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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发布日期:2021-01-05   作者:   来源: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

第一章 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或一九四九年前,本县无专门体育行政管理机构,体育工作均由教育部门兼管。

新中国成立后,至1956年,体育工作由县文教科兼管。1956年秋,成立郯城县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体委),县长许传经兼任体委主任。1957年,县体委与县文教科合并。1959年,体委撤消。1964年复设体委,与文教局联合办公,但挂两块牌子。“文革”开始,体委被军管。1972年8月,体委改置少年儿童业余体校,设校长1人。1975年7月,体委始设专职副主任,时有干部5人。1983年4月,始设专职主任,人员增至8人。同年11月,内设办公室和群众体育科。1993年12月,县级机构改革,体委与文化局合并,成立郯城县文化体育委员会。1994年4月,体委再次独立建置。1996年8月,业余体校撤销,设立郯城县少年儿童竞技体育学校。1999年底,体委有干部职工50人,其中竞技体校43人。

第二章 学校体育

第一节 中小学体育

教学活动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郯城县始办高等小学堂,翌年办初等小学堂。从一年级起即开设体操课,每日一节,以操法、跑、跳、踢毽子、跳绳为教学内容。到1912年(民国元年),小学每周设体操课4节,中等学校每周设体操课3节,其教学内容为普通体操,兵式体操、拳术、跑跳等简单体育项目。1923年(民国12年),小学体操课改为体育课,每周3节,低、中年级为150分钟,高年级为180分钟。教学内容为田径、球类、体操等综合教材。抗日战争时期,只有根据地创办学校重视体育工作,积极开展武术、刺杀、田径等教学活动。

1950年,全县各学校贯彻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健康第一”的方针,在体育设备简陋的情况下,除上好小学低年级的唱游课和中、高年级的体育课外,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全县中、小学从1951年起,按教育部规定开设体育课,每周均为2课时,中学占年教学总时数的6.67%,小学6年上课总时数为412课时,在各门课程总时数中列第五位。早操和课间操的时间定为20—30分钟。保证学生每天有9小时睡眠时间和1小时的体育活动。

1956年,全县各中小学推行劳卫制。1958年,全县中小学参加劳卫制锻炼的达26400余人。达到少年级的1565人,一级的2305人,二级的1630人。1959年劳卫制停止推行。1960年,郯城师范和一中、二中、三中对学生进行军事训练。训练内容为队列、射击、投弹、通信等。“文革”期间,体育教学无法正常进行。1974年至1976年,每年各中学先后停课4周由县军训办公室派解放军对初、高中学生进行军事训练。1978年后,按新《教学大纲》教学,体育教学步入正规。

1979年,县在《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各校认真上好两课(体育课、课外活动)。下半年,配齐全县19处中学,3处重点小学的体育教师。小学每个学区配1名专职教师。1979年底,全县各中学、中心校和部分学区小学均有篮、排球场,沙坑、短距离跑道等体育设施及单双杠、标枪、铁饼、铅球、垫子等运动器材。是年,全县进入大中专体检分数线考生455人,合格率达到98.9%,郯城县被评为省体育、卫生工作先进单位。1975年各校实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80年,全县中、小学生中有13000余人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进入全省先进县之列。1982年,县体委和教育局联合搞了两次重点中、小学“达标”验收活动,达标率在70%以上,其中,县实验一小达标率80%以上,受到地区通报表扬,获省体育达标锦旗一面。同年,郯城一中初、高中考生加试体育,从1985年起体育成绩记入总分。

1984年至1999年全县共有10处学校被命名为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被定为省体育传统项目的学校是郯城一中的田径,实验二小的乒乓球;被定为市级传统项目的学校是郯城二中的排球;被定为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是新村乡中心中学的排球,县第四中学、第五中学、第一实验小学、郯城镇中心中学、中心小学的田径和重坊镇中心小学的武术。1992年5月,县实验二小被授予“山东省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竞赛活动 1930年(民国19年)4月,郯城县民众教育馆首次举办郯城县小学生运动会。地址在民众体育场。馆长任学让为主要组织者。比赛项目有田径和篮球两项。参赛单位只限于郯城一中(郯城)、二小(新村)、三小(马头)、四小(今临沭县曹庄)、五小(今苍山县北哨)中高年级男学生。篮球和短跑等项第一名多被郯城三小选手夺得。时100米最高纪录为14秒,跳高最高纪录为1.3米。

1945年春季,由日伪政府文教科出面组织,在民众体育场举办学生田径运动会。参赛者以学生为主,市民和士兵次之。比赛项目有100米、200米、800米、1500米赛跑及跳高、跳远等。比赛成绩无记载。1946年7月,由民主政府组织的部队、民兵和学生参加的军体运动会,比赛项目有刺杀、投弹、短跑等。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4月,召开全县中小学春季田径运动会,运动员210人。此后,各中学每年均举行春、秋季运动会。至“文革”前,经常举行全县中小学田径运动及单项体育比赛活动。“文革”开始后中断,1971年恢复。尤其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除每年召开全县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外,还经常举行篮球、排球等多种单项体育比赛活动,并在市级运动会取得较好成绩。

师资队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或一九四九年前,专职体育教师甚少,多由文化课教师兼任。新中国成立后,体育教师队伍之发展,主要靠各级师范学校输送。至1999年底,全县体育教师共有252人。其中本科学历者24人,专科98人,中专130人,基本能满足中小学体育教学需要。

体育场地 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除少数学校有操场外,多数学校无专门场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教育事业发展,体育场地建设亦日趋完善。至1999年底,全县中小学校共有400米田径场10处,300米田径场17处,200至250米田径场27处,篮球场216个,乒乓球室206个,基本上能满足学生体育活动之需要。

第二节 体育学校

1972年8月,郯城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成立。该校办学宗旨主要是利用课余时间对少年儿童进行体育运动专项训练,为国家培养优秀体育人才。初设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四个班。学生来源主要是县城驻地几处中小学学生。招生方法采取自愿报名、学校推荐、教练选拔三结合的办法,通过实际训练测验,进行筛选,合格者录用。教练员则是从骨干体育教师或有体育特长的机关干部中选调的。

进入20世纪80年代,郯城县业余体校学校对训练体制进行了改革,对项目布局和运动员年龄结构进行了调整。从过去只抓篮、排球,调整为武术、乒乓球、举重、摔跤、田径等项目一齐抓;从过去只抓青少年,改为从小学和幼儿抓起;从过去只在县城驻地选拔人才,改为从全县范围内进行选拔人才。通过如此改革,使竞技体育运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如业余体校武术队,1982年10月组建,1984年4月就代表临沂地区参加山东省业余体校武术比赛,荣获儿童武术男女团体两项第二名。另有举重、乒乓球和长跑等项目每年均代表地区参加省级比赛,并一直名列前茅。截至1996年8月,郯城县业余体育学校共向省级专业队输送优秀运动员14人,向省、市体育运动技术学校输送优秀运动员87人,向普通中专院校输送优秀运动员28人,向普通大专院校输送优秀运动员38人。1992年,省体委命名郯城县业余体校为先进业余体校,1993年5月,被山东省政府命名为先进业余体校,1993年7月,县业余体校被国家体委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1996年8月,郯城县业余体校撤销,成立郯城少年儿童竞技体育学校,为一所初级中等体育学校,配校长1人,副校长2人。内部机构有办公室、教务处、训练处、政教处4个处室。该校贯彻“读训并重,突出特色”方针,执行“集中学习,集中训练、集中食宿”的教学模式。文化教育设有小学部、初中部、联办高中部;体育训练开设武术、乒乓球、田径、摔跤、举重、篮球、跆拳道等7个专项,有12支运动队。至1999年底,有教练员15人,文化课教师17人,在校学生300人。该校自1996年8月至1999年12月,向省级专业队输送优秀运动员8人,向省、市体育运动技术学校输送优秀运动员34人,向普通中专院校输送优秀运动员3人,向普通大专院校输送优秀运动员28人。1997—1999年,在临沂市竞技体育工作综合考核中,连续三年夺冠。

第三章 社会体育

第一节 传统体育

体育组织 1930年(民国19年),郯城县创办民众教育馆,内设教学、阅览、健康、游艺四个部。健康部属群众体育组织。是年,开设郯城县国术馆,为群众性的武术教练所。1933年(民国22年),郯城县进德会创立,其俱乐股为群众体育组织。

新中国成立后,各种群众体育组织相继建立。1956年,全县各区、各大系统均建立了体育协会,负责人多由工会主席兼任。1972年,各公社以武装部长为组长,成立体育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体育辅导员,体育辅导员由县体委发放工资。1980年体育辅导员辞退。1986年,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郯城县分会成立。各单项体育协会亦于该年建立,计有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武术、象棋、太极拳、气功、老年人等体育协会。

武术 武术运动在郯城县历史悠久,在鲁南苏北一带素有“武术之乡”之称。本县流传的武术拳械套路颇多,尤以八卦刀、太极拳、长拳、少林拳等套路最盛。至今,习者众多。1930年(民国19年),郯城县开设国术馆, 同时全县各大集镇也先后建立武术馆,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武术人才。抗日战争开始,各武术馆暂且解散。部分爱国青年参加了抗日武装,有的成为战斗英雄,有的为国捐躯,为抗战胜利立下汗马功劳。新中国成立后,县体委曾多次组织武术队为群众进行表演活动,并组织人员参加全国及省、地级比赛。1953年,郯城县马头镇周朝增参加在上海举行的“华东民族形式体育观摩大会”,并表演了“刀里加鞭”,气势威武,受到赞誉。1960年,在临沂专区举行的春季运动会上,周朝增获得男子武术全能第一名。20世纪70年代中,临沂地区多次举办武术表演比赛活动,县均派选手参加,并获得较好成绩。1980年后,郯城县武术运动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竞技水平显著提高,部分选手在省、全国乃至国际大赛上获奖。郯城县运动员左娟(女,回族),在1984年全国业余武术比赛中获得拳术第一名,棍术第四名。1997年10月在全国第八届运动会武术比赛中获刀、棍全能冠军,同年11月, 在意大利罗马举行第四届国际武术锦标赛上又获刀术冠军。太极拳是广大群众所喜爱的运动项目,在郯城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1982年5月,周朝增在马头镇文化大院办起太极拳辅导站,练习者300多人。1987年,郯城高宗藩在山东省老年太极拳比赛中获太极剑最佳奖。1989年1月,县成立太极拳协会后,太极拳运动得到迅速发展。1991年8月、1992年12月,县老年太极拳代表队连续两年在临沂地区老年太极拳表演赛中取得团体冠军。1995年10月,在临沂市老年太极拳比赛中取得团体冠军。至1999年12月,全县太极拳爱好者达2000人。1998年,县太极拳代表队在北京国际太极拳比赛中获团体第五名。1999年7月,县隆重举行“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千人太极拳表演。1000名太极拳爱好者参加,场面非常壮观。为指导广大群众,用科学的、健康的健身方式锻炼身体,1999年12月,成立郯城县太极拳推广中心,及时为群众服务。

象棋 象棋在郯城有悠久历史,何时传入无考。清末民初,虽无人组织,但自发性对弈,从城镇到乡村比比皆是。此一时期,马头镇的梁书康,棋技造诣颇深。他少小时常观父辈对弈,耳濡目染,积久成瘾,17岁时即名噪郯马棋坛,后去上海经商,于20世纪20年代初,应邀为中国象棋协会成员。另有郯城的杨宗吉、丁先盛酷爱象棋,对弈成瘾,棋艺颇高。此3人在郯马一带被誉为“棋坛三杰”。

新中国成立后,县体委、工会等单位,每年都多次举办象棋比赛,使棋手的水平不断提高。1960年,在临沂地区举行的象棋比赛中,郯城选手张志印夺得普通组冠军。1961年,在临沂地区青少年象棋比赛中,郯城选手赵开江、沈进达分别获青年组一、二名,王好善获少年组第一名。1984年8月,临沂地区在费县举行中国象棋赛,郯城县夺得团体冠军,并获精神文明队奖,李军、黄朝森分获个人比赛第一、二名。1990年,郯城选手白振光、黄朝森在山东省首届农民象棋比赛中分获个人比赛第一名和第五名。

狮子舞 狮子舞亦名二狮逗球,是郯城一带最为群众喜爱的一种民间体育表演活动。唐代兴起二狮逗球,盛于明清。表演时,大都扮作雌雄两只。每只狮子均由二人搭伴,前一人立着为狮头,后一人躬腰以手抓住前一人腰带,扮作狮子腰、尾,身披以苘麻等物制作的狮衣。另有一人则腰扎彩带,红绸裹顶,手持彩球,扮作武士。武士边滚翻,边以彩球逗引狮子,二狮作出相应的精彩表演。清末民初,郯城县涝沟村的孔宪文等人的表演,久负盛名。新中国成立后,均有文化、体育部门组织表演,马头、杨集、红花、港上等地在春节时常舞狮表演,尤以马头镇周朝增之徒任守金、白自田、周绪根、朱丙金等人表演的狮子舞最为精彩。

踩高跷 为本县民间传统体育表演活动。相传,宋朝初期,人们为庆贺丰收的一种娱乐活动。表演者将木制高跷系于小腿,扎于脚上。一般要高出地面40—50厘米,少数高于地面1米有余。每“棚”人数不等,以编排内容中角色多少而定,多扮演民间故事中人物形象。表演时列队以秧歌步行进,至开阔场地时,做一些高难技巧表演。新中国成立后,每年春节均有此项表演,深受人们喜爱。

踢毽子 本县流传甚广。据史书载,早在三国时期即有此项活动。至明、清时更盛。尤其是农闲时节,上至成人下至幼童,均乐于踢毽子活动。新中国成立后,全县各中小学常在冬春季节,举行踢毽子比赛。比赛内容分踢的次数、花样及难度等。

跳绳 原称跳白索,为本县传统体育娱乐活动。清代始有记载,为元宵节庆祝娱乐活动。新中国成立后,成为全县中小学生的一项体育活动。跳绳的花样颇多,有单脚跳、双脚并跳、双脚空中前后左右分跳等。绳子的舞动要与跳跃动作合拍,可一摇一跳,也可一摇二跳乃至三跳不等。用长绳可以两人摇多人轮换跳或集体跳。县内中小学冬季常举行小组或班级比赛,以取暖健身。现被作为一种能有效提高弹跳能力的训练方法,常用于竞技体育的素质训练。

拔河 本县较为流行,最早使用蔑绳,后改用麻绳、尼龙绳。各机关、厂矿、学校及农村,都经常举行拔河比赛。比赛时,需有粗绳一根,中间有红线标志,地上划两条平行线为界,界河中另有一条中线,绳中间红线标志应和中线对齐。参赛双方人数相等,各执绳作对拉姿势,每方各有一名持小红旗的指挥,待裁判员发令后,双方用力拉绳,以将红线标志拉过本方河界者为胜。县体委经常组织各单位开展拔河比赛活动。

第二节 农村体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或一九四九年前,农村体育主要以武术、舞狮、踩高跷、跑旱船、象棋等项目为主。新中国成立后,活动项目增多,篮球、排球、乒乓球等现代体育项目进入农村。村与村(生产队与生产队)、管理区、乡镇(公社)之间常进行友谊比赛。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农村改革深入发展,农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娱乐健身随之兴起。全县22个乡镇文化站先后建成了文体活动室,组织农民开展棋类、球类等比赛。1995 年,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后,各乡镇每年均举办2—3次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比赛活动。至1999年底,全县871个行政村中,有篮球场、乒乓球室442个。全县参与体育锻炼的农民占农村总人口的25%以上。

1991—1993年,郯城镇、杨集镇、泉源乡、归昌乡先后被评为山东省体育先进乡镇。1998年,杨集镇被评为全国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

第三节 职工体育

新中国成立后,县职工体育兴起。体育活动以跑步、篮球、乒乓球、象棋、太极拳、工间操为主,广泛普及和开展体育锻炼运动。县每年利用节假日举行篮球等比赛,参加人数逐年增加,造就出一批优秀体育人才,取得许多优异成绩。1952年5月,在临沂专区首届运动会篮球比赛中,郯城县获男篮第二名。1956年6月,在临沂专区运动会中,又获男篮乙组第一名,女篮甲组第二名。1956年秋,县举办全县篮球比赛,参赛运动员150人;1958年秋,县举办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等五项运动会。1959—1966年,县先后举办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等项比赛。参赛运动员500人,促进了职工体育运动的开展。

20世纪70—80年代,职工体育活动项目除篮球、乒乓球、象棋外,增加了排球、足球、羽毛球、台球、拔河、太极拳、围棋、广播操、健身操等,参加锻炼人口逐年增多。

进入20世纪90年代,职工体育更为活跃,除县坚持每年举行各类比赛外,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利用节假日举办体育竞赛活动。县委、县政府机关、郯化集团、供电局、银行等30多家单位每年均举行2—3次竞赛活动。1997—1999年,郯化集团连续三年在五一节期间隆重举行成届运动会,全集团近1500人参加田径、篮球、广播操、拔河、足球比赛,活跃了职工文化生活,增强了职工体质。至1999年底,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有篮球场71个,乒乓球场97个。全县参加体育锻炼的职工占职工总数的40%以上。

第四节 老年人体育

新中国成立后,较长 一段时期,城乡老年体育活动均属自发性。1982年,马头镇成立老年人太极拳辅导站,为县内第一家群众性老年体育组织。1986年,县老年体育协会成立。之后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相继成立。至1999年底,全县有520个基层老年体协组织,发展会员8800人。主要开展太极拳、门球、象棋、长跑、乒乓球、台球、钓鱼、导引养生功、老年迪斯科等项目。

县老年体育协会成立后,每年固定举办成届“长寿杯”运动会和门球赛。经常举办适宜老年锻炼项目的培训班。县老年门球队、太极拳队、象棋队经常参加省、市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第五节 其他体育

少数民族体育 县内少数民族体育主要以回族为代表,主要活动项目武术,范围集中在马头镇。县少数民族武术自20世纪50年代起就代表临沂地区(市)参加全国、全省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1991年4月,在河北沧州举行的全国少数民族武术邀请赛上,李富华(回族)获传统拳第三名,左强(回族)获传统器械第五名。1996年在山东省少数民族运动会武术比赛中,左强获刀术第一名,拳术第三名,李富华获拳术第四名,传统器械第五名。

伤残人体育 1980年县伤残人体育兴起。之后,县在举办体育比赛时,增加部分项目,吸收残疾人参加。许多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在省、市比赛中获得较好成绩。1985年,刘景成获山东省残 疾人乒乓球比赛单打第三名。

妇女体育 新中国成立后,各类各项体育活动均设置女子组,广泛吸收妇女参加。县妇联、县体委每年“三·八”妇女节均举行妇女拔河、健身操、趣味体育等竞赛活动。1980年后,各乡镇亦单独举办妇女体育活动。

第四章 体育竞赛

第一节 田径

1930年(民国19年)4月,县民众教育馆首次举办全县学生运动会,比赛项目田径、篮球,参加人数100人。1945年4月,日伪县政府组织全县学生运动会,参赛人数达200人。1946年7月,县民主政府组织军体运动会,设短跑、投弹、刺杀等项目,参赛者主要是青年民兵,参赛人数250人。

新中国成立后,县级运动会及单项竞赛活动逐年增多。1952年4月,举办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参赛人数210人,为新中国成立后首次运动会。1954年4月,县举办第二次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参赛人数300人。1955—1974年间,只在1965年4月、1972年4月举行过二次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参赛人数分别为220人、360人。1975年以后形成定制,每年春季召开一次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至1999年共举办25次,参赛运动员累计达10462人次。

1975年,县业体组建田径队,首任教练王克俊。此后,田径运动逐年发展和提高。1985年5月,郯城县首届全民运动会隆重召开。运动会分乡镇组和县直组,共有22个乡镇和34个县直单位,1488人参加了比赛。比赛结果是马头镇和郯城二中名列金牌榜首。此次运动会是郯城县有史以来空前的一次体育盛会,对振兴郯城体育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此外,从1975—1999年,全县举办中学生越野长跑、竞走、职工(含中学生)环城跑等单项比赛20次,参赛运动员达2711人次。1985年3月县政府举办“体育活动月”环城接力跑活动,全县共有5000人参加。1990年9月,县政府举办“亚运圣火”火炬接力赛活动,全县有2000人参加。

1952—1999年,本县运动员在省级田径大赛中,共获得个人单项金牌8枚、银牌11枚、铜牌13枚、第四名13个、第五名12个、第六名11个。

第二节 球类

篮球 1930年(民国19年)4月,县民众教育馆举办全县篮球比赛,马头三小夺得冠军。新中国成立后,1956年秋,首次举办全县篮球比赛,参加人数150人。

1973年,县业体组建女子篮球

队,首任教练梁绍周。1974年,县业体又组建男子篮球队,首任教练马雨铮。此后,全县篮球运动走上了全新的发展道路。1958—1999年,全县共举办职工、中学生篮球比赛54次,累计参赛人数达7025人次。

排球 本县20世纪50年代即在中学开展排球运动,70年代在全县中小学普及。1958年秋,在全县五项运动会上首设排球比赛。1959年9月即组队参加临沂专区“庆建国十周年”运动会,并取得男排第五名、 女排第四名的较好成绩。20世纪60年代,县排球运动处于徘徊状 态。 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不仅中小学普及,职工排球亦日趋活跃。1974—1999年,全县共举办中学生、职工排球比赛20次,参赛人数累计达3529人次。

乒乓球 民国年间,郯城县初级中学始教乒乓球。20世纪50—60年代在各中学、中心小学普及。1958年秋,在全县五项运动会中即设乒乓球比赛项目。1964年春,郯城县首次举办全县青少年乒乓球比赛,参赛运动员64人。之后,全县乒乓球运动形成热潮。1972年成立郯城县乒乓球业余训练队,从少年儿童中培养运动员。首任教练为县医院刘挺(兼职教练)。1980年后,乒乓球运动普及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街)。1958—1999年,郯城县共举办乒乓球比赛35次,参赛运动员累计达2100人次。县乒乓球技术水平一直名列全市前茅。1966—1999年,县乒乓球队即在全市(地区)乒乓球比赛中,获得团体冠军30项、团体亚军9项、团体季军4项。并多次代表临沂市(地区)参加省级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足球 20世纪80年代,县内足球始在中学普及。1994年9月,县女子足球队在山东省第十七届运动会足球比赛中获得第四名,1998年又在山东省中学生足球比赛中获得第四名。1995年9月,县男子足球队在临沂市足球比赛中获得第四名。1998年10月,在临沂市中学生足球比赛中获得第二名。同年10月,又在临沂市“秋之舞”足球对抗赛中荣获第一名。

门球 门球为县内老年人体育运动项目,始于1986年。由于门球运动非常适合老年人体育锻炼需求,很快即在城乡老年人群中普及。1986年9月,郯城县首届“长寿杯”运动会上即设门球比赛。后,除在“长寿杯”运动会上设门球赛外,每年均设“长寿杯”老年门球单项赛。至1999年底,县共举办14次“长寿杯”运动会,均设有门球赛,参赛老年运动员累计达2010人次;举办24次老年门球单项赛,参加人数累计达3284人次。1991—1999年,共举办村级老年人门球赛8次,参赛老年运动员累计达1776人次。1987年4月,县老年门球队在临沂地区第二届老年门球赛中夺得第二名。1989年4月,在临沂地区第四届老年门球赛中又夺得第二名。1990年5月,在临沂地区第五届老年门球赛中荣获第一名。1995年5月,郯城农村老年门球队在山东省农民门球赛中夺得男子组第三名。1995年10月,在山东省第十届老年门球赛中夺得第二名。

其他球类 20世纪50年代,县中学曾开展过手球运动。1959年9月,县手球队在临沂专区“庆建国十周年”运动会获得过女子组第二名。后未得到普及,至20世纪60年初即销声匿迹。20世纪70—80年代,羽毛球运动在城乡机关、中小学中普及。1990年5月,县第五届“长寿杯”运动会始设老年台球比赛。

第三节 武术

武术运动在县历史悠久,民国间武术比赛均为自发组织。新中国成立后,武术竞赛活动逐渐步入正轨。1956年2月,周朝增在马头镇组建第一支武术队。该队1957—1959年三次参加了山东省武术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20世纪70年代间,临沂地区举办的武术比赛均由该队参加。1979年1月,周朝增自筹资金,创办马头镇少儿业余武术学校,免费教练武术。进入20世纪80年代,全县掀起武术运动热潮。1982年7月,县业余体校少儿武术队成立,首任教练周瑞侠(女)。郯城县少儿武术队技术水平一直名列全市(地区)前茅,并多次代表临沂市(地区)参加省级比赛。1984年4月,在山东省业余体校武术比赛中,获得男子儿童组第二名、女子儿童组第二名,创新中国成立后临沂地区在全省武术比赛最好成绩。1984—1999年,郯城县武术运动员在国际武术比赛中获个人单项比赛金牌1枚,在全国武术比赛中获个人单项金牌4枚,银牌1枚,第四名1个,第五名1个;在山东省武术比赛中,共获个人单项金牌52枚,银牌25枚,铜牌24枚,第四名17个,第五名22个,第六名19个。

第四节 举重

举重运动原为民间体育运动,有举石锁、石柱等。竞赛活动常在劳作之余,于地头、场边举行。1987年8月,县业余体校设举重队,首任教练员王克俊。正规举重运动虽起步较晚,但竞技水平却一直名列全市前茅,多次代表临沂市(地)参加省级比赛。1989—1999年底,在山东省举重比赛中,共取得个人单项金牌8枚,银牌22枚,铜牌20枚,第四名13个,第五名8个,第六名7个。郯城高俊明(女)1992年在全国少年举重比赛中获女子组抓举第二名,挺举第三名,总成绩第三名。

第五节 摔跤

摔跤为郯城县传统体育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或一九四九年前竞赛活动多在民间自发进行。新中国成立初期,临沂专区运动会曾设摔跤比赛项目,后中断近30年。20世纪80年代,摔跤运动再度兴起。1988年县业余体校组建少儿摔跤队,首任教练员岳希军。该队运动员1991—1999年在山东省摔跤比赛中共获个人单项金牌8枚,银牌 12枚,铜牌13枚,第四名10个,第五名11个,第六名3个。郯城郁明明于1998年在全国少年摔跤比赛中获52公斤古典式个人第五名。

第五章 县体育场

1930年(民国19年),郯城县在城内西北隅(今县政府第二宿舍东侧)建民众体育场1处,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内有简单体育设施,由民众教育馆健康部管理,全县的田径等体育比赛多于此举行。后因无人管理,无资修整,杂草丛生,成了牧场。

1956年县体委建立初,既无办公地点,更无运动场地。20世纪60年代末,在县委礼堂东侧有一块不规则场地,建有灯光水泥和砖铺篮球场各1处,有乒乓球室8间。县举办大型田径运动会需借用郯城一中300米田径场。1981年,征用郯城镇南关二街土地40亩,内设400米田径场1处,篮球场2处,另设双杠、单杠等练习场所,成为县体育竞赛活动中心。

三所1986年,县体育场迁移。在人民路东首南侧征用郯城镇86亩耕地,新建一处比较标准体育场。内建有400米8跑道标准田径场1处;建水泥篮球场2处,砖铺篮球场2处,门球场4处,建1350平方米综合训练房1处,乒乓球专用训练房1处,建有容纳3000人灯光看台球场1处。1996年县体校建成1840平方米的教学、办公综合楼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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