神台前东西各有两个泥方台,上有两米高的泥塑站像,相对而立,据传为韦陀、阿难、菩萨。近两山处,70厘米高的泥台上,塑有十八罗汉,形态各异,栩栩如生。
由大殿红神像后,有门通后院,即后楼。后楼为两层高屋样建筑。木楼板把屋分为上下两层,上层方门,下层圆门。楼上有铁质玉皇坐像一尊,高一米。楼下中间有地藏王,铁质两米多高,两旁有陪坐的泥像各一尊。地藏王像西,有筋姑、麻姑、眼光奶奶、疹痘娘娘四尊泥塑坐像。东西两间有十殿阎君泥塑站像,一边5个,相对而立,面目狰狞,使人不寒而悚。
由前院顺大殿向西,有3间过道,正中开门,两头两间各有泥马塑像一尊,东红西白,马头向南,旁边各站泥塑马童一尊。穿过道,过院落,即入关帝庙。殿阔3间,小瓦缮顶。四角为圆筒瓦,上饰走兽,木门方窗。正间一米高的神台上,有一米半高的关公泥塑文官坐像,像前东侧有1米高铁质武官站像,重约200公斤,东西两间,各有两个两米高的泥塑站像,相对而立,据说是周仓、关平、王甫、赵景。原寺已毁,1992年在旧址北50米新建官竹寺。
每年农历三月初三和四月初八,是官竹寺香火会。
清泉寺 清泉寺,原名云门寺,位于郯城东北15公里的清泉乡马陵山之上。创建无考。寺基南北长31米,东西宽20.5米,占地635. 5平方米,座北朝南。
过桃杏林和牧区,越山涧,径至2屋楼寺门。穿过道,便入前院,院内有东西廊房各3间,石碑5座。再向北登13级台阶,经后院,便到3间大殿,系单歇式建筑,依山顺势,殿后为红石山包,后壁以山崖为墙,显外部分高约1米,前墙高约3.5米,1米以上和山墙系青砖构筑,其它均为红石砌成。屋宇皆山红草缮顶。殿内有四根直径约20厘米的明柱支撑梁架,明柱下垫90厘米见方的红石底座。地板下空,通往寺前山涧,大殿正间居后有一神坛,坛上有1.5米高泥塑佛爷坐像。坛四角有“四大接力神”。坛前东西各垒一台矮于主坛20厘米的泥台,上有阿难、伽叶二尊泥像相对而立。神像前摆一木条几,几上置香炉和盛香火钱的罗筐,东侧有鼓罄。主像两侧分列十八罗汉,神态各异,栩栩如生。该寺座落在半山坡,势若交椅,依山傍水,环境幽雅。惜今已无存。
第五节 石刻碑文
画像石 汉代。1996年出土于庙山镇水泥厂北山上,系石椁画像,浅浮雕,石长1 .35米,宽0.80米,画区长1.29米,宽0.78米,画面分上下两区,上幅饰柿蒂纹,下幅饰穿环纹。
石雕像 一对,汉代。1989年出土于花园乡涝沟村,系多室墓中二立柱。均高1.30米,顶部为圆盘形,其一为蟾蜍座,上立一人,揽抱一幼兽;其二为龟驮座上一立人,手持洞箫作吹奏状。
本县现存碑文颇多,详见本志附录。
第六节 重要文物藏品
鹿角化石 工具,第三纪。1989年出土于黄山镇木柞村西武河河沙滩。残长28厘米,最大径10 厘米。
石锤 工具,旧石器时代。1986年出土于大尚庄乡望海楼旧石器点。长8厘米、宽7.4厘米、厚4.5厘米,砂质石英岩。在一端同一侧的两个角上留有密集的砸击疤痕,另一端修理为石核石片,为一件作锤击打片的石锤。
石砧 工具,旧石器时代。1987年出土于高峰头镇小麦城村马陵山西侧细石器点,砂质岩。整体呈扁圆形、一面中部有直径为5.7×5.7厘米的圆盆形坑疤,深0.6厘米,中深边浅;另一面中部亦有一直径0.35×0.35厘米盆形坑疤,深0.1厘米,较上面不规则。在石砧周边多处有密集砸击的疤痕,石砧的形状表明它既是一个加工石制品的石砧,又是个修理石器的石锤。
石斧 工具,新石器时代,砂质页岩。1990年清泉乡山里赵村出土。扁长方形、前宽后窄、刃部打磨光滑,长19厘米、顶宽6厘米、刃宽7厘米、重1500克。
石杵 工具,新石器时代。拣选品,砂质岩。整体呈圆柱形、馒头状头、长扁尾,长46厘米、最大径15厘米。
陶鼎 炊具,战国时期。1989年郯城二中战国墓群出土。 夹砂红褐陶,有盖。盖面微鼓、斜口直沿、周有3个凸形纽、中间一方纽、均有孔。长方形附耳外侈、鼎口微敛、沿下饰一周齿状堆纹、腹壁近直、腹较深、圜底近平、三蹄足、足微外撇,通高30.5厘米、口径20厘米。
陶鼎 炊具,战国时期。1989年郯城二中战国墓群出土。夹砂褐陶、外施黑陶衣、子口、平沿、附长方形直耳、腹壁近直、圜底、三足较直、根部外突、腹中部饰一周凸弦纹,通高29.5厘米、口径21.5厘米。
陶鬲 炊具,战国时期。1989年郯城二中墓群出土。夹砂褐陶、外饰黑陶衣、通体素面,方唇、斜沿、束颈、弧裆、柱状足,高28厘米、口径16厘米 。
陶鬲 炊具,战国时期。1989年郯城二中墓群出土。夹砂褐陶,敛口、圆唇、平口沿外折、束颈、鼓腹、弧裆、三袋足,高20.5厘米、口径13.5厘米。
陶豆 食具,战国时期。1989年郯城二中战国墓群出土。夹砂、外饰黑陶衣、灰陶,侈口尖唇、浅盘、盘壁内弧收,高30.5厘米、口径17.8厘米。
陶豆 食具,战国时期。1989年郯城二中战国墓群出土。夹砂褐陶、外施黑陶衣,敞口、折沿、圆唇,盘略深、盘壁弧收,高28.7厘米、口径16厘米。
陶罐 容器,战国时期。1989年郯城二中战国墓群出土 。夹砂褐陶、外饰黑陶衣,侈口、圆唇、短颈、宽肩、鼓腹、底微凹,高24厘米、口径13.5厘米。
陶罐 容器,战国时期。1989年郯城二中战国墓群出土 。夹砂黄褐陶,侈口、短颈、鼓腹、带盖,盖为弧形、敞口、上有喇叭形捉手,通高34.5厘米、口径15.5厘米。
陶瓮 容器,战国时期。1989年郯城二中战国墓群出土。夹砂褐陶、外施黑陶衣,敛口、圆唇、斜肩、最大腹径在上部、深腹下敛、平底带盖,盖呈覆碗状,通高41.2厘米、口径13厘米。
陶瓮 容器,战国时期。1989年郯城二中战国墓群出土 。夹砂褐陶、外施黑陶衣,侈口、平沿、方唇、短颈、圆肩,最大腹径在上部,下腹内收、平底、盖为弧形敞口、上有圈状捉手,通高33厘米、口径14厘米。
陶投壶 娱乐用器,战国时期。1989年郯城二中战国墓群出土。夹砂灰陶,直口、圆唇、细长颈、上部饰三周凹弦纹、折肩呈台阶状、矮腹下收、平底微内凹、腹部饰有七个倒三角形开孔,高34厘米、口径15.5厘米、腹径24.5厘米,底径20厘米。
陶磬 乐器,战国时期。1989年郯城二中战国墓群出土。泥质灰陶,共13件。烧造火候较低,形状基本相似;大小有别,最大者长59厘米、宽14厘米;最小者长23厘米、宽7.5厘米。
画像砖 墓用建材,汉代。1988年高册乡陈庄村出土。灰陶,长87厘米、宽38厘米、厚20厘米,前面有三空格,左右后面饰8重回形纹共五组砖,砖上面分为上下两格,上格剥蚀不清,下格中心画面左为一阙,周围有一树、一渔、一鹿,中心画面右侧为二阙,前有一兽。
陶盘 饮食用具,汉代。1990年郯城镇官路口村村北砖厂出土。泥质灰陶,口微侈、圆唇、浅腹、平底、盘底内部饰4圈同心凹弦纹。径34厘米,高2.5厘米。
陶仓 容器,汉代。收集品。泥质灰陶,侈口、平口沿、鼓肩、扁腹、平底、高24厘米、口径71厘米 、底径14厘米。
陶瓿 铜器,汉代。平口沿,失颈、球形体、平底、肩上安板形云头,人面形双耳,上腹部饰两道凹弦纹,溜青黄釉,下腹部红褐硬陶,火候较高,高22厘米、口径8厘米、底径13.5厘米。
铜 簇 武器,春秋时期。1992年出土于清泉乡王家村。长5.5厘米,銎长2.4厘米,重25克,中起脊至前锋,双翼残銎中空至前锋后部。
铜戈 兵器,青铜质。1978年出土于大尚庄乡粮管所院内,通长24厘米。戈体修硕,援微昂,中部起脊,直贯援尖,锐锋弧刃。胡瘦俊,阑侧三穿。内微昂渐后有收分,呈前宽后窄状。上下均双面刃,中前一穿,穿后阴铸铭文“卻氏左”。此戈年代,当战在国前期之后,应为春秋战国间晋国卻氏封邑所铸兵器。
铜编钟 乐器,战国时期。1989年郯城二中战国墓群出土。青铜质,一套共8件(从大到小依次递减应为9件,第四件与第六件递减尽寸悬殊明显,似缺第五件)。形体相似,纹饰相同,最大者通高22.2厘米,最小者通高14.5厘米。长方形钮呈上窄下宽状,钮两面均饰蟠螭纹,两鼓面钲间篆带,钲部四周和篆部上下边均饰陶纹,格饰旋涡纹。螺旋状枚,每三枚一组共分四组,分列于钲间正反两面,午顶和鼓面均饰变形饕餮纹。
铜剑 武器,战国时期。1995年于大尚庄乡孙家塘村出土。通长54.4厘米,格至柄首10.2厘米,重0.88克,剑体中起脊直贯剑首,自中部渐收分,刃部凹入后又凸起,尾稍残。
铜凿 工具,战国时期。1989年出土于郯城二中战国墓群。体呈扁长方形,上宽下窄,单面刃,刃呈弧形,銎口方形,口下两面均有凸棱,通长9.4厘米,刃宽1.1厘米,銎径1.9厘米。
铜锛 农具,战国时期。1989年出土于郯城二中战国墓群。长方梯形,长方形銎,銎上部外有一周箍状棱,棱下正背两部均有一小圆孔,双面弧刃,刃角外侈。通长13厘米,銎口长5.5厘米,宽3.5厘米,刃宽5厘米。
铜锯 农具,战国时期。1989年郯城二中战国墓群出土。长条薄片状,一侧有齿,背部平,齿牙呈三角形,长12.3厘米,宽4厘米,厚0.3厘米。
铜鼎 炊具,战国时期。1989年郯城二中战国墓群出土。子母口、带盖、附耳、盖面微隆、中央有一桥形钮街环,周有三个等距环形钮,盖顶饰蟠虺纹;腹部口沿下依次饰陶纹,“S纹”、“陶纹”、“蟠螭纹”。耳及足部均有纹饰,通耳高30.8厘米、口径24.2厘米、重6230克。
四乳四螭镜 用具,青铜质,西汉。1981年郯城镇北关三村征集。直径8.5厘米,厚0.2厘米,重100克。镜作圆形,圆钮,圆形钮座,外饰射线纹一周,主纹作四个双勾螭纹,间为四个圆乳相隔为四区,外为凸起一周弦纹,饰射线纹一周,外区素面,三角形缘边。
尚方规矩镜 用具,青铜质,西汉。1979年于郯城县土产公司拣选。直径18厘米,厚5厘米,重750克。镜作圆形,柿蒂纹钮座,座外单线方栏内饰12枚乳灯,乳间有篆书“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方栏外,饰八乳钉与规矩纹,其间用阳线凸出“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及蟾蜍、玉免”等,外镌刻书书铭文“上方作镜真大巧,上有仙人不知老,渴饥玉泉饥食枣,用浮”,镜边环饰射线纹、锯齿纹、云气纹、山字纹。窄平素边,斜沿。
君宜子孙镜 用具,青铜质,西汉时期。1989年黄山镇谢家官庄村出土。直径11厘米,厚3厘米,重150克。镜作圆形,圆钮,圆形钮座,座外饰柿蒂纹,外饰连弧纹,外区素面,斜沿,三角缘边,篆书“君宜子孙”。
位至三公镜 用具,西汉时期,青铜质。径9厘米,沿厚3厘米,重100克。圆钮,圆钮座,内区饰四叶纹,外饰弦纹二周,外区素面,斜沿,三角缘边,篆书“位至三公”。
铜镇 生活用具,汉代。1993年出土于郯城镇白溪汪村东南汉墓。一式四件,为鸳鸯状通体溜金,高4厘米、底径最大处6厘米、重250克,整体作椭圆形。躯体四肢踡曲蟠伏成半球形,其头部作回首状,头与颈伏着于背正中,使头部与躯体自然向中心靠拢,造型紧奏,使其上部浑圆,可免牵羁衣物,底部面积较大,难以倾倒。鸳鸯双目微睁,神态安逸,羽翼丰满,毛发毕现,羽翼作水波纹状,犹如鸳鸯卧伏于小溪流水之中,冠作一鼻状,中有小孔,似为系带之作。
锥斗 古炊器,也作刁斗,汉代。通高11厘米,口径15厘米,深9.5厘米,柄长 厘米,重1千克。1990年于花园乡广集出土。体呈盆形,鼓腹圜底,流为帽沿形,扁长曲柄,柄端为一鹅首,三蹄足,足上饰兽面纹。
铜锤 工具,汉代。1989年司家乡前城出土。长 厘米,最大径10厘米,重0.7千克,中有榫,榫两面各饰一兽,兽左右有“吉氏”、“口口”四字。
契刀五百 货币,汉代。1988年12月于黄山镇后黄山村西南出土。长7.2厘米,最宽处2.7厘米,重25克,刀身边缘隆起,刀面模铸篆文“契刀五百”。
陈陟印信 三国时期。铜质方体,狮纽,边长2.2厘米。
铜薰炉 用具,南宋。1979年司家乡新城村出土。口径22厘米,内径15.5厘米,残高8.5厘米,腹深6.5厘米,平口沿外折,直腹,圜底,失柄,口沿下面铸阳文“宝祐四年吉日置”七字。
铁犁 农具,汉代。1974年出土于庙山水泥厂汉墓。长25厘米、有榫、榫宽11.5厘米、榫深13厘米、榫底有一穿,径2.5厘米。
铁斧 工具,汉代。1992年庙山水泥厂汉墓出土。长12厘米、刃宽8厘米、顶部宽5.5厘米、厚1.5厘米、有榫,榫深4.5厘米、长4厘米、宽1厘米。
铁锸 工具。汉代。1992年庙山水泥厂汉墓群出土 。残长9厘米 、刃宽10厘米、榫深3厘米。
铁鼎 高18厘米、口径18厘米、腹径21厘米、腹深11厘米,二扁蹄足、足饰兽面纹,侈口、圆腹、直足、重3.25千克,腹中部饰周一凸周棱纹。
铁釜 通高26厘米、口径36厘米 ,敛口、球腹、小平底、腹上部六个扁翅、腹深22厘米、重25千克,1993年郯城县港上乡樊堰村出土 。
铁钫 容器。元代。1998年高册乡顾庄长沙岭出土。高43厘米,口 径13厘米、底径13厘米、方圈足,直口、束颈、腹深33厘米、重10千克。
玉壁 礼器,汉代。1981年郯城镇前八庙村采集。青玉质,圆形、中间有孔、直径9厘米、孔径5厘米、厚0.35厘米,两面饰谷纹。
瓷枕 生活用具,宋代。1974年于马头镇南园村征集。整体呈弧面长方形,断面呈方形,上下前后饰绿釉,左右饰青釉,通体饰大菱形纹和四方连续六角纹,长20厘米、宽、高均11厘米。
浮雕双龙瓶 明代成化年间,出土于贾庄村。筒口、长颈、鼓腹、圈足,高35.2厘米、口径9厘米、底径15厘米,颈上饰两朵高浮雕墨云,腹部饰墨色高浮雕二龙戏球图和一飞禽、二龙盘腾欲出、飞禽俯冲若来,造型逼真,栩栩如生;圈足部饰一周高浮雕青黑色狂涛怒潮,动感强烈,恍若扑面;通体白地,遍布开片裂纹,或灿黄如金丝,或亮晶若铁线,甚为馆藏瓷器中之珍品。
青花开光梅瓶 清代。1979年文化馆原存。通高30.5厘米,侈口,束颈,溜肩,鼓腹,白地,上腹部饰四区青花开光春兰、秋菊、夏荷、冬梅图,下腹部饰四区青花开光梅、兰、竹、菊图,通体饰不规则圆圈纹,圈足底款楷书“大清康熙年制”。
粉彩人物瓶 清代。1979年文化馆原存。高28厘米,圈足,腹上部主体图面为左一寿星摸一童子头,童子捧桃献寿于一持伞老者,老者作弓身拱手致谢状,右为帝王,上擎华盖,王者一手捋长须于胸前,一手持玉如意,瓶腹近底部饰一周兰花草纹,通体白地,主体图左上为黑楷“三星欣拱照,六合庆同春,口在甲辰之冬亚白氏作”,外底朱文二行款“官窑内造”。
第七节 革命纪念性建筑物
郯城烈士陵园 位于郯城镇团结路西端。南北长200米;南端宽104米,北端宽60米。占地面积约16408平方米,1954年奠基,1955年4月10日落成。园墙系砖砌成。园门面东。门前有一条纵贯南北的水渠,渠上建有石桥一座,名曰陵园桥。园门两旁墙上写着毛泽东同志的诗词选句:“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园门上方镶嵌着“烈士陵园”四个大字和一颗闪光的红五星。
在墓区南20米,正对园门处,新建一座革命烈士纪念碑。该碑于1986年12月1日奠基。1987年10月竣工,占地面积为1900平方米。碑座高3米,碑高22.6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白色水磨石贴面。面东,黑色大理石板上镌刻着“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八个镏金大字,系山东省顾委高启云手书。
陵园内松柏掩映,花草丛丛,茔地整洁,小径清幽,为人们缅怀英烈之处。每年清明佳节,县城驻地的机关干部、驻军、师生及广大工农群众在此集会,悼念革命先烈,祭扫烈士灵墓。
马陵山革命烈士陵园 因城市建设需要,郯城烈士陵园1999年迁址至马陵山,陵园新址位于郯城县东10公里处归义乡旺庄村的马陵山上。郯城至东海公路北侧。
园区1999年7月动工,一期工程于2000年3月结束,现有园区总占地面积75047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5614平方米,纪念碑及广场4800平方米,烈士事迹陈列馆3888平方米,烈士墓区2250平方米,书、法碑刻区756平方米,道路及停车场13926平方米。
现园区处于青山绿水之间。四周翠柏环抱,幽雅肃穆,既是慰藉先烈的安息之地,也给后人凭吊英雄、郊游踏青提供了一个好场所。
第八节 风景名胜
马陵古道 郯城境内的马陵山区,相传为战国时期孙庞交战的之马陵道。此处有许多有关“孙庞斗智”的传说,据《沂州志》载:“马陵山在州东九十里,与郯城接,状如奔马,直抵宿迁……齐战魏,孙子胜庞涓于此。”
马陵古道,北起九道湾,南至嶂 苍,全长50多公里。
九道弯,山岭起伏,九曲盘绕,长约5公里,东临沭河,西接平原,形势险要。道弯旁边,故垒遗迹,有点将台、校兵场。其西南3公里许尚有跑马岭。该地历有古青铜箭头出土。传云,战国时,齐围魏救赵,孙膑于此处坐阵指挥,并由此发兵西出马陵山,直奔西南平原道进攻魏都大梁(今开封)。
从九道弯向南约4公里左右,即为清泉寺山区。马陵山的主峰奶奶山就在这里,海拔184.2米。此处山岭连绵,群峰屹立,沟涧纵横。出名的山沟有一山沟、二山沟、三山沟、四山沟和黄涧沟等。地形十分复杂,地势非常险峻。特别是一山沟,走进去,但见沿途曲曲弯弯,两旁悬崖峭壁,尽头谷深林密,壁直如屏,实为易进难退的绝地。传云,此山涧有庞涓上马石,孙膑当年捉庞涓于此。
群众传说的独龙涧中庞涓之上马石,长3.2米,宽1.7米,厚0.55米。另一石,长1.7米,宽1.3米,厚0.6米,上刻“镇山石”和“民国十七年中秋月记”。据乡老云,“七七事变”前,曾有很多人来此察看,并云于此涧出有许多古青铜箭头,惜无存者。
独龙涧进口处之卸甲营,传为庞涓中箭死后,孙膑于此安营扎寨而得名。
卸甲营村西南,为四周山和穆柯寨,地势险要,据传也有不少古青铜箭头出土。从卸甲营村向南约7公里,便是著名的“禹凿山口”。相传山口为夏禹治水而凿,因而得名。沭水于此折向西转,两岸悬崖陡壁,林木丛生,水波潋滟,风光秀丽。山口东南为历史悠久的古寨村。传云,当年孙膑施减灶之计,诱敌深入,于此把锅灶减少到最后一个,安营寨于此处,故名古寨,据传该村周围也曾有不少古青铜箭头出土。
沿古寨向南,经大贤庄、官庄、芦窝、上河,直到苏鲁交界的嶂 苍村,此段山岭,状如奔马,连绵起伏,三十余公里,山路平坦。传为孙庞斗智之马陵古道南段。
今之马陵古道,则梯田层层,园林片片,水库帆影,稻花飘香,到处一片生机勃勃之景象。
冷庙古槐 花园乡冷庙村东北道,原有一座冷奶奶庙,该庙于1980年被拆除,庙内有一棵古槐树,树高15米,树干1米处周长6.8米,树荫占地面积约0.5亩。因早年庙内香火过盛,树干内曾多次引起大火,现仍然保留着被烈火烧焦的外皮,树干内被火烧焦处可容纳4个人对面盘腿而坐。虽然树干内被烧,但靠着所剩外皮仍可支撑着树头,枝叶茂盛。当地人有句俗语,“冷庙古槐——神树”。
据冷奶奶庙内主持人介绍,该庙始建于汉朝,庙内原有11座石碑,现存2座均为清代重修碑,其余均于文革期间被修桥用了,现在仍有下落。古槐树植于何年尚不清楚。但原樊埝村南原有一棵古槐树,同此庙内这棵古槐树粗细相当,那棵古槐树于70年代被伐。在很早以前当地群众就相传有唐王打马看古槐之说。据对该树的纹路和树皮的观察分析,此树应与樊埝那棵古槐的树龄相当,最迟不晚于唐代。因此,该树为郯城县最古老的一棵槐树。
新村银杏树 现新村乡政府驻地,原为官竹寺旧址。在北墙外约2米处,有一棵古银杏树,树高37米,胸径224厘米,树荫占地面积约0.78亩。银杏树的表层根系大部分露出土层,但比其他银杏树发芽早、落叶迟,生长旺盛,当地群众称之为大神树。
据官竹寺内乾隆元年碑文记载,官竹寺为唐代或唐代以前所建。该树是靠官竹寺最近的古银杏树。官竹寺的古建筑大都拆除,仅东北角剩下2间阁楼,可以清楚地看到阁楼是建在古银杏树根的上部,说明阁楼是晚于古银杏树的。据此,这棵古银杏树是建庙前或建庙的同时就栽植了的,故尔该树应为唐代或唐代以前的银杏树。它是郯城最古老的一棵银杏雄树,当地群众称其为银杏王。该树于1979年被列为县级重点保护文物。
银杏古梅园 位于郯城西南19公里新村乡政府驻地北侧,西濒沂河,座西面东,背靠红崖,前抱万亩银杏沃野。园区1992年夏开始动工兴建,1993年秋竣工,占地面积66000平方米,如今正在增修扩建。
园内景点有唐代以前所植银杏树、唐代古槐、九女松、仿古式庙宇“官竹寺”等古迹古物;有古梅红崖、奇石山、银河湖等名胜;有高达25米全国独一无二的泥塑大佛和神话洞、龙宫、迷宫、鬼城及近百种果树、花木等景点。乃本县集自然风景,名胜古迹,园林艺术于一体的游览胜地。
郯子公园 位于郯城县城中部偏北,郯东路以西,郯西路以东,护城河两岸,占地约15万平方米。
1994年8月,郯城县人民政府责成县建委负责成立公园建处,是年10月正式动工兴建,一期工程于1997年底完工,建有东、南大门,东门为主门系牌坊式仿古建筑,上书“郯子公园”,由武中奇题款。南门为二层楼阁式仿古建筑。园内主要景点有:郯子像、假山、玉带桥、九曲桥、儿童乐园及亭阁、水榭及沿河长廊。游人来此,或睹先贤而发思古之幽情,或泛舟河上,或岸边垂钩,或草坪私语,或长廊小憩,或登阁凭栏以望远,总能乘兴而归。公园于1999年移交郯城镇城里一街居委会管理。
第六章 报刊通讯
第一节 报刊
1930年春,《红色鲁南》报创刊,系中共鲁南第一支部主办,为八开,不定期油印小报。组织委员孙镇国任主编。1932年6月,为中共临郯县委主办。报纸的编辑、出刊随县委员责人的活动而变迁地址。7月,孙镇国被捕,马叙卿、刘谐和继之,转移到临沂城北航流小学出刊。1933年7月“苍山暴动”失败,中共临郯县委遭破坏,《红色鲁南》停刊。
《郯城通讯》 1945年春,抗日战争正处于大反攻、大胜利的时刻,县所属10区2镇的党政群组织机构已全部建立。为加强对全县抗日工作的指导,推动对敌斗争的开展,1945年4月,中共郯城县委决定创办对外不征订的内部小报——《郯城通讯》。由县委宣传部部长陈岩生任总编,宣传通讯干事杨廷谷任编辑,陈怀斌负责刻印。县委确定《郯城通讯》主要刊载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县委的指示;全国和本地抗日战争形势和胜利消息;县属各区镇发动组织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的经验。5月,第一期《郯城通讯》在马头镇北刘港口村印制完毕,上面刊登了“县委关于创办《郯城通讯》的决定”;山南头村开展反霸斗争,进行“双减”(减租、减息)、“增加工资”的做法;还有对敌伪宣传提纲。该报为十六开两版,有时两张四版,每月两期,有时三、四期;每期印200余份,有时400多份。印好后,交县委武装通讯班,送发县直各部门和各区镇。1947年2月,国民党军队占领郯马,县机关编为武工队,坚持对敌斗争。《郯城通讯》办报人员曾两次被敌军和还乡团包围,但都胜利突围。在白色恐怖和辗转巅沛中,《郯城通讯》的印发工作从未间断过。1948年11月,郯城解放,《大众日报》可以及时送到干部群众手中,因此,县委决定《郯城通讯》停刊。
《郯城县报》 1958年6月,中共郯城县委根据中央“全党办报”的指示精神,决定创办中共郯城县委机关报——《郯城县报》。7月1日,《郯城县报》正式创刊。为八开两版,铅印,三日刊。创刊当月为试刊期,每五日出刊一期,在试刊期间一律赠阅。同年8月,实行收费订阅,每三日出刊一期,报价每份0.015元,每月0.15元,每期印发4000余份。该报总编辑由县委副书记崔德久兼任,宣传部长韦爱生、广播站长郝振轮兼任副总编辑。记者李运筠,通讯唐立峰,编辑张济。
《郯城县报》的基本任务和主要内容是: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宣传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的任务;宣传敢想、敢说、敢作、敢为的共产主义风格;宣传和介绍国内外大事和祖国各地建设成就,加强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的宣传教育;宣传爱社如家、勤俭办社、勤俭持家的社会主义思想;反对和批评各种类型的资产阶级思想和右倾保守思想;介绍各地生产大跃进、办好合作社的经验;介绍各地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执行总路线的经验及动态;介绍表扬在总路线光辉照耀下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人物和先进单位;表扬劳动人民的发明创造等等。借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文化科学知识水平,鼓舞生产热情。
1959年7月1日,根据中央、省、地委关于增产节约的指示精神,县委决定,《郯城县报》停刊。《郯城县报》从创刊到停刊,共出版115期。
《八一八报》 1968年,由郯城县革命委员会创办。八开二版,每期六版、八版不定,铅印,郯城县印刷厂承印,社址在郯城县革命委员会(今县委)院内。《八一八报》属“文革”时期的小报,不同程度地反映了派性斗争的历史情况。
《郯城报》 1993年5月7日,中共郯城县委以郯普发[1993]20号文件印发了《中共郯城县委申办〈郯城报〉的请示》,并公布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徐祗奎兼任《郯城报》总编辑。1993年9月1日,《郯城报》正式出版发行。对开四版,每周出版一期,设有30多个栏目,全年54期。《郯城报》的基本任务和主要内容是宣传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改革开放,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县委的重大部署,宣传全县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经验、新成就、新人物、新风貌。
1996年1月1日始,《郯城报》由每周一期改为每周二期,分别于周二和周五出版,报纸栏目没有改变。1998年4月3日,经县委研究,《郯城报》更名为《今日郯城》,成为县委、县政府进行工作交流的内部读物。1999年1月1日始,《今日郯城》由每周两期改为每周三期,分别在每周一、三、五出版。之前,1997年2月28日开始,每月最后一期报纸改出《月末版》。《月末版》设有40多个栏目,内容丰富,是全市最早的具有晚报风格的报纸,深受广大读者好评。《郯城报》自创刊至1999年12月31日,共出版582期。
《郯城报》创刊初期,有工作人员6人。到1999年12月,人员已增至17人。报社内设总编室、编辑部、行管部、广告部、微机室等职能科室。1997年1月,投资10多万元,购置激光照排设备,《郯城报》由到临沂排版转为自行排版,缩短了印报时间,使读者当天就能看到《郯城报》。《郯城报》自创刊到1999年底,有6件作品获山东省县(市)报研究会优秀作品奖,其中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4件,为全市报刊获奖之最。
《郯城工作》1997年1月,中共郯城县委创办《郯城通讯》和《调查研究》,均为双月刊,至1998年底各出版13期。1999年1月,县委决定,将《郯城通讯》和《调查研究》合刊为《郯城工作》。合刊后的《郯城工作》仍为双月刊,每期为16开48页,约8万字,逢双月25日出版赠阅。该刊坚持“贴近党委、服务基层、宣传政策、交流经验”的办刊宗旨,多层次、全方位、多角度反映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发展全貌。《郯城工作》主要栏目有重要言论、重要文件、工作研究、经验介绍、调查报告、他山之石等。至1999年底共出版7期,其中增刊1期。
第二节 通讯
1945年春,中共郯城县委以宣传部长陈岩生、宣传干事杨谷廷等人组成通讯组织,并创办《郯城通讯》,报道境内各区镇开展抗日斗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文化大革命”前,县委办公室设新闻秘书,负责通讯报道工作。1958年7月,中共郯城县委创办《郯城县报》。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郯城县革命委员会曾创办《八一八报》。1969年,县革委在政治部设报道组。1974年,报道组并入县委宣传部。1984年8月,县委办公室设调研通讯科,县委宣传部报道组职能归属其辖。此后,县新闻通讯报道工作日趋活跃。1984年,县《消除左派影响》的报道,被《人民日报》采用,并被国务院《内参》转载。1986年,县《领导干部要注意调查研究》的报道,被中央《大内参》采用。1987年,本县从报道《郯城化肥直供到户》开始,新华社记者程德源来郯采访的《郯城人夸他们的县委书记》一稿发表后,郯城县掀起了廉政建设的高潮。此后,新华社、人民日报、大众日报等国内十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涌向郯城,纷纷报道郯城廉政建设事迹。郯城县遂成为全国廉政建设典型。
1991年初,县委办公室调研通讯科取消,人员分流,县通讯报道工作进入低谷。
1993年5月,县委宣传部设新闻报道科。同年9月,中共郯城县委又创办《郯城报》,县通讯报道工作步入勃蓬发展的新时期。1994年即在市级以上报刊发稿4000余篇。
1995年10月,为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经县委决定,取消县委宣传部报道科,成立郯城县新闻宣传中心。与此同时,郯城县新闻工作者协会和郯城县新闻摄影协会宣告成立。之后,推出郯城银杏宣传系列报道。先后在《人民日报》、《农民日报》、《中国林业报》等国家级大报上发稿100余篇,中央电视台一、二套节目先后3次播出郯城稿件,使郯城银杏走向全国、走向世界。1995年,鲁香武被《农民日报》评为优秀通讯员。
1995—1999年,县通讯报道工作步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鼎盛时期,年均在市级以上报刊发稿4000余篇,其中党报党刊、重要报纸刊登头版头条30余篇,名列全市前茅,连续五年被《大众日报》、《临沂日报》评为新闻报道先进单位。
第七章 广播电视
第一节 机构
管理机构 1950年10月,郯城县收音站成立,配置收音机1台(此乃郯城县第二台收音机,第一台收音机为1938年马头镇高培刚个人购置,他用来收听记录各地抗日新闻作宣传),设负责人1名并兼任收音员。1958年7月,郯城县收音站更名为郯城县广播站,并用“郯城广播站”呼号播音。时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副站长、编辑、播音、机务、线务、电务各1人。1976年1月,郯城县广播站更名为郯城县广播事业管理局,配副局长2人。1979年9月,郯城电视差转台成立,隶属局领导。1984年5月,郯城县广播事业管理局又更名为郯城县广播电视管理站,设站长1人。同年9月,再次更名为郯城县广播电视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1986年1月,郯城县电视发射台成立,隶属局领导。1988年5月,郯城人民广播电台建立并开播,呼号为“郯城人民广播电台”。1993年10月,设立郯城有线电视公司,与县广播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至1999年底,局下设办公室、工会、技术科、财务科、广播事业部、电视广告文艺部、电视新闻专题部、电视技术播出部、总编室、有线电视技术保障部、音像制品管理站、有线电视稽查大队等16个科室,另设马头、新村2处有线电视站。全局共有职工79人。
业务机构 广播电视音响公司前身是1970年成立的广播综合服务部。初,主要出售广播喇叭、唱片和收音机,并为群众维修喇叭。后随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业务范围逐渐扩大。1983年10月,县局将综合服务部改为广播电视音响公司,主要经营电视机、收录机、扩音机、音响设备等。时有工作人员5名。1992年因城区扩建停办。
音像管理站成立于1986年,配工作人员3名,主要业务是依上级关于音像制品、录像放映、电视剧拍摄、有线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的管理规定,检查监督县内音像制品的销售、放映、拍摄、接收,并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公社广播放大站建立于1966年春。1958年,县广播站成立后,对各公社的传输线路使用邮电局的电话线,只有县城区内使用专线传输信号。1966年春至1970年,随县城至各公社广播专线的架通,全县18处公社均设立广播放大站。每站配工作人员2—3名,全县共有37人。1988年10月,乡镇广播放大站改由乡镇管理,县局只负责业务指导。1998年10月后,随有线电视普及,各乡镇均成立广播电视站。
第二节 广播业务
节目设置 1950年10月,郯城县收音站成立后,工作内容有两项,一是每天按时收抄中央台的“记录新闻”,然后将其抄报有关部门,供领导干部阅读;二是按照中央台和省台的节目预告,组织机关干部按时收听重要新闻和重要理论文章,充分发挥收音机的宣传教育作用。1958年,在县城东、西、南三处居民集中处各安装了25瓦高音喇叭1只,每晚用2小时转播中央和省广播电台的新闻节目。有时选播由县委或县委宣传部提供的报纸摘要、重要文件等。1958年7月,县广播站正式播音后,节目逐渐发展为转播和自办两种。自办节目包括新闻、对人民公社社员广播、文艺类节目等。
1982年6月,县广播对编播节目进行大幅度调整,开设《郯城新闻》、《专题节目》、《科学与生活》、《农业知识》、《戏曲欣赏》、《评书连播》、《曲艺节目》等。
1988年5月,郯城人民广播电台开播后,节目再度调整,开设了《郯城新闻》、《今日郯城》、《科学与生活》、《农家生活》、《郯城交警》、《检察天地》、《戏曲与曲艺》、《文艺大舞台》、《小说连播》、《天气预报》等栏目;继续转播的节目有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和报纸摘要,全国新闻联播、临沂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节目,以及中央和省、市电台精彩文艺节目。其中,《检察天地》栏目,主要是反映县检察系统的工作情况,每周一期,每期10分钟;《郯城交警》栏目,主要反映县交警大队的工作情况,每周一期,每期10分钟。
1998年10月1日起,郯城人民广播电台再次对节目布局进行了调整,在办好《郯城新闻》、《联办专题》、《天气预报》、《科学与生活》、《农家天地》等节目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县级台站中开办了由主持人与群众直接交流的直播节目。主要有《音乐清晨》栏目,展示中国歌坛的风貌;《九点半会客室》栏目,主要播发中外名人轶事、民间传奇、文学欣赏等;《空中彩虹》栏目,主要播发艺坛动态、影视信息、名人专访以及县内作者创作的文学作品。
1999年6月21日,郯城人民广播电台正式开播了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广播电视局联合举办的《民心热线》直播节目。节目邀请县政府20个职能部门和窗口行业的负责人轮流担任特邀主持人,直接主持节目,与打进热线电话的听众直接交流。节目开办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省、市纪委、电台、电视台给予高度评价。此外,还有《帮您解忧》节目,为经济信息服务类节目,听众通过热线电话提供的供求信息,由主持人发布,时间均为30分钟;《心连心点歌台》节目,为文化娱乐性节目,听众通过电台开设的热线电话点播歌曲,时间均为30分钟;1999年5月,开办了《郯城公安》栏目,全面介绍县公安工作动态,反映公安干警的精神风貌,每周一期,每期10分钟。
广播时间 1950年,每天晚上转播2小时。1958年,每天早、晚广播两次4小时。1960年后,每天广播3次,总计6小时。1982年,每天3次播音,早晨时间5:30—7:30,中午11:25—13:30,晚上18:00—21:00。1988年10月后,每天3次播音,早晨5:55—7:55,上午8:20—中午13:00,晚上17:55—20:50。
编辑播放 1950年,收音站负责人兼收音员,除值机外,还负责记录一些较为重要的新闻和资料。1958年5月,郯城县广播站建立后,设专职编辑、专职播音员各1名。1967年至1969年,派性组织互相争夺广播站,编播工作一度无序。1970年,县广播站成立编播组,后改为编播股,有人员6人。1982年人员增至9人,设记者、编辑、文艺编辑、通联及播音员等。1982—1999年,编播股采写的新闻稿件共在山东人民广播电台、临沂人民广播电台播发900多篇。
县广播电台于1985年至1987年连续三年荣获山东人民广播电台一等奖,被省电台授予三连冠锦旗一面。
通联工作 1958年,全县有通讯员32名。通讯员写稿大多处于自发状态。1970年,县广播站对通讯员进行组织,分赴各乡镇采访,实行开门办广播。1982年,县广播站设立了专门的通联编辑,发展骨干通讯员22名,一般通讯员80多名。为提高通讯员业务素质,县站于1983年、1985年两次对全县通讯员集中培训,并抽调较优秀的通讯员到县站进行跟班培训,使通讯员的业务素质显著提高。自1979年至1999年,累计收到来稿80000余件,采用60100余件。
第三节 电视业务
节目设置 本县第一台电视机是1970年12月,由郯城供电局购置,型号为14英寸电子管黑白机。后逐年增多。1988年5月,县电视台始有自办节目——《郯城新闻》,主要内容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行报道。同时还制作播出本局台摄制的各类电视专题片。1994年1月,开播《点歌台》栏目,接受观众点歌,每晚播出。同年2月,开设《人民卫士》栏目,主要宣传公安工作,每二周一期,重播一次。1995年10月,开设《郯城党建》栏目,主要报道各级党组织的动态,展现共产党员的风采,每月一期。1998年1月,开设《社会话题》栏目,以正面宣传为主,褒扬真、善、美,揭露假、丑、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每周一期。同年8月开设《地税之窗》栏目,反映报道郯城县地税局工作动态情况,宣传税法知识,每月一期。12月开设《荧屏门诊》栏目,主要以宣传报道大众健康和卫生保健知识为主要内容,每周一期。1999年4月开设《经济与生活》栏目,以传播经济信息、报道人民群众关注的各类生活问题,每周一期。1996年,自办《图文电视》频道,开设《午间影院》栏目,图文电视24小时不间断播放。
转播及自办节目播出时间 1979年9月,郯城电视差转台成立,架设53米电视发射天线,年底转播,将山东电视台11频道信号转换为4频道 播出。1986年1月1日,郯城县电视发射台建立并运行,增加转播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1988年自办节目开播后,每晚6:00插播《点歌台》;晚7:00准时转播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星期六和星期日全天转播中央台节目;其他自办节目的插播时间一般在19:35,时间为半小时。1993年10月,郯城有线电视投入运行后,传送中央一、二套、山东卫视等12套电视信号。1996年,有线电视传送信号增至22套,有线电视24小时不间断播放。
编辑播放 1988年,郯城新闻及专题片的采访、拍摄、制作,主要是电视转播台的台长及工作人员兼任,播音由广播电台制作人员担任。1989年设专职记者,编辑制作亦由记者自己担任。郯城新闻每周播出两次。1999年5月1日起,改为每周播出3次,每次时间约15分钟。1988年5月至1999年12月,郯城新闻共播出1416期,播出新闻总计20000条;拍摄、制作并播出的各类电视专题片及文艺类综合节目总计2100多组。1988年5月起,还向省、市电视台报送了大量新闻及专题片,至1999年12月,省、市电视台共采用播出1100条。
第四节 装备设施
电台设施 1950年,郯城县收音站有5042型干电池收音机1台。
1953年5月,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拨25瓦直流扩音机1部,同时配备手摇发电机1台,话筒及喇叭等物品一宗。
1958年,又购置了500瓦的广播机1台,县城东、西、南三处各安装25瓦高音喇叭1只,县站添置了一些播音器材。
1973年5月,购置GY2×275瓦广播机1台,站内使用L601盘式录音机4个。
1987年,进行了设备更新,先后购置L635开盘录音机1台,WS430收信机2台,L602录音机2台,海燕835调频收转机2台,潍坊产桌式控制台1台,L653盘式录音机5台,550瓦扩音机1台。当年安装TF7100、100瓦调频发射机2台,发射频率91兆赫,覆盖半径50公里。
1998年8月,县局再次投资对广播电视设备进行了大规模改造更新,一次购进了一大批国内领先的广播设备。主要有TF(S)—300A、300瓦调频立体声发射机1台,覆盖半径60公里。英国声艺24路调音台1台,德国MX—2004型18路调音台1台,TD—W718日产卡座4台,952CD机4台,728丽音解码器2台,热线电话3部,耳机分配放大器1台,6010移动电台2台,日产采访机2台,监听设备3套。设备档次在全省县级广播电台中处于领先水平。
电视台设施 1978年9月,购置50瓦电视差转机1台。1979年10月建成53米高拉线式发射塔1座。
1983年,山东省广播电视厅下拨1000瓦黑白发射机,经技术人员改造成彩色发射机。1986年11月,建6米卫星地面接收站2台,接收频率为4吉赫。1988年3月,购置松下M5型摄像机1台。1989年购置索尼5630编辑机1套。1992年购1000瓦彩色电视发射机1台,改装机作为备机使用。1993年购买索尼9850、9800编辑机各1套。1996年10月,购买米波3000瓦彩色发射机1台,分米波1000瓦彩色发射机1台,购置索尼M3摄像机2台,松下M9000摄像机3台,彩色监视器12台。1999年4月,一次投资购进索尼DSR130数字摄像机1台,索尼DSR300P数字摄像机1部,索尼DSR PDIP数字摄像机1部,日立Z31摄像机1部,Pinnacle Reel Time Nitro编辑系统1套,索尼DSR—60P/80P数字编辑线1条,同时购进了索尼高级录像机2部、播音器等配套设备,设备档次列全市各县区前茅。
1993年10月,有线电视正式运行,购置AICATel光发机、JERROLD调制器以及大量光缆和放大器等。
第五节 线路
广播线路 1958年,县城至各公社的广播传输线路主要使用县邮电局的电话线,只在县城内使用专线输送。1966年,为解决广播、电话争线的矛盾,县广播站决定架设广播专线。是年春天架通了县城至马头、港上、重坊三个公社的线路、全长60杆公里。1968年,又架通了县城至红花、白河、墨河的广播线路,全长70杆公里。1969年架通了县城至马站、李庄、泉源、褚墩四个公社的广播线路,全长70杆公里。1970年架通了县城至高峰头、归义和黄山的三个公社的广播线路,全长40杆公里。至1970年底,全县全部实行了专线传输。1975年,为解决风雨老化线路的现象,减省投资,全县建设地下广播线路,历时5年,全线架通,全长183杆公里。1979年,县遭受特大冰凌灾害,各乡镇放大站遭受损失重大,几近瘫痪。后经抢修,方可使用。1978年,全县村村通广播,架设乡镇放大站至村户的广播线路370杆公里,全县拥有广播喇叭4万多只。
1980年后,随着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群众不断追求高档文化用品,购置电视机、收录机、VCD、收音机以及组合音响的愈来愈多。新的文化用品代替了小喇叭,喇叭入户率和通播率有所下降,但随着广播电台的节目越办越活,收听电台节目的人仍然很多。
1993年,县广播局投资建成了县城主要街道的广播专用线路,全长共7000米,安装广播播音柱50只,至1999年底仍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至1999年12月,县广播电台实行有线、调频两套系统发射,信号覆盖面积大幅度提高。
有线电视线路 1993年10月,县有线电视正式开播运行。1996年10月,架通临沂至郯城光缆,中央电视台4套加密频道及省有线电视节目开始传送。李庄、沙墩、庙山三乡镇驻地光缆传送的有线电视节目同时开通。
1997年10月,为解决农村有线电视的传输问题,县投资发展微波传输系统。系统采用频率合成技术,同时发射12套电视节目。架设微波站56处,终端用户达2000户。1999年由于电信部门到达各乡镇中心村光缆的完成,县政府要求联合发展有线电视,微波停止发展。
本县的有线电视事业发展十分迅速,至1999年12月底已架设主干线61.4公里,电缆支干线100公里,入户电缆线650公里,总入户数达20000户。有线电视节目从开始1993的传送的12套至1996年10月增加到22套。1999年底又对城区网络进行升级改造,架设了16.4公里的光缆,系统升级为550MH,节目增至30套。
第八章 档案
第一节 档案机构
郯城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没有专门的档案机构,1956年6月中共郯城县委、县人委设立档案室,1960年1月成立郯城县档案馆,1961年10月县委办公室设立档案科,1962年5月撤销档案科,职能并入档案馆,1963年3月成立档案局,局、馆合署。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档案机构陷入瘫痪,1972年县革委成立档案组,1977年6月撤销档案组,1980年3月恢复档案局、馆,局、馆合署。1993年11月撤销档案局,保留档案馆,1994年12月恢复档案局,局、馆合署。
第二节 档案行政管理
郯城县档案事业的行政管理工作一度由中共郯城县委办公室、郯城县档案馆负责。郯城县档案局成立后,郯城县档案事业的行政管理工作由其负责。
法制建设 郯城县档案事业的法制建设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在《档案法》颁布之前,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遵照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原则、规定、条例等行事或根据本县实际制定实施细则。郯城县委办公室于1956年1月制定的《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试行细则》,1960年5月制定的《档案材料的立卷和归馆规定》,1961年7月制定的《人民公社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试行细则(草案)》,为郯城县较早期的档案行政规章。1988年4月和1989年5月郯城县档案局曾对这些规章制度作系统整理,1987年9月5日,《档案法》颁布。1987年9月10日,中共郯城县委、郯城县人民政府制发《关于学习、宣传,<档案法>和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之后,郯城县档案局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档案法》的宣传活动。1993年9月对县内10家企业进行了一次档案执法抽查;1995年4月,开始通过与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签订《档案执法责任书》的形式贯彻落实《档案法》;1999年5月16日,档案局被郯城县人民政府授予县级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业务指导 对基层档案室进行业务指导是郯城县档案局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其业务采取集中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形式。为便于集中指导,利用召开年度立卷会和组织档案协作区(组)的办法开展工作。1962年全县12个区机关档案室按地域被划分为4个协作区、县直机关档案室按归口被划分为4个协作组;自1985年始,一年一度的乡镇文书立卷会已形成制度。1989年2月,郯城县档案局制发《关于开展机关档案工作协作活动的通知》,将全县22个乡镇划分为5个协作组、县直单位划分为18个协作组。1982年,为提高工作效率,郯城县档案局把业务指导任务分工责任到人,实施分工包干负责制。1989年,企业、机关档案室达标升级工作开始,至1999年底,共召集不同范围的立卷会25次。全县共有61个机关、企业档案室达标升级(其中省先进一级机关档案室 8个,省先进二级机关档案室15个,省先进三级机关档案室21个;国家一级先进企业档案室1个,国家二级先进企业档案室7个,省级先进企业档案室9个)。
宣传教育 1961年12月,郯城县档案馆制订了每年一度的档案工作“五好”检查评比制度;1964年2月,郯城县档案局列席全省地市档案局局长会议并作《开展五好档案室活动,促进档案工作的发展》的典型发言;1986年12月,举办了一次大型声像档案展览;1997年5月,开展了档案法规知识竞赛活动;1998年1月,举办庆祝《档案法》颁布十周年档案资料、图片书画展。
早期档案专业教育多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并与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结合进行。1961年冬,郯城县委办公室、县档案科举办了两期农村财会档案业务培训班,参训人员达4000人,这是郯城县早期规模较大的档案业务培训活动。1988年11月,临沂地区档案业务培训班郯城分班在郯城举办,学期35天,培训学员53人。至1999年底,郯城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43期,共培训学员6811人次。
第三节 档案馆业务
档案收集 工作始于1956年,1960年1月,档案馆建立时,接收县直机关24个全宗单位,2639卷。档案馆建立后,除平时接收、征集工作外,较大规模的接收工作共进行了5次。1979年至1980年,接收3981卷;1984年机构改革,接收3981卷;1987年接收原18个公社及部分县直二级单位档案4836卷;1991年接收县直单位档案3033卷;1996年接收县直单位档案1537卷。档案馆现存各种门类不同载体档案22357卷。
档案整理 郯城县档案馆对所有馆藏档案进行了标准化整理。按照年代、问题分级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按不同规则、不同门类进行排列存放。并编制案卷目录228册、全引目录147册、分级文件目录113册、文号索引21册、专题目录12册、开放历史档案目录77册、图书目录2册、档案登记8册、人名卡片、文件卡片等多种检索工具。
档案鉴定 郯城县的第一次档案鉴定工作始于1963年4月,对原馆藏档案952卷进行了鉴定,按永久、长期、短期重新进行组卷,计808卷,同时鉴定了44个单位的档案4467卷,拆卷面达95%。1964年12月,再次对全县47个全宗单位,4464卷档案进行逐卷审查、鉴定,拆卷面达到90%,通过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材料,监督销毁,对核心档案采用正、副本分别立卷归档,正本存档保管、副本提高利用;1979年11月,郯城县委办公室、档案组,组织人力进行了第三次档案鉴定,拆卷4570卷,新立3740卷,拆卷面达98%,抄写、复制模糊不清的档案文件370余份。
档案保管 接收进馆的所有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收集、鉴定、立卷、归档、编目、保管、保密、统计、利用、销毁、借阅、查阅等各项规定,对不同载体的档案分门别类进行管理。1986年6月,按照档案保护的技术要求,建成了建筑面积1070平方米的档案馆专用楼,每间库房内都配有去湿机,有效的保护了档案安全,郯城县档案馆1991年晋升为省三级先进档案馆,1996年晋升为省二级先进档案馆。
馆藏 郯城县档案馆内存有1944年至1996年的革命历史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档案共72个全宗。其中文书档案21712卷、财会档案237盒、录音录像档案144盒、案件档案1978卷、照片(底片)档案9060张、印章699枚、科技档案2卷、死亡干部档案749卷。馆藏图书资料10350册。包括马列主义毛泽 东思想、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综合性图书五大类,其中具有较高收藏价值的图书有《郯城县志》、《中华大百科全书》、民国时期郯城县地图、线装本的《资治通鉴》、《二十五史》等图书。
档案开放利用 1988年8月郯城县档案馆印发了《郯城县档案馆开放档案实施细则》,至1999年12月共向社会开放档案1124卷,占开放范围的61%,1979年以来,档案馆平均每年接待查阅者400多人次,利用档案1500卷次。充分发挥了档案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档案资料编研 为了充分发挥馆藏档案的价值,自1987年起,郯城县档案馆利用馆藏档案资料,汇编撰写了大量的编研资料。已出版的有《郯城县档案志》、《郯城县自然灾害简况》、《郯城县档案馆指南》、《郯城县代表大会手册》;内部发行的有《郯城档案》(1—4期)、《郯城县档案馆档案利用效果汇编》、《郯城县档案工作大事辑要》、《文书档案工作重要文件汇编》、《档案工作文件选编》、《民国山东郯城县第一次行政会议文件材料汇编》。以上编研资料共计696708字。
档案管理标准化与现代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档案管理实现现代化已成为档案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1998年完成了馆藏3个全宗,24卷,599件革命历史档案的标准化著录工作,并于1998年6月顺利并入全国革命历史档案目录检索系统。
第四节 档案室
郯城县各级各类档案室是郯城档案事业的基础组织,其保存的档案是郯城县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基本来源。截至1999年底,各级各类档案室共有168个(其中县直机关档案室108个,乡镇机关档案室22个,企业档案室38个),保存档案达6万卷。郯城县企业档案室始建于1963年,郯城县农村档案工作的开展始于1961年冬,1990年郯城县档案局发出通知,要求抢救村级档案,至1999年底,全县有467个行政村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