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10 作者: 来源: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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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以来,郯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安排,紧密衔接我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立足我县实际,编制形成《规划》成果。当前,《规划》于4月20日通过专家评审,4月21日通过县规划委员会审议。
一、规划原则
本次《规划》编制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社会公正公平,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贯穿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全过程,力求实现县域产业布局、市政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城乡空间发展一体化,逐步把郯城建设成为经济发达、交通便利、布局合理、功能突出、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和交通便捷的都市区南部卫星城市。一是坚持以人为本、高质量发展。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建设美丽郯城,提高生活品质;二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系统观,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三是坚持节约集约、高效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建设用地集约水平,促进发展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质转变;四是坚持区域协调、融合发展。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城乡融合,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五是坚持传承文化、特色发展。延续郯城历史文脉,突出地域特点、时代特征,体现城的繁荣、镇的舒适、村的恬静;六是坚持数据驱动、创新发展。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夯实规划基础,打造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一张图”;七是坚持公众参与、共享发展。加强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至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范围
规划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级。
县域为郯城县行政管辖范围,包括1个街道、11个建制镇、1个乡,总面积1195平方千米。
中心城区包括郯城街道驻地及规划扩展区域马头镇驻地,规划面积49.11平方千米。
四、城市性质
临沂对接长三角“三步走”先行区,古郯文化名城、鲁南水乡名城。
五、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一)县域
构建“两带三板块”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一是通过沂河、沭河形成县域带动全县发展的功能完善、产业集聚、绿色生态的空间发展带;二是形成城市发展重点地区、田园城镇发展、生态农业发展三大板块,其中城市发展重点地区板块包括郯城街道、马头古镇区域,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综合竞争力为重点,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强化组团联动;田园城镇发展板块沿沂河区域,包括重坊镇、胜利镇、李庄镇、庙山镇等乡镇,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重点,保护基本农田,提高集聚能力和建设水平;生态农业发展板块包括县域南部的白马河区域及马陵山区域,以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为重点控制,设置严格的生态保护、农业种植负面清单。
(二)中心城区
构建“四河、三城、一古镇”的城市空间结构,四河即沂河、沭河、白马河和围带河,沂河和沭河作为区域产业带融入临沂一体化发展格局,白马河、围带河作为城市内部的空间驱动载体促进城市内部生长;三城包括主城区、东部沭河新城和西部开发区;一古镇是马头古镇,传承历史文脉肌理、恢复古镇历史风貌、挖掘古镇街市文化、弘扬红色文化元素,打造特色历史文化名镇。
六、规划主要指标
一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县域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面积561.84平方千米,规划纳入耕地保护目标554.10平方千米,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01.77平方千米。二是生态保护红线。县域生态保护红线经调整优化后,面积40.13平方千米。三是城镇开发边界。有序引导城市化地区集聚集约发展,完善中心城区及各镇区的城市功能,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划定县域城镇开发边界面积75.85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