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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郯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479 [ 文       号 ] 郯政字〔2020〕48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7-30 [ 公开日期 ] 2020-07-3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政字〔2020〕48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郯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对2019年制定下发的《郯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郯政字〔2019〕38号)进行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字解读:http://tancheng.gov.cn/info/3724/171248.htm

图文解读:http://tancheng.gov.cn/info/3726/174053.htm

主要负责人解读:http://tancheng.gov.cn/info/3725/178230.htm

音频解读:http://tancheng.gov.cn/info/3727/178235.htm

简明问答:http://tancheng.gov.cn/info/4261/178236.htm

  
附件【《郯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doc
附件【《郯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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