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适应郯城县总体发展要求,构建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郯城县综合交通体系,促进郯城县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保持城市土地利用和综合交通系统相协调,牢牢把握郯城作为北方平原森林城市和鲁南水乡的城市特色,建立一个“现代化”“先进立体”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三条规划依据
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
2.《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DBJ14-070-2010
3.《山东省城市公共停车场(库)设置规定(试行)》鲁建规字[2010]3
4.《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划》GB50688-2011
5.《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 15-2011
6.《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建城[2013]192 号
7.《临沂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
8.《郯城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
9.郯城县其它相关专项规划
10.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统计资料以及有关政府文件
第四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按照地域范围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中心城区范围:北起新北大外环、南至南大外环、西起沂河和京沪高速,东至东大外环,总用地面积 160.25 平方公里。
第二层次:县域范围:总面积 1195 平方公里。与总规中的县域和中心城区范围保持一致。
第五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年限为 2020 年-2035年。
近期 2020 年-2025年;
远期 2026 年-2035年。
第六条 规划人口及用地
根据《郯城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 年)》:
规划至 2020 年,全县人口规模达104万人,常住人口规模94万人,中心城区人口规模36万人;规划至2035年,全县人口规模达118万人,常住人口规模108万人,中心城区人口规模53万人。
规划 2020 年中心城区(含码头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2.0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16.82平方米;规划2035年中心城区(含码头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60.20平方公里,
人均建设用地面积 113.60 平方米。
第七条 强条标注说明
带下划线内容为强制性条文。第八条客运需求预测
第二章交通需求预测
第八条客运需求预测
2035 规划年郯城县中心城区总人口53万。参考国内外类似城市的经验,预测2035规划年郯城县中心城区交通人口出行次数取2.9次/人·日,则日出行总量为153.7万人次。
2035 规划年郯城县客运交通发生、吸引量预测见表1。
表12035年郯城县城市客运交通发生、吸引量预测一览表(单位:人次/日)
小区编号 |
出行发生量 |
出行吸引量 |
1 |
137203 |
167240 |
2 |
125795 |
126989 |
3 |
68175 |
76303 |
4 |
61677 |
79672 |
5 |
96866 |
70536 |
6 |
102822 |
83779 |
7 |
98589 |
86526 |
8 |
105368 |
80176 |
9 |
68158 |
71186 |
10 |
87881 |
69783 |
11 |
78119 |
58264 |
12 |
153202 |
158859 |
13 |
172263 |
227766 |
14 |
82976 |
113915 |
15 |
46898 |
33347 |
16 |
51007 |
32659 |
合计 |
1537000 |
1537000 |
第九条客运方式出行结构
表2 2035年郯城县城区客运交通方式出行结构
交通方式 |
小汽车 |
公交 |
自行车 |
步行 |
按od点对计算 |
23.96 |
26.39 |
26.03 |
23.59 |
按交通量分布计算 |
21.12 |
23.96 |
28.13 |
22.33 |
结论 |
22 |
25 |
30 |
23 |
第十条对外客运交通需求预测
规划预测2035年郯城县年出入境客运量为14.7万人次/日,折合交通量为13224PCU/日;过境客运量为12.15万人次/日,折合交通量为10924PCU/日。
第十一条货运交通需求预测
规划预测 2035 年郯城县中心城区货运总量为 8349 吨/日,折合交通量为 4059PCU/日; 城市对外货运量为 20347 吨/日,折合交通量为 9889PCU/日。
第十二条车辆发展规模预测
规划预测 2035 年郯城县机动车保有量为 25.3 万,小汽车 13.9 万辆。
第三章交通发展战略
第十三条 城市交通发展目标
以建设鲁东南地区最大的客货流集散中心和商贸物流中心为依托,建设“高效集约、畅通有序、生态环保、特色一体”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实现“15、20、30、60、120” 分钟的可达性目标和 “25%公交分担率”目标。
第十四条服务目标
1.高效可达
120min 到达北京、上海等国内大城市;
60min 到达济南、青岛等省内城市;
30min 内到达临沂、兰陵、临沭、新沂等周边县市;
15min 城区各组团、20min 全域各乡镇联通。
2.畅通有序
城区路网密度达到 9km/km2,道路面积率达到 20%;
城区干道网高峰时段平均车速不低于 30km/h;
城区内 90%居民单程出行时间控制在 20min 以内;
城区内 90%居民 5 分钟内到达公交车站;
城区居民出行公交分担率不低于 25%。
3.安全环保
中心城区每万辆机动车的年交通事故率小于 100 次/万车;
道路两侧大气 CO/NOx 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噪声 Leq 低于 60dB。
4.绿色和谐
2 公里以内的短程出行 80%由非机动车和步行方式承担;
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达到 90%以上。
第十五条城市交通发展基本战略
1.建设成为鲁东南地区重要的铁路、公路、民航相互衔接的综合性交通运输枢纽;
2.构建山东-江苏双向开放桥头堡,打造省级物流枢纽;
3.分层构建立体内外交通网络;
4.实现交通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
5.公交优先,慢行主导;
6.完善旅游交通设施,打造旅游交通特色;
7.推进交通管理精细化和交通技术智能化。
第十六条道路网络系统发展战略
郯城县中心城区规划形成“一横一纵”主轴、“两横三纵”副轴及三节点的空间交通廊道
结构,主要沿郯马路-人民路、郯东路、玉鼎路-师郯路、皇亭路、恒通路、郯西路、东环路几条大的交通主干道形成郯城县的主要交通发展走廊。
第十七条道路网络系统发展战略
1.面向新形势的城市交通设施提升战略
2.交通设施一体化战略
3.道路网络功能协调战略
4.加强交叉口渠化,提高路网总体容量战略
第十八条客运交通系统发展战略
1.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
2.适度发展小汽车交通战略
3.合理控制出租车和摩托车战略
4.营造良好慢行交通环境战略
5.高水平规划建设城市客运枢纽战略
第十九条城市货运发展战略
1.加强交通枢纽建设,加强管理,优化车型比例,提高运输效率
2.强化货运物流枢纽布局,完善货运物流通道
第二十条停车设施发展战略
1.提高建筑配建停车标准,完善法定批准程序,迎接汽车化逐步到来
2.拥车者自备车位,配建走向公共化
3.合理配置不同形式停车设施的建设比例和区位布局
4.节省土地资源,开发形式灵活多样的停车设施
第二十一条城市交通管理发展战略
1.加强城市交通需求管理
2.重视交通系统管理,提高城市交通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
3.健全交通法规,建立完善的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加强宣传教育
4.开发智能交通,建立先进的交通指挥、控制、诱导体系
第四章县域对外交通规划
第二十二条铁路枢纽
形成京沪高铁二线郯城高铁站、胶新铁路郯城站“一主一辅”的铁路枢纽格局;新建郯城高铁站,位于郯城双槐树村以西,南环路以南。
第二十三条公路客运枢纽
现有郯城客运站北迁至郯东路与 352 省道交汇处东北侧,设计发送能力提升为 30000 人次/日;
各乡镇区均设立客车站点,站场等级为三、四级。
各社区及 3000 人以上行政村设候车室,1000-3000 人的行政村设立客车停靠点。
第二十四条公路货运枢纽
结合郯城县产业基础及规划产业布局,围绕“三带三区”建立 6 大物流园区,分别为高铁物流园、恒昌八方铁路物流园、丝路云互联网物流园、交通设施平台物流园、北部工业商贸物流园(李庄)、南部农业物流园(红花镇);
在各行政村均建立物流集散点。
第二十五条铁路
新建京沪高铁二通道郯城段,由西北至东南走向穿越县域,尽快落实选线工作;加快物流港铁路专用线建设。
第二十六条高速公路
做好京沪高速公路扩容改建工程、岚罗高速工程东延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十七条国省道
不断完善路网结构,完成 S232 中修工程;重点推进 G205 郯城段改线建设、S232 汤郯线南延工程,新建 G327,S318,S230。
第二十八条县乡道
围绕特色农产品、城乡客运一体化和旅游景点三个重点区域,按照“建管养运安”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升级提档县乡公路,建成“九纵十横” 棋盘式县乡路网结构,新建道路 147.6公里,改建道路 339.5 公里。
第二十九条 农村公交
1.切实贯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的交通政策,加大对公交站场设施的投入,建设公交车集中停靠站场,合理布设公交线路、电动汽车充电桩。以郯城县新汽车站和郯城高铁站为依托,方便城市公共交通与城乡公交的接驳换乘。
2.通过建设城乡公交一体化体系,增强城区对周边乡镇街道办至重点行政村的辐射功能,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更有利于方便城乡居民的出行。
3.淘汰燃油公交车辆,全部采用绿色环保的新能源汽车,遍布县域各条公交线路,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
第三十条“四好农村路”
响应中央号召,针对郯城县农村公路提出养护总目标,即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 “四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同时,提出 5 个分项目标,分别为:
1.形成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长期稳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
2.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 100%,县道经常性养护率达到 100%,乡道经常性养护率不低于 70%,村道不低于 60%,且每年提高两个百分点。
3.路面技术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优良路率达到 70%以上,且逐年稳步提高。
4.农村公路每年实施大、中修工程(含预防性养护)里程不少于总里程 15%。
5.农村公路路域环境逐步改善,绿化率逐年提高;规划期末县道、乡道、村道单项绿化率指标达到 95%。
第五章城市道路网络规划
第三十一条网络布局
规划形成“一纵一横”的快速路网布局和“四纵四横”的主干路网结构,城市次干路配合主干路,细化城区内部支路路网,实现“窄马路、密路网”。
“一纵一横”快速路是指郯胜路和西大外环;
“四横”指恒通路、郯西路、郯东路、东环路组成的南北向主干路; “四纵”指玉鼎路-师郯路、郯马路-人民路、皇亭路、南环路组成的东西向主干路。
表3郯城县中心城区主干路详细规划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讫点 |
长度(m) |
红线宽度(m) |
断面类型 |
1 |
南环路 |
G205-西大外环 |
12595 |
60 |
L1-L1 |
2 |
玉鼎路 |
白马河路-西大外环 |
3900 |
60 |
L1-L1 |
3 |
师郯路 |
东大外环-白马河路 |
9485 |
60 |
L1-L1 |
4 |
皇亭路 |
西大外环-东环路 |
9488 |
50 |
L2-L2 |
皇亭路 |
西大外环-京沪高速 |
1560 |
30 |
L10-L10 |
5 |
郯东路 |
北大外环-郯胜路 |
1912 |
60 |
L1-L1 |
|
郯东路 |
郯胜路-南大外环 |
8384 |
50 |
L2-L2 |
6 |
恒通路 |
郯胜路-南环路 |
7309 |
50 |
L3-L3 |
7 |
郯西路 |
师郯路-南环路 |
6656 |
40 |
L4-L4 |
8 |
东环路 |
师郯路-南环路 |
3470 |
40 |
L4-L4 |
东环路 |
师郯路-郯子路 |
645 |
30 |
L10-L10 |
9 |
人民路 |
白马河路-开阳路 |
6500 |
50 |
L2-L2 |
人民路 |
开阳路-沭河路 |
1905 |
56 |
L5-L5 |
人民路 |
沭河路-东大外环 |
2416 |
50 |
L2-L2 |
10 |
郯马路 |
西大外环-京沪高速 |
3423 |
40 |
L4-L4 |
郯马路 |
西大外环-白马河路 |
3232 |
50 |
L2-L2 |
城市次干路配合主干路,形成城市干道网,规划形成 “十纵八横”次干路城市道路网布局。
“十纵”指西围带河西路、西围带河东路、兴郯路、工业路、振兴路、郯中路、富民路、文明路、开阳路、沭河路组成的城市南北向联系次干路;
“八横”指田园路、郯子路、文化路、古城路、建设路、清水路、龙潭路及中心街组成的城市东西向次干路。
表4郯城县中心城区次干路详细规划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讫点 |
长度(km) |
红线宽度(m |
断面类型 |
1 |
沭河路 |
郯胜路-南大外环 |
10.088 |
26 |
L6-L6 |
2 |
中心街 |
商帮路-西大外环 |
2.778 |
30 |
L9-L9 |
3 |
郯子路 |
郯胜路-沭河路 |
5.512 |
36 |
L7-L7 |
4 |
田园路 |
郯子路-西大外环 |
7.329 |
25 |
L14-L14 |
5 |
西围帯河东路 |
田园路-南环路 |
6.485 |
25 |
L15-L15 |
6 |
开阳路 |
郯子路-沭河路 |
6.341 |
30 |
L10-L10 |
7 |
建设路 |
西大外环-东环路 |
9.421 |
40 |
L4-L4 |
8 |
西围帯河西路 |
郯胜路-南大外环 |
10.257 |
33 |
L8-L8 |
9 |
工业路 |
田园路-南大外环 |
7.477 |
40 |
L4-L4 |
10 |
清水路 |
西围帯河路-工业路 |
3.26 |
22 |
L18-L18 |
11 |
振兴路 |
田园路-工业路 |
5.979 |
30 |
L9-L9 |
12 |
建设路 |
西大外环-东环路 |
9.421 |
40 |
L4-L4 |
13 |
兴郯路 |
郯胜路-南环路 |
7.506 |
40 |
L4-L4 |
14 |
龙潭路 |
振兴路-沭河路 |
4.847 |
25 |
L14-L14 |
15 |
富民路 |
郯子路-南环路 |
4.503 |
30 |
L10-L10 |
16 |
文明路 |
郯子路-南环路 |
4.17 |
30 |
L10-L10 |
17 |
文化路 |
工业路-文明路 |
4.083 |
30 |
L10-L10 |
文化路 |
文明路-东环路 |
0.574 |
30 |
L11-L11 |
18 |
马陵山路 |
东环路-沭河路 |
2.228 |
30 |
L10-L10 |
19 |
古城路 |
新凯路-文明路 |
4.565 |
30 |
L10-L10 |
古城路 |
文明路-开阳路 |
1.104 |
30 |
L11-L11 |
20 |
沂河路 |
开阳路-沭河路 |
1.81 |
30 |
L11-L11 |
21 |
郯中路 |
人民路-南环路 |
2.265 |
25 |
L16-L16 |
22 |
郯中北路 |
杭亭路-公园北路 |
3.28 |
25 |
L14-L14 |
遵循“窄马路、密路网”加强城市中心区支路网络建设,重视老城区的支路规划,居住区车行道路应满足地块完整性、面积适中、便于开发、汽车通行要求;在小汽车拥有水平较高地区,应按人车分流要求建设支路网络。
表5郯城县中心城区支路详细规划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讫点 |
长度(km) |
红线宽度(m |
断面类型 |
|
1 |
未来路 |
郯胜路-建未路 |
0.752 |
30 |
L9-L9 |
|
2 |
采莲湖路 |
香山路-人民路 |
2.489 |
30 |
L9-L9 |
|
3 |
启东路 |
师郯路-马陵山路 |
0.412 |
18 |
L21-L21 |
|
启东路 |
马陵山路-沭河路 |
1.086 |
16 |
L22-L22 |
|
4 |
凤凰路 |
郯胜路-郯子路 |
2.121 |
30 |
L9-L9 |
|
5 |
红石崖路 |
郯子路-师郯路 |
0.751 |
15 |
L22-L22 |
|
|
红石崖路 |
师郯路-马陵山路 |
0.527 |
17 |
L21-L21 |
红石崖路 |
马陵山路-人民路 |
1.058 |
25 |
L14-L14 |
6 |
孔望山路 |
郯子路-师郯路 |
0.75 |
15 |
L22-L22 |
孔望山路 |
师郯路-马陵山路 |
0.54 |
17 |
L21-L21 |
孔望山路 |
马陵山路-人民路 |
1.052 |
30 |
L10-L10 |
7 |
红石崖路-孔望山 路 |
人民路-人民路 |
0.858 |
25 |
L15-L15 |
8 |
九州路 |
人民路-郯龙路 |
2.407 |
15.5 |
L22-L22 |
9 |
郯栗路 |
郯子路-师郯路 |
0.587 |
18 |
L21-L21 |
10 |
沙窝路 |
建设路-南环路 |
1.233 |
15 |
L22-L22 |
11 |
郯国路 |
建设路-南环路 |
1.297 |
15 |
L22-L22 |
12 |
后八庙路 |
郯子路-南环路 |
4.388 |
30 |
L9-L9 |
13 |
通渠路 |
文化路-人民路 |
1.218 |
15 |
L22-L22 |
14 |
前八庙路 |
朝阳路-南环路 |
1.921 |
25 |
L15-L15 |
15 |
泗水路 |
郯胜路-师郯路 |
2.461 |
21 |
L19-L19 |
16 |
正亭路 |
杭亭路-田园路 |
0.85 |
21 |
L19-L19 |
正亭路 |
田园路-师郯路 |
0.952 |
18 |
L21-L21 |
17 |
新客站路 |
文化路-公园北路 |
0.744 |
18 |
L21-L21 |
18 |
杞柳路 |
建设路-南环路 |
1.355 |
18 |
L21-L21 |
19 |
昌盛路 |
田园路-皇亭路 |
4.376 |
25 |
L16-L16 |
20 |
清河路 |
西关南路-郯西路 |
3.095 |
15 |
L22-L22 |
21 |
郯水路 |
建设路-南环路 |
1.619 |
22 |
L15-L15 |
22 |
新凯路 |
古城路-南环路 |
3.725 |
30 |
L9-L9 |
23 |
华佗路 |
建设路-南环路 |
1.713 |
22 |
L15-L15 |
24 |
白马河路 |
田园路-西围带河东路 |
4.208 |
25 |
L15-L15 |
25 |
顺亿路 |
郯胜路-人民路 |
3.357 |
24 |
L17-L17 |
顺亿路 |
人民路-白马河路 |
0.815 |
25 |
L16-L16 |
26 |
卓越路 |
枫美路-建设路 |
1.873 |
20 |
L20-L20 |
27 |
微街 |
之言路-郯马路 |
1.384 |
30 |
L9-L9 |
28 |
郯子路 |
之言路-郯马路 |
1.205 |
25 |
L15-L15 |
29 |
旱街 |
滨河路-郯马路 |
1.213 |
20 |
L20-L20 |
30 |
商帮路 |
滨河路-郯马路 |
0.939 |
20 |
L20-L20 |
31 |
建亭路 |
凤凰路-沭河路 |
0.777 |
30 |
L9-L9 |
32 |
建未路 |
凤凰路-沭河路 |
0.562 |
30 |
L9-L9 |
33 |
香山路 |
凤凰路-沭河路 |
0.569 |
30 |
L9-L9 |
34 |
栗林路 |
开阳路-沭河路 |
1.547 |
30 |
L9-L9 |
35 |
开放路 |
开阳路-沭河路 |
1.838 |
30 |
L9-L9 |
36 |
新城路 |
人民路-沭河路 |
1.099 |
18 |
L21-L21 |
37 |
建设东路 |
开阳路-沭河路 |
0.91 |
25 |
L15-L15 |
38 |
皇亭东路 |
开阳路-沭河路 |
0.911 |
25 |
L15-L15 |
39 |
郯万路 |
开阳路-沭河路 |
1.068 |
30 |
L9-L9 |
40 |
郯龙路 |
开阳路-沭河路 |
1.091 |
30 |
L9-L9 |
41 |
百亭路 |
郯东路-百熙路 |
1.354 |
25 |
L15-L15 |
42 |
杭亭路 |
郯西路-百熙路 |
2.03 |
30 |
L9-L9 |
43 |
九华路 |
正亭路-百亭路 |
1.456 |
25 |
L15-L15 |
44 |
百熙路 |
郯西路-郯胜路 |
2.984 |
25 |
L15-L15 |
45 |
嵩山路 |
工业路-郯子路 |
2.858 |
18 |
L21-L21 |
46 |
栗园路 |
工业路-昌盛路 |
0.308 |
21 |
L19-L19 |
栗园路 |
振兴路-郯西路 |
0.522 |
21 |
L19-L19 |
栗园路 |
郯中路-文明路 |
2.385 |
21 |
L19-L19 |
47 |
通府路 |
富民路-东环路 |
1.433 |
25 |
L15-L15 |
48 |
朝阳路 |
郯东路-孔望山路(红石崖路 |
3.319 |
25 |
L15-L15 |
49 |
银杏路 |
郯东路-郯国路 |
1.468 |
25 |
L15-L15 |
银杏路 |
文明路-东环路 |
0.585 |
25 |
L15-L15 |
50 |
清泉路 |
郯西路-富民路 |
1.86 |
25 |
L15-L15 |
51 |
智源路 |
恒通路-郯西路 |
3.044 |
22 |
L15-L15 |
52 |
繁荣路 |
工业路-振兴路 |
1.006 |
12 |
L23-L23 |
繁荣路 |
振兴路-郯西路 |
0.568 |
18 |
L21-L21 |
繁荣路 |
郯西路-富民路 |
1.681 |
20 |
L20-L20 |
53 |
团结路 |
西围带河东路-郯东路 |
5.476 |
25 |
L15-L15 |
54 |
西关南路 |
新凯路-振兴路 |
1.601 |
18 |
L21-L21 |
55 |
公园路 |
郯东路-郯东路 |
2.542 |
18 |
L21-L21 |
56 |
龙泉路 |
振兴路-郯西路 |
0.545 |
18 |
L21-L21 |
57 |
恒昌路 |
西围带河东路-新凯路 |
2.323 |
25 |
L15-L15 |
58 |
古槐路 |
白马河路-郯东路 |
3.41 |
30 |
L9-L9 |
59 |
望亭路 |
兴郯路-恒通路 |
0.977 |
25 |
L15-L15 |
60 |
望月路 |
兴郯路-恒通路 |
0.972 |
25 |
L15-L15 |
61 |
郯新路 |
西围带河东路-恒通路 |
1.189 |
25 |
L15-L15 |
62 |
安泰路 |
西围带河东路-兴郯路 |
0.365 |
25 |
L17-L17 |
安泰路 |
兴郯路-恒通路 |
0.793 |
24 |
L17-L17 |
63 |
未来路 |
西环路-西围带河西路 |
0.403 |
25 |
L15-L15 |
64 |
体育路 |
西环路-西围带河西路 |
0.43 |
25 |
L15-L15 |
65 |
枫美路 |
西环路-恒通路 |
3.036 |
25 |
L16-L16 |
66 |
新建路 |
卓越路-西围带河西路 |
0.392 |
18 |
L21-L21 |
67 |
安达路 |
西环路-西围带河西路 |
0.902 |
30 |
L9-L9 |
68 |
兴业路 |
西环路-西围带河西路 |
0.787 |
18 |
L21-L21 |
69 |
之言街 |
X-微街 |
1.203 |
25 |
L15-L15 |
第三十二条 路网指标
规划郯城县中心城区路网总长度不低于 476.2 km,支路路网长度应不低于 246.88km,路网密度应不低于 9 km/km2,道路面积率不低于 20%。规划后郯城县中心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级配比例为 1:1.5: 4。
表6郯城县中心城区规划道路网指标表
道路等级 |
长度(km) |
路网密度(km/km2) |
标准(km/km2) |
快速路 |
21.26 |
0.36 |
0.3-0.4 |
主干路 |
82.42 |
1.37 |
0.8-1.2 |
次干路 |
125.28 |
2.08 |
1.2-1.4 |
支路 |
>246.88 |
>4.10 |
3-4 |
合计 |
>476.20 |
>9.0 |
|
第三十三条 道路横断面规划
重要过境交通干道和城市交通走廊横断面按四块板型式控制,主干路横断面按三块板型式控制,次干路和支路按一块板型式或者三块板型式控制,单个机动车道宽度控制在 3-4 米。
具体各道路横断面形式详见表 3-表 5。
考虑到各个规划的延续性,在保持道路红线不变的情况下,结合非机动车流量,通过绿化带、隔离栏或者人行横道墩重新分配各个断面,使道路横断面规划符合人与车交通分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分道的要求。同时,在不改变道路等级的前提下,同一道路不同路段可根据道路周边用地状况和地形条件可采用不同形式道路断面和适当调整(降低)道路控制红线宽度,在保证交通通畅的前提下节约工程造价。
第三十四条 道路交叉口规划
信号交叉口适用于交通量较大、相交道路为主干路或者次干路的交叉口(部分设置黄闪信号灯)。新建区信号交叉口规划采取路段拓宽方案,增加进口和出口车道数,提高通行能力。
第六章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规划
第三十五条规划目标
分区构筑系统、安全、舒适、环境优美的慢行空间和环境,形成“以人为本、体现公平、疏密有序”的步行与自行车交通网络,引导步行与自行车交通出行方式成为各自适宜范围内的主导出行方式;同时通过与公交系统紧密结合,培育“步行/自行车+公交”组合式出行方式, 优化居民出行结构。
第三十六条规划策略
1.非机动车系统发展策略
(1)非机动车廊道网络结构与城市空间、土地利用协调发展策略
(2)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策略
(3)非机动车与城市公共交通换乘策略
(4)合理引导、控制机动车发展策略
(5)非机动车车辆发展策略
(6)非机动车分区域整合策略
2.步行系统发展策略
(1)实行步行者优先,提倡、引导慢行交通方式
(2)在安全、效率、公平的基础上推动“快慢分行”
(3)完善公交、步行一体化的交通出行
(4)提高全民现代化交通意识
(5)人车分离,合理选择过街形式、间距及设施宽度
(6)制订详细的设计指引
第七章公共交通规划
第三十七条公交发展理念
1.可持续发展发展的理念
2.低碳交通、公交优先的理念
3.以人为本的理念
4.交通促进发展的理念
第三十八条 公交发展总体目标
以建设郯城县低碳、可持续交通系统为导向,以郯城县快速发展为契机,在综合考虑区域交通、城市路网及土地布局形态的基础上,完善城乡及城区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公交服务范围,改善公交服务质量,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在郯城县范围内构建一个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客运体系,为实现郯城县和谐、健康发展提供机动出行支撑。
以绿色交通优先为指导原则,发展多层次公共交通体系,通过大运量轨道交通、中运量BRT 快速公交及常规公交,建立一个三级融合的郯城县公共交通系统。
第三十九条公交发展具体目标
1.提高公交覆盖率。至规划期末,在中心区公交线网密度不少于 3.5km/ km2。郯城县城区公交站点 300m 覆盖率达 80%,500m 覆盖率达 95%;县域乡镇公交通达率达 100%。
2.缩短公交出行时间。中心城公交线路平均长度控制在 8-12 公里左右,一次公交出行控制在 25 分钟。
3.提高公交出行比例。至 2035 年规划期末,郯城县公交分担率提高到 25%;近期规划期末,公交出行比例约为 20%左右。
第四十条公交发展策略
1.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交运行效率
2.增加公交线网密度,扩大公交覆盖范围
3.扩大公交车辆规模,提高公交车辆质量和层次
4.明确公交优先保障措施,确保公交优先战略的落实
第四十一条公交需求分析
1.城区公交线路规模分析
2035 年郯城县城区公交线路应达到 22-28 条左右;
2035 年郯城县城区公交线网长度应达到 188-236km。
2.车辆规模分析
2035 年郯城县城区公交应达到 640 标台左右。
第四十二条轨道交通
规划衔接临沂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建议通过衔接临沂轨道交通 2 号线,以临沂机场站为起点,途径、柳工路站、李庄镇、庙山镇、郯城北站、郯城汽车站、郯子公园,终点为郯城高铁站,建设一条穿越郯城南北向的轨道交通临郯线。
第四十三条 城区公交线网
至 2035 年规划期末共规划了 25 条公交线路,其中保留现状公交线路 6 条,近期新增公交线路 8 条,进一步加强老城区、沭河新城内部及老城区、东部新区、产业新城的联系,远期新增公交线路 11 条。公交线路总长度为 282km,平均线路长度为 11.28km,近期车型可采用中型巴士,远期全部采用标准大巴,配备车辆 640 标台。
第四十四条 城区公交停保场
郯城县城区规划将公交停车场与保养场合并按综合停保场设置,至 2035 年规划期末共规划 3 处公交停车保养场,共占地 4.6 公顷,迁移原汽车站停保场至新汽车站处,近期新建高铁站停保场,远期新建火车站停保场。
表7郯城县中心城区公交停车保养场规划列表
编号 |
名称 |
占地面积 |
车辆数 |
规划年限 |
备注 |
1 |
汽车站停保场 |
1.2 公顷 |
120 辆 |
现状迁移 |
含调度中心 |
2 |
高铁站停保场 |
1.6 公顷 |
160 辆 |
2025 |
- |
3 |
火车站停保场 |
1.8 公顷 |
180 辆 |
2035 |
- |
合计 |
|
4.6 公顷 |
460 辆 |
|
|
第四十五条 公交首末站
郯城县城区至 2035 年规划期末共规划 18 处公交首末站,其中保留现状首末站 8 处,迁移现状首末站 1 处,近期新增首末站 5 处,远期新增首末站 4 处。每处首末站应保证至少 1200 m2 的用地。为解决大型住宅区居民的出行,大型居住区应预留公共交通设站用地条件,凡具有 1.5-2 万居民的住宅区应安排一个公交首末站。首末站的建设与住宅建设“三同步”: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
第四十六条 旅游公交
规划将 2 号线(郯城至红花及黑龙潭遗址公交线路)、3 号线(郯城至马陵山及地震断裂带遗址旅游线路)、4 号线(郯城至麦坡地质断裂带旅游线路)等旅游公交线路列入发展计划, 串联郯城县县域境内的各大旅游景点,进一步提升城乡客运一体化,树立“银杏之都、幸福郯城”的旅游品牌。
第四十七条 快速公交 BRT
至规划期末 2035 年共规划 2 条 BRT 线路,包含 4 个首末站。快速公交走廊主要包括郯东路、郯马路、人民路等,建议远期开通。
第四十八条 公交专用道设置
郯城县城区现状道路网中发展公交专用道的条件比较有限。远期随着城市道路的建设和城市交通的发展,达到公交专用道的设置条件后,远景视公交车流量,规划“三横三纵”公交专用道,覆盖玉鼎路、师郯路、郯东路、郯西路、工业路、人民路等主干道,单位班车、客车等集体用车通过办理行驶证均可行驶在公交专用道上。
近期考虑可在郯东路、人民路设公交专用道。
第四十九条出租车发展规模预测
考虑到郯城县的实际情况,出租车发展规模预测如下:
现有:出租汽车 220 辆,基本满足郯城县交通需求;
近期:考虑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递增至 300 辆;
远期:可取 1 辆/千人,远期 2035 年出租车总量约为 530 辆。
第五十条出租车服务站点规划
规划将出租车服务站点设施分为三类:一级站点:综合性服务点,2 个,规模在 1.0 公顷左右,一处位于郯城县新汽车站附近,另一处位于郯城高铁站附近;二级站点:主要功能是为出租车司机提供的便利性服务网点,服务半径约为 2-3 公里,建议在老城区设置 5-6 个,沭河新区设置 2-3 个,西部产业区设置 2-3 个,马头古镇设置 1 个;三级站点:主要是结合宾馆、商场、医院、大型住宅小区等出租汽车客源分布点布设的出租汽车上下客站点,建议三级服务网点的服务半径为 0.8-1.2 公里,根据站点的具体位置及周围建筑的性质加以调整。
第八章货运系统规划
第五十一条功能定位
综合考虑郯城县的工业基础和区域性物资配送的优势,规划郯城县作为全省物流体系“省级物流枢纽城市—省级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中的第三层次,依托其区位, 建设以物资的集散、仓储、配送,铁、公、水中转为主要功能的物流中心,并逐步由物流中心向省级物流园区发展,成为山东省物流体系中的重要节点。
第五十二条发展目标
规划高质、高效地建设物流中心以及建设一批对郯城县经济发展具有促进性和全局性的物流基础设施,形成技术装备先进、运输网络结构和布局合理、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协调发展,由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组成的二层次现代综合物流体系,构建一个以物流中心、铁路货运站、公路货运站为主要物流节点,由物流快速集散通道相联结的,少环节、快周转、低成本、优服务、覆盖全县、辐射周边省市的物流网络体系,至2035年,把郯城县建成现代物流业发达的地区。
第五十三条县域物流中心布局
结合郯城县产业基础及规划产业布局,围绕“三带三区”建立 6 大物流园区,分别为高铁物流园、恒昌八方铁路物流园、丝路云互联网物流园、交通设施平台物流园、北部工业商贸物流园(李庄)、南部农业物流园(红花镇)。
在各行政村均建立物流集散点。
第五十四条 物流中心对外联系通道规划
物流中心必须加强与郯城县城区、临沂市等大型物流场站的交通联系。物流通道主要以公路和铁路两种通道为主,郯城县具有良好的交通条件,与周边的地区均可以通过京沪高铁二通道、胶新铁路、京沪高速、国道 205 等高等级交通通道实现良好的交通联系。郯城县应充分利用以上的货运通道,建立与大型交通设施的快速、高效的联系,通过对通道作用的加强,促进物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第五十五条 货运通行区域
本次货运线路规划将郯城县城区分为三个区域,区域内道路分别对应禁止通行道路、分时段通行线路和全时段通行线路两类。
1.禁止通行区域主要指老城区街巷、自行车专用道和慢行核心区等城市道路。
2.分时段通行区域
包括所有的生活居住区,白天(早 7 点-晚 9 点)禁止大型货车通行,在居民出行高峰时段禁止所有货车通行,提倡夜间货运,避开城市客运高峰时段,减少客货运输之间相互干扰, 如确实需要在白天进行运输的,可以采取发放货运许可证的方式有选择的允许部分货车白天运输。
3.全时段通行
主要是指工业园区道路、各物流中心之间的联系道路以及城市的主要对外联系道路,对货车的运行时间不实行限制。
第五十六条货运通道
郯城县货运通道主要途径郯胜路、南环路、东环路、恒通路、兴郝路、郯子路及皇亭路、建设路、郯马路的部分路段等,货运线路规划应能满足城市货运交通要求,以及特殊运输、救灾和环境保护要求,并且满足货运需求。
第九章停车设施规划
第五十七条公共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分别对郯城县中心城区 16 个交通小区进行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共设置 56 个路外公共停车场,满足 26622 万个路外停车泊位的供应并稍有扩大(实在无法满足的可通过弹性停车场的设置来满足)。至 2025 年,郯城县中心城区规划近期公共路外停车场 22 处,提供 9862 个泊位,占总泊位量的 37.04%。主要满足老城区、商业聚集区、旅游核心区、交通枢纽周边、政府医院学校等人员集中区周边的停车需求。
表8近期规划路外公共停车场建设列表
序号 |
停车场编 号 |
停车场名称或地点 |
泊位数/个 |
预计占地面积/m2 |
停车场形式 |
现状用地 |
规划用地 |
进出口道路 |
规划类别 |
规划时间 |
1 |
P1 |
欧美外语学院西侧 |
400 |
6000 |
地上两层停 车楼 |
空地 |
居住 |
师郯路 |
半刚性 |
2021 |
2 |
P2 |
郯西路和古城路交 叉口西南 |
350 |
3500 |
地上三层停 车楼 |
低矮建 筑 |
停车 |
古城路 |
刚性 |
2021 |
3 |
P3 |
郯东路与古城路交 叉口西北 |
300 |
7500 |
地面 |
低矮建 筑 |
停车 |
古城路 |
刚性 |
2021 |
4 |
P4 |
郯子公园东口 |
100 |
2500 |
地面 |
停车 |
绿地 |
郯东路 |
刚性 |
2021 |
5 |
P5 |
古城路与文明路交 叉口东北 |
400 |
4000 |
地上三层停 车楼 |
空地 |
停车 |
文明路 |
刚性 |
2021 |
6 |
P6 |
振兴路和人民路交 叉口西南 |
300 |
7500 |
地面 |
低矮建 筑 |
停车 |
振兴路 |
刚性 |
2022 |
7 |
P7 |
第二实验小学北 |
300 |
3000 |
地上三层停 车楼 |
低矮建 筑 |
停车 |
人民路 |
刚性 |
2022 |
8 |
P8 |
东环路与朝阳路交 叉口西南 |
400 |
10000 |
地上三层停 车楼 |
空地 |
居住 |
朝阳路 |
半刚性 |
2022 |
9 |
P9 |
汽车站 |
4000 |
10000 |
地面 |
停车 |
停车 |
师郯路 |
半刚性 |
2022 |
10 |
P10 |
皇亭路与杞柳路交 叉口东南 |
500 |
5000 |
地上三层停 车楼 |
低矮建 筑 |
停车 |
杞柳路 |
刚性 |
2023 |
11 |
P11 |
南环路与杞柳路交 叉口东北 |
350 |
8750 |
地面 |
低矮建 筑 |
停车 |
杞柳路 |
刚性 |
2023 |
12 |
P12 |
南环路与文明路交 叉口东北 |
350 |
8750 |
地面 |
低矮建 筑 |
停车 |
文明路 |
刚性 |
2023 |
13 |
P13 |
皇亭路与富民路交 叉口西北 |
500 |
12500 |
地面 |
空地 |
停车 |
富民路 |
刚性 |
2023 |
14 |
P14 |
南环路与后八庙路 交叉口东北 |
350 |
8750 |
地面 |
空地 |
停车 |
后八庙路 |
刚性 |
2023 |
15 |
P15 |
房管局西 |
500 |
10000 |
地下两层停 车库 |
空地 |
商业 |
孔望山路 |
半刚性 |
2024 |
按照每个地面停车泊位需投资 5000 元,每个停车楼停车泊位需要投资5万元进行估算,近期22个公共路外停车场约需投资18950万元。
第五十八条 路内停车场规划
路内停车场占社会停车场的比例不超过 20%,而且由于路内停车场有影响道路正常通行、占用非机动车道、增加道路危险性、降低道路通行效率等一系列的缺点,建议在郯城县城区尽量少布置路内停车,大部分的路内停车通过路外停车进行补充。实在无法满足泊位的情况下,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在部分末端道路和交通量不大且服务水平较高(C级以上)的道路设置路内停车场,实现对路内停车点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表9设置路边停车场的道路车行道宽度标准
道路类别 |
道路宽度 |
路边停车设置 |
道路 |
双向通行 |
14米以上 |
容许双侧停车 |
8-14米 |
容许单侧停车 |
不足8米 |
禁止停车 |
单向通行 |
9米以上 |
容许单侧停车 |
6-9米 |
容许单侧停车 |
不足6米 |
禁止停车 |
巷弄 |
9米以上 |
容许双侧停车 |
6-9米 |
容许单侧停车 |
不足6米 |
禁止停车 |
表10设置路边停车场的道路服务水平标准
服务 水平 |
交通流动情况 |
饱和度 |
路边停车设置 |
交通状况 |
平均车速 |
高峰小时系数 |
容许路边停车 |
A |
自由流动 |
≥50 |
PHF≤0.7 |
V/C≤0.4 |
容许路边停车 |
B |
清度延误 |
≥40 |
0.7-0.8 |
0.4-0.6 |
容许路边停车 |
C |
可接受延误 |
≥30 |
0.8-0.85 |
0.6-0.75 |
禁止路边停车 |
D |
可容忍延误 |
≥25 |
0.85-0.9 |
0.75-0.9 |
禁止路边停车 |
E |
拥挤 |
25左右 |
0.9-0.95 |
0.9-1.0 |
禁止路边停车 |
F |
阻塞 |
<25 |
—— |
—— |
|
表11路内停车场所的规划标准一览表
名称 |
准许路内停车标准 |
停车区域限制 |
半径300m范围内无路外公共停车场,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可安全、有序的停放机 动车辆的区域 |
特殊地带限制 |
非城市干道、交通要道;不影响学校、幼儿园、医院、消防队等重点单位车辆进出的街 道;非红绿灯交叉口、街道拐角;坡度小于 0.02 |
车位布置方式 |
以平行方式为主,斜列为辅;不宜垂直 |
服务半径 |
大于 100m |
停车规模 |
泊位数大于 20 辆标准小汽车 |
负面效应控制 |
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便于防盗防抢;夜间停车有足够的照明条件;停车场的卫生和秩序有人负责 |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停车场规划
非机动车停车场的设置最大要求是方便,能使用户方便的到达停车点。建议郯城县非机动车停车场的设置遵循以下的几个原则:
1、新建地区严格按照配建标准配建,现状建筑按照标准50%补建。
2、结合56个新规划的地面公共停车场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规模按照30-50辆进行控制。
3、建议在行政中心附近、各大医院、商业设施附近利用人行道及广场、公园或建筑后等独立空间设置。
第六十条建筑物配建停车指标
在策略上将配建停车作为引导小汽车拥有者空间分布的有效手段,缓解中心区的交通压力。配建停车场按公益和私人进行分类建设,公益停车泊位应留有足够余地,私人停车泊位应单独核算建设成本和不纳入公共配套,可以买卖。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建筑物应当按标准配建停车场。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各建筑物的配建停车场,在布局规划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配建停车场与主体建筑的距离不宜过远,出入口离建筑的距离不超过 120 米;(2)配建停车场应尽量与主体建筑布置在街道同一侧,避免跨地块进行配建停车泊位平衡设置,避免泊车者步行穿越街道,造成对道路交通的干扰;(3)对医院、疗养院等特殊用地,为减少噪音、废气等造成的影响,其配建停车场应布置在地下或离主体建筑较远的位置;(4)车库出入口数量、宽度和间距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表12郯城县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
类别 |
单位 |
省标准 |
机动车 |
自行车 |
住宅 |
低层住宅 |
车位/每套 |
2 |
2 |
- |
≥144 m2高档商品房 |
车位/每套 |
1.3 |
1.3 |
1.0 |
120-144m2商品房 |
车位/每套 |
1.1 |
1.1 |
1.0 |
90-120m2普通商品房 |
车位/每套 |
1.0 |
1.0 |
1.0 |
<90 m2普通商品房 |
车位/每套 |
0.6 |
0.6 |
1.5 |
经济适用房 |
车位/每套 |
0.3 |
0.3 |
2.0 |
廉租房 |
车位/每套 |
0.1 |
0.1 |
2.0 |
办公 |
行政办公 |
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0.8 |
1.2 |
1.4 |
商务办公 |
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0.8 |
1.2 |
1.2 |
其他办公 |
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0.6 |
1 |
1 |
商业 |
大型超市、商业中心 |
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0.8 |
1.4 |
3.5 |
市场 |
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0.6 |
1.0 |
3 |
其他商业 |
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0.4 |
3.5 |
3.0 |
餐饮、娱乐 |
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1.4 |
4 |
4 |
旅馆 |
三星级及以上宾馆 |
泊位/客房 |
0.4 |
0.4 |
0.3 |
其他普通旅馆 |
泊位/客房 |
0.3 |
0.3 |
0.3 |
医院 |
县级及县级 以上医院 |
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0.6 |
1.2 |
2.5 |
其他医院 |
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0.4 |
1.0 |
1.5 |
文化 |
博物馆、纪念馆、群艺馆科技馆、图书馆、展览馆 美术馆 |
、 、 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0.4 |
1 |
2 |
影剧院 |
电影院 |
车位/100 座 |
2.5 |
4 |
10 |
剧院 |
车位/100 座 |
3.0 |
6 |
15 |
体育场馆 |
一类体育场馆 |
车位/100 座 |
2.0 |
5 |
30 |
二类体育场馆 |
车位/100 座 |
1.0 |
3 |
25 |
游览场所 |
市区公园 |
车位/100 m2游览面积 |
0.06 |
0.4 |
0.3 |
城市广场、其他公园 |
车位/100 m2游览面积 |
0.02 |
0.1 |
0.03 |
学校 |
大中专院校 |
车位/100 位师生 |
2.5 |
10 |
40 |
中学 |
车位/100 位师生 |
0.5 |
5 |
50 |
小学 |
车位/100 位师生 |
0.5 |
2 |
3 |
幼儿园 |
车位/100 位师生 |
0.5 |
2 |
3 |
对外 交通 |
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 |
车位/100 旅客( 平峰日) |
2.0 |
10 |
1 |
工业 |
企业 |
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 |
0.04 |
0.1 |
第十章交通管理与交通信息化规划
第六十一条 交通系统管理
规划完善交通管理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采取工程技术管理措施,如设置标线和交通标志,设计交通自动控制系统,规划专用车行道、单向车行道,选用安全设施等;二是制定、执行交通法规,建立车辆监理机构,进行法制管理;三是广泛开展教育与培训。
第六十二条 交通需求管理
交通需求管理主要是指通过土地利用、交通方式引导、经济手段等来控制交通需求,维持道路功能及服务水平。(1)出行时间调节;(2)出行信息辅助;(3)用地布局优化;(4)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估;(5)交通政策引导。
第六十三条 交通信息化的发展模式
以交通综合信息平台为基础,以电子政务为龙头,以信息服务为切入点,在政府行政管理和服务、交通产业结构调整、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与效益等方面大力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 用产业化带动交通行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六十四条交通信息化系统
郯城县交通信息化系统由“一个平台、五个系统”组成。一个平台是指郯城县交通综合信息平台,“五个系统”是指交通政务信息化系统、交通基础建设与管理信息化系统、交通运输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交通产品营销信息化系统、交通科学技术信息化系统。
第六十五条 交通信息共享
交通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覆盖多种交通方式的交通综合信息,能为选择不同出行方式、不同来源的居民及游客全面了解郯城县的交通状况提供交通信息服务。该系统提供的主要交通信息服务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状态信息、公共交通系统系统、对外交通信息、公路出行信息、停车系统信息等。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六十六条 加强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建设,完善行业监管保障体系
根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郯城县实际情况,制定交通建设管理办法,对交通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及资金来源等以具体规定,制定各个职能部门的具体分工,使整个城市交通系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保护政府,群众、投资方的切身利益。
第六十七条 积极转换政府职能,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宏观管理
在交通建设管理方面,政府工作重点应在宏观战略规划,运输布局、国家投资的重大项目的决策等管理方面,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政府的管理职能应定位在制定规划,加强宏观管理,建设市场监督、运输市场协调,国家资金调控,政策法规制度,信息咨询服务、安全质量督察方面。政府应出台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确保整体规划性能顺利进行。
第六十八条 提高对交通规划重要性和科学性的认识,注重规划的滚动
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每隔一段时间及时根据社会经济、产业结构、生产力布局,土地利用以及交通系统的建设等方方面面的情况,对原有规划进行适时的调整,应将交通规划视为一个开放的体系,连续的行为。
第六十九条 建立适合郯城县实际的综合交通运输资金保障体系
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切实保障各项交通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积极推进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投资分类管理,培育、完善交通设施建设市场。探索郯城县交通建设的投融资模式,逐步建立适合郯城县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循环机制。
第七十条 完善相关人才引进、培养措施
加强对交通行业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引入:一是完善郯城县交通行业管理人员准入条件、渠道与标准,建立健全考试录用、考核奖惩制度,优化队伍结构与素质。二是建立管理人员经常性定期培训制度,将业务知识、基本技能,作为晋级的必要条件。三是加快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形象。同时,应强化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管理。
第七十一条 重视交通科技发展
加快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和应用,通过交通科技的发展来提升郯城县交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同时,注重引进交通科技人才,优化郯城县交通科技技术应用环境,加强交通行业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化水平,实施交通项目全面质量管理, 全面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养护现代化管理水平,为加快郯城县交通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规划由文本、图集和说明书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三条本规划自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开始生效,郯城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