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03 作者: 来源: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 次
一、规划目的
为适应郯城县总体发展要求,构建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郯城县综合交通体系,促进郯城县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依据
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
2.《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DBJ14-070-2010
3.《山东省城市公共停车场(库)设置规定(试行)》鲁建规字[2010]3
4.《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划》GB50688-2011
5.《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 15-2011
6.《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建城[2013]192 号
7.《临沂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
8.《郯城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
9.郯城县其它相关专项规划
10.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统计资料以及有关政府文件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保持城市土地利用和综合交通系统相协调,牢牢把握郯城作为北方平原森林城市和鲁南水乡的城市特色,建立一个“现代化”“先进立体”的综合交通体系。
四、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按照地域范围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中心城区范围:北起新北大外环、南至南大外环、西起沂河和京沪高速,东至东大外环,总用地面积160.25平方公里。
第二层次:县域范围:总面积1195平方公里。与总规中的县域和中心城区范围保持一致。
五、规划人口及用地
根据《郯城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规划至2020年,全县人口规模达104万人,常住人口规模94万人,中心城区人口规模36万人;规划至2035年,全县人口规模达118万人,常住人口规模108万人,中心城区人口规模5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