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30 作者: 来源: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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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司法局
关于《郯城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草案)
合法性审查意见
县政府:
我局对《郯城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征求了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现已审核终结,出具以下审核意见:
一、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3.《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5.《关于郯城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合法性审查情况
(一)主体权限审查
郯城县应急局负责编制郯城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出应对由郯城县处置或参与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牵头编制《预案》,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未超越法定权限。
(二)决策程序审查
郯城县应急局结合我县处置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实际情况,先后到企业、有关乡镇、部门进行实地走访调研,组织李洪升、李军、徐鹏、郭宗丽对其进行编制,形成《郯城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草案)》。在此基础上于2022年8月1日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向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2022年9月9日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评审认为格式与内容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仍需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补充整改,并按规定发布实施。县应急局在此基础上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形成《预案》草案,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了有关程序。
(三)决策内容审查
郯城县应急局牵头编制的《预案》,主要包括总则、应急预案体系、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资源保障、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附则等八个方面的内容,是郯城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郯城县行政区域内或者发生在其他地区涉及郯城县,应由郯城县处置或参与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预案》符合我县实际,原则上内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未发现《预案》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禁止性规定。
三、审核意见
《郯城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草案)》等有关材料制定主体适格、依据明确、职权形式正当、程序符合规定、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可以提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
郯城县司法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