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晰乡镇(街道)职责任务,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市部署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郯城县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试行)》,现予以对外公布。
附件:《郯城县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试行)》
中共郯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31日
附件
郯城县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试行)
〔共涉及7个类别183项具体事项,分别为基层党建27项、城乡建设(城市管理)21项、经济发展(农业农村)33项、村(社区)建设12项、综合治理(综合执法)51项、公共服务26项、综合保障13项〕
编号 |
具体事项 |
职责划分 |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政策文件依据 |
备注 |
一、基层党建(27项) |
|||||
1 |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 |
职责任务相对清晰,不再明确职责划分。 |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订)第三十二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
法定 职责 |
|
2 |
负责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指导落实党的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 |
县级:党委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坚持抓乡促村,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指导乡镇(街道)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确定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制定帮扶措施;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整顿工作督导。 乡镇(街道):推进基层党的建设,提升工作水平。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在农村关于村级组织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履行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指导村级党组织落实党的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制定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计划,落实帮扶措施,推动整顿转化。 |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订)第十八条:“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2019年印发)第三部分第(一)条:“街道党(工)委抓好社区党建,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 |
法定 职责 |
3 |
负责决定或依据授权决定下级党组织成立撤销事项;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
县级:县委组织部对基层党组织的成立、撤销进行批复和备案。 |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订)第十三条:“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
法定 职责 |
|
4 |
负责落实党代会代表任期制。 |
县级: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党代会代表任期制。 |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规定》(2019年印发)第三十二条:“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参照本规定执行。” |
法定 职责 |
|
5 |
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发展,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
县级:县委组织部指导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健全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和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制度,深化党员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党员教育培训。 |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订)第三十二条:“(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
法定 职责 |
|
6 |
负责指导农村经济组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 |
县级:县委组织部指导农村经济组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8年施行)第七条:“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组织,一般由所在村党组织或者乡镇党委领导。”第十四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合理开发,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 |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2019年印发)第三部分第(一)条规定:“街道党(工)委抓好社区党建,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社区党组织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兜底管理辖区内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
法定 职责 |
7 |
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下级党组织换届工作。 |
县级:县委组织部负责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领导;督促乡镇党委按期换届,就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批复。 |
1.《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2020年施行)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第二十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第三十五条:“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强化制度意识、严格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 |
法定 职责 |
|
8 |
负责党建阵地建设。 |
县级:县委组织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足额拨付党支部运转经费、党员活动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财政专项资金和党费补助。 |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8年施行)第四十二条:“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坚持抓乡促村,持续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乡镇党委应当全面落实抓村级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和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包村联户,经常沉下去摸情况、查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2019年印发)第四部分第(四)条:“重点依托街道、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好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点)。” |
法定 职责 |
9 |
负责开展人才政策宣传、培育引进、服务保障以及人才资源统计等工作。 |
县级:县委组织部负责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指导乡镇(街道)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乡镇(街道)人才工作考核。 |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2012年印发):“6.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担负起人才工作牵头抓总的责任,当好参谋,创新实践,整合资源,示范引领。14.统筹兼顾,推动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各级党委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围绕中心工作制定人才工作目标和措施。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城乡、区域人才资源开发,大力支持农村基层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人才培养开发,积极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统筹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坚持自主培养开发人才与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并举。” |
承办 任务 |
|
10 |
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
职责任务相对清晰,不再明确职责划分。 |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订)第四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
法定 职责 |
|
11 |
负责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的涉嫌违纪问题。 |
职责任务相对清晰,不再明确职责划分。 |
1.《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施行)第四条:“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纪委派驻(派出)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开展问责工作。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 |
法定 职责 |
|
12 |
负责党组织和党员以及监察对象的举报受理、申诉受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县级: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和指导乡镇(街道)受理举报、申诉、依法依规开展处置工作,对违法违纪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 |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订)第四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
法定 职责 |
|
13 |
负责根据授权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
县级:县监察机关领导和指导乡镇(街道)根据授权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通过)第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第十三条:“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根据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
法定 职责 |
|
14 |
负责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
县级:党委负责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 |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订)第三十二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
法定 职责 |
|
15 |
负责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
职责任务相对清晰,不再明确职责划分。 |
内容涉密,不再明确法律法规依据。 |
内容涉密,不再明确政策文件依据。 |
法定 职责 |
16 |
负责开展理论宣讲、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宣传教育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职责任务相对清晰,不再明确职责划分。 |
内容涉密,不再明确法律法规依据。 |
内容涉密,不再明确政策文件依据。 |
法定 职责 |
17 |
负责公民道德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等工作。 |
县级: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负责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申报、复查工作;制定志愿服务方案,指导乡镇(街道)志愿服务工作。 |
1.中共中央 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19年实施):“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担负起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责任,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有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
承办 任务 |
|
18 |
负责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 |
县级: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项目管理、活动开展等工作,落实工作调度、活动调研、考核评估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任务,组织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工作。 |
1.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年印发)第二条:“以县域为主体,城乡统筹推进,以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为单元,大力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
承办 任务 |
|
19 |
负责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做好服务保障;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统一战线工作。 |
县级:县委统战部统筹协调指导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统一战线工作。 |
1.《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20年修订)第八条:“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第十条:“乡(镇、街道)党组织应当有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其中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明确专人负责。” |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2012年印发):“第三,切实抓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广泛物色发现党外代表人士。……第四,全面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第七,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友。……党员领导干部和统战干部要带头做好联谊交友工作,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
法定 职责 |
20 |
负责组织开展乡镇人大代表换届,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组织人大代表选举,联系各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
县级:县人大机关负责指导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工作;领导乡镇选举委员会,指导乡镇人大换届工作;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0年修订)第三条:“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第四十九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
法定 职责 |
|
21 |
负责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建立健全协商联动机制;参与所在县政协换届工作,做好委员人选的推选工作;加强政协委员联络机构建设,联络服务政协委员,组织开展政协委员视察、调研、考察以及就基层社会治理重要事项进行民主协商等活动;办理政协委员提案。 |
县级:县政协机关负责推进乡镇(街道)协商民主建设,提高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协商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2018年修订)第十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组织委员视察、考察和调查,了解情况,就各项事业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其他形式向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 |
承办 任务 |
|
22 |
负责工会建设,领导辖区内有隶属关系的各类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监督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做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齐鲁工匠”等培育、推荐和服务工作,开展困难劳模和职工的帮扶救助。 |
县级:县总工会负责加强县级工会自身建设,制订组织建设任务,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开展“劳动模范”“齐鲁工匠”评选活动;建立困难劳模和职工档案,督促帮扶救助措施落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9年修正)第九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
1.《中国工会章程》(2018年通过)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
法定 职责 |
23 |
负责基层团组织建设、团员教育管理以及青年权益维护、服务等工作。 |
县级:团县委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基层团组织建设、团员教育管理、青年权益维护及服务工作。 |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2018年通过)第二十四条:“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
承办 任务 |
|
24 |
负责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
县级:县残联加强对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领导,建立基层残疾人工作的长效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修订)第八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
1.《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2018年印发)第十九条:“按国家行政区划设立中国残联各级地方组织。”第二十一条:“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 |
法定 职责 |
25 |
负责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促进妇女发展,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服务妇女儿童工作。 |
县级:县妇联指导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广泛联系团体会员,指导基层妇女组织按照章程做好妇女思想政治引领、促进妇女发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妇女儿童阵地建设等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施行)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
1.《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2018年修订)第四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第二十六条:“……每五年举行一次……”第三十七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应成为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第三十八条:“乡镇、街道妇女联合会主要负责人可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 |
法定 职责 |
26 |
负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
县级: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规划计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通报等工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9年施行)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文明行为的宣传和引导,积极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
法定 职责 |
|
27 |
负责做好红色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 |
县级: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红色文化物质资源的监督管理和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其他有关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县档案馆等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有关工作。 |
《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2020年施行)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红色文化物质资源的监督管理和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其他有关工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党史史志研究、档案等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有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有关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有关工作。 |
法定 职责 |
|
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21项) |
|||||
28 |
负责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
县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镇规划审查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指导乡镇编制乡规划、镇规划;对涉及街道的城乡规划征求街道意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第二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年印发):“(三)分级分类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国家、省、市县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地结合实际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四)各地可因地制宜,将市县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也可以几个乡镇为单元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六)在市县及以下编制详细规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作为详细规划,报上一级政府审批。” |
法定 职责 |
29 |
负责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
县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乡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涉及街道的城乡规划征求街道意见。 |
1.《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年住建部令第7号)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法定 职责 |
|
30 |
负责审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内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县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二条:“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法定 职责 |
|
31 |
负责审核批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
县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规划布局、管理服务等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法定 职责 |
|
32 |
负责对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农村居民个人自建住宅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和服务。 |
县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限额以上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对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和技术指导。 |
1.《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2016年省政府令第301号)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服务工作,配合做好限额以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由其所属的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承担。”第二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第二十五条:“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对巡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影响建设工程质量或者安全的情形,应当及时告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提出整改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
法定 职责 |
|
33 |
负责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的编制、养护、绿化及相关工作。 |
县级:县交通运输局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道、村道建设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1.《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交通部令第4号)第十二条:“县道建设规划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乡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法定 职责 |
|
34 |
负责城镇容貌、环境卫生管理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
县级: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开展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违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等分工负责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监督工作,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2010年省政府令第218号)第五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履行维护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义务。”第七条:“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区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划分:……(二)街巷、居民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实行专业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责任区划定后,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应当将责任区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书面告知责任人,并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
|
法定 职责 |
35 |
负责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 |
县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七、加强住房租赁监管(十七)落实地方责任。城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负总责,要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作用,推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加快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 |
承办 任务 |
|
36 |
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
县级:县水利局主管水土保持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水土保持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组织单位和个人植树种草,扩大林草覆盖面积,涵养水源,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
法定 职责 |
|
37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共供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配合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协助做好供水设施维护。 |
县级:县水利局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与农村供水管理相关工作。 |
《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2009年省政府令第212号):“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共供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
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水规字〔2019〕8号):“县级政府统筹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落实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主体和经费,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和部门管理职责分工,做好水源保护区清理整治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协助供水管理单位做好辖区内供水设施维护等。” |
法定 职责 |
38 |
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
县级: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
《临沂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19年施行)第三条:“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工作,县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绿化工作。”第二十六条:“城市绿化管护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四)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建设单位或者居住区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
法定 职责 |
|
39 |
配合做好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
县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监管机制,审核批准乡镇(街道)提交的危房改造申请,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
住建部等八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州)县(市、区)乡(镇)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
承办 任务 |
|
40 |
配合做好对商铺和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
县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负责对商铺和流动摊点无证无照经营、城市规划区内对商铺和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行为进行查处。 |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2010年省政府令第218号)第七条:“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区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划分:……(七)临街商户、各种摊点周围由经营者负责。责任区划定后,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应当将责任区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书面告知责任人,并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第十七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镇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等部门编制城镇道路摊点设置导则,按照合理布局、疏堵并举、方便市民、整洁有序、规范管理的原则,在广泛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对允许设置摊点的道路路段、摊点种类、经营时间、保洁要求等作出规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施行。” |
法定 职责 |
|
41 |
配合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
县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听取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意见建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法定 职责 |
|
42 |
配合做好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强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 |
县级: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负责督导各乡镇(街道)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
1.《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
法定 职责 |
|
43 |
配合做好河道、水库、饮用水源地、大气、噪声、危废固废、土壤、畜禽养殖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责。 |
县级: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
法定 职责 |
|
44 |
配合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 |
县级: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配套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负责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报告。鼓励通过购买基层公共服务、设置环保公益岗位等形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
法定 职责 |
|
45 |
配合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
县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对古树名木资源进行普查,核实认定,登记造册,统一编号,建立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 |
《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2018年省政府令第316号)第三条:“古树名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保护,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定期养护与日常养护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文物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资源进行普查,核实认定,登记造册,统一编号,建立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单位和个人向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报告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的,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核实登记。” |
法定 职责 |
|
46 |
配合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及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管理工作。 |
县级:县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牵头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文物保护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施行)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
法定 职责 |
|
47 |
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
县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具体工作。 |
《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20年施行)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具体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或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具体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
法定 职责 |
|
48 |
配合做好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工作。 |
县级: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编制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负责社会公共停车设施和利用政府资源设置的公共停车设施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停车设施的信息采集、停车设施管理平台及停车诱导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城市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和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负责查处侵占城市道路和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的行为,参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城市停车设施的价格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税务部门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相关工作。 |
《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2018年施行)第六条:“市政府对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各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工作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相关工作。 |
法定 职责 |
|
三、经济发展(农业农村)(33项) |
|||||
49 |
负责做好转变经济发展职能相关工作。 |
县级:加强对乡镇(街道)经济职能转变的指导,加强赋权增能减负,取消对乡镇的“双招双引”考核,取消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工作任务。 |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修订)第六十一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
1.省委办公厅《关于推广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经验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18年施行):“(二)转变经济发展职能。适应新旧动能转换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合理确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职能。把乡镇经济工作重心转到做好发展规划、推进产业升级、营造良好营商和人居环境上来,促进错位发展、城乡结构调整和农民持续增收。逐步淡化街道的经济发展职能,把街道工作重心转到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上来。” |
法定 职责 |
50 |
负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
县级: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依托政务服务平台,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综合审批平台和“互联网+”的建设和管理。 |
《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1年施行)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统一的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综合受理、集中办理、现场服务、限时服务,为市场主体就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点,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延伸服务。”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第二十条:“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 |
法定 职责 |
51 |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做好组织实施。 |
职责任务相对清晰,不再明确职责划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施行)第九条:“国家建立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通过)第十二条:“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
法定 职责 |
52 |
负责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印发):“(十六)强化组织领导。要建立省级全面负责、县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党委书记特别是县乡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承担领导责任。各地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创造保障条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对于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切实加以解决,涉及重大政策调整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
承办 任务 |
|
53 |
负责组织和指导村务公开工作。 |
县级:县民政局负责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村务公开工作中财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工作。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村务公开工作。 |
《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2018年修正)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中财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工作。司法行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2004年印发):“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县、乡党委和政府是关键。要建立党政领导责任制,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基层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办法。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稳定。” |
法定 职责 |
54 |
负责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审核和监督管理。 |
县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监督管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办理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关登记。 |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由乡(含镇,下同)村(含村民小组,下同)农民集体举办的企业。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不适用本条例。”第十二条:“国务院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地方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第十四条:“设立企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请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批准,持有关批准文件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经核准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后始得营业,并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企业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三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 |
法定 职责 |
|
55 |
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等工作。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监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县审计局要加强对农村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 |
1.《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1999年施行)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由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乡镇企业、土地、水利、林业、畜牧、渔业、农机和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第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变更或者终止集体资产所有权,其集体资产数额较大的,须经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在集体资产所有权取得、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前款规定集体资产数额较大的具体数额,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
法定 职责 |
|
56 |
负责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的管理。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承包合同的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审查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
法定 职责 |
|
57 |
负责对农业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监督管理农业资金分配、使用。县审计局加强对用于农业的财政和信贷等资金的审计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正)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用于农业的资金应当及时足额拨付。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各项农业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用于农业的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用于农业的财政和信贷等资金的审计监督。” |
法定 职责 |
|
58 |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工作;开展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
法定 职责 |
|
59 |
负责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
《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20年修订)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指导和服务。”第四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土地整理、国土绿化、中低产田改造、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农业产业化等建设项目,可以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
法定 职责 |
|
60 |
负责处理土地、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
县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土地、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并由人民政府依据职权范围对争议做出裁决。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
法定 职责 |
|
61 |
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
县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十九条:“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第三十四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 |
法定 职责 |
|
62 |
负责农民负担和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民负担和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有关农民负担执行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正)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退还违法收取的资金。” |
|
法定 职责 |
63 |
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广、农村能源开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相关工作。 |
《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2020年修订)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科技、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相关工作。”第十六条:“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农村村镇规划、生态农业建设、农村改厕防疫等工作,在适宜地区推广农村户用沼气。” |
法定 职责 |
|
64 |
负责指导监督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
县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和健康局、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工作。 |
1.《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2011年施行)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健全乡镇或者区域性农产品质量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 |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2019年印发)第二十条:“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
法定 职责 |
65 |
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
县级: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等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收集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病死畜禽以及在野外环境发现的死亡野生动物,并做好处理和溯源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收集、处理在野外环境发现的死亡野外动物,并做好处理和溯源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第五十八条:“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死亡畜禽,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在城市公共场所和乡村发现的死亡畜禽,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在野外环境发现的死亡野生动物,由所在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收集、处理。”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在城市公共场所以及乡村发现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组织收集处理。” |
法定 职责 |
66 |
负责做好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流浪犬、猫及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条:“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
法定 职责 |
|
67 |
负责做好农业机械管理和服务。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内的农业机械管理工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业农业机械的管理工作。 |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机械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增加对农业机械事业的投入,鼓励开展农业机械科学技术研究,发展农业机械教育事业,完善农业机械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农业机械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引进及开发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筹集建立的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应当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农业机械科研和推广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稳定。”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提供农业机械示范推广、实用技术培训、维修、信息、中介等社会化服务。”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兴办各项农业机械服务业,建立服务网点,为农民提供各项农业机械服务。”第二十八条:“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自愿原则,组织本地农业机械所有者,开展以机耕、机播、排灌、植保、收割、运输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机械服务。” |
法定 职责 |
|
68 |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村庄改厕工作。 |
县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村庄改厕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村庄改厕工作。 |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0号):“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改厕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乡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村庄改厕工作。” |
承办 任务 |
|
69 |
负责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土地调查等工作,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 |
县级: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根据职责分别制定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土地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开展普查工作和常规统计调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 |
法定 职责 |
|
70 |
负责实施乡村旅游规划,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和发展各类乡村旅游。 |
县级: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编制乡村旅游规划,协调争取相关扶持政策资金。 |
《山东省旅游条例》(2016年修订)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利用农村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鼓励依托民间艺术、手工艺、建筑、婚俗、传统节日等资源开展民俗旅游;支持企业利用自身特色和优势发展工业旅游。”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突出乡村特点和农民主体,组织实施乡村旅游规划,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相关休闲配套设施建设,改善环境卫生条件,推动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
法定 职责 |
|
71 |
配合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
县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设施农业用地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 |
1.《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第四条:“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设施农业用地日常管理……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涉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 |
承办 任务 |
|
72 |
配合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 |
县级: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核定上报工作、分配下达资金,并督促银行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
1.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鲁财农〔2015〕26号):“结合我省补贴工作情况,我省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根据中央要求,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三)着力加强资金监管。各级要明确部门管理职责,逐步建立管理责任体系,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农业部门要重点做好基础数据分析、组织发放等工作,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
承办 任务 |
|
73 |
配合做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 |
县级:县水利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 |
1.《农田水利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9号)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
法定 职责 |
|
74 |
配合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秸秆禁烧工作。 |
县级:负责公布秸秆禁烧区及禁烧区乡镇名单,将秸秆禁烧作为村务公开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监督秸秆禁烧工作。 |
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18〕122号):“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巡查执法,健全完善‘省市督导、县区组织、乡镇落实、村居参与’的禁烧工作网络,部门联合执法与镇村现场巡查要配套联动、互为补充,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昼夜巡查体系,确保及时制止和查处焚烧秸秆违法行为。” |
承办 任务 |
|
75 |
配合做好农业保险实施工作。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 |
《农业保险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9号修订)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保险意识,组织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积极参加农业保险。” |
法定 职责 |
|
76 |
配合做好农药、肥料的监督管理。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化肥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农药、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农药、肥料使用指导、服务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相关工作。 |
1.《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7号修订)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并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要求,组织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林业、粮食、卫生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储粮、卫生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技术指导,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药使用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第三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开展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 |
法定 职责 |
|
77 |
配合做好对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职责权限做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的执法和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做好相关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第三条:“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督,依法惩处侵害农民权益的种子违法行为。” |
法定 职责 |
|
78 |
配合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科学技术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充实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修正)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第九条:“……同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农业技术推广的有关工作。”第十二条:“根据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以及县域农业特色、森林资源、水系和水利设施分布等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县、乡镇或者区域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以实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管理为主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为主、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业务指导的体制,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吸引人才,充实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
法定 职责 |
|
79 |
配合做好动植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按职责权限指导和监督动植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并对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群众做好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予以协助。”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并对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本辖区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协助做好监督检查。” |
法定 职责 |
|
80 |
配合做好渔业养殖与增殖的相关管理工作。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渔业养殖与增殖的相关管理工作,保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承担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订)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第三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 |
法定 职责 |
|
81 |
配合做好节约用水以及水生态保护等工作。 |
县级:县水利局负责节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
1.《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18年施行)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
法定 职责 |
|
四、村(社区)建设(12项) |
|||||
82 |
负责对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
职责任务相对清晰,不再明确职责划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修正)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
法定 职责 |
|
83 |
负责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五条:“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
法定 职责 |
|
84 |
负责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 |
职责任务相对清晰,不再明确职责划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七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
法定 职责 |
|
85 |
负责提出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意见。 |
县级:批准村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修正)第三条:“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法定 职责 |
|
86 |
负责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 |
县级: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达到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登记。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2016年印发)第三部分:“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鼓励在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 |
承办 任务 |
|
87 |
负责指导、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
县级:县民政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村(居)委会选举。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修正)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
法定 职责 |
|
88 |
负责村级组织保障资金预算执行监督。 |
县级: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对村级组织保障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加强调度督促,及时通报情况。推行村级审计工作,强化对村级组织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督。 |
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山东省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改〔2017〕1号)第二十四条:“各级组织、财政、农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定期对村级组织保障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加强调度督促,及时通报情况。大力推行村级审计工作,强化对村级组织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督。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村级组织保障资金预算执行监督,从严把关审核,确保资金依法合规、安全有效使用。” |
承办 任务 |
|
89 |
负责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
县级: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指导健全完善镇街、村(社区)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开展安全社区等示范创建工作。 |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施行)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
法定 职责 |
|
90 |
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对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进行备案,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履职,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
县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
1.《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修订)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
法定 职责 |
|
91 |
负责推进移风易俗相关工作。 |
县级:牵头移风易俗工作,制定基础方案,强化日常监管、督导。 |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39号):“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把推动革除婚丧陋习、抵制天价彩礼、解决孝道式微等问题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组织推动,深入教育宣传和发动群众,扎实做好落实工作。” |
承办 任务 |
|
92 |
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工作。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等群团组织应当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工作。 |
《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2020年施行)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
法定 职责 |
|
93 |
配合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
县级:县民政局负责建立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地名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
《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1998年省政府令第90号修订)第七条:“(六)自然村和村民委员会名称,城镇居民委员会名称,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研究拟定,报县、区地名委员会审查,由县、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抄报上一级地名委员会和民政部门。”第十一条:“城镇街道,集镇、村庄,交通要道、叉路口,以及其他有必要设置地名标志的地理实体,均应设置地名标志。地名标志由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统一组织设置。” |
法定 职责 |
|
五、综合治理(综合执法)(51项) |
|||||
94 |
负责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好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 |
职责任务相对清晰,不再明确职责划分。 |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通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
法定 职责 |
|
95 |
负责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 |
县级:县委政法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设县、乡、村三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等工作。 |
《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若干规定》(1992年施行)第四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五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与维护社会治安任务相适应的群众性的自防自治组织或内部保卫组织,各项治安保卫工作都要严格依法办事。”第八条:“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相应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第三十条:“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由同级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民兵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的组织工作,由人民武装部门负责;群众性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2015年印发)全文 |
法定 职责 |
96 |
负责社会矛盾和纠纷排查化解、风险预警、源头管控工作。 |
县级:县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指导乡镇(街道)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开展敏感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排查预警和信访重点人员疏导教育、稳控工作。 |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2019年施行)第十一条:“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第十二条:“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
承办 任务 |
|
97 |
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 |
县级:县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推动网格化平台建设,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2015年印发):“(五)加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把网格化管理列入城乡规划,将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纳入网格管理范畴,做到信息掌握到位、矛盾化解到位、治安防控到位、便民服务到位。” |
法定 职责 |
|
98 |
负责受理、办理信访事项,配合处置集体上访和其他涉访突发事件等。 |
县级:县信访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受理、办理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处置集体上访和其他涉访突发事件。 |
1.《信访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31号施行)第四条:“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
法定 职责 |
|
99 |
负责依法做好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维护各族群众及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
县级:县委统战部负责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乡镇(街道)依法做好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对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 |
1.《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20年修订)第二十六条:“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宗教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党委应当有领导干部分管宗教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 |
法定 职责 |
|
100 |
负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
县级:县司法局负责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研究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2017年施行)第六条:“县级以上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研究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由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
法定 职责 |
|
101 |
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 |
县级:县司法局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行政应诉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年修订)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第二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
法定 职责 |
|
102 |
负责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
县级:县司法局指导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一十一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
法定 职责 |
|
103 |
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
县级: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8年施行)第三十四条:“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第三十九条:“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办法》(禁毒办通〔2018〕37号)第十一条:“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禁毒、综治工作机构牵头组织,公安派出所会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禁毒社会组织、村(居)委员会等具体实施。” |
法定 职责 |
104 |
负责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置。 |
职责任务相对清晰,不再明确职责划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8年施行)第十九条第二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 |
承办 任务 |
|
105 |
负责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
县级:党委、政府组织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等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安置帮教人员衔接安置、档案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2010年印发):“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各项措施。(16)……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辖区内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17)……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安帮办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综治委(办)具体指导下,组织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安置帮教工作措施…… |
法定 职责 |
|
106 |
负责做好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
县级:县司法局加强对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将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委托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20年施行)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第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
法定 职责 |
|
107 |
负责反邪教工作,配合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
县级:县公安局负责邪教组织、恐怖主义活动的查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6年施行)第八条:“……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
法定 职责 |
|
108 |
负责扫黑除恶斗争相关工作。 |
职责任务相对清晰,不再明确职责划分。 |
内容涉密,不再明确法律法规依据。 |
内容涉密,不再明确政策文件依据。 |
承办 任务 |
109 |
负责河湖长制建设。 |
职责任务相对清晰,不再明确职责划分。 |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6年印发):“(三)组织形式。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
法定 职责 |
|
110 |
负责未设立水库管理单位的小型水库安全生产监管。 |
县级:县水利局负责督导乡镇(街道)履行行使管理权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职责。 |
《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2014年省政府令第280号修订)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监督管理。财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小型水库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设区的市、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隶属关系,对每座小型水库确定一名政府领导成员为安全责任人。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小型水库的安全由水库管理单位直接负责;未设立水库管理单位的,其安全由行使管理权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个人)直接负责。小型水库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管理水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个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汛前、汛后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水库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在汛期,水库管理单位或者安全管理员应当按照批准的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开展水库调度运行,加强水库巡查,发现险情,必须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防汛抢险和安全管理要求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
法定 职责 |
|
111 |
负责组织开展防洪防汛抗旱工作。 |
县级: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防洪防汛抗旱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施行)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二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第三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
法定 职责 |
|
112 |
负责内河交通安全管理。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5号)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行政村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责任制;(二)落实渡口船舶、船员、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三)落实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四)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1.国务院《关于加强内河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发(1987)98号):“二、各地人民政府要在整顿和检查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内河乡镇运输船舶的安全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进一步明确县、乡(镇)人民政府的管理责任和权限,并由乡(镇)人民政府在辖区内设立水上安全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和进行安全检查。” |
法定 职责 |
113 |
负责林长制建设,开展植树造林、护林防火工作。 |
县级:负责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承担森林等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长制建设及相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主管部门开展护林巡护、病虫害调查监测、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组织病虫害防治和大规模突发性火情扑救等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相关机构或者设置专职、兼职人员承担林业相关工作。”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第三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护林设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督促相关组织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县级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聘用护林员,其主要职责是巡护森林,发现火情、林业有害生物以及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并向当地林业等有关部门报告。” |
|
法定 职责 |
114 |
负责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配合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风险防范等工作。 |
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应急管理局依据职责,加强对有关灾害事故类突发事件预案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施行)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二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第二十二条:“……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第二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
法定 职责 |
|
115 |
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态及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县级: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法定 职责 |
|
116 |
负责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
县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2016年施行)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检查范围,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职责。” |
法定 职责 |
|
117 |
负责做好产品质量相关工作。 |
县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引导、督促生产者、销售者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制止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保障本法的施行。”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
法定 职责 |
|
118 |
负责文物保护工作。 |
县级: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认真履行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
法定 职责 |
|
119 |
负责做好民兵工作,完成兵役工作任务,抓好全民国防教育。 |
县级:党委、人武部门负责民兵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人民武装部主要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民兵工作,完成兵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民兵训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11年修正)第十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的规定完成兵役工作任务。兵役工作业务,在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由人民武装部办理;不设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第三十九条:“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 |
1.《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要则(试行)》(2020年施行)全文。 |
法定 职责 |
120 |
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综合执法工作,根据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
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各执法部门负责落实执法力量下沉,完善基层执法体制。 |
《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正)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
1.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15年印发)第二条第(二)项:“建立健全基层执法体系。统筹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执法管理工作,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善基层执法体制。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乡镇(街道)设置派出执法机构,承担相关领域综合执法工作。乡镇(街道)规模较小、执法任务不重的,可按区域设置派出机构。派出执法机构要接受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管理为主。建立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完善执法联动机制,由乡镇(街道)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
法定 职责 |
121 |
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 |
县级:相关执法部门负责对乡镇(街道)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16号)第四十条:“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
法定 职责 |
|
122 |
负责责令停止、拆除乡镇、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 |
县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相关执法部门负责对乡镇(街道)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管执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法定 职责 |
|
123 |
负责责令退回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占用的土地。 |
县级:相关执法部门负责对乡镇(街道)执法工作进行指导。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六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
法定 职责 |
|
124 |
负责对农村宅基地的动态巡查。 |
县级:相关执法部门负责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二、依法落实基层政府属地责任。建立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县乡政府承担属地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具体工作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担。……乡镇政府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依托基层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宅基地用地审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房建设监管等职责,……要开展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的各类违法行为,防止产生新的违法违规占地现象。要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探索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 |
法定 职责 |
125 |
负责查处损坏村庄、集镇房屋、公共设施及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
县级:相关执法部门负责对乡镇(街道)执法工作进行指导。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一)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二)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 |
法定 职责 |
|
126 |
负责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
县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订)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法定 职责 |
|
127 |
配合做好消防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
县级:县应急管理局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消防救援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负责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九小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正)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第三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三十一条:“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第三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第三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第八条:“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法定 职责 |
128 |
配合做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相关监督管理与服务,做好食品摊点备案工作。 |
县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2017年施行)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上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相关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第二十八条:“食品摊点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提供身份证明、住址、经营品种、健康证明和联系方式。” |
法定 职责 |
|
129 |
配合开展“扫黄打非”各项专项行动。 |
县级:组织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 |
内容涉密,不再明确法律法规依据。 |
内容涉密,不再明确政策文件依据。 |
法定 职责 |
130 |
配合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开展舆情处置、引导。 |
县级:县委宣传部负责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舆情监控,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
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9年修正):“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在促进互联网的应用和网络技术的普及过程中,重视和支持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增强网络的安全防护能力。”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键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第二条:“各级政务新媒体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宣传、网信部门的有关业务统筹指导和宏观管理。” |
法定 职责 |
131 |
配合开展非法采矿行为的监管执法,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
县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采矿活动进行巡查和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第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的正常秩序。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 |
法定 职责 |
|
132 |
配合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
县级:县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河道采砂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河道采砂规划,经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本级人民政府审批;负责对采砂活动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
|
法定 职责 |
133 |
配合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巡查、做好校车安全监督管理。 |
县级: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消防等部门(单位)按分工做好学校安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校车安全监管等工作。 |
1.《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2019年施行)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学校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第五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学校安全事故调解工作机制,支持、帮助学校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 |
|
法定 职责 |
134 |
配合做好食品安全领域监管工作。 |
县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改)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法定 职责 |
|
135 |
配合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
县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指导服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卫生部令第70号)第十八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预案实施细则,按照职能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第十九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及时做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依法处置,并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法定 职责 |
|
136 |
配合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
县级: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1.《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2002年修正)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 |
法定 职责 |
|
137 |
配合做好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管理。 |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铁路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十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落实乡镇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调整优化交警警力布局,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发挥农村派出所、农机监理站以及驾驶人协会、村委会的作用,建立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扩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覆盖面。” |
法定 职责 |
138 |
配合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 |
县级: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解决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中的重大问题,督促电力企业履行电力设施保护主体责任。 |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解决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第六条:“省、设区的市的经济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公安、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价格等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相关工作。” |
法定 职责 |
|
139 |
配合做好油气管道监管工作。 |
县级: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以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
《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2019年施行)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道保护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以及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做好管辖区域内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第二十二条:“管道沿线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为管道企业的日常巡护、检测、维修保养和事故抢修等作业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三十六条:“发生管道事故的,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启动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管道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措施,支持管道企业的事故抢修和应急处置工作。” |
法定 职责 |
|
140 |
配合开展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和传销行为查处。 |
县级: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传销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相关工作。 |
1.《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2021年国务院令第737号)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人员。”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第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常态化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媒介或者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第二十八条:“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应当给予支持、配合。”第二十九条:“处置非法集资过程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
法定 职责 |
|
141 |
配合做好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 |
县级: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十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
法定 职责 |
|
142 |
配合做好社区流动人口管理。 |
县级:县公安局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
1.《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63号)第八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
法定 职责 |
|
143 |
配合做好信用信息归集,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县级: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2020年施行)第四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承诺制度,加大政务、财务等事项公开力度,优化公共服务职能,确保各项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 |
1.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十八)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审批、监管工作流程中,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健全政府与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信息共享机制……” |
法定 职责 |
144 |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监督管理工作。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相关工作。 |
《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2020年施行)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并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宣传引导和督促本辖区单位和个人遵守本条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
法定 职责 |
|
六、公共服务(26项) |
|||||
145 |
负责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监督管理。 |
县级:县教育和体育局建立监管机制,指导监督乡镇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修订)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
法定 职责 |
|
146 |
负责做好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 |
县级: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办好老年大学,积极向乡镇(街道)、村(居)、企业、养老机构等延伸办学。 |
1.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民政部门要把社区教育作为街道管理创新、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
承办 任务 |
|
147 |
负责做好全民健身有关工作,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
县级:县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建立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县委统战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全民健身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16年修正)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城市应当发挥居民委员会等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居民开展体育活动。农村应当发挥村民委员会、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作用,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体育活动。”第四十四条:“乡、民族乡、镇应当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建设和完善体育设施。” |
法定 职责 |
|
148 |
负责组织开展传染病预防监控、群防群治工作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 |
县级:县卫生健康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公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6号)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传染病预防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公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第四十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
法定 职责 |
|
149 |
负责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
县级:县卫生和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建设和完善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等相关精神卫生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年修正)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
法定 职责 |
|
150 |
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
县级: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
《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2010年修正)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爱国卫生组织,负责本辖区爱国卫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五条:“乡(镇)、村应当开展以普及科学卫生知识、改善农村饮用水卫生条件、修建卫生厕所、整治环境和除害防病为重点的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活动。” |
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十六)强化社会动员。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能力水平。依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推广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活动及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有效经验,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
法定 职责 |
151 |
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
县级: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修正)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
法定 职责 |
|
152 |
负责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配合做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 |
县级: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和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第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一)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咨询……”第九条:“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二)取出宫内节育器;(三)输卵(精)管结扎术;(四)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 |
法定 职责 |
|
153 |
负责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 |
县级: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和优待老年人的政策措施。涉及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的,对需要进行能力评估的老年人,由县民政局负责委托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七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
法定 职责 |
|
154 |
负责养老服务工作。 |
县级: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养老服务工作,做好养老机构监督管理。 |
1.《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6号)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的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有权终止供养服务协议;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1号):“4.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以养老服务企业和组织为主体、信息化为纽带,覆盖城乡、高效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便捷服务;加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老年助餐点等养老设施建设,提升社区综合养老服务功能;支持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举办、运营养老机构,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
法定 职责 |
155 |
负责开展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
县级:县民政局统筹本行政区域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的审批、核查和监督指导工作。按程序授权乡镇(街道)依法履行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 |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71号)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2020年印发):“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程序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 |
法定 职责 |
156 |
负责办理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事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等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受理、查验审核,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管理、关爱服务工作。 |
县级:县民政局负责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第八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支持、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1.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畅通与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和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残联组织的联系,并依托上述部门(组织)在乡镇(街道)的办事(派出)机构,及时办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安全保护等事务。” |
法定 职责 |
157 |
负责审核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 |
县级: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农村公益性墓地设置进行审批。 |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八条:“……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鲁民〔2018〕32号)第三十条:“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建立公益性公墓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经村(居)民大会讨论通过的《公益性公墓管理章程》;(二)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的《公益性公墓审批表》;(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的意见;(四)被占用土地权属证书;(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第三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设公益性公墓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公墓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同意在本地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意见;(二)《公益性公墓管理章程》;(三)《公益性公墓审批表》;(四)被占用土地权属证书;(五)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涉及林地的由林业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审核同意的意见;(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法定 职责 |
158 |
负责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受灾生活救助、自然灾害受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等工作。 |
县级: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负责自然灾害风险防治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对因灾损毁居民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定、登记,建立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台账,及时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 |
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7号)第二十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审批。” |
法定 职责 |
|
159 |
负责城乡居民、企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管理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
县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衔接、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注销及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并对乡镇(街道)养老保险办理进行指导、审核、监督。税务部门根据政府授权负责社保费征缴业务。 |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2003年施行):“街道和社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
|
承办 任务 |
|
160 |
负责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岗位补贴审核、就业援助等工作。 |
县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做好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工作,负责岗位补贴的审核和发放。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
法定 职责 |
|
161 |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相关工作。 |
县级: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审核乡镇(街道)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税务部门根据政府授权负责医保费征缴业务。 |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2020年印发):“(二十四)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构建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加强经办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配置……” |
承办 任务 |
|
162 |
负责医疗救助申请和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受理、调查审核。 |
县级: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收取医疗救助申请材料,对提报的材料进行审批办理。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
法定 职责 |
|
163 |
负责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复员军人身份认定初审和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受理审核。 |
县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复员军人身份认定的受理申请、材料复核和上报审批,负责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审批。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四)会审认定。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核实其身份,逐一审定其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 |
承办 任务 |
|
164 |
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走访慰问、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做好双拥工作,给予抚恤优待对象精神抚慰。 |
县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走访慰问、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维护和双拥等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1年施行)第八条:“国家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能力提供支持……”第六十五条:“国家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农村和城市社区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点,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第六十六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站点等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退役军人联系沟通,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 |
|
法定 职责 |
165 |
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 |
县级:县残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第七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第五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规定,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改造,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对无障碍设施应当及时维修和保护。” |
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7号):“三、申请和发放程序(一)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二)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
法定 职责 |
166 |
负责宣传红十字精神,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 |
县级:县红十字会指导、监督基层红十字会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年修订)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 |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2019年通过)第四十一条:“基层组织,城市街道(社区)、农村乡镇(村、组)、企业和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和其他组织中建立的红十字会为基层组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发展会员、志愿者,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的救助活动,举办应急救护培训、群众性健康知识普及及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应充分发挥红十字社区服务站、红十字救护站、博爱家园、博爱学校、博爱卫生院(站)等红十字基层阵地的作用,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活动,参与基层治理,广泛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 |
法定 职责 |
167 |
负责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工作。 |
县级: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7年实施)第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新建、改建、扩建、合建、租赁、利用现有公共设施等多种方式,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基层有关公共设施的统一管理、综合利用,并保障其正常运行。”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和传播,支持开展全民阅读、全民普法、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第三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数字化和网络建设,提高数字化和网络服务能力。” |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21〕21号):“(四)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为抓手,优化布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合理布局分馆建设,鼓励将若干人口集中,工作基础好的乡镇(街道)的综合文化站建设为覆盖周边乡镇(街道)的区域分中心。(十一)加强乡村文化治理……深入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结合实际,适当拓展乡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旅游、电商、就业辅导等功能。” |
法定 职责 |
168 |
负责审核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工作。 |
县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2007年建设部令第162号)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第十八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第二十四条:“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
法定 职责 |
|
169 |
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 |
县级: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学前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前教育相关工作。 |
《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2020年施行)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承担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的相关责任。”第十八条:“每个乡镇应当至少举办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
法定 职责 |
|
170 |
配合开展献血工作。 |
县级: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献血工作的监督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8年施行)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
法定 职责 |
|
七、综合保障(13项) |
|||||
171 |
负责公文处理、信息宣传、综合性文稿起草审核、调查研究、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 |
县级:负责指导监督乡镇(街道)信息公开、公文处理、信息宣传、保密等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年印发)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第十九条:“公文起草应当做到:(七)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第二十八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 |
|
法定 职责 |
172 |
负责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
县级:建立完善督查检查考核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计划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 |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33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开展综合督查、专项督察、事件调查、日常督办、线索核查等督查工作。” |
省委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全省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具体措施》(2018年发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严格控制总量,坚持以上率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注重工作实绩,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建立完善督查检查考核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党委(党组)办公室(厅)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计划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 |
法定 职责 |
173 |
负责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会务管理、公务用车和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工作。 |
县级:有关部门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工作。 |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3年印发)第四条:“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
承办 任务 |
|
174 |
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事项办理工作。 |
县级: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热线事项办理工作机制,指导、评价、通报热线事项办理工作。 |
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9〕211号)第五条:“各级应明确负责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的机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具有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为政务服务热线的承办单位。”第十三条:“承办单位应在接到热线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回复来电人、反馈热线工作机构。对于特别复杂的热线事项,可申请延长办理期限,延期时限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转办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回退并注明回退原因。”第二十条:“各级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机构应定期对本级及下级承办单位热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及通报,并定期公开事项办理情况。”第二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热线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
承办 任务 |
|
175 |
负责档案收集管理和移交工作,监督指导村(社区)档案工作。 |
县级:县委办公室负责对乡镇(街道)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档案馆按程序接收档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年修订)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
法定 职责 |
|
176 |
负责按权限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任免聘用、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竞聘、人事手续办理、聘用人员岗位及薪资管理工作。 |
县级: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乡镇(街道)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任免、审核审批聘用岗位管理事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人员进出手续办理、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设置、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修订)》第二十条:“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第一百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第一百零四条:“机关依据本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
法定 职责 |
|
177 |
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教育和服务管理。 |
县级:县委老干部局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指导乡镇(街道)做好离退休干部日常服务管理。 |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加强和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进一步落实组织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党建工作责任。” |
承办 任务 |
|
178 |
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财务收支审核工作。 |
县级:县财政局负责汇总乡镇(街道)财政预(决)算,监督乡镇(街道)预算工作执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第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
法定 职责 |
|
179 |
负责工资统发、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
县级:县财政局等部门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县审计局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内部审计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
1.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
法定 职责 |
180 |
负责统一代理村级财务会计的记账和核算工作,对村级财务会计进行监督检查。 |
县级: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做好代理村组财务会计的记账和核算工作,监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 |
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十一)健全乡村财务管理。要逐步建立乡村债务动态监控制度,及时、全面地掌握乡村债务变化情况,建立健全债务控制和化债工作规章制度。乡镇财政既要尊重村级组织资金安排使用的自主权,也要加强对村级组织财务的管理,积极探索村账乡代管等管理方式。要对上级部门补助村级组织的专项工作经费进行专账核算。要加强对乡村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乡村资产购建、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 |
承办 任务 |
|
181 |
配合做好党史、地方志及地情文献资料等收集、整理及编撰编修工作。 |
县级:县委党史研究中心负责指导党史学习宣传教育,加强党史遗址保护指导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全文。 |
法定 职责 |
|
182 |
配合做好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出国(境)管理等工作。 |
县级: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干部培训计划和考核评价方案,督查指导乡镇开展干部培训和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出国(境)手续。 |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5年修订)第七条:“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地方各级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或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
公安部《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公通字〔2003〕13号)第五条:“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情况由其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第六条:“公安机关负责本地区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数据管理。”第八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中,应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制定责任制度和保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第九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对本单位已申领出入境证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实行因私事出国(境)报告登记制度,要求出国(境)人员在境外遵守外事纪律,未经批准不得逾期滞留。登记备案人员已申领的出入境证件,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
法定 职责 |
183 |
负责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与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做好衔接。 |
县级:县政府工作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的规定承担工作任务,不得以属地管理为名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交由乡镇(街道)承担。对未列入责任清单,确需由乡镇(街道)承办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工作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本级政府批准。县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为乡镇(街道)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人员支持、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修订)第六十一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法定 职责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中国邮政以普遍服务、寄递业务、金融业务、农村电商等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经过多年持续发展,转型升级为实业与金融相结合、业务多元化的大型企业集团,竞争实力得到增强,企业效益明显提升,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在2021年《财富》世界五百强企业排名第74位,在世界邮政企业排名第2位。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现开展山东省分公司2021年度秋季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秋季招聘若干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招聘网站。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能够办理二次派遣及改派手续的应、往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7月31日);其中,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能够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人员报到时必须获得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到证。
(二)专业主要为金融类、经济类、财务类、管理类、物流类、信息技术类等。持有银行从业资格等相关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有志于从事邮政事业,政治思想品质优良,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报考金融相关岗位的,个人征信等应符合金融岗位任职要求。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应为27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为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工作踏实,乐于奉献,诚实守信,无不良从业记录。
(五)符合我单位招录回避相关要求。
三、录用政策
企业按照合同用工招聘入职,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分层分类培养,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和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福利。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登录前程无忧-济南站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8月24日9时-9月9日18时,逾期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择优确定笔试入围人员。
(三)笔试、面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请以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为准。
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文件要求,在招聘工作组织过程中,将疫情防控常态化放在首位,请考生在参加笔试前进行流行病学史申报和14天以上的自我健康监测(附件1)。
(四)录用
面试通过人员的体检、录用等入职手续办理,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组织开展。
五、其他说明
(一)除网上报名外,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
(二)在招聘期间,企业会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与应聘者进行联系,请保持通信工具通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招聘相关信息。
(三)应聘人员须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邮政企业保留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取消申请资格的权利。
(四)邮政企业从未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试中心、命题中心等机构或类似机构,从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过招聘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郯城县2021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招标人为郯城金田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2021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与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2.2建设地点:郯城县花园镇、杨集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郯城县2021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花园镇83235部队农场土地整治(旱改水)施工;
第二标段:郯城县2021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杨集镇大泥湖土地整治(旱改水)施工。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总投资:第一标段:约13654万元,第二标段:约3202.5万元。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建设工程综合窗口(临沂中凯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因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一年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投标。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办理资格预审事宜:
4.2.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5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2021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第*标段”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4.3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金田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编:2761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9-6220672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中凯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编:2761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7158660
2021年8月24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郯城县2021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人为郯城金田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2021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与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2.2建设地点:郯城县红花镇、花园镇、高峰头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郯城县2021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高峰头镇土地整治;
第二标段:郯城县2021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红花镇土地整治;
第三标段:郯城县2021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花园镇54692部队农场土地整治(旱改水)施工;
第四标段:郯城县2021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红花镇南郑村土地整治(旱改水)施工;
第五标段:郯城县2021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2.3招标范围: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中标人负责本区域内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整治项目勘测、规划设计、青苗补偿、施工、验收、项目入库。项目建设、运营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风险外,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须保证项目完成后新增入库指标不少于项目可研及立项批复新增指标亩数;
第三标段、第四标段: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第五标段:施工全过程和保修期监理。
2.4总投资:第一标段:约9811.31万元,第二标段:约13832.81万元,第三标段:约7256.64万元,第四标段:约11961.24万元,第五标段:约74.1万元。
2.5计划工期: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365日历天;第五标段:监理服务时间随工程施工时间,直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须保证项目完成后新增入库指标不少于项目可研及立项批复新增指标亩数;如项目完成后新增入库指标少于项目可研及立项批复新增指标亩数,前期投入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或农林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熟悉土地整治项目的有关规程、标准及工作流程;投标人需具备编制土地整治项目勘测、规划设计、预决算以及组织实施、报备入库等工作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方面有能力承担上述工程;
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五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建设工程综合窗口(临沂中凯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因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一年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投标。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办理资格预审事宜:
4.2.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仅第三标段和第四标段提供);
4.2.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5第三标段和第四标段: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标段:拟承建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2021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标段”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4.3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14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金田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编:2761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9-6220672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中凯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编:2761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7158660
2021年8月23日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兵教练员队伍建设,满足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训练和遂行任务的需求,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郯城籍民兵教练员1名。现就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男性,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班长、文书任职经历的优先;
(二)年龄26周岁以下;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四)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勇于奉献,热爱人民武装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理的;
2.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3.不能通过政治考核的。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县人武部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7月22日
(二)报名地点:郯城县人民武装部值班室。报名时需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提供立功受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现场填写《郯城县招聘民兵专职教练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一并提交。
(三)资格审查:由县人武部联合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组训能力测试、微机文字处理软件基本应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为3000米跑、俯卧撑和仰卧起坐,总分100分(各占60分、20分、20分),按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能训练标准》评判;
2、组训能力测试内容为单个军人队列动作示范教学和在部队从事专业的组训(分别占70分,30分),满分为100分;
3、机试内容包括使用word(2003版)输入文字、表格制作,满分100分。
(四)加分条件:服役期间荣立过“二等功”的,每次加
5分,“三等功”的,每次加3分;被团以上单位评为“优秀班长”或“优秀四会教练员”的,每次加1分。
(五)总分统计:应聘者最终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占30%、组训能力测试50%、机试成绩20%折算,计百分制及“加分条件”得分四部分组成。
(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治考核
按照总成绩排序,取第1名(总成绩相同的,组训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参加体检与政治考核。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部队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政治考核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政治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通过考核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签订扬帆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内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用工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郯城县人武部每年结合机关考核的时机组织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联系电话:
固话:0539-6221071
为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郯编办〔2021〕1号),县委编办于2021年7月5日-7日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通过随机抽取软件随机抽取的郯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郯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郯城县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郯城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郯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等5个法人事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是否继续具备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3、是否继续具备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4、是否按时开展年度报告公示;
5、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是否真实、规范;
6、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是否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7、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标记与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8、公益服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
9、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所报材料是否与实际一致;
10、其他根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当抽查的事项。
三、检查方法
县委编办通过随机抽取软件,抽取徐洁、范曼曼2名检查人员,成立检查组,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阅台账及相关档案资料等形式,开展实地检查。
四、检查结果
通过实地核查,发现未按时办理变更登记、证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5宗,发出整改通知2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 |
存在问题 |
问题整改 |
1 |
郯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业务范围变更不及时 |
30个工作日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业务范围 |
2 |
郯城县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
法人登记事项变更不及时 |
30个工作日内变更相关法人登记事项 |
3 |
郯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法人证书正本未悬挂 |
现场整改 |
4 |
郯城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 |
法人证书正本未悬挂 |
现场整改 |
5 |
郯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法人证书正本未悬挂 |
现场整改 |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调整护照收费标准的函》(公境[1999]151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鉴于新版(97版)护照的印制质量、防伪性能及签发技术要求等较旧版(92版)护照均有提高,护照印刷、制作材料、签发设备及管理等费用也需相应增加的实际情况,同意新版护照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100元,调整到每本200元(包括印制、签发、管理以及新技术开发研究等各项费用)。因丢失要求补发护照收费加倍,每本400元。
二、取消办理护照申请手续费。
三、护照加页、合订、加注、延期的收费标准仍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1993]价费字164号)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规定外,公安部门签发护照不得向申请者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五、各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上述规定自2000年5月1日起执行。
国家计委
财政部
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受有关部门委托,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14时30分在郯城县东北片区指挥部会议室举行现场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及竞买保证金:
拍卖标的物分别为:
编号1,郯城县盐业公司一楼、二楼共四间(现为整脊推拿)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94.9㎡,竞买保证金10000元;
编号2,郯城县盐业公司一楼、二楼共四间(现为南关二第二卫生室)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107.1㎡,竞买保证金20000元;
编号3,郯城县盐业公司一楼、二楼共四间(现为正泰电气)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116㎡,竞买保证金20000元;
编号4,郯城县盐业公司一楼、二楼共六间(现为协和药店)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219.2㎡,竞买保证金45000元;
编号5,郯城县盐业公司一楼、二楼共六间(现为惠达卫浴)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241.8㎡,竞买保证金45000元;
编号6,郯城县盐业公司一楼、二楼共四间(现为碧丽净水)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113㎡,竞买保证金23000元;
编号7,郯城县盐业公司一楼、二楼共四间(现为鸿皓科技、红豆杉酵素浴)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109.8㎡,竞买保证金23000元;
编号8,郯城县盐业公司一楼、二楼共四间(现为家乐超市)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113.9㎡,竞买保证金23000元;
编号9,郯城县盐业公司一楼、二楼共四间(现为自由人)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107.1㎡,竞买保证金23000元;
编号10,郯城县盐业公司一楼、二楼共四间(现为中国移动)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107.1㎡,竞买保证金37000元;
编号11,郯城县盐业公司一楼、二楼共四间(现为燎原地产)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110.5㎡,竞买保证金23000元;
编号12,郯城县盐业公司一楼共四间(现为德力西电气)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125.5㎡,竞买保证金40000元;
编号13,郯城县盐业公司院内共两间(现为1号仓库)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122.9㎡,竞买保证金10000元;
编号14,郯城县盐业公司一楼共四间(现为伟星管)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136.9㎡,竞买保证金40000元;
编号15,郯城县盐业公司一楼共二间(现为58同镇)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67.3㎡,竞买保证金20000元;
编号16,郯城县盐业公司一楼共四间(现为史密斯)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128.8㎡,竞买保证金40000元;
编号17,郯城县盐业公司一楼共二间(现为金友利水暖商贸)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62.3㎡,竞买保证金20000元;
编号18,郯城县盐业公司一楼共四间(现为伊亲婴幼儿水育乐园)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125.4㎡,竞买保证金40000元;
编号19,郯城县盐业公司院内共三间(现为2号仓库)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185.9㎡,竞买保证金20000元;
编号20,郯城县盐业公司四楼(东侧、中间、西侧、楼梯间)、五楼(东侧、中间、西侧、楼梯间)共40间五年租赁权,实用面积1378.55㎡,竞买保证金100000元。
编号21,郯城县郯西路115号中国共产党郯城县委员会党校沿街房产(现为蛋糕店),实用面积79.59㎡,竞买保证金15000元;
编号22,郯城县郯西路115号中国共产党郯城县委员会党校沿街房产(现为北来顺店),实用面积38.4㎡,竞买保证金15000元;
编号23,郯城县郯西路115号中国共产党郯城县委员会党校沿街房产(现为佛具店),实用面积36.15㎡(含楼梯间),竞买保证金14000元;
编号24,郯城县郯西路115号中国共产党郯城县委员会党校沿街房产(现为小商品店),实用面积20.15㎡,竞买保证金13000元;
编号25,郯城县郯西路115号中国共产党郯城县委员会党校沿街房产(现为熟食店),实用面积20.82㎡,竞买保证金13000元;
编号26,郯城县郯西路南段路西郯城县人事局沿街房产(现为电气焊店),实用面积38.55㎡,竞买保证金5000元;
编号27,郯城县郯中路西郯城县国家税务局沿街房产(现为奶茶店),实用面积26.4㎡(含外扩),竞买保证金28000元;
编号28,郯城县郯中路西郯城县国家税务局沿街房产(现为美凯珑床上用品店),实用面积56.07㎡(含外扩),竞买保证金50000元;
编号29,郯城县郯中路西郯城县国家税务局沿街房产(现为杂品店),实用面积32.85㎡,竞买保证金20000元;
编号30,郯城县团结路东段路北37号郯城县委沿街房产(现为剑桥店),实用面积480㎡(含楼梯间),竞买保证金30000元;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标的物现状及标的实用面积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勘察。
三、报名对象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无犯罪记录的自然人、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经我公司和委托人共同审核,报名资格合法合规后才可参加竞买。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1、个人报名时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
企业报名时须提供竞买保证金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符合竞买条件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公章,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企业报名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2.同一竞买人可竞买多个房屋租赁权,且竞买人须足额交纳要竞买的各房屋租赁权所要求的竞买保证金。
3.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同一委托人不得代理多个企业或个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请于2020年11月19日16:00前将竞买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以银行柜台交纳为准,不接受现金、其他账户其他形式交纳)汇入指定账户(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切记须在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备注所交纳保证金的相应编号。并于2020年11月19日17:00前持竞买保证金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及有效报名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相关竞买手续,逾期不候。(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临沂中凯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日照银行郯城支行,账号: 810500701421000609)
六、特别说明:
1、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及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公开竞价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拍卖公司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财税大楼北200米
联系电话:15864838055
临沂中凯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序恢复城市交通服务的有关精神,满足居民基本出行需求,积极推进客运企业、客运站复工,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决定自3月10起恢复部分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城际公交线路,特公告如下:
一、运行计划
城市公交:3月10日起恢复1路、2路城市公交线路,运营时间为每日7:30—17:30,每60分钟一班,实行往返、循环发车。
城乡公交:3月10日起恢复部分城乡公交线路:
郯城—立朝 8:00、12:00、16:00,每日三班,往返运行;
郯城—薛庄 8:00、12:00、16:00,每日三班,往返运行;郯城—黄山 7:30、10:00、13:20、16:20,每日四班,往返运行;
郯城—东三汪 9:20、14:30、16:20,每日三班,往返运行;
城际公交:3月5日已恢复郯城—临沂公交线路,运营时间为每日6:30—14:50,每60分钟一班,往返运行;郯城—临沂高铁站公交线路,发车时间为每日8:00、10:00、13:20,往返运行。
二、相关要求
1、旅客购票乘车需持身份证实名登记,应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配合站务工作人员、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及信息登记,否则不予提供乘车服务。
2、乘车旅客按要求服从司乘人员安排的指定座位就坐,拒不配合者,不予提供乘车服务。
3、乘车旅客如有发烧、咳嗽、呼吸困难等身体不适症状,要立即服从司乘人员的安排,至车内应急隔离区等待应急处理。
4、到达目的地下车,旅客应配合驻地防疫工作。
5、鼓励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宝扫码、公交卡或老年卡等无接触支付车费。
三、工作措施
1、客运站及客运企业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临沂市疫情期间道路客运企业及站场复工复产暨防控服务手册》要求做好站场及车辆消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疫情防控教育培训,保障工作人员防疫措施及身体健康。
2、司乘人员应做好运行途中防控工作。车上旅客出现疑似病情,就近安全停靠车辆,迅速引导旅客与疑似病患隔离;拨打电话报告公司和卫生健康部门;在卫生健康部门人员到来前,做好旅客的安抚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疑似病患进行处置。
3、司乘人员负责测量旅客体温和实名制信息登记。严格按照额定载客人数50%控制客座率,落实旅客携带身份证并佩戴口罩,引导旅客保持一定距离,隔离或分散就座,在车辆后部预留必要区域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拒不配合体温检测和身份查验、登记的,工作人员可拒绝其乘车,对不听从劝阻或故意制造事端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做好防控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利用站场电子屏、车载广播、宣传条幅等媒介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各企业建立全环节、全流程、可追溯疫情防控台帐,每天将运营疫情防控情况报县交通运输局。如存在实名制名册档案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造成旅客信息无法查证,影响疫情跟进随访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客运企业、客运站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其他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疫情发展及居民出行需求有序恢复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城际公交及班线客运,具体恢复情况可咨询郯城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客运科,咨询电话0539-6117110,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和配合。
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目前我县定制化包车客运已全面恢复,有出行需求的企业和群众可与郯城汽车站联系,联系电话:0539-6221051,手机:17753860789。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9日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避免因人群聚集可能带来的传染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同时有效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求职意愿,县人社局优化招聘服务形式,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招聘活动。现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郯城人社服务民生”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推送企业用工信息。求职人员可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与用人单位联系求职应聘。
活动期间各用工单位和求职者也可登陆山东公共招聘网(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注册并发布招聘求职信息。
附:企业用工信息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0日
山东粤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山东粤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智能平板液晶显示终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实业型企业。产品涵括多媒体触控一体机、电脑一体机、智能高清液晶平板电视等智能触控终端产品。产品面向上午广告、商务会议、行政会议、多媒体教育,在结合5G通信技术提供智慧社区、城市交通、远程教育、指挥以及远程现场操作与指导的实时视讯共享解决方案。 公司始终以“质量为本、创新为纲、服务至上”的经营管理理念,产品自投入市场以来,公司业务每年以超过20%的速度递增。随着业务的不断增长,公司在山东临沂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投资3.5亿人民币建设“粤龙科技园”,整个园区占地80亩。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诚邀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有识之士加入,谋求共同发展。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备注 |
会计 |
会计 |
大专 |
1 |
月薪:4000-5000 食宿:包吃住 工作经验:5年以上 年龄:40岁以下 |
工业会计,女性优先 |
行政人事 |
不限 |
大专 |
1 |
月薪:4000-5000 食宿:包吃住 工作经验:3年以上 年龄:30岁以下 |
女性优先 |
销售 |
不限 |
大专 |
5 |
月薪:工资+提成 食宿:包吃住 工作经验:3年以上 年龄:30岁以下 |
电子产品销售 |
生产工程师 |
电子 |
大专 |
5 |
月薪:6000-7000 食宿:包吃住 工作经验:5年以上 年龄:40岁以下 |
电子技术 电子应用 |
品质工程师 |
电子 |
大专 |
2 |
月薪:5000-6000 食宿:包吃住 工作经验:5年以上 年龄:40岁以下 |
电子技术 电子应用 |
生产组长 |
不限 |
大专 |
5 |
月薪:5000-6000 食宿:包吃住 工作经验:5年以上 年龄:35岁以下 |
|
研发工程师 |
电子 |
大专 |
5 |
月薪:6000-7000 食宿:包吃住 工作经验:5年以上 年龄:40岁以下 |
电子技术 电子应用 |
仓库主管 |
物流 |
大专 |
2 |
月薪:5000-6000 食宿:包吃住 工作经验:5年以上 年龄:35岁以下 |
|
采购员 |
不限 |
大专 |
3 |
月薪:4000-5000 食宿:包吃住 工作经验:5年以上 年龄:35岁以下 |
|
司机 |
不限 |
高中 |
1 |
月薪:4000 食宿:包吃住 工作经验:5年以上 年龄:30岁以下 |
退伍军人 |
普工 |
不限 |
初中 |
200 |
月薪:3000 食宿:包吃住 工作经验:1年以上 年龄:18-30岁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电话:0539-5250977 |
|||||
单位地址:山东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高科技电子园宏创路 |
|||||
山东优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山东优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地处素有“物流之都,商贸之城”之称的山东省临沂市,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以“绿色能源,完美生活”为使命,致力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枪、高压连接系统等新能源汽车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拥有独立知识产权,自主研发生产新能 源行业换代产品的创新型公司。产品有各种型号的充电枪、充电接口、高压大电流连接器、高低压线束等,同时为客户提供各种汽车塑料零部件的产品设计、生产等全套解决方案。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引进先进的技术和高精密的设备,使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是公司的宗旨,“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是本公司永恒的主题,客户的需求就是我们的追求。 山东优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坚持“主动务实、团结高效、合作共赢、共创未来”的原则,围绕着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最具竞争力的综合解决方案和服务。 我们郑重承诺:为人类贡献绿色高效的新能源产品的同时,让我们的产品代表中国制造,站上世界的舞台,我们有理由相信山东优安的未来将志在弦翼!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
质量 工程师 |
质检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2 |
年龄40周岁以下。熟悉公司各种检测设备的工作原理, 结构和技术特性。 3、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月薪 5000-8000 |
|
技术 工程师 |
自动化、电力系统 及电力控制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2 |
年龄40周岁以下。了解国家新能源产业,熟悉新能源充 电桩,工作流程及相关标准。有较强的沟通应变及谈判能力,有强 烈的团队意识。月薪 5000-8000 |
|
销售人员 |
市场营销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0 |
年龄40周岁以下。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公关能力, 能够处理各种对外关系。 有一定销售经验者优先录用。月薪2500-10000 |
|
销售内勤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40周岁以下。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强。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 月薪 2500-5000 |
||
车间 操作工 |
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
20 |
年龄 35 周岁以下。 2、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月薪 2500-5000 |
||
模具 学徒工 |
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
10 |
年龄 35 周岁以下。 2、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月薪 2500-5000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电话:15762980061 |
|||||
单位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高科技电子产业园A17 |
|||||
郯城肯德基餐厅储备经理 |
|||||
百胜中国从Yum! Brands(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YUM)分拆出来之后,于2016年11月1日独立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YUMC。百胜中国在中国市场拥有肯德基、必胜客和塔可贝尔三个品牌的独家运营和授权经营权,并完全拥有东方既白和小肥羊连锁餐厅。 经过三十年的发展,百胜中国不仅在店面数量,而且在品牌知名度、社交及数字媒体营销和传播、全国供应链管理、产品质量、以及创新方面都已经成为了一家中国领先的餐饮企业。百胜中国42余万的员工是其发展的支柱,与此同时,在百胜积累了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全情投入的前线伙伴也正在继续引领发展活力充沛、直面机遇和充满欢乐的企业文化。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备注 |
储备经理 |
不限 |
大专 |
1 |
您将从事: - 餐厅现场人员管理,订货排班,成本控制,设备维护等营运系统管理工作 您将得到: - 我们为储备经理配备了系统的“领军人物养成计划”课程以及1对1的导师辅导支持。 - 最初2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掌握餐厅工作站操作及基本管理知识开始,逐项学习财务管理、人力资源计划、服务管理、物流与库存等18门管理课程,考核通过后即可晋升成为餐厅副理。 - 之后1-2年继续学习3门课程:绩效管理、餐厅营销及团队管理,由此逐渐荣升为独当一面、带领百人团队、掌管千万营业额的餐厅经理,成为百胜的核心人物。 具备以下条件,即可申请: - 拥有大专以上学历 - 热情开朗,善于与人沟通 - 适应倒班和高效的工作环境 - 乐于从事连锁餐饮零售业 三、薪资福利: - 有竞争力的薪资+季度绩效奖金,每年至少1次绩效调薪 - 五险一金+覆盖子女的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团体人身保险+雇主责任险 - 8小时工作制,每周2天公休 - 10-20天带薪年假, 5-10天带薪病假 - 年度免费体检 - 每天折扣购买员工餐 - 结婚礼金,生育礼金,传统节日礼品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青岛肯德基有限公司,尹经理 |
|||||
联系电话:13864867850 |
|||||
单位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路与郯东路交叉口东南角的郯城银都购物中心一层肯德基 |
|||||
太平保险公司郯城分公司 |
|||||
中国太平保险公司1929年在上海创立,1956年响应国家号召出国给国家创外汇,2001年回国复业,投资260.6075亿元,资金由中央财政部100%出资,是我国历史上持续经营最悠久的民族保险品牌,是我国唯一一家总部在境外的中管金融企业。发展为中国保险业唯一跨境综合经营的保险集团。2018年中国太平高质量进入世界500强,2019年提升了14位列第451位,2020年总公司特出资引进高品质. 高素质. 高绩效. 高成长. 高学历的五高人才,太平欢迎您的到来。报名时间不限(2月份上岗截止到2月20日)。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备注 |
5G高级管理经理 |
不限 |
高中及中专以上 |
不限 |
前两天月出勤满20个上午就有2000元底薪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徐女士 |
|||||
联系电话:17353926663 |
|||||
单位地址:郯城县人民路东段茂源大厦内 |
|||||
山东丝路云互联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山东丝路云互联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7亿,位于山东省郯城县经济开发区郯马路7号,是致力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专业公司。公司业务主要有五大模块:县域电商运营,农产品供应链平台及体系建设、搭建农村物流配送网络、产业园投资开发运营及产业发展基金发起和管理。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备注 |
行政文员 |
行政管理 |
大专及以上 |
2 |
月薪:2000-4000 包吃 缴纳五险 工作经验2年以上 年龄:18-30 |
|
人事专员 |
人力资源 |
大专及以上 |
2 |
月薪:2000-4000 包吃 缴纳五险 工作经验2年以上 年龄:18-30 |
|
酒店经理 |
酒店管理 |
大专及以上 |
1 |
面议 |
|
建筑公司总经理 |
建筑管理 |
大专及以上 |
1 |
面议 |
|
工程安装 |
不限 |
高中以上 |
1 |
待遇3000--5000 3年以上经验 年龄:30以上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电话:18669518393 |
|||||
单位地址:郯城县经济开发区银利路1号维也纳酒店 |
|||||
日照华富航运有限公司 |
|||||
日照华富航运有限公司座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国家海事局许可经营的一家集国际国内船舶代理,国际国内邮轮管理,航运服务(海员招募、训练、安置服务),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于一体的航运企业,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金叁仟万元整! 海员职业是一份光荣、高薪稳定又开阔眼界的工作,也是一份被国家和社会所认可的职业之一。国际航线海船值班水手(机工)市场薪资一般在10000元以上,在船工作满二年后可逐级晋升为三副(三管轮)、二副(二管轮)、大副(大管轮)、船长(轮机长)等职务,年薪由十几万到六七十万。海员在船吃住用都由船东负责,船东为海员购买各种保险,一个合同期八个月,可以休假2-4个月。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备注 |
船舶水手 |
初中以上学历 |
50 |
10000-15000 |
18-45岁男性 |
|
船舶机工 |
初中以上学历 |
20 |
10000-15000 |
18-45岁男性 |
|
船舶厨师 |
厨师 |
初中以上学历 |
10 |
10000-15000 |
18-45岁男性 |
船舶服务生 |
初中以上学历 |
20 |
6000-10000 |
18-35岁男性 |
|
船舶电焊工 |
电焊 |
初中以上学历 |
10 |
6000-10000 |
20-45岁男性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郑经理 |
|||||
联系电话:17606336737 微信同号 |
|||||
单位地址:日照 |
|||||
临沂华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
临沂华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7 月,位于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安泰路 11号,主要从事生产经营装饰纸材料,注册资本为 1000 万人民币。拥有固定资产9800万元,占地80亩,年销售收入1.4亿元,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备注 |
销售总监 |
不限 |
大专 |
2 |
年收入50万元以上 |
|
销售经理 |
不限 |
大专 |
10 |
年收入30万元以上 |
|
人事总监 |
不限 |
大专 |
3 |
年收入20万元以上 |
|
普工 |
不限 |
不限 |
20 |
每月4000元以上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段经理 王经理 |
|||||
联系电话:18606391788 13869956660 |
|||||
单位地址: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安泰路 11号 |
|||||
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 |
|||||
临沂宏都建陶有限公司,建于郯城县李庄镇驻地。占地面积500余亩,经发改部门和环保部门批复本公司可以建设日产9万平方米的三条现代化高档内墙砖生产线,每条线的生产能力都是3万平米,并于2010年3月动工兴建,9月正式投产,专业生产陶瓷内墙砖、地板砖。主要自主品牌有:山水缘、九龙杯、迪尚印象、奥米特等。公司不断创新的瓷砖品种,引领行业消费潮流,不断创新的商业模式,产品畅销海内外,最大的出口目的地包括中东、韩国、欧洲及澳大利亚等质量标准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以创新产品为中国陶瓷赢得世界尊敬。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备注 |
窑炉车间 |
不限 |
不限 |
30 |
3100—5200元/月 |
|
压机车间 |
不限 |
不限 |
10 |
3100—5100元/月 |
|
施釉车间 |
不限 |
不限 |
20 |
2800—5100元/月 |
|
包装车间 |
不限 |
不限 |
20 |
2800—4600元/月 |
|
质检车间 |
不限 |
不限 |
5 |
3100元/月 |
|
维修 |
不限 |
不限 |
5 |
4000-5200元/月 |
|
业务员 |
不限 |
初中以上 |
30 |
油补+差补+提成=∞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于先生 |
|||||
联系电话:17862285212 |
|||||
单位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诸葛店村东150米(205国道西侧) |
|||||
临沂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临沂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聚焦高性能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高科技企业。公司致力于提供安全、环保的绿色新材料。公司产品以自主研发为主,分为改性塑料、特种工程塑料和环保高新性能塑料等三大类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公司为全球多家知名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材料解决方案。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备注 |
销售跟单 |
无 |
高中及以上 |
2 |
月薪2500-4000元,交五险,管吃、住。 |
女性 |
车间操作工 |
无 |
初中及以上 |
4 |
月薪3000-5000元,交五险,管吃、住。两班倒 |
男性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电话:18306537555 |
|||||
单位地址:郯城县经济开发区郯马路66号(鲁南新材料公司院内) |
|||||
青岛百盛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郯城分公司 |
|||||
青岛百盛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郯城分公司是隶属于青岛三洋汇人力资源集团下属的分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主要业务包括:企业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事托管、劳务外包、产线分包、企业管理与咨询、企业薪资福利外包等业务,现主要合作单位有京东物流、天猫超市、海信集团、韩国京信集团、一汽解放、五菱汽车、泰国正大集团等知名企业。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备注 |
海信公司普工 |
48岁以下 |
初中 |
30 |
19元/时,包住和餐补,满勤奖和表现奖,报销路费, |
|
京东物流司机岗 |
b2或c1 |
不限 |
10 |
月工资5000元~6500元以上,五险一金,月休4天可连休,寒暑补贴、健康体检、满勤奖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徐经理 |
|||||
联系电话:15335397967 |
|||||
单位地址:郯城县畜牧局北20米 |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避免因人群聚集可能带来的传染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同时有效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求职意愿,县人社局优化招聘服务形式,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招聘活动。现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郯城人社服务民生”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推送企业用工信息。求职人员可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与用人单位联系求职应聘。
活动期间各用工单位和求职者也可登陆山东公共招聘网(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注册并发布招聘求职信息。
附:企业用工信息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0日
山东彬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简介 |
|||||
山东彬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新源路1号,由浙江王斌集团于2010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占地148亩,现已建成高标准办公楼、宿舍楼各1栋,钢结构厂房9栋,配套车间25个。王斌集团是一家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跨地区、多元化、外向型民营企业,主要生产木制、塑胶相框、画框、微晶石板、竹木纤维集成墙板等各种高档装饰材料,产品60%销往全国各地,占有全国同行业70%的市场份额;40%出口美国、欧洲、中东、东南亚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占有全世界同行业50%的市场份额,是全世界同行业领军企业,其商标“王斌相框”是中国驰名商标。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备注 |
市场专员 |
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2 |
男性,年龄25-40岁,工资待遇3500-4000,考核工资后8000-15000 |
业务提成 |
销售专员 |
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1 |
女性,年龄25-40岁,工资待遇4000-5000,考核工资后6000-10000 |
业务提成 |
询价员 |
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2 |
男性,年龄25-40岁,工资待遇3500-4000,考核工资后6000-10000 |
询价提成 |
采购员 |
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2 |
男性,年龄25-40岁,工资待遇3500-4000,考核工资后6000-10000 |
询价提成 |
来料检验 |
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2 |
男性,年龄25-40岁,工资待遇3500-4000,考核工资后6000-10000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
生产管理 |
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1 |
男性,年龄25-40岁,工资待遇3500-4000,考核工资后6000-10000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
品质管理 |
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1 |
男性,年龄25-40岁,工资待遇3500-4000,考核工资后6000-10000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
电工、机修 |
相关专业 |
高中以上 |
2 |
男性,年龄25-45岁,工资待遇4500,考核工资后5000-8000 |
持证上岗 |
车间普工 |
吃苦耐劳 |
初中以上 |
100 |
男女不限,年龄20-45岁工资待遇5000—8000元 |
身体健康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周经理 |
|||||
联系电话:18866987728(微信同号)0539-2058999 |
|||||
电子邮箱: |
|||||
单位地址:郯城开发区新源路1号,山东彬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国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司是致力打造锌、铝、镁等轻质合金精密组件、液晶显示模组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智能装备制造企业;专注于光通讯、军工光电通讯、医疗器械、汽车零部件、电动工具、智能手机等领域。主要合作伙伴有中航工业集团、大疆无人机、中邮电器材总公司、华为、中兴、比亚迪、海信、联想、小米、OPPO、VIVO、步步高等。 司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强化企业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温馨和谐的工作、生活氛围。公司以发展企业,回馈社会为己任,在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员工福利和待遇,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CNC编程工程师 |
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高中以上学历 |
4人 |
基本工资+社保+奖金+各项补贴、包吃住 |
压铸机开机员 |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高中以上学历 |
4人 |
基本工资+社保+奖金+各项补贴、包吃住 |
CNC调机技术员 |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高中以上学历 |
6人 |
基本工资+社保+奖金+各项补贴、包吃住 |
注塑机开机员 |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高中以上学历 |
4人 |
基本工资+社保+奖金+各项补贴、包吃住 |
慢走丝技术员 |
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高中以上学历 |
6人 |
基本工资+社保+奖金+各项补贴、包吃住 |
镜面火花机技术员 |
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高中以上学历 |
6人 |
基本工资+社保+奖金+各项补贴、包吃住 |
磨床技术员 |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高中以上学历 |
6人 |
基本工资+社保+奖金+各项补贴、包吃住 |
联系人:徐磊 |
||||
联系电话:18596218052 |
||||
电子邮箱:WJ36200000@163.COM |
||||
单位地址: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 |
华达利家具(山东)有限公司 |
||||
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6000万元,计划投资40亿,规划用地2000亩,建筑面积260万平方米,主要经营范围为木制品和木材深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沙发家具及沙发家具配件饰品生产销售,投产后可提供10000个就业岗位,年产家具150万套,实木地板100万平方米,年创产值100亿元,出口创汇10亿美元,实现税利8亿元。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普工(缝纫工、画样工、木工、贴绵工、塞绵工、组装工、包装工等) |
不限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300 |
计时+计件 熟练工4000-8000元/月 上不封顶 (入职缴社保) |
人事专员/助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 |
所有岗位,入职缴社保,工作满一年享受年休假,具体薪资面议 |
外销跟单 |
英语或贸易专业(英语听说读写熟练)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
IT |
计算机或信息管理类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
安全助理 |
专业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
成品沙发QC |
专业不限(同行业、同类岗位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1 |
|
接待中心客服经理 |
酒店管理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
接待中心客服 |
专业不限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2 |
|
厨师 |
厨师专业(擅长鲁菜)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1 |
|
厨工 |
专业不限(有同类岗位工作经验)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1 |
|
高压电工 |
机电类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1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人事部 孙先生 |
||||
联系电话:13853912673、0539-5975775、0539-5975776 |
||||
电子邮箱:SD-HRM@htlinternational.com |
||||
单位地址:临沂市郯城县李庄工业园(205国道西) |
临沂华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
临沂华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占地80亩,公司拥有资产7562万元,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专注研发和生产装饰纸。目前拥有12条印刷线。配备意大利矢量油墨传递装置,日本技术油墨粘度自动调整循环,德国原装静电吸墨系统等全程数控系统。公司始终注重研发投入,每年的研发投入超过销售额的5%以上,实验室面积4600多平方,拥有国家专利16项,著名商标“华特唯彩”、“华特佳彩”被客户广泛认可,先后被认定省级工程技术中、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国际贸易 |
国际贸易 |
专科以上 |
3 |
单休+社保+包吃包住+3000元以上+年终奖 |
市场营销 |
营销 |
专科以上 |
8 |
单休+社保+包吃包住+3000元以上+年终奖 |
普工 |
轻工 |
专科以上 |
10 |
单休+社保+包吃包住+3000元以上+年终奖 |
客服管理 |
管理 |
专科以上 |
4 |
单休+社保+包吃包住+3000元以上+年终奖 |
电工 |
1 |
单休+社保+包吃包住+3000元以上+年终奖 |
||
XXX |
||||
XXX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王汝竟 |
||||
联系电话:13869956660 18606391788 |
||||
电子邮箱:linyihuateyinshua@163.gom |
||||
单位地址:临沂市郯城经济开发区安泰路11号 |
郯城县金檀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檀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经工商局注册成立的一家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司的人力资源服务宗旨是对县内企事业单位用工的招聘、派遣实行一条龙的服务,也积极拓展国内劳务派遣和国外劳务等业务,国外劳务:日本、韩国、新加坡,欧洲等;国内劳务:上海虹桥机场、胜利油田等单位,累计向县外派遣劳务人员数千人之多。公司曾多次获得上海机场集团、南京中石化、东营胜利油田的表彰,也获得过临沂市人社部门的表扬。公司在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评比中年年获得优秀奖。 |
||||
需求岗位 |
年龄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机场安检员 |
18---28岁 |
高中 |
交五险,年薪8万左右 |
|
机场消防员 |
18---23岁 |
高中 |
交五险,年薪9万左右 |
|
油田作业工 |
18---50岁 |
初中 |
交五险,包吃住,月工资4000左右 |
|
日本 |
18---35岁 |
高中 |
年薪10万元以上 |
|
北新安哥拉 |
20---45岁 |
初中 |
年薪10万元以上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王爱玲 沈跃娟 |
||||
联系电话:0539-6107611 13854919973 15588901578 |
||||
电子邮箱:tc15753928619@163.com |
||||
单位地址:郯城县人民路医保便民服务大厅 |
山东隽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山东隽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半导体封装模具、引线框架精密模具、自动切筋系统、引线框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多元化科研创新型公司。其主导产品主要包括:半导体引线框架、半导体引线框架模具、封装模具、自动切筋设备、Auto封装设备及技术服务等。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管理规范。公司下设“模具事业部”、“引线框架事业部”、“自动化事业部”等多个专业化生产事业部。拥有进口精密磨床、CNC加工中心、沙迪克慢走丝、夏米尔火花机、精密高速冲床、二次元测量仪等多种精密加工设备与检测设备。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平面磨床技师 |
模具、数控、钳工、机电一体化等相关专业 |
中技 |
8 |
月薪:6000-10000(可计件)元+餐补,单休;可提供住宿、缴五险 |
模具装配技师 |
模具、钳工、机电一体化等相关专业 |
中技 |
5 |
月薪:5000-8000元+餐补,单休;可提供住宿、缴五险 |
模具维修技师 |
模具、钳工、机电一体化等相关专业 |
中技 |
5 |
月薪:5000-8000元+餐补,单休;可提供住宿、缴五险 |
自动化设计工程师 |
模具、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学历 |
2 |
月薪:6000-12000元+餐补,单休;可提供住宿、缴五险 |
模具设计工程师 |
模具、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学历 |
2 |
月薪:6000-10000元+餐补,单休;可提供住宿、缴五险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于小姐 |
||||
联系电话:19853935313 |
||||
电子邮箱:jjiao.yu@cnjunyong.com |
||||
单位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A8、A21栋楼 |
临沂利华纸业有限公司 |
||||
临沂利华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份,注册资本1100万元,地址位于郯城县庙山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占地330亩,总资产3亿元,现有员工180人。2019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亿元,上交税金3000万元。 公司主营产品为高强瓦楞纸和仿牛卡纸,是鲁南、苏北地区重要的包装纸企业,产品销往山东、江苏、安徽各地。多年来,以优质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在瓦楞纸及纸箱制造行业享有良好的声誉。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车间普工 |
初中 |
30 |
工资4500-8000 元/月,交五险,每月4天休班,临沂、郯城有班车,有宿舍,有用餐补助。 |
|
水处理技术员 |
污水处理、环保 |
本科 |
1 |
|
车间管理 |
工科类 |
大专以上 |
10 |
|
生产储备干部 |
机械、电气自动化、造纸、制浆等 |
大专以上 |
20 |
|
会计 |
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等 |
本科 |
2 |
|
电工 |
电气自动化等 |
大专以上 |
5 |
|
仓库主管 |
物流、财务管理等 |
大专以上 |
1 |
|
人力资源经理 |
人力资源 |
本科 |
1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周经理 陈经理 |
||||
联系电话:13853908098 17862038479 |
||||
电子邮箱:lylhzy@126.com |
||||
单位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新庄村西150米 |
临沂润盈工艺品有限公司 |
||||
临沂润盈工艺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坐落于美丽富饶的李庄镇,经过16年的发展,公司现已发展为一家集花园工艺和传统柳编工艺于一体的综合工艺品生产企业,产品远销欧洲和美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一致好评。公司注重民间工艺的继承和发扬,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每年创新产品达1000多个品种,起到很好的实惠效益和经济效益。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工艺设计人员 |
艺术设计及相关专业 |
本科 |
5 |
工资5000+提成 |
XXX |
||||
XXX |
||||
XXX |
||||
XXX |
||||
XXX |
||||
XXX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王经理 |
||||
联系电话:13355058782 |
||||
电子邮箱:982784424@qq.com |
||||
单位地址: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工业园 |
临沂盛荣热电有限公司 |
||||
临沂盛荣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份,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主营电力、热力(蒸汽和热水)生产和销售等。2019年公司新上6MW热电联产建设项目,建设2台75吨/小时循环硫化床锅炉(1开1备),配备1套6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2020年2月份投产后可实现年税收5000万元以上,增加就业200余人。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汽轮机运行 |
机电或热动等 |
中专以上,有工作经验 |
10 |
工资4500-6500 元/月,交五险,每月4天休班,临沂、郯城有班车,有宿舍,有用餐补助。 |
电气运行 |
机电或电气自动化等 |
中专以上,有工作经验 |
10 |
|
XXX |
||||
XXX |
||||
XXX |
||||
XXX |
||||
XXX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周经理 陈经理 |
||||
联系电话:13853908098 17862038479 |
||||
电子邮箱:lylhzy@126.com |
||||
单位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新庄村西150米 |
山东合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山东合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份,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主营纱管纸、防火板原纸等纸制品生产制造销售,年可实现销售额10亿元以上。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车间普工 |
初中以上 |
30 |
工资4500-6500 元/月,交五险,每月4天休班,临沂、郯城有班车,有宿舍,有用餐补助。 |
|
车间储备干部 |
机电专业 |
大专以上 |
20 |
|
XXX |
||||
XXX |
||||
XXX |
||||
XXX |
||||
XXX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周经理 陈经理 |
||||
联系电话:13853908098 17862038479 |
||||
电子邮箱:lylhzy@126.com |
||||
单位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新庄村西150米 |
山东聚众数字医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公司位于国家级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是一家专注于数字化解剖教学系统、虚拟现实教学平台、智能化生命科学馆系统研发与建设、增强现实与3D互联网领域的软硬件研发与推广的专业机构,集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科技型企业,是国内领先的解剖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现实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和相关服务提供商,是中国解剖虚拟现实、增强现实领域的领军企业。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业务经理 |
医学相关学历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3名 |
月薪: 3000-10000 |
设计人员 |
平面设计相对专业 |
大专学历 |
1名 |
月薪: 4000-7000 |
文员 |
1年以上工作经验 |
中专以上学 |
1名 |
月薪: 3000-4000 |
普工 |
身体健康20-45岁 |
不限 |
数人 |
月薪: 3000-5000 |
软件开发 |
软件设计相对专业 |
大专学历 |
5名 |
月薪: 3000-5000 |
动漫设计 |
动漫设计相对专业 |
大专学历 |
5名 |
月薪: 3000-5000 |
实验员 |
生物技术专业 |
大专以上学历 |
5名 |
月薪: 3000-5000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胡老师 |
||||
联系电话:13468176128 |
||||
电子邮箱:sdjuzhong@163.com |
||||
单位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A区 15栋 |
山东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山东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是由山东鲁兴胶业有限公司投资成立,至今已有二十年的历史。总投资数亿元,占地百余亩,位于郯子故里--郯城,是山东省轻化工行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山东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专注于气雾剂、新型胶粘剂、水性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备21条自动生产线,年产一亿支新型气雾剂,1.5亿支金属包装,3万吨新型胶粘剂,产品销售遍及国内外。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外贸业务 |
国际贸易、英语等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5 |
底薪3000以上,高提成,社保,法定假日,办公地点奥尔诺 |
区域销售 |
不限 |
中专以上 |
6 |
底薪3000以上,高提成,社保,法定假日,奥尔诺办公 |
机电一体化 |
机电一体化 |
中专以上 |
4 |
4000-6000,郯城新厂区工作 |
安全、生产管理 |
化工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2 |
郯城新厂区工作,待遇面议 |
仪表电器工程师 |
仪表电气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2 |
郯城新厂区工作,待遇面议 |
仓库管理 |
会计、计算机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2 |
郯城新厂区工作,3000-5000 |
综合维修 |
中专以上 |
2 |
郯城新厂区工作,4000-6000 |
|
普工、技工 |
中专以上 |
郯城新厂区工作,4000-6000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宋先生 |
||||
联系电话:13562965255 |
||||
电子邮箱:sdsg@idmjc.com |
||||
单位地址:厂区-郯城经济开发区恒通路与团结路交汇处,营销中心-兰山区通达路与启阳路交汇处奥尔诺财富中心1608 |
山东元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单位简介】山东元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0月份入驻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是2019年临沂市重点项目,专业从事芯片制造、框架加工、电镀、封装测试于一体的半导体元件生产和销售。截至2019年底,公司现有员工126人,月产值1100余万元,是目前临沂市目前工艺最先进、规模最大的二极管和整流桥堆供应商。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机器操作工 |
不限 |
初中 |
6 |
4600-7000 |
普工 |
不限 |
不限 |
5 |
4200-5000 |
机器维修 |
机电及相关专业 |
中专 |
2 |
4000-10000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孙经理 |
||||
联系电话:15315099700 |
||||
电子邮箱: |
||||
单位地址: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 |
山东双泰食品有限公司 |
||||
山东双泰食品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正式成立,位于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属中外合资企业。公司主营产品有速冻草莓、速冻杏丁、速冻桃丁、冷水板栗、速冻猕猴桃丁和速冻土豆块等农副产品深加工产品,产品全部出口。年产量8000多吨,主要销往欧美、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客户中包括达能和阿果安纳等著名的国际公司。高品质的产品必须有优良的种植基地为依托,目前,公司自有基地800亩,其中草莓基地100亩和蓝莓基地700亩;合同基地4000余亩。 2007年公司被评为临沂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08年通过了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质量体系认证,在山东省出口农副产品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品管部长 |
食品 |
专科以上 |
1 |
调休+社保+包吃包住+年薪+年终奖+工龄工资等 |
品质管理员 |
食品相关 |
专科以上 |
5 |
调休+社保+包吃包住+基本工资+加班费+年终奖+工龄工资+先进评比等 |
化验员 |
食品相关 |
专科以上 |
1 |
调休+社保+包吃包住+基本工资+加班费+年终奖+工龄工资+先进评比等 |
车间班组长 |
从事食品相关工作 |
专科以上 |
3 |
调休+社保+包吃包住+基本工资+加班费+年终奖+工龄工资+先进评比等 |
车间操作工 |
不限 |
初中以上 |
10 |
包吃包住+基本工资+加班费+年终奖+工龄工资+先进评比等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肖利利 |
||||
联系电话:13695399225 |
||||
电子邮箱:xiaolili313@126.com |
||||
单位地址:临沂市郯城经济开发区双泰路7号 |
索菲亚全屋定制 |
||||
索菲亚全屋定制于2016年入驻郯城,主要从事家装定制行业。包含所有柜类以及整体厨房,目前已累计服务郯城1000多户装修业主,用心做好定制行业用心服务好每一位顾客。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销售 |
不限 |
高中 |
5 |
试用期底薪3000,转正后5000以上 |
安装工 |
不限 |
高中 |
4 |
试用期底薪3000,转正后5000以上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高晨光 |
||||
联系电话:18306508892 |
||||
电子邮箱:423421143@qq.com |
||||
单位地址:四方家居建材广场2号楼2层索菲亚全屋定制 |
山东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山东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注册资金1000万。公司立足VCSEL激光芯片封测的产业中游,专注封装材料制备、全自动化芯片封装测试、应用模组制成三个业务主体,架起上游晶圆厂和下游应用厂的桥梁,以推动VCSEL产品的市场应用与发展,以期成为初具规模的VCSEL行业的第一代专业封测厂。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的3D传感与AI人脸识别、手机红外照明补光,激光医疗、汽车雷达与自动驾驶、监控安防等应用领域。 公司建设厂房1000平米,洁净室350平米,拥有真空镀膜机,真空回流焊、晶圆划片机、全自动晶圆贴装和邦定设备、X光显微检测仪、各类光电测试仪等一系列高精尖设备。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封装工程师 |
机械,电子类 |
大专或有相关经验 |
6 |
4500-10000元 |
设备工程师 |
电气自动化类 |
中专以上学历 |
10 |
4000-8000元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王经理 |
||||
联系电话:13884882482 18053976549 |
||||
电子邮箱:myharbour@163.com |
||||
单位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A11楼 |
临沂亚柏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亚柏利装饰公司成立2019年11月20日,并有润凯控股公司100%控股,经营主要以服务为核心,整合建材一线品牌的上游商家,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建立实体店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公司也对实体店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于更大的资源共享。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销售经理 |
市场营销 |
中专 |
2 |
底薪+岗位补贴+提成+奖金(保底6千上不封顶) |
销售专员 |
不限 |
中专 |
20 |
底薪+岗位补贴+提成+奖金(保底3千上不封顶) |
设计师 |
室内设计 |
大专 |
10 |
底薪+岗位补贴+提成+奖金(保底4千上不封顶) |
设计助理 |
设计或美术 |
中专 |
10 |
底薪+岗位补贴+提成+奖金(保底3千上不封顶) |
项目经理 |
工程 |
不限 |
10 |
底薪+岗位补贴+提成+奖金(保底3千上不封顶)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宫冬梅 |
||||
联系电话:13325090962 15618159281(微信同号) 0539-6227345 |
||||
电子邮箱:731566776@qq.com |
||||
单位地址:郯城县郯东路82号(交警大队南150米) |
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66年开始筹建的郯城县化肥厂,隶属阳煤集团。公司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五十余年的发展,形成以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及热电联产于一体的大型化工企业。是国家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党建示范点,拥有省级技术研发中心。 目前公司拥有总资产50亿元,员工2300余名,企业占地170多万平方米。化工产品实物产能近200万吨/年,主要装置及生产能力:离子膜烧碱40万吨、甲醇制烯烃30万吨、乙烯法聚氯乙烯30万吨、双氧水20万吨、工业甲醇20万吨、三氯化磷8万吨、漂白粉2万吨、盐酸10万吨,热电装机28.5万KW、年供蒸汽200万吨。 “十三五”期间,公司将坚持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实施高端化、精细化、差异化、绿色化发展战略,以建设高科技化工产业园区为总目标,优化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将形成以煤盐资源为源头,重点发展甲醇制烯烃及烯烃加工产业链,含氯中间体及精细氯产品,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把企业建成特色突出、技术领先、创新驱动的现代化大型化工企业。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化工工艺技术管理、产品研发设计 |
化工专业 |
本科以上 |
10 |
享受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学历补贴、年终奖等;享受五险一金、带薪年休假及法定节假日 |
电力技术管理 |
电力工程专业 |
本科以上 |
5 |
|
计算机、自动化控制技术管理 |
计算机、自动化专业 |
本科以上 |
10 |
|
安全、环保技术管理 |
安全、环保专业 |
本科以上 |
5 |
|
化工/电力工艺操作 计算机、仪表、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运行、维护操作 |
化工/电力工艺及相关 计算机、自动化及相关 |
专科及以上 |
80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孟金波 |
||||
联系电话:0539-6138705 |
||||
电子邮箱:rszx@sdhthg.com |
||||
单位地址:临沂市郯城县人民路327号 |
山东优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山东优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地处素有“物流之都,商贸之城”之称的山东省临沂市,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以“绿色能源,完美生活”为使命,致力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枪、高压连接系统等新能源汽车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拥有独立知识产权,自主研发生产新能源行业换代产品的创新型公司。产品有各种型号的充电枪、充电接口、高压大电流连接器、高低压线束等,同时为客户提供各种汽车塑料零部件的产品设计、生产等全套解决方案。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引进先进的技术和高精密的设备,使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是公司的宗旨,“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是本公司永恒的主题,客户的需求就是我们的追求。 山东优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坚持“主动务实、团结高效、合作共赢、共创未来”的原则,围绕着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最具竞争力的综合解决方案和服务。 我们郑重承诺:为人类贡献绿色高效的新能源产品的同时,让我们的产品代表中国制造,站上世界的舞台,我们有理由相信山东优安的未来将志在弦翼!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销售经理 |
销售专业 |
大专以上 |
5 |
1、 大专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相关专业,年龄40周岁以下。 2、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公关能力,能够处理各种对外关系。 3、 有一定销售经验者优先录用。 |
办公室文员 |
计算机专业 |
大专以上 |
2 |
1、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 有一定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强。 3、 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 |
销售内勤 |
不限 |
大专以上 |
1 |
1、负责业务订单转换生产通知单 2、订单跟踪及催货,客户对账催款等 |
普工 |
不限 |
初中以上 |
20 |
1、 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年龄40周岁以下。 2、 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
人力资源 |
人力资源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2 |
1、大专以上学历,有经验者优先 |
质检员 |
电气工程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2 |
1、 大专及以上学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电力控制相关专业,年龄40周岁以下。 2、 了解国家新能源产业,熟悉新能源充电桩,工作流程及相关标准。 3、 有较强的沟通应变及谈判能力,有强烈的团队意识。 |
模具学徒 |
机械机电相关专业 |
中专以上 |
10 |
1、机械、机电专业毕业,对模具行业感兴趣者优先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王伟 |
||||
联系电话:15762980061 |
||||
电子邮箱: |
||||
单位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高科技电子产业园A17 |
临沂优斯比科技有限公司 |
||||
临沂优斯比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公司自2017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发展手机配件产品,专营YOSIB品牌手机配件。是一家围绕USB数码相关产品进行生产,研发,销售为一体的民营科技企业。主要从事基于FLASH应用的移动存储数码产品(包括:U盘、移动电源、无线充、数据线、蓝牙音箱等)的研发、设计、生产与服务。总部深圳市优斯比科技有限公司,座落于中国硅谷、经济特区--深圳市。公司位于IT、电子生产基地---龙岗区坂田上雪科技工业城,拥有一个全新的2000平米现代化标准厂房,引进先进的机器,高水平的技术人员,所有产品从原料-生产-包装,都按照国际标准ISO900体系严格操作,所有的产品都经过QC部门的严格检测。确保客户手中的产品都是百分之百合格的产品。实体工厂,专业制造,精致营销。致力于生产、营销、售后一条龙完整链服务。公司为广大海内外客商提供优质、物美价廉、有竞争力的产品,是各大企事业单位做促销广告礼品的最佳合作伙伴,也是外贸公司的最佳选择。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薪资 |
区域销售经理 |
不限 |
高中 |
10 |
5000-10000 |
要求:年龄20岁-40岁,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强,热爱销售工作。有敬业精神,能吃苦。有良好的个人素养、品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待遇:试用期3个月,基本工资2500+提成。每月休息4天。 工作地点:临沂市三区九县。 |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卫静 |
||||
联系电话:13280550818 |
||||
电子邮箱:1401511436@qq.com |
||||
单位地址:郯城县李庄镇青山高科产业园 |
山东云灵集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云灵集采——山东唯一一家实现可追溯的F2B快消品采购平台,为快消品上架与采购终端的交易提供了专业的采购平台,在为商家提供商品交易的同时提供全产业链的供销、金融服务。作为一个创新型网络平台,我们拥有专家一名,博士五名,并成立了专业的平台运营团队。平台以批发和采购业务为核心,通过专业化运营,完善客户体验,全面优化企业电子商务模式。平台内由各大类快消品,提供采购、支付、发货、评价、金融等一系列交易流程的在线服务。云灵集采以精准的市场定位和周到的服务,成为地区商家沟通、交流、商品批量采购的重要渠道。“云灵集采”作为一个创新型网络平台,我们拥有专业的顾问、专门的人才队伍,进行公司和平台的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供求商机。本公司与国内大型软件开发公司合作,成员来自国内外知名软件公司、咨询公司、电子商务团队,拥有多年的市场经营、项目管理、风险审评、电商运营等行业实战经验,在全体职员的共同努力下,致力打造一个集产品发布、求购、信用体系于一体的综合型一站式平台。 “云灵集采”以快消品的批发和采购业务为核心,通过专业化运营,实现区域内统一采购,集中仓储,集中配送,完善快消品整个追溯体系,全面优化企业电子商务的优势实现采购闭环,解决传统采购的人为操作的弊端、简化采购、支付、仓储、发货、评价等一系列易用、快速的交易流程。真正实现快消品行业的新旧动能转换。“云灵集采”平台每天向会员提供众多的商品信息和大量信用良好的求购信息,为地区的行业经济活动提供良性的商务循环体系。依靠精准的市场定位和周到服务内容,成为地区商家沟通、交流、发布及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 |
||||
需求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提供待遇情况 |
城市经理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3 |
10000元-15000元 |
销售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 |
20 |
5000元-10000元 |
美工 |
美术、设计等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2 |
3000元-4500元 |
PHP开发工程师 |
计算机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2 |
3500元-5000元 |
团购经理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 |
2 |
5000元-10000元 |
【联系我们】 |
||||
联系人:李经理 |
||||
联系电话:15725786731 |
||||
电子邮箱:991015665@qq.com |
||||
单位地址:临沂应用科学城C座203室 |
如果您无法在线浏览此 PDF 文件,则可以
下载免费小巧的 福昕(Foxit) PDF 阅读器,安装后即可在线浏览 或
下载免费的 Adobe Reader PDF 阅读器,安装后即可在线浏览 或
下载此 PDF 文件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交叉巡察组于2019年8月1日至8月30日对县妇联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11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5个方面19条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对于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县妇联党组完全接受,并高度重视,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体分析和研究,坚持即知即改的原则,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当前,所反馈的1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以及巡察出的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从思想上认识上,进一步强化重视程度,把整改工作融入到妇联日常工作中,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分析存在的问题,以整改促进工作落实,以整改促进机关作风建设,以整改促进机关党的建设,建立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妇联队伍。
二是明确整改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了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经过党组集体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充实,形成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具体内容,任务详细,方向清晰,为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提供了具体的依据。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是强化日常督导,确保整改效果。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完善督导措施,党组书记亲自抓,定期同相关人员谈话,对于责任人、责任部室定期调度整改情况,对于整改速度慢,整改态度不认真的个人和部室,进行严肃批评。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整改过程中,不断征求广大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力求整改实事求是,确保整改效果,防止出现假大空的现象,在不断整改的过程中,取得进步,为新形势下推动妇联工作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四是注重联系实际,强化成果运用。县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5个方面19条问题,主要集中在理论学习、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问题具体明确,在整改过程中制定的整改措施力求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出现形式主义。截至目前,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党建工作制度、扶贫工作制度、财经工作纪律、救助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办法得到了更新和完善,并应用到了日常工作中,实现了成果运用。
二、县委第三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没有入脑入心、学懂弄通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政治学习不深入,党员学习效果一般;学习形式单一,活动匮乏;学以致用联系工作方面效果差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完善落实学习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根据全年工作情况,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以及形式,确立学习主题和调研课题,由党组书记负责主持学习督促和检查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认真落实“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组织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网络学习平台,不断充实学习内容。二是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参与集体学习,主动开展自学,接受党员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定期汇报学习情况。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对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当面指出,确保了学习效果。三是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为重要渠道,带着问题和调研课题,深入到基层,将每次深入基层获得的新知识,发现的新问题,收获的新经验,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综合讨论,形成理论成果,作为今后制定和修改各项办法和工作措施的重要依据。
2.关于在“四个意识”树得不牢,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有差距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落实上级扶贫要求不坚决、打折扣,政策落实不到位;关爱妇女、困境儿童覆盖面不够广泛,担当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充分重视扶贫工作。狠抓学习提升政治思想站位。县妇联党组对脱贫攻坚的政策决策,反复深入学、讨论发言学、结合工作学,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问题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专题研究工作力度,每年至少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2次。二是加强扶贫工作监督力度,实行半年调度、年终督查制度,切实把扶贫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创新性开展妇女培训工作。根据广大妇女就业需求,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妇女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及时进行了更新,主要围绕家庭服务、电子商务、特色种养殖等开展,更加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全年工作安排,计划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等单位开展妇女培训工作。四是拓宽关爱妇女、困境儿童救助渠道。积极对上协调救助资金,救助“两癌”患者及贫困母亲、困境儿童。在积极争取各级救助资金的基础上,加强救助工作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注重志愿服务,参与救助扶困工作。
3.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走形式;没有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
针对上述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规范议事规则。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办公会议,对于需要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进行党组集体研究,对于需要召开办公会议的工作内容召开办公会议,会议记录按照工作要求认真记录。二是高质量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定了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对于会前各项准备环节认真扎实开展,会议材料进行反复审核修改,由党组书记进行把关,杜绝出现互相抄袭现象的发生,确保了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顺利召开。三是充分重视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开展。制定了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把党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定期召开研究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议事。推进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4.关于在“四风问题”仍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绝方面问题,主要有在坚决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方面不够坚决;财务管理不规范;公车加油、违章处罚等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体人员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反“四风”工作要求。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从自身抓起,严格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进行思想改造,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努力提升自身素养,提高领导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二是始终保持正确的意识导向。提高思想防御能力,对于社会上错误的舆论导向能够保持清醒的认识,提高自觉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并积极同不正之风进行斗争。三是规范开展日常工作。组织财务、人事等工作人员学习财经工作纪律、国家政策法规等,规范开展财务工作,抓好关键环节管控,确保资金规范运行。严格党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做到大额支出不得现金支付,大额支出附明细,超过200元不得使用定额发票,在财务支出中拒绝不合理费用的开支。进一步规范车辆使用,在车改后本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在日常使用车辆时,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租用车辆,并及时支付车辆使用费。
5.关于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监督责任有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管责任缺位,费用管理存在潜在风险点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清单。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督促班子成员推进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履责谈话、廉政谈话。二是加强风险领域监管力度。对于涉及到的儿童救助、三八节等敏感领域的大额资金的支出及使用工作,进一步做到资金使用有明细、有记录,入账规范合法,经得起审核和检验。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现已基本整改完成,但在整改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敢于碰硬抓整改的决心和勇气不够。巡察反馈的问题多是触碰到了许多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较大,在整改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虽然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二是以党建工作统领全局工作的意识不够。对于党建工作的统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与日常业务融合程度不够,党建工作没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三是与时俱进,创新性开展工作的思路不清晰。对于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开展工作缺少系统深入的思考,工作沿用老办法情况较多,创新性不够,运用新政策、新理论的能力不足。
下一步,针对反馈的问题以及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不遗余力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一是一把手负总责。巡察整改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将继续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主席胡媛媛同志对领导班子整改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对涉及分管部室整改任务负总责。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按照责任分工,分头抓好有关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坚持开门搞整改。整改的措施、内容、时限和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党员干部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指导,真正请群众检验和评判整改效果,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及时回应,重新整改。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建立整改落实反馈制度,及时上报解决问题进展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强对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关系,坚持一手抓党建,一手抓业务,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5725998677;电子邮箱TCFL66@163.com。
中共郯城县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0年1月13日
县直单位 |
帮包村居 |
主要内容措施 |
县直单位责任人 及责任科室 |
时限 |
中共郯城县委办公室 |
郯城街道 十里社区 北墩村 |
1、突出党的建设。发挥党办自身特点,加强对村级党建工作的指导帮助,年内争取发展正式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3名。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活动安排,确保取得实效。 |
牵头责任人:陈峰 责任科室:秘书科 |
2019年12月前 |
2、力促经济增收。围绕冷水鱼养殖和绿化苗木种植等特色农业项目,协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持续强村富民,保障年内村级增收5万元以上。 |
牵头责任人:陈峰 责任科室:综合科 |
2019年12月前 |
||
3、抓实扶贫工作。协助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动态跟踪3名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推动各项扶贫政策落地落实,提升巩固脱贫质量。 |
牵头责任人:张昕 责任科室:改革办 |
2019年12月前 |
||
4、营造宜居环境。配合郯城街道党委政府统筹规划,协助村级打造和谐美丽环境,积极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 |
牵头责任人:杨双宝 责任科室: 督查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厚植平安根基。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建强村级矛盾纠纷调解室,加大日常巡防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
牵头责任人:张月宝 责任科室:信息科 |
2019年12月前 |
||
中共郯城县委组织部 |
杨集镇 官集社区 沟南村 |
1、投入5万元资金用于村内路灯安装、下水道修缮等民生事业。 |
牵头责任人:杜金梅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协调配备村文化广场文体设施1套,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
牵头责任人:杜金梅 责任科室:干部教育科 |
2019年11月前 |
||
3、组织沟南村党员、干部到县内党性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 |
牵头责任人:杜金梅 责任科室:县党性教育工作管理中心 |
2019年11月前 |
||
4、引进生物质颗粒项目,建设厂房收取租金,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 |
牵头责任人:邵明永 责任科室:组织三科 |
2018年12月前 |
||
5、加大对村党支部书记培养力度,纳入“乡村振兴好支书”管理范围。 |
牵头责任人:邵明永 责任科室:组织三科 |
2019年11月前 |
||
县委统战部 |
高峰头镇 周岗社区 曹中村 |
1、协助曹中村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促进曹中村生态环境更宜居,提升居民幸福感。 |
牵头责任人:陈广义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协助村庄解决排水问题,化解村庄生产生活污水问题。 |
牵头责任人:王晓敏 责任科室:民族宗教科 |
2019年12月前 |
||
3、帮助曹中村推进移风易俗,完成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漫画,积极营造良好的新农村风尚。 |
牵头责任人:徐开梅 责任科室:港澳台侨科 |
2019年12月前 |
||
4、指导村庄加强人才培养,加快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农业种植养殖科技人才。 |
牵头责任人:陈国伟 责任科室:新的社会阶层工作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帮助曹中村完成村庄绿化,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打造绿色生态乡村。 |
牵头责任人:陈国伟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纪委 |
郯城街道 马屯社区 岭南头村 |
1、改善和提升党群服务中心内部配套设施,便于更好地服务群众,强化党员学习与管理。一是便民服务中心(面积126平方米)需购置电脑3台、打印机2台、空调2台;二是党员学习活动中心(面积160平方米)需要购置话筒、扩音机、音箱等一组音响设备。 |
牵头责任人:徐会鹏;责任科室: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 |
2019年12月底前 |
2、规划建设一处村民休闲娱乐文体广场,以村西党群服务中心为基点,建设绿地、花园、廊亭、健身广场、百姓大舞台等,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
牵头责任人:徐会鹏;责任科室: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 |
2019年12月底前 |
||
3、打通、拓宽、硬化村北主要南北干道。原村北至大埠岭道路狭窄弯曲造成群众出行不便,现将此道路拓宽、硬化,方便群众出行。 |
牵头责任人:徐会鹏;责任科室: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 |
2019年12月底前 |
||
4、继续提升改造村内主道、侧道两边绿化带。计划于今冬明春对村内枯死苗木进行更换,以市级美丽乡村标准对村东南北道路两侧进行绿化打造;购买电动洒水喷灌车一辆(10000元左右),用于后期浇水维护。 |
牵头责任人:徐会鹏;责任科室: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 |
2019年12月底前 |
||
5、加强党员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岭南头村系县“百村帮扶”村,村党支部书记已有73岁,党员队伍老龄化严重,党支部建设薄弱,属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村。针对此情况,一是制定书记培养与考察方案,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二是制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和党员纳新计划,有效破解党员发展难题。 |
牵头责任人:徐会鹏;责任科室: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 |
2019年12月底前 |
||
郯城县 人大机关 |
马头镇 广源社区 新河村 |
1、指导新河村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县人大主要负责人至少到新河村现场办公2次,上党课1次,列席指导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
牵头责任人:杨长春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定期到新河村联系户家中走访,直接参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活动,切实为新河村村民解难题,办实事。 |
牵头责任人:杨长春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继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为村党员队伍建设和该村长远发展储备后备人才。 |
牵头责任人:杨长春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对村内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美化,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同时增设部分治安监控摄像头,提高村居安全指数。 |
牵头责任人:杨长春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5、组织开展“和谐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文明乡风评选活动,在新河村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 |
牵头责任人:尹涛 责任科室:研究室 |
2019年12月前 |
||
县政协办公室 |
红花镇 红花埠社区 西南村 |
1、加强村党支部班子建设和制度建设,新发展党员1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 |
牵头责任人:高朝霞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8月前 |
2、实现村集体收入稳定增长,2019年村级集体收入不少于5万元。 |
牵头责任人:高朝霞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8月前 |
||
3、组织法律界政协委员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活动。 |
牵头责任人:高朝霞 责任科室:社法委 |
2019年8月前 |
||
4、帮助村级整修、硬化部分生产道路。 |
牵头责任人:高朝霞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8月前 |
||
5、帮助规范村级办公制度、各项公开制度,推动村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
牵头责任人:高朝霞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8月前 |
||
郯城县人武部 |
庙山镇 薛庄社区 薛庄东村 |
1、帮扶党建工作。①县人武部党委定期(每月)与村支部共同组织理论学习,推动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②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
牵头责任人:岁亭飞;责任科室:政治工作科 |
2019年12月前 |
2、推进70盏太阳能路灯安装,为村内街道夜晚安全保障做好村里照明,提高村民安全保障,做好巡逻巡察安全。 |
牵头责任人:胡云峰;责任科室:政治工作科 |
2019年11月前 |
||
3、更换村委大门,提高村委环境卫生,保障办公场所优良环境。 |
牵头责任人:胡云峰;责任科室:政治工作科 |
2019年5月前 |
||
4、推进村新建9座生产路小桥工程,为村民行车安全路线进一步做好保障,把村内进一步做好道路畅通。 |
牵头责任人:胡云峰;责任科室:政治工作科 |
2019年6月前 |
||
5、整修生产路、排水渠,提高村内道路畅通,为村内经济发展做好基础,为村民种植灌溉做到有力保障。 |
牵头责任人:胡云峰;责任科室:政治工作科 |
2019年7月前 |
||
6、开展“进基地、寻初心、忆使命”活动。①参观兰陵县菜博园。②参观中共鲁南第一支部,加强党员思想认识,坚定党员政治思想,把革命精神传承保持下去。 |
牵头责任人:胡云峰;责任科室:政治工作科 |
2019年7月前 |
||
7、在“建军节”、“重阳节”、春节等节日组织慰问走访军属、贫困户及90岁以上老人。为贫困生活做好进一步保障。 |
牵头责任人:蔺涛; 责任科室:民兵训练基地 |
2019年12月前 |
||
8、推进扶贫打井工作,解决村内生活用水途径,为村民解决用水困难问题,建设村里良好卫生环境。 |
牵头责任人:高飞;责任科室:政治工作科 |
2019年12月前 |
||
9、补种绿化树苗,绿化道路,为村内绿色生活做到保障,绿水青山。 |
牵头负责人:胡云峰;责任科室:政治工作科 |
2019年11月前 |
||
10、继续做好“结亲连心”工作,关爱“结亲连心”对象,保障生活问题,解决困难问题。 |
牵头责任人:岁亭飞;责任科室:政治工作科 |
2019年12月前 |
||
中共郯城县 委党校 |
高峰头镇 中心 社区 新华 村 |
1、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新华村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组织教师骨干宣讲党和国家的理论方针政策及村规民约、传统美德、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等,树文明倡新风。 |
牵头责任人:徐祗成 责任科室:教务处 |
2019年12月前 |
2、筹集资金提升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打造村容整洁、井然有序的新农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
牵头责任人:唐建民 责任科室:总务处 |
2019年12月前 |
||
3、县委党校向新华村捐赠部分桌椅、空调等办公教学设施,改善新华村办公条件。 |
牵头责任人:唐建民 责任科室:总务处 |
2019年12月前 |
||
4、通过发放宣传册、设立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反对陈规陋习,提倡新办简办红白大事,传播文明风尚。 |
牵头责任人:徐祗成 责任科室: 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5、县委党校定期走访慰问新华村困难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送去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
牵头责任人:徐祗成 责任科室: 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县直机关工委 |
胜利镇 周庄社区 白果树村 |
1、发展猕猴桃特色种植。推广引进产量高猕猴桃品种,通过种植能手和示范户的推广栽种带动更多农户种植,以新品种更新增加种植户的收入。 |
牵头责任人:李怀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提升党支部场所。对党支部场所、党员活动室进行整体提升,购置办公会议桌椅,电教设备设计更新宣传栏,使支部场所整体上有大的改观。 |
牵头责任人:房树勋 责任科室:组宣科 |
2019年12月前 |
||
3、修缮村委前文体广场。经常性的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和生活质量。 |
牵头责任人:刘泽奎 责任科室:组宣科 |
2019年12月前 |
||
4、村内环境卫生整治。对村内主路两侧的垃圾进行清理,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
牵头责任人:刘泽奎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5、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新确定1名入党积极分子,转正1名预备党员;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为村党员队伍建设和该村长远发展储备后备人才。 |
牵头责任人:房树勋 责任科室:组宣科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信访局 |
泉源乡 郭庄社区 长埠岭村 |
1、帮助扶持困难农户。组织党员干部与困难农户结对,及时了解困难情况与实际需求,制定帮扶脱困计划,落实具体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
牵头责任人:刘涛 责任科室:调研科 |
2019年12月前 |
2、帮助健全村规民约。开展破除婚丧陋习,反对封建迷信等移风易俗活动,提高乡风文明程度。 |
牵头责任人:王欣 责任科室:接访科 |
2019年11月前 |
||
3、帮助改善村容村貌。积极配合乡村组织村民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美化沿街建筑墙面,协助开展村内路旁绿化种植活动,改善人居环境。 |
牵头责任人:郭佩秋 责任科室:办信科 |
2019年12月前 |
||
4、加强信访矛盾化解。通过进村入户,及时发现和掌握群众的矛盾纠纷和倾向性问题,通过政策宣传、法规解读及时做好事前预防和事中调处,做到矛盾不扩大、不激化,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的“和事佬”。 |
牵头责任人:蔺际硕 责任科室:督查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加强基层党组织学习。通过交心引导,培训或督促自学的方式,使支部成员加强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农村发展政策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农村管理水平。 |
牵头责任人:郭佩秋 责任科室:调研科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委老干部局 |
郯城街道 唐桥社区 郭庄村 |
1、帮助强化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党组织结对共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组织村干部走出去学习先进经验、开展党员学习培训。 |
牵头责任人:孙秀龙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开展文化下乡活动。组织开展一次送文艺演出活动。 |
牵头责任人:孙秀龙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帮扶活动。帮助留守儿童5名,开展心理辅导和走访慰问活动。 |
牵头责任人:孙秀龙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开展困难户走访慰问活动。帮助村内困难户6家,开展走访慰问帮扶。 |
牵头责任人:孙秀龙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5、协助郭庄村改善村居生活垃圾存放问题。帮助村里购置部分卫生工具,进行卫生大扫除,改善村容村貌。 |
牵头责任人:孙秀龙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县委政法委 |
归昌二村 |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通过定期上党课、现场办公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组织和党性修养,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指导健全村级管理治理机制,提高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促进村务公开、公平、公正,完善村规民约,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建立村民自治长效机制。县委政法委书记每年至少到归昌二村现场办公2次,上党课1次,并列席指导村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 |
牵头责任人:禚保海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组织村级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开阔思路眼界,学习借鉴先进村的先进经验,为村未来发展明确方向,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并督促实施。 |
牵头责任人:吴传甲 责任科室:干部科 |
2019年12月前 |
||
3、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依托原有养殖优势和经验,投入适量资金发展养殖业,作为村集体收入,并完善村闲置土地、鱼塘等租赁制度,提高村集体收入。 |
牵头责任人:张玉杰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开展扶贫救助工作。定期走访村里困难党员、贫困户、残疾人等,开展针对性的帮扶、送温暖活动,积极解决生产生活难题。组织村里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人员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创业增收能力。 |
牵头责任人:杜玉涛 责任科室:政治安全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完善群众文化基础建设。捐赠部分图书,打造村级图书阅览室、文化学习园地等,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
牵头责任人:王永田 责任科室:研究室 |
2019年12月前 |
||
县委编办 |
高峰头镇 高峰头社区 高二 村 |
1、指导高二村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2019年发展1名预备党员和5名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到县党性教育基地接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
牵头责任人:陈秀云 责任科室:综合科 |
2019年12月前 |
2、协调硬化村主要道路2条,拓宽生产路1条,方便群众出行和从事农业生产。 |
牵头责任人:陈秀云 责任科室:综合科 |
2019年12月前 |
||
3、帮助修整村内排水沟渠。对村内主路两侧的排水沟渠进行修整,解决雨天污水排放问题,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
牵头责任人:陈秀云 责任科室:综合科 |
2020年4月前 |
||
4、帮助提升村级办公场所。对村级办公场所进行整体提升,粉刷外墙,修缮屋顶,购置办公会议桌椅,设计更新宣传栏,使村级办公场所整体上有大的改观。 |
牵头责任人:陈秀云 责任科室:综合科 |
2020年4月前 |
||
5、指导高二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特色种植,推广大棚种植新技术。通过种植能手和示范户的推广栽种带动更多农户种植,以新品种更新增加种植户的收入。 |
牵头责任人:陈秀云 责任科室:综合科 |
2019年 12月前 |
||
6、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帮扶新修道路两侧路灯等基础设施,实施村庄“绿化”、“亮化”、 “美化” 工程。 |
牵头责任人:陈秀云 责任科室:综合科 |
2020年4月前 |
||
县总工会 |
郯城街道三井社区新屯村 |
1、结合年底走访慰问困难职工,为村里困难户发放慰问品。 |
牵头责任人:李大登 责任科室: 生产保障部 |
2020年1月前 |
2、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联系县内企业提供就业培训或者提供就业岗位,帮助村内剩余劳动力实现灵活就业。 |
牵头责任人:张星堂 责任科室:生产保障部 |
2019年12月前 |
||
3、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优势,积极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联合县华星技校,在郯城街道举办“育婴员”培训班,动员鼓励适龄妇女参加。 |
牵头责任人: 张星堂 责任科室:生产保障部 |
2019年10月前 |
||
4、新屯村缺少路灯,现由于村两委未做好预算,我们将及时跟进,积极落实。 |
牵头责任人:孔 玲 责任科室:生产保障部 |
2019年12月前 |
||
5、做好党员群众移风易俗宣传工作,倡导文明节约办红白事。 |
牵头责任人:孔 玲 责任科室:宣教部 |
2019年12月前 |
||
共青团郯城县委 |
胜利镇 房庄社区 胡一村 |
1、指导做好村级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村内承包地集中收回、发包,帮助村集体增加收入,共同走上富裕道路。 |
牵头责任人:王超峰 |
2019年12月前 |
2、新建夕阳驿站一处,购买户外休闲长椅、秋千、石桌石凳若干,为村内老人提供休闲娱乐场所。 |
牵头责任人:王超峰 |
2019年12月前 |
||
3、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在村显著位置设立村名牌、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标识牌,道路两旁悬挂道旗,增设街边分类垃圾箱宣传标语,整理村内弱电线路,引导群众提高卫生意识,共建美丽和谐家园。 |
牵头责任人:王超峰 |
2019年12月前 |
||
4、走访胜亚机械有限公司,继续帮助协调该企业做好与第一书记村的帮包工作。 |
牵头责任人:王超峰 |
2019年12月前 |
||
5、帮助协调高速公路,硬化中心道路,整修排水沟渠,解决群众生活污水排放难的问题。 |
牵头责任人:王超峰 |
2019年12月前 |
||
6、新建宣传栏,公布村规民约三字经,组织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村村都有好青年”等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向上、向善、向美。 |
牵头责任人:王超峰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妇联 |
泉源乡 翁屯社区 邵湖村 |
1、开展贫困妇女帮扶救助活动,走访贫困妇女5户,每户600元,共计3000元。 |
牵头责任人:丁丽 责任科室:维权和家庭儿童工作部 |
2019年 12月前 |
2、办公楼年久失修,影响办公,由妇联出资6000元,帮助修缮办公楼。 |
牵头责任人:丁丽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大力开展“美在农家”提档升级活动,帮扶“美在农家”薄弱户10户,每户100元,共计1000元。 |
牵头责任人:丁丽 责任科室:维权和家庭儿童工作部 |
2019年12月前 |
||
4、开展文化健康下乡活动。协调文化部门,开展送戏下乡活动;邀请医疗机构志愿者,开展义诊活动。 |
牵头责任人:刘凌云 责任科室:宣传部 |
2019年12月前 |
||
5、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一次女性健康保健培训和实用技能培训。 |
牵头责任人:刘凌云 责任科室:宣传部、发展部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档案馆 |
归昌镇 樊村社区益新村 |
1、投资购买农业科技、生活百科等书籍,帮助村委建立农村书屋,提高群众科技水平,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 |
牵头责任人:马维平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加强党的建设,结合主题教活动,为基层党员上一次党课,提高基层党员的党性修养。 |
牵头责任人:曹培军 责任科室:党支部 |
2019年12月前 |
||
3、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志愿者活动,为帮包村搞一次卫生大扫除,清理“三堆”,改变村容村貌。 |
牵头责任人:马维平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党员,对访贫困户、困难老党员、五保护进行走访,解决生活实际困难。 |
牵头责任人:马维平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5、领导班子,结合“接亲连心”活动,为联系党员发放党建书籍,宣传党的政策,让群众及时了解国家相关政策。 |
牵头责任人:曹培军 责任科室:党支部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科学技术协会 |
郯城街道 榆林社区 榆林村 |
1、帮扶党建工作。单位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电话联系帮包户一次,每半年至少入户走访一次,重点了解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思想和生活情况,提升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
牵头责任人:李平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帮扶改善民生。一是发挥系统优势,为村争取省级数字科普终端1台,建设科普长廊1-2处。二是整合科普、文化、体育等社会资源,建设科普广场1处。 |
牵头责任人:朱红忠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帮扶倡树文明新风。发挥县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平台优势,通过组织群众到科技馆参观游览、观看科普电影,开展科普大篷车科普巡展等形式,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
牵头责任人:周利伟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提升生产生活技能水平。发挥科技人才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发放科普资料入户、田间技术指导等形式,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技能水平。 |
牵头责任人:周利伟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5、做好走访慰问。每年节日期间,按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对老党员和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工作。 |
牵头责任人:朱红忠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县委党史研究中心 |
马头镇 采莲湖社区 科技村 |
1、重点培养年轻的入党积极分子,适时发展党员,优化党员年龄结构,教育和督促科技村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打造过硬党员干部队伍。 |
牵头责任人:黄夫群 责任科室:县委党史研究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2、利用第一书记帮扶资金,同时积极争取有关扶持资金,对两个自然村5000多平方米的严重破损道路进行硬化,方便群众出行。 |
牵头责任人:黄夫群 责任科室:县委党史研究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3、加强“抓乡风 促文明”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孝老爱亲”等文明乡风评选活动,引导村民共建美丽和谐家园。 |
牵头责任人:黄夫群 责任科室:县委党史研究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4、指导科技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加强对村集体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运营,组织重新签订村集体土地租赁协议,增加村集体收入。 |
牵头责任人:黄夫群 责任科室:县委党史研究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5、充分发挥党史系统优势,继续组织开展“党史宣传进乡村”“党史优秀成果进乡村”等志愿服务项目,让科技村全体党员更加深入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增强理想信念,提高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科技村振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
牵头责任人:闫长欣 责任科室:县委党史研究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庙山镇 前海沿村 |
1、帮扶党建工作。①县委党史研究中心领导班子定期到村组织理论学习,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②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③大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
牵头责任人:黄夫群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2、利用第一书记帮扶资金,实施农田整治工程。预计清理沟渠10000余米,修建便民桥12座。 |
牵头责任人:孙长生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3、实施清洁家园村容提升工程,对村内主要街道安装护栏,补种花草苗木。 |
牵头责任人:孙长生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4、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惠民富农有关政策资金,宣传好、利用好。 |
牵头责任人:徐勤军 责任科室:宣传教育科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5、持续完善农家书屋。为进一步充实农家书屋,推进前海沿村文化建设,在前期捐增价值1万余元县志、年鉴、科普图书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资,并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
牵头责任人:孙长生 责任科室:地方史志科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郯城县工商联 |
郯城街道 旺庄社区 二旺村 |
1、组织人员对村情资源进行调研,为村制定经济发展的针对性方案。 |
牵头责任人:赵国霞 |
2019年12月前 |
2、组织人员入村进行精神文明宣传活动,协助村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
牵头责任人:刘宗淙 |
2019年12月前 |
||
3、指导村党支部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为村级长远发展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储备人才。 |
牵头责任人:范振坤 |
2019年12月前 |
||
4、对全村困难老年人进行摸底,组织工商联爱心人士对其有针对性地进行救助。 |
牵头责任人:徐祗营 |
2019年12月前 |
||
5、组织工商联爱心人士对村孤贫儿童和优秀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
牵头责任人:刘宗淙 |
2019年12月前 |
||
县政府办公室 |
港上镇 停庙社区 徐圩子村 |
1、利用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抗战胜利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大手牵小手”关爱留守儿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在中秋、春节之际对贫困户开展关爱活动。 |
牵头责任人: 朱文江 责任科室:党建工作科 |
2019年12月前 |
2、协调相关单位或争取项目,对村内道路、排水沟、路灯三项民生工程进行完善和建设,进一步改善村居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
牵头责任人: 张保国 责任科室:文秘科 |
2019年12月前 |
||
3、产业化发展方面,对徐希祥家庭农场的继续开展扶持工作。 |
牵头责任人:吴清华 责任科室:信息调研科 |
2019年12月前 |
||
4、邀请徐圩子村老党员、老干部给办公室全体党员上党课、讲历史、讲传统。 |
牵头责任人: 居国防 责任科室:党建工作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土地治理方面,完成采莲湖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9年下半年,对停庙社区采莲湖片农田建设项目开展招标和施工建设工作。 |
牵头责任人:黄志伟 责任科室:督查科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杨集镇 孔圩社区 大米湖村 |
1、协助大米湖村改善村居生活垃圾存放问题。购置更新部分垃圾桶,改善村容村貌,解决生活垃圾存放问题。 |
牵头责任人:郑磊 责任科室:公共机构节能服务科 |
2019年12月前 |
2、对农村劳动力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 |
牵头责任人:郑磊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 |
2019年12月前 |
||
3、指导大米糊村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党组织结对共建,通过讲党课、党员思想交流、共同探讨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等,不断提高大米湖村党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
牵头责任人:徐勤杰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协助大米湖村修整村内排水沟渠,解决生活污水排放问题。 |
牵头责任人:郑磊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协助指导大米湖村发展特色农业产品。发展果树种植,形成特色种植区,增加农民收入。 |
牵头责任人:郑磊 责任科室:公务接待科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民政局 |
重坊镇 太平社区 银杏新村 |
1、提升村级办公设施。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社区购置空调、电脑、打印机等。 |
牵头责任人:王琨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1月前 |
2、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孤寡老人等残疾弱势群体。 |
牵头责任人:屈守光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
2019年12月前 |
||
3、大力推进党的脱贫政策,落实精准扶贫,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解决出行难问题,为村民修整道路,绿化护坡. |
牵头责任人:赵开龙 责任科室: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
2019年11月前 |
||
4、以满足人民群众丧葬需求为核心,推进殡葬改革,部署公益性公墓建设,对社区公益性公墓的兴建提供支持帮助。 |
牵头责任人:黄福勤 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
2019年11月前 |
||
5、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积极开展工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帮助社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设施。就现有的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
牵头责任人:戚建伟 责任科室:养老服务科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财政局 |
花园乡 李村社区 沟崖村 |
1、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积极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注重培养年轻、经得注考验的入党积极分子,破解三年不发展党员的难题;大力培养选拔年青优秀人才为后备干部,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为村党员队伍建设和该村长远发展储备后备人才。 |
牵头责任人:吕久鑫 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科 |
2019年12月前 |
2、帮助改善村容村貌。积极配合沟崖村推进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积极推进安置房建设及拆迁户搬迁入住工作,硬化安置房周围主要路面,安装太阳能路灯,统一规划安置房排水系统,明显改善村容村貌。 |
牵头责任人:吕久鑫 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科 |
2019年12月前 |
||
3、打造党群服务新亮点。积极配合李村社区完成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同时利用党群服务中心建成便民服务大厅、农家书屋、综治值班室、文体活动中心。 |
牵头责任人:史继余 责任科室:教科文科 |
2019年12月前 |
||
4、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快推进文化广场建设和农村特色文化墙建设,配足配齐体育健身器材,为广大群众提供优美的文化娱乐场所。与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解决文化广场、健身器材、文化墙等所需场地、征地、建设等各项费用。 |
牵头责任人:王朴 责任科室:基层财政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5、打造党性教育新亮点。积极配合沟崖村完成党史馆建设工作,场馆内融入中国共产党发展史和花园乡涝沟区委史,同时利用党群服务中心内部墙体,建设完成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文化墙。 |
牵头责任人:徐雪芹 责任科室:经济建设科 |
2019年12月前 |
||
6、帮助扶持困难农户。组织财政局党员与困难农户结对,及时了解困难情况和实际需求,制定帮困计划,落实具体措施,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
牵头责任人:徐雪芹 责任科室:经济建设科 |
2019年12月前 |
||
7、发展特色种植。定期组织农机、农技专家培训会,对沟崖村全体群众进行专业培训,培养种植能手和示范户,通过种植能手和示范户推广栽种产量高、抗病能力强的农作物新品种。 |
牵头责任人:毕建英 责任科室:农业科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经济开发区 |
马头镇高册社区 张园村 |
1、协助村成立205国道改道村庄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县物价局对拆迁户进行评估,制定拆迁方案。 |
牵头责任人:李平 责任科室: 党政办、财政局 |
2019年3月前 |
2、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解决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环境卫生等问题。 |
牵头责任人:李平 责任科室:党政办 |
2019年6月前 |
||
3、协助村做好群众拆迁工作,与村民签订拆迁协议。 |
牵头责任人:李平 责任科室:党政办 |
根据205改道计划实施 |
||
4、协助村制定整村搬迁方案、安置房建设方案。 |
牵头责任人:李平 责任科室:规划建设局 |
根据205改道计划实施 |
||
5、协助村制定标准化厂房建设方案。 |
牵头责任人:李平 责任科室:规划建设局 |
根据205改道计划实施 |
||
高科技电子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
李庄镇蔡村村民委员会 |
1、为低保贫困户送温暖,购置粮油米面等生活物资。 |
牵头责任人:孙继远,责任科室:综合服务科 |
2019年12月完成 |
2、积极参与联系村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邀请农业专家到村进行农业技术培训辅导。 |
牵头责任人:郭庆智 责任科室:综合服务科 |
2019年12月完成 |
||
3、积极支持联系村开展宣传教育,依托蔡村党建活动室,购置党建图书,整理丰富党建活动室。 |
牵头责任人:管章永 责任科室:人才服务科 |
2019年12月完成 |
||
4、充分利用高科技电子产业园的平台优势,为蔡村居民提供就业服务。 |
牵头责任人:陆会方 责任科室:经济发展服务科 |
2019年12月完成 |
||
5、邀请创业专家对蔡村居民进行职业培训和投资创业培训。 |
牵头责任人:陆会方 责任科室:经济发展服务科 |
2019年12月完成 |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花园乡 秦庄社区 北涝沟村 |
1、积极协调推进乡村道路提升工程,完成村东浪清河路硬化工程,搞好村生产路的整修工作。 |
牵头责任人:石瑞强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31日前 |
2、在建成党群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成全县一流便民服务大厅,建成农家幸福院、综治值班室、文体活动中心等党群服务新亮点,积极配合村完成村史馆、村贤管建设工作,建设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同时利用党群服务中心内部墙体,建设完成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文化墙。 |
牵头责任人:徐建坤 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3、帮助扶持困难农户。协调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等单位争取资金帮助困难群众、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组织党员与困难农户结对,及时了解困难情况和实际需求,制定帮困计划,落实具体措施,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
牵头责任人:徐建坤 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4、协调资金打造完成文化广场建设工作,整理美化村内街道,达到“美丽乡村”要求。 |
牵头责任人:孙佃军 责任科室:工程许可科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5、在完成“涝沟三汪”系列香米流通上市的基础上,与朱老大餐饮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与临沂报业集团对接,扩大对我们村农产品的宣传力度。彻底解决群众买米难得问题,实实在在增加群众收入。在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涝沟三汪”系列香米展示厅。 |
牵头责任人:赵峰 责任科室:涉农事务科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郯城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庙山镇 庙山社区 庙山村 |
1、开展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共建。帮助指导帮包村扎实推进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工作,班子成员到帮包村现场办公2次,共同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提升宜居环境。 |
牵头责任人:赵斌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开展慰问困难群众活动。按照有关要求,对联系的生活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提供生活必需品,改善生活条件。 |
牵头责任人:李婧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开展特色产业调研。结合庙山村产业实际情况,搜集招商引资线索,以特色产业、资源优势为重点,积极引导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到帮包村投资兴业,壮大集体经济,提升群众收入,并积极宣传推介帮包村产业基础和发展条件,力争帮助、扶持特色产业发展。 |
牵头责任人:侯光辉 责任科室:项目科 |
2019年12月前 |
||
4、开展树新风文体活动。更新健身器材,组织村民开展文体活动,丰富村民精神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
牵头责任人:赵斌 责任科室:考核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开展帮扶村民培训就业活动。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与商务局、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加强沟通联系,组织村民参加电子商务培训学习,提高自身技能,实现产业新发展,增加群众收入。二是积极联系企业到村开展招聘活动,帮助村民转移劳动力,解决村民就业难题。 |
牵头责任人:李婧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胜利镇 蒲坦社区 徐蒲坦村 |
1、做好精准帮扶,用好用足上级政策,切实做好自然资源和局与胜利镇徐蒲坦村结对共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做好蒲坦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提升工作。 |
牵头责任人:颜廷峰;责任科室:办公室、规划科 |
2019年12月前 |
2、本着实事求是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立足科学发展的角度,协助做好村级党组织建设,开展好思想帮扶、政策宣讲、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完善村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
牵头责任人:张玉果;责任科室:党建办、人事科 |
2019年12月前 |
||
3、助推产业提升和村集体经济发展。规范二手农机市场用地秩序,优化提升徐蒲坦村集体产业整体水平。 |
牵头责任人:韩子刚;责任科室:办公室、规划科 |
2019年12月前 |
||
4、坚持党建促发展,探讨村级集体增收思路,努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开辟绿色通道,协调投资建设村集体增收项目。带领部分优秀企业负责人走出去,开阔思路,开拓市场。 |
牵头责任人:田庆松;责任科室: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5、积极到有关部门,协调村间道路提升资金、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指导徐蒲坦村级集体增收工作。 |
牵头责任人:李荣军;责任科室:林业推广中心,地质科 |
2019年12月前 |
||
6、协调开展城乡文化共建活动,建设美丽乡村,在徐蒲坦任职村打造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 |
牵头责任人:马军;责任科室:监察室、人事科 |
2019年12月前 |
||
红花镇 壮口社区 后壮口村 |
1、 继续收集社情民意,摸清村实际情况。将走村入户调研活动贯穿任职工作始终,收集村中民意,及时发现问题,不间断地做好调查研究。结合2018年村经济状况,建立系统完备的村级信息台账。 |
牵头责任人:颜廷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 |
2019年12月底前 |
|
2、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第一书记做好每月党员固定活动日工作,让党员及时了解时事政治及上级党建工作精神,加强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强化党员的民主政治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做好结对帮包村党员发展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争取发展预备党员1名,培养积极分子2名。 |
牵头责任人:张玉果 责任科室:党建科 |
2019年12月底前 |
||
3、邀请农业、农技等部门的技术人员,集中为农户讲解关于农业生产方面的知识,解决他们实际生产中遇到的问题。组织部分年轻的村民到职业学校进行职业技能学习培训,增加村民就业率。 |
牵头责任人:李荣军 责任科室: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
2019年12月底前 |
||
4、做好农田水利的基地建设。为解决农田灌溉问题,积极协调供电部门,投资50万元建设“井井通”工程,供电部门已完成该项工程规划预算工作。 |
牵头责任人:马军 责任科室:整理中心 |
2019年12月底前 |
||
5、多渠道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做好村各项基础性工作,服务乡村文明建设工作。利用第一书记专项资金10万元硬化村中1500平方米道路。 |
牵头责任人:田庆松 责任科室:财务科 |
2019年12月底前 |
||
郯城县审计局 |
马头镇 北花园社区 黄金殿村 |
1、积极推进“户外清”工程,对村内部分道路统一实施“绿化、美化、亮化”,清理下水道,改善村容村貌;增设“天网”摄像头,提升村居安全指数。 |
牵头责任人:张克友 责任科室: 办公室、经责一科、经责二科 |
2019年12月前 |
2、扩大苗木等经济作物种植规模,促进持续健康发展,推动黄金殿农业产业化经营。 |
牵头责任人:徐祗玲 责任科室:经责三科、执行科 |
2019年12月前 |
||
3、推动集体土地发包、电商产业园门面房出租工作,提高村集体收入。 |
牵头责任人: 周涓 责任科室:财金科、法制科 |
2019年12月前 |
||
4、深入扎实推进移风易俗,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移风易俗工作。继续实行追悼会制度,加强对村红白理事会的管理,提高群众“节俭办事,厚养薄葬”的意识,保持本村移风易俗工作先进水平。 |
牵头责任人: 杨玉鑫 责任科室:事业科 基建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加强村支两委班子建设,打造一个党员活动室,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流程,重点培养年轻的入党积极分子,适时发展党员,优化本村党员年龄结构。 |
牵头责任人:刘忠业 责任科室:办公室 、企业科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科技局 |
花园乡 大埠子社区 埠北村 |
1、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走村入户,深入群众,了解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形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每年提出不少于3条好的建议,为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出台政策措施提供准确依据。与本土人才结对联系,重点了解基层党员群众思想和生活情况,掌握本部门系统强农惠农政策落地情况,深入征求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转变作风。 |
牵头责任人:岳志强 责任科室: 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积极帮助村内符合条件的困难户、残疾户争取低保、残疾帮扶、五保政策等。同时利用节假日对困难群众和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协助帮扶村搞好卫生整治,巩固创卫成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帮助建设美丽乡村。 |
牵头责任人:吴怀峰 责任科室: 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利用科技创新平台,有针对性的引进先进养殖、种植技术培育村里致富带头人,推广致富经验。 |
牵头责任人: 刘来红 责任科室: 农社科 |
2019年12月前 |
||
4、联系县内企业提供就业培训或者提供就业岗位,帮助村内剩余劳动力实现灵活就业。在入户走访中注重该村人才的挖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搭建创业创新平台,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村领导班子探讨适合村庄长远发展的路子,培育2个以上致富带头人,创业让农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
牵头责任人:孙兆伟 责任科室: 高新科 |
2019年12月前 |
||
5、督促村级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规范村级组织议事规则,提高村级党组织的组织力。 |
牵头责任人:吴怀峰 责任科室: 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地震监测中心 |
泉源乡 泉头社区 泉源头新村 |
1、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意见征询工作。在共建村设立征集意见箱,就结亲连心工作和防震减灾工作广泛征集意见,对征集到的意见建立台账管理并进行逐条分析研判,与村干部共同研究问题症结和解决方案。 |
牵头责任人:于昕光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1月底前 |
2、对村党建制度进行再规范。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25日定期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党务每月在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协助村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积极培养后备干部,为村党的建设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
牵头责任人:吴传堂 责任科室:业务科 |
2019年12月前 |
||
3、帮助联系户对蔬菜大棚进行发展提升。提供有价值的市场信息和科技手段供联系户选择。对联系户提出的蔬菜大棚发展瓶颈问题,聘请农业专家进行指导,共同提升蔬菜大棚产出价值。 |
牵头责任人:吴传堂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探讨地震宏观监测点共建可行性。根据村内实际情况,寻找建立地震宏观监测点的适宜条件,在条件达标的情况下,可设立地震宏观监测点一处,为联系户提供一个共建工作岗位。 |
牵头责任人:顾修海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5、落实民生实事。县地震监测中心年底走访慰问村困难群众、困难党员,捐赠帮扶慰问资金,让他们在生活和精神上感受到温暖。 |
牵头责任人:吴传堂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
归昌乡 陈庄社区 陈庄村 |
1、为陈庄村残疾人进行残疾人证到期换证、等级变更、证件办理及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工作。 |
牵头责任人:王君红 责任科室:组联部 |
2019年12月前 |
2、为陈庄村残疾人开展精准康复服务。 |
牵头责任人:赵光亮 责任科室:康复部 |
2019年11月前 |
||
3、在新修缮的文体中心,设农村文化书屋、残疾人康复室,残疾人文化娱乐室、棋牌室等,惠及全体村民。 |
牵头责任人:王君红 责任科室:宣文部 |
2019年12月前 |
||
4、开展送温暖活动,走访村内贫困残疾人。 |
牵头责任人:宋启亮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5、注重做好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工作,物色培养优秀青年作为村后备干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1-2名预备党员,解决长期不发展党员和党员队伍老化问题。 |
牵头责任人:赵光亮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税务局 |
马头镇北花园社区 黄金殿村 |
1、发展特色种植。推广引进产量高、抗病能力强的蔬菜新品种,通过种植能手和示范户的推广栽种带动更多农户种植,以新品种更新增加种植户的收入。 |
牵头责任人:马艳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积极推进“户外清”工程,对村内部分道路统一实施“绿化、美化、亮化”,清理下水道,改善村容村貌;增设“天网”摄像头,提升村居安全指数。 |
牵头责任人:马艳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提升村级办公场所。对村级办公场所进行整体提升,粉刷外墙,修缮屋顶,购置办公会议桌椅,设计更新宣传栏,使村级办公场所整体上有大的改观。 |
牵头责任人:马艳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经常性到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从精神文明方面提升村民文化生活质量。 |
牵头责任人:周其广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
2019年12月前 |
||
5、加强村支两委班子建设,打造一个党员活动室,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流程,重点培养年轻的入党积极分子,适时发展党员,优化本村党员年龄结构。 |
牵头责任人:周其广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
2021年3月前 |
||
马头镇 小马头社区 凌高册村 |
1、发展特色种植。推广引进产量高、抗病能力强的蔬菜新品种,通过种植能手和示范户的推广栽种带动更多农户种植,以新品种更新增加种植户的收入。 |
牵头责任人:马艳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2、积极推进“户外清”工程,对村内部分道路统一实施“绿化、美化、亮化”,清理下水道,改善村容村貌;增设“天网”摄像头,提升村居安全指数。 |
牵头责任人:马艳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提升村级办公场所。对村级办公场所进行整体提升,粉刷外墙,修缮屋顶,购置办公会议桌椅,设计更新宣传栏,使村级办公场所整体上有大的改观。 |
牵头责任人:马艳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经常性到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从精神文明方面提升村民文化生活质量。 |
牵头责任人:周其广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
2019年12月前 |
||
5、加强村支两委班子建设,打造一个党员活动室,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流程,重点培养年轻的入党积极分子,适时发展党员,优化本村党员年龄结构。 |
牵头责任人:周其广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
2021年3月前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胜利镇 周庄社区 杜圩子村 |
1、指导帮助村党支部开展发展和教育党员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
牵头责任人:徐秀琴 责任科室:机工党委 |
2019年12月前 |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村居活动。入村入户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科。 |
牵头责任人:于福宪 责任科室: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服务监管科 |
2019年12月前 |
||
3、大力宣传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职业融资,鼓励引导帮助有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积极申报专利,提高群众创业创造热情。 |
牵头责任人:徐秀琴 责任科室: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4、免费为群众检测血压计、人体体重称。 |
牵头责任人:徐军 责任科室:计量所 |
2019年12月前 |
||
5、组织一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
牵头责任人:徐秀琴 责任科室:机关工委 |
2019年12月前 |
||
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
郯城镇 归义社区 归义四村 |
1、积极发展和培养党员队伍。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在村组织党员活动、劳动等加强群众入党的积极性,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
牵头责任人:李在选 责任科室: 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修整村内排水沟渠。对村内主路两侧的排水沟渠和房屋后小排水渠进行修整,解决生活排水问题。 |
牵头责任人:于中刚 责任科室:规划发展科 |
2019年12月前 |
||
3、发展特色种植。推广引进产量高,抗病能力强的蔬菜新品种,以新品种更新增加种植户的收入。 |
牵头责任人:徐勤宝 责任科室:科技管理科 |
2019年12月前 |
||
4、完善该村文体广场。加大广场健身器材的投放,丰富群众精神生活,提高群众身体素质。 |
牵头责任人:沙建友 责任科室: 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5、改善该村卫生环境。在村内张贴健康宣传栏,提高居民健康卫生意识,清理垃圾存放点,宣传加强居民环保意识。 |
牵头责任人:徐加龙 责任科室: 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住建局 |
杨集镇 高瓦房社区 饮马庄 村 |
1、村西生产路均为坑洼土路,协助饮马庄村对路面进行平整,并覆盖砂石,压实平整,便于村民进行农业生产。 |
牵头责任人:谭常兴 责任科室: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2、全村道路路灯老旧,协助饮马庄村对村内主要干道路灯进行升级改造,对损坏路灯进行维修保养,方便村民夜晚安全出行,打造宜居乡村。 |
牵头责任人:谭常兴 责任科室: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3、协助饮马庄村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倡导科学文明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形成节约光荣、铺张可耻的良好风尚。 |
牵头责任人:谭常兴 责任科室: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4、协助饮马庄村做好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党建资料,以优秀党风带动淳朴民风,营造乡村振兴和谐氛围。 |
牵头责任人:谭常兴 责任科室: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5、协助饮马庄村开展助困助孤工作,加强对困难老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关爱,协助筹措资金做好帮扶工作。 |
牵头责任人:谭常兴 责任科室: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杨集镇 梁海社区 周楼村 |
1、建设党员活动室,提升村级办公场所。对原村委房屋进行改造,新建党员活动室、修缮屋顶、整体提升,购置办公会议桌椅,使村级办公场所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
牵头责任人:孙茂元 责任科室:建筑设计院 |
2019年9月前 |
|
2、设计建设梁海小学爱心助学广场。满足家长日常停放车辆需求,创建学生安全通道;同时在晚间广场可为周边群众提供休闲、娱乐、健身等文体活动场所,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 |
牵头责任人:孙茂元 责任科室:建筑设计院 |
2019年11月前 |
||
3、对村东西主路进行绿化改造提升。对村内东西主路两侧原有绿化苗木进行修整,增植部分绿化苗木,粉刷外墙,助推美丽乡村、美在农家建设。 |
牵头责任人:孙茂元 责任科室:建筑设计院 |
2019年12月前 |
||
4、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积极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破解三年不发展党员的难题;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为村党员队伍建设和该村长远发展储备后备人才。 |
牵头责任人:孙茂元 责任科室:党建工作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发展猕猴桃特色种植。引进沂南县第一书记推广的产量高、果实大的新品种,通过种植能手和示范户的推广栽种带动更多农户种植,从而增加农民群众的收入。 |
牵头责任人:孙茂元 责任科室:党建工作科 |
2019年12月前 |
||
6、发展村集体经济。引进招商项目—临沂辉浩生物质颗粒项目,建设厂房出租,以收取租金的形式给村集体增收,另外,让部分村民在厂房内打工,增加农民收入。 |
牵头责任人:孙茂元 责任科室:党建工作科 |
2019年12月前 |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庙山镇 乐泉社区 乐泉村 |
1、制定结对帮包乐泉村两年规划,确定帮扶目标,制定工作措施,着力推动帮包村组织振兴、产业振兴、生态振兴、人才振兴和文化振兴,促进帮包村经济社会发展。 |
牵头责任人:夏立坤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8月前 |
2、争取上级帮扶资金。积极争取上级部门 对于发展乡村文化建设的扶持资金,并及时掌握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牵头责任人:赵庆兰 责任科室:人事财务科 |
2019年12月前 |
||
3、指导做好乐泉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作。按照非遗文化特色村建设标准要求,指导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
牵头责任人:郁传信 责任科室:文化馆 |
2019年12月前 |
||
4、推进乐泉村整体宣传推介及各类文化活动开展。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及营销活动进行宣传推介。协助乐泉村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 |
牵头责任人:郁传信 责任科室:文化馆 |
2019年12月前 |
||
5、做好乐泉村相关贫困户走访慰问事宜。节日期间,按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对老党员和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工作。 |
牵头责任人:赵庆兰 李宝杰 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财务科 |
2019年底至春节前 |
||
郯城县国资中心(公司) |
郯城街道 高赵社区 大高庄村 |
1、铺设道路。由郯城街道高赵社区大高庄村自筹部分资金,郯城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公司)资助部分资金,铺设5cm厚的沥青路面,改善该村出行环境。 |
牵头责任人:吴传甲 责任科室:财务科 |
2019年12月前 |
2、实施惠民项目,加大扶贫贷款担保力度,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全域旅游建设,让企业牵头,大户带动,促增收。 |
牵头责任人:潘月强 责任科室:融资科 |
2019年12月前 |
||
3、协助帮扶村大力营造树文明新风,利用网络、微信、宣传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让移风易俗意识入脑入心。 |
牵头责任人:张建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协助建立文明、节俭、健康的村集体,形成带头效应,引导建立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风尚,深入推进全村精神文明建设。 |
牵头责任人:潘月强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5、帮助协调督促村民群众按照移风易俗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落实好红白喜事备案登记制度。 |
牵头责任人:张建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金融办 |
李庄镇 唐庄社区 大唐庄村 |
1、积极争取资金帮助建设唐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
牵头责任人: 张乐平 责任科室:综合科 |
2019年12月31日前 |
2、通过在大唐庄村进行发放金融服务手册,开展金融政策进社区活动。 |
牵头责任人: 张乐平 责任科室:综合科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3、将积极与相关银行对接,在大唐庄村设立金融服务区域,推动金融服务进社区。 |
牵头责任人:张乐平 责任科室:综合科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4、看望走访困难群众。 |
牵头责任人:张乐平 责任科室:综合科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5、帮助社区购置书籍报刊,引导社区群众积极开展读书活动。 |
牵头责任人: 张乐平 责任科室:综合科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 |
庙山镇 马站社区 马站村 |
1、帮扶村级党建工作,到党组定期马站村与村党支部共同学习,推动落实两学一做,为村支部党员上党课。 |
牵头责任人:王光廷;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12月前 |
2、加固15口机井、修村中破损小桥。用水泥钢筋对新打的15口机井进行安全加固,修复村中破损的小桥。。 |
牵头责任人:刘思恒;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修筑生产路。购买20车石子,铺平田间生产路,便于村民出行方便,收割庄稼。 |
牵头责任人:刘思恒;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带领党员外出学习。在7月前,组织带领马站村党员去兰陵国家农业公园和郯城党性教育基地学习。 |
牵头责任人:黄胜;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12月前 |
||
5、补种绿化苗木。2018年栽种的苗木有部分死亡,重新补栽。把马站村主街树下栽上小绿化苗。 |
牵头责任人:刘思恒;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6、修补水渠。疏通村东的水渠,进行清淤,筑牢路基。 |
牵头责任人:刘思恒;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红花镇 壮口社区 后壮口村 |
1、继续收集社情民意,摸清村实际情况。将走村入户调研活动贯穿任职工作始终,收集村中民意,及时发现问题,不间断地做好调查研究。结合2018年村经济状况,建立系统完备的村级信息台账。 |
牵头责任人:孙中民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底 |
2、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第一书记做好每月党员固定活动日工作,让党员及时了解时事政治及上级党建工作精神,加强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强化党员的民主政治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做好结对帮包村党员发展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争取发展预备党员1名,培养积极分子2名。 |
牵头责任人:盖学贵 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12月底 |
||
3、邀请农业、农技等部门的技术人员,集中为农户讲解关于农业生产方面的知识,解决他们实际生产中遇到的问题。组织部分年轻的村民到职业学校进行职业技能学习培训,增加村民就业率。 |
牵头责任人:马丽 责任科室:农村经济科 |
2019年12月底 |
||
4、做好农田水利的基地建设。为解决农田灌溉问题,积极协调供电部门,投资50万元建设“井井通”工程,供电部门已完成该项工程规划预算工作。 |
牵头责任人:张运刚 责任科室:资源环境和能源管理科 |
2019年3月底 |
||
5、多渠道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做好村各项基础性工作,服务乡村文明建设工作。利用第一书记专项资金10万元硬化村中1500平方米道路。 |
牵头责任人:孙中民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底 |
||
李庄镇 唐庄社区 大唐庄村 |
1、继续收集村情民意,摸清村实际情况。将走村入户调研活动贯穿任职工作始终,收集村中民意,及时发现问题,不间断地做好调查研究。结合2018年村经济状况,建立系统完备的村级信息台账。 |
牵头责任人:孙中民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底 |
|
2、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第一书记做好每月党员固定活动日工作,让党员及时了解时事政治及上级党建工作精神,加强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强化党员的民主政治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做好结对帮包村党员发展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争取发展预备党员1名,培养积极分子2名。 |
牵头责任人:盖学贵 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12月底 |
||
3、结合大唐庄村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政策,精选优秀项目,争取能筛选出适合大唐庄村的优质项目。 |
牵头责任人:魏飞 责任科室:投资科 |
2019年12月底 |
||
4、与农商行联系,帮助协调金融服务点工作。争取在唐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一个农商行金融服务点。 |
牵头责任人:盖学贵 责任科室:财贸流通与信用管理科 |
2019年3月底 |
||
5、继续做好村各项基础性工作,服务乡村文明建设工作。利用第一书记专项资金10万元维修村内下水道、清理村内道路。 |
牵头责任人:孙中民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底 |
||
庙山镇 大埠社区 大埠一 村 |
1、改善产业扶贫项目建设。申请扶贫大修资金3万余元,用于整修扶贫大棚;积极帮扶大棚种植户拓宽种植销售渠道,多种形式扶持增加资产收益,推动贫困户精准脱贫。 |
牵头责任人:张运刚 责任科室:县能源工作服务中心 |
2019年11月前 |
|
2、提升村居道路绿化、亮化工程。争取工作经费15万余元补种扩建绿化带70多米、村内干渠护坡150多米,改善村内绿化环境。 |
牵头责任人:张运刚 责任科室:县能源工作服务中心 |
2019年11月前 |
||
3、支援乡村文化建设,提升百姓生活品质。加强综合服务中心平台建设,为社区服务中心投资8000余元购置乒乓球桌、棋牌桌、锣鼓等设备、为群众健身广场投资9300余元购置安装健身娱乐器材,提升丰富百姓生活。 |
牵头责任人:廖志军 责任科室:县能源工作服务中心 |
2019年9月前 |
||
4、低碳节能宣传进社区。组织节能宣传队伍进社区活动,向居民发放低碳节能环保宣传单,讲解如何选购清洁煤及冬季取暖安全知识,提高居民冬季取暖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增强居民低碳环保意识。 |
牵头责任人:张运刚 责任科室:资源环境与能源管理科 |
2019年11月前 |
||
5、依托我县服装产业优势,积极协调相关服装企业,提供服装产业发展政策帮扶,拓宽就业门路 |
牵头责任人:周昕 责任科室:县能源工作服务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重坊镇 杨寺社区 龙华村 |
1、今年在2018年村西广场修建的基础上,着力开展广场施工二期工程,对广场进行铺设大理石、绿化、美化,安装广场路灯,修建标准化篮球场,建设假山喷泉,安装体育健身器材,进一步完善广场相关配套设施。 |
牵头责任人:徐勤贵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进一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利用第一书记专项资金和争取派出单位帮扶,投入5万元,在村主干道两侧,拟安装61盏太阳能路灯,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 |
牵头责任人:徐勤贵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进一步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宣传党的惠民政策,拟用送文艺下乡演出活动,邀请县文艺宣传队下乡演出。 |
牵头责任人:徐勤贵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为进一步改善村里办公条件,拟投入10000元用于安装空调,为党员群众营造舒适会议环境。 |
牵头责任人:徐勤贵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5、继续增强结亲连心措施,利用传统节假日,走访困难党员、困难群众,为困难群众送去必要的生活必需品。 |
牵头责任人:徐勤贵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县医保局 |
重坊镇 杨寺社区 龙华村 |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县医保局将会帮扶5万元资金,在2018年村西广场修建的基础上,今年着力开展广场施工二期工程,对广场进行升级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休闲、娱乐、健身公共空间的需求。 |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进一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利用第一书记专项资金和争取派出单位帮扶,投入5万元,在村主干道两侧,拟安装61盏太阳能路灯,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 |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进一步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宣传党的惠民政策,拟用送文艺下乡演出活动,邀请县文艺宣传队下乡演出。 |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为防止蚊蝇繁殖带来的各种病媒生物性传染病,有效预防虫媒传染病的传播,优化居民群众生活环境,拟对任职村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蚊虫消杀工作。 |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5、结合县医疗保障局单位优势,邀请县人民医院,举办“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万名医生下基层”活动,将健康、科学查体送到老百姓家门口, |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6、继续增强走访慰问力度,将村里困难党员、群众的安危放在心头,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利用传统节假日,为他们送去党的温暖,关心困难群众,切实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 |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统计局 |
归昌乡张楼(村) |
1、参与到张楼村生产路的建设。生产路是富民路,利用有限资金把民生实事落到实处,为生产路铺垫石子强化路基。 |
牵头责任人:杜光明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2月前 |
2、帮扶张楼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对张楼村基层党组织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基层党建情况;二是积极参与基层党组建设,组织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学习。 |
牵头责任人:杜光明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6月前 |
||
3、参与到张楼村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全县环境治理及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要求,组织局办公人员、张楼村干部及环卫人员,对张楼村开展阶段性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提升张楼环境卫生。 |
牵头责任人:杜光明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8月前 |
||
4、参与张楼村农作物生产建设。切实推进履行第一书记职责,发挥帮扶干部带头作用,投身张楼村农业生产工作,本单位第一书记与其他单位挂职干部利用有限工作经费支援本村购置手扶农用拖拉机,积极推进农业生产建设。 |
牵头责任人:杜光明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8月前 |
||
5、参与张楼村沟渠疏通民生建设。切实履行第一书记职责,落实帮扶干部服务承诺,积极投身张楼村民生实事办理,第一书记联合其他单位挂职干部利用有限工作经费支援村北沟渠疏通建设,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
牵头责任人:杜光明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粮食局 |
胜利镇 高大社区 高大村 |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互联结对共建活动中,充分发挥了, 党组织在结对共建,文明建设,着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以党组织结对共建,带同群团组织建设。 |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自粮食局与高大社区高大村帮扶结对以来,经常深入走访到户,了解村情.民情,在了解高大村修路缺少资金时,粮食局领导积极筹措协调3万元给予帮助。 |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主要道路两旁建设花池,集中清理街道提升村庄环境卫生和环卫一体化建设。 |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5、 以农村''村村通''三年攻坚行动为契机,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 |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归昌乡 朱村社区 朱前村 |
1、协助朱前村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村规民约,使朱前村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
牵头责任人:徐雷 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12月31日 |
2、协助做好朱前村党支部建设,组织党员开展党性教育,做好村预备党员培养工作,确保按时转正。 |
牵头责任人:徐雷 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12月31日 |
||
3、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利用“七一”、重阳节、春节等节点,对老党员、困难户、留守儿童加大关心关爱力度,经常联系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
牵头责任人:徐雷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31日 |
||
4、帮扶改善基础设施,对村东侧农田排水沟渠进行修缮,改善农田水利设施,促进朱前村农业发展。 |
牵头责任人:徐雷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31日 |
||
5、盘活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2019年底,力争村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 |
牵头责任人:徐雷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31日 |
||
6、搭建文化共建平台,积极与村共同举办文艺汇演、送戏入村、文明共建等活动,丰富村民的生活内容,提高生活品味。 |
牵头责任人:徐雷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31日 |
||
郯城县商务局 |
胜利镇镇 高大社区 高大 村 |
1、发展壮大党员队伍,持续抓好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向高大村赠送党员教育相关材料等;积极共同开展党建活动,相互交流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提升高大村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后备干部工作能力。 |
牵头责任人:王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党建工作科) |
2019年12月底前 |
2、完善村级物流配送机制,建设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以胜利电商物流园和郯城京东服务站为依托,完善物流节点,降低物流成本,解决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难题,积极推进高大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 |
牵头责任人:王军 责任科室: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
2019年12月底前 |
||
3、做好外贸政策宣传工作,鼓励扩大出口,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定期走访调研外贸企业,及时传递外贸扶持相关政策,并在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税、展会数量与补贴等方面提供支持,年内实现帮扶外贸企业2家,实现年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140万美元。 |
牵头责任人:王玉琢 责任科室:对外贸易科 |
2019年12月底前 |
||
4、立足结亲连心,帮扶困难群众。积极对接高大村委,明确结亲连心群众,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活动,年内实现走访慰问困难群众3人以上,每人标准500元。 |
牵头责任人:王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党建工作科) |
2019年12月底前 |
||
5、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到高大村美丽乡村建设,从居住环境、精神文明方面提升村民精神文化生活质量。 |
牵头责任人:王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党建工作科) |
2019年12月底前 |
||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
高峰头镇 高峰头社区高二村 |
1、协调硬化村主要道路2条,拓宽生产路1条,方便群众出行和从事农业生产。 |
牵头责任人:刘崇武 责任科室:党建工作科 |
2019年12月底 |
2、帮助提升村级办公场所。对村级办公场所进行整体提升,粉刷外墙,修缮屋顶,购置办公会议桌椅,设计更新宣传栏,使村级办公场所整体上有大的改观。 |
牵头责任人:刘崇武 责任科室:党建工作科 |
2020年4月前 |
||
3、指导高二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特色种植,推广大棚种植新技术。通过种植能手和示范户的推广栽种带动更多农户种植,以新品种更新增加种植户的收入。 |
牵头责任人:刘崇武 责任科室:党建工作科 |
2019年12月前 |
||
4、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帮扶新修道路两侧路灯等基础设施,实施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工程 |
牵头责任人:刘崇武 责任科室:党建工作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实施清洁家园美化村容工程,对村内主要街道清除障碍,种植绿化苗木,整齐划一。 |
牵头责任人:刘崇武 责任科室:党建工作科 |
2019年12月前 |
||
国网郯城县供电公司 |
马陵山景区 马陵山社区后城村 |
1、改造街道路灯。科学合理规划,为村内街道建设14盏路灯,共辐射700米道路,投资约1.5万元,为村民夜间出行提供照明便利。 |
牵头责任人:庞大永 责任科室: 运维检修部 |
2019年11月前 |
2、提升村级办公场所。对村级办公场所进行整体提升,粉刷内墙,修缮屋顶,装饰办公室,翻盖厕所等,使村级办公场所整体上有大的改观,总投资约13万元。 |
牵头责任人:李斌 责任科室:综合服务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3、新上光伏发电项目。此项目为省公司捐赠,已建设完成,后续进行验收投运,投资约20万元,预计年发电量约6万千瓦时,有效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
牵头责任人:史宗峰 责任科室: 营销部 |
2019年10月前 |
||
4、改造高低压线路。新建变压器1台,新架高压线路0.57千米、低压线路2.31千米,敷设下户导线19.32千米,新立电杆43基,建设一户一表217处,安装表箱217只,总投资约106万元。 |
牵头责任人:庞大永 责任科室: 运维检修部 |
2019年12月前 |
||
5、走访慰问困难户。利用重大节日,组织公司领导、彩虹共产党员服务队和公司党员群众走访慰问困难户和留守儿童,赠送生活学习必需品,同时对用电线路设备进行隐患排查。 |
牵头责任人:徐辉 责任科室:党委党建部 |
2019年12月前 |
||
县供销合作社 |
马头镇 采莲湖社区 科技村 |
1、指导科技村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县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到科技村现场办公2次,上党课1次,列席指导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
牵头责任人:白承宇 责任科室:县社党建办 |
2019年12月前 |
2、定期到科技村联系户家中走访,直接参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活动,落实好领导干部进百姓家、解百姓难、暖百姓心的工作机制。 |
牵头责任人:李华 责任科室:县社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教育和督促科技村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村干部服务基层水平;推荐青年人才为入党积极分子,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发展政治素质高、致富能力强的青年人才充实到党支部,优化党员结构,强化支部引领力。 |
牵头责任人:白承宇 责任科室:县社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利用好第一书记帮扶资金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扶持资金,改造提升科技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汪塘广场周边道路和村内破损主道路的硬化工程。同时,协调县文广新局、科协等相关部门,到科技村开展送戏下乡和科普宣传等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
牵头责任人:李忠 责任科室:县社业务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加强“抓乡风 促文明”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孝老爱亲””等文明乡风评选活动,引导村民共建美丽和谐家园。 |
牵头责任人:胡敏龙 责任科室:县社业务科 |
2019年12月前 |
||
6、指导科技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加强对村集体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运营,组织重新签订村集体土地租赁协议,提高村集体收入。 |
牵头责任人:李忠 |
2019年12月前 |
||
7、通过组织外出学习、邀请苗木种植专家讲座等活动,为科技村村民提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指导,继续帮助村民解决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难题,提升农民致富能力。 |
牵头责任人:胡敏龙 |
2019年12月前 |
||
人民银行郯城县支行 |
庙山镇 薛庄社区 薛东村 |
1、改善村委办公环境,为村委配备一套办公桌椅、一台电脑和一台打印机。 |
牵头责任人:管波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提升村委支部建设质量,开展支部联合共建,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活动。 |
牵头责任人:管波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改善村居支付环境质量,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让居民不出村即可办理存取款业务,改善支付环境。 |
牵头责任人:李宁 责任科室:金融服务管理科 |
2019年12月前 |
||
4、加大金融知识宣传,针对该村开展定点宣传,对该村居民进行征信、反假知识和存款保险知识培训。 |
牵头责任人:赵军 责任科室:金融稳定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与该村对接,支持村民创业发展。 |
牵头责任人:于雪 责任科室:货币信贷调统科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 农业农村局 |
杨集镇 程集社区 程南村 |
1、指导程南村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通过给村党员上党课加强思想交流,发展党员,提高程南村党支部党员工作规范化水平) |
牵头责任人:窦军 责任科室:人事科 |
2019年12月前 |
2、协助建设党群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一处高三层约800平方米的党群社区服务中心,并充实党群社区服务中心人办公设备) |
牵头责任人:窦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建设社区大广场。(在社区服务中心楼前建设一处杨集镇最大的村民活动广场,面积约1800平方米,解决村民在农闲时的休闲娱乐问题) |
牵头责任人:窦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招商引资《生物质颗粒项目》。(在杨集镇石柱子村建设一处1800平方米的厂房,用于发展《生物质颗粒项目》,厂房建设完成后每年给村集体增收不低于5万元) |
牵头责任人: 窦军 责任科室:人事科 |
2019年12月前 |
||
5、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农技推广中心去程南村搞好农业技术新科技推广(提高粮食作物产量,科学种田,增加农民收入,到村传经送宝,送农业新科技、新技术讲座6次,争取实施市级现场会1次) |
牵头责任人:王燕 责任科室: 农技推广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红花镇 壮口社区 后壮口村 |
1、继续收集社情民意,摸清村实际情况。将走村入户调研活动贯穿任职工作始终,收集村中民意,及时发现问题,不间断地做好调查研究。结合2018年村经济状况,建立系统完备的村级信息台账。 |
牵头责任人:颜廷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 |
2019年12月底 |
2、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第一书记做好每月党员固定活动日工作,让党员及时了解时事政治及上级党建工作精神,加强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强化党员的民主政治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做好结对帮包村党员发展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争取发展预备党员1名,培养积极分子2名。 |
牵头责任人:张玉果 责任科室:党建科 |
2019年12月底 |
||
3、邀请农业、农技等部门的技术人员,集中为农户讲解关于农业生产方面的知识,解决他们实际生产中遇到的问题。组织部分年轻的村民到职业学校进行职业技能学习培训,增加村民就业率。 |
牵头责任人:李荣军 责任科室: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
2019年12月底 |
||
4、做好农田水利的基地建设。为解决农田灌溉问题,积极协调供电部门,投资50万元建设“井井通”工程,供电部门已完成该项工程规划预算工作。 |
牵头责任人:马军 责任科室:整理中心 |
2019年12月底 |
||
5、多渠道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做好村各项基础性工作,服务乡村文明建设工作。利用第一书记专项资金10万元硬化村中1500平方米道路。 |
牵头责任人:田庆松 责任科室:财务科 |
2019年12月底 |
||
胜利镇镇 蒲坦社区 徐蒲坦村 |
1、做好精准帮扶,用好用足上级政策,切实做好自然资源和局与胜利镇徐蒲坦村结对共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做好蒲坦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提升工作。 |
牵头责任人:颜廷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规划科 |
2019年12月前 |
|
2、本着实事求是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立足科学发展的角度,协助做好村级党组织建设,开展好思想帮扶、政策宣讲、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完善村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
牵头责任人:张玉果 责任科室:党建科、人事科 |
2019年12月前 |
||
3、助推产业提升和村集体经济发展。规范二手农机市场用地秩序,优化提升徐蒲坦村集体产业整体水平。 |
牵头责任人:韩子刚 责任科室:办公室、规划科 |
2020年3月前 |
||
4、坚持党建促发展,探讨村级集体增收思路,努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开辟绿色通道,协调投资建设村集体增收项目。带领部分优秀企业负责人走出去,开阔思路,开拓市场。 |
牵头责任人:田庆松 责任科室:不动产登记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5、积极到有关部门,协调村间道路提升资金、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指导徐蒲坦村级集体增收工作。 |
牵头责任人:李荣军 责任科室:林业推广中心、地质科 |
2019年12月前 |
||
6、协调开展城乡文化共建活动,建设美丽乡村,在徐蒲坦任职村打造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 |
牵头责任人:马军 责任科室:监察室、人事科 |
2019年12月前 |
||
清泉寺林场 |
马陵山景区马陵山社区肖家村 |
1、针对村庄道路破损严重的情况,协助村庄做好主干道路进行硬化美化工作,实现户户通水泥路,完成主要干道栽植侧柏、垂柳等本地树种。 |
牵头责任人: 颜威名 责任科室: 办公室 |
2019年10月前 |
2、开展文明新风宣传活动,开展一次文艺演出和发放倡树文明新风宣传材料300份开展文明新风进村入户活动,从而切实提高村民对乡村文明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
牵头责任人: 颜威名 责任科室:营林绿化科 |
2019年10月前 |
||
3、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民办一次好事活动,组织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活动,达到主要道路、背街小巷无“五堆”,并赠送垃圾清扫扫把50把。 |
牵头责任人:颜威名 责任科室:防火保护科 |
2019年10月前 |
||
4、认真排查留守儿童类别、数量,通过赠送学习用品或到家中进行卫生清理等多种活动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走访慰问活动,确保活动达到照顾儿童关心群众的效果。 |
牵头责任人:颜威名 责任科室: 财务审计科 |
2019年12月前 |
||
5、防火季来临前组织职工到村开展一次防火知识、育林知识下乡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开展人人都都是防火护林员宣传教育。 |
牵头责任人:颜威名 责任科室: 营林绿化科、防火保护科 |
2019年11月底 |
||
郯城县水利局 |
郯城街道 港口社区 洪福寺村 |
1、强化基层党建,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制度,每月25日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员学习固定日活动大会,组织村两委班子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村两委班子政治理论水平。 |
牵头责任人:郯城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乃学 责任科室:老干科 |
2019年12月前 |
2、加强村基础建设。安装太阳能路灯12台,为群众送光明,切实解决群众的晚间行路难的问题,改善村民生活环境,进一步提升村民生活的幸福指数。 |
牵头责任人:郯城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乃学 责任科室:物资站 |
2019年11月前 |
||
3、加强村内基本公共工程建设带动贫困户脱贫。长期以来洪福寺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尤其是道路建设严重滞后,积极带领群众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通村里通往孙港口的一条道路,硬化路面约520米,解决洪福寺村里孩子去孙港口上学道路泥泞问题。 |
牵头责任人:郯城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文浩 责任科室:洪福寺闸管所 |
2019年12月前 |
||
4、全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将洪福寺村列为2019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优先建设自来水工程,计划投资80万元。工程开工后,全力配合工程实施,保障工程顺利施工,让群众早一天吃上放心的水。 |
牵头责任人:郯城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乃学 责任科室:农村公共供水服务中心 |
2019年12月底前 完成70% |
||
5、走访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始终把坚持服务群众、送温暖作为驻村工作的切入点,走访5户困难群众,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
牵头责任人:郯城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乃学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底 |
||
郯城河道管理局 |
郯城街道镇 鲁庄社区 山南头村 |
1、山南头村与鲁庄交界处存在非法采砂现象,并有放哨情况,需要山南头村委及时掌握非法采砂信息,与郯城河道管理局进行沟通举报。郯城河道管理局将加强巡查,对山南头村非法采砂情况及时予以打击。 |
牵头责任人:冉贤兵;责任科室:水政股 |
2019年度完成 |
2、结合山南头村及所在社区规划发展实际,通过定期现场办公、开展志愿活动,清理主干道卫生,改善人居环境,帮助文化共建,环境共创。 |
牵头责任人:孙涛;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开展党务合作交流,在职党员不定期到山南头村开展交流,了解基层党员群众困惑,分享学习心得体会,共同提高思想认识。 |
牵头责任人:孙涛;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利用村民农闲时机组织党员干部走进村内农户,介绍当前的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常识,提升村民的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 |
牵头责任人:冉贤兵;责任科室:水政股 |
2019年度完成 |
||
5、充分发挥水管单位的优势,向群众宣传防汛抢险知识介绍河长制,提高村民的自救互救能力和对河长制等制度的了解。 |
牵头责任人:陈凡宏;责任科室:水管股 |
2019年度完成 |
||
郯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港上镇 停庙社区 徐圩子村 |
1、利用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清明节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烈士公祭、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老党员。 |
牵头责任人:窦军;责任科室:人事科 |
2019年12月前 |
2、土地治理方面,完成港上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9年下半年,对港上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和施工建设。 |
牵头责任人:王燕;责任科室:农田水利建设科 |
2019年12月前 |
||
3、产业化发展方面,完成对徐希祥富港家庭农场的扶持工作。 |
牵头责任人:吴军;责任科室:农经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4、协调相关单位或争取项目,对村内道路、排水沟、路灯三项民生工程进行完善和建设,进一步改善村居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
牵头责任人 :窦军 ;责任科室:人事科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归昌乡 官庄社区 道东村 |
1、通过开展固定活动日上党课、扶贫办主任现场办公等活动,讲解党的各种优惠政策,解放村民思想,帮扶村民增产增收增效 |
牵头责任人:李胜; 责任科室:宣传组、人事组 |
2019年12月底 |
2、规范提升产业扶贫项目,利用产业项目帮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 |
牵头责任人:马西军; 责任科室:项目推进组、规划财务组 |
2019年12月底 |
||
3、通过结对帮扶共建,我单位与归昌乡道东村6名联系对象结成帮扶关系,进一步解放帮扶对象思想观念,提升帮扶对象创业能力和就业能力 |
牵头责任人:马西军; 责任科室:综合协调组、社会扶贫组 |
2019年12月底 |
||
4、定期对全村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走访慰问,提升贫困人口对于扶贫政策的了解,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顺利脱贫 |
牵头责任人:曹峰; 责任科室:金融扶贫组、信息统计组 |
2019年12月底 |
||
5、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加强对村红白理事会的管理,继续实行追悼会制度,提高群众“节俭办事,厚养薄葬”意识,保持本村移风易俗工作先进水平 |
牵头责任人:曹峰; 责任科室:宣传组、人事组 |
2019年12月底 |
||
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庙山镇 前海沿村 |
1、帮扶党建工作。①县农机局党组定期与村支部共同组织理论学习,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②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③大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
牵头责任人:杜光明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2月前 |
2、实施农田整治工程,预计清理沟渠10000余米,修建便民桥12座。 |
牵头责任人:杜光明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6月前 |
||
3、实施清洁家园村容提升工程,对村内主要街道安装护栏,补种花草苗木。 |
牵头责任人:杜光明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8月前 |
||
4、积极争取农机购置补贴方面的有关政策,对村里申请补贴的农户做到应补尽补,不断提高村里的农机化水平。 |
牵头责任人:杜光明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8月前 |
||
5、保障农机重点项目推广落实,对村内符合条件的合作社重点扶持。 |
牵头责任人:杜光明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 西滩头村 |
1、建强基层组织。强化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根据党组织所制定农村党员发展规划,重点从青年农民、致富带头人、外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村官等优秀人员中培养发展党员。县畜牧局党组书记李敬辉同志每年至少到帮包村现场办公2次,上党课1次,并列席指导帮包村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 |
牵头责任人:赵运生、李国良、唐开銮 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 |
2019年12月前 |
2、助力强村富民。利用林下养殖、林下种植优势以村集体牵头成立合作社,充分利用林下空闲地采取租赁、入股的形式大力发展带动村民致富增加集体收入。依托木线条生产优势以大户参与小户自愿原则自发成立木线条加工生产商会,以商会带动深加工、精加工提高效益增加收入为主要目的,村集体可以为商会提供各种服务与支持来换取集体收益,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借助此次土地确权的有利契机,推进土地综合整理,对于整治出来的新增耕地,在确保群众利益的前提下,确权到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土地出租或者综合利用等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 |
牵头责任人:张善超、王广森 责任科室: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科 |
2019年12月前 |
||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实施完成村广场修建700平方米,疏通村内排水干渠4000米;针对新修建社区办公楼,多方筹措资金,争取年底配置设施齐全的办公设备,能够满足社区基本办公需求,配备包括电脑、投影等现代化设施,新配备桌椅若干套。 |
牵头责任人:赵运生、李国良、孙玉菡 责任科室:办公室、财务科 |
2019年12月前 |
||
4、弘扬文明新风。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利用公告栏、横幅、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的婚丧新风;加大法制宣传,提高村民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村民依法维权意识。 |
牵头责任人:赵运生、张善超、唐开銮、刘美玲、刘文化、陈秀梅、高金秀 责任科室:质监科、人事科、工会、动物检疫所、兽药饲料管理科 |
2019年12月前 |
||
5、保障服务民生。病有所医,结对子帮扶,解决本村百姓看病难的问题;多方筹措资金,为经济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缴纳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真正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题。 |
牵头责任人:马秀成、李国良、孙玉菡、赵中华 责任科室:办公室、财务科、疾控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6、领导干部和本土人才结对联系。局科级干部根据《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领导干部结对联系本土人才工作台账》所列明应联系群众,每季度至少电话联系1次,每半年至少入户走访1次,重点了解基层党员群众思想和生活情况,掌握本部门系统强农惠农政策落地情况,深入征求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转变作风。 |
牵头责任人:唐开銮 责任科室:人事科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郯南农场 |
庙山镇 大埠社区 大埠一村 |
1、与帮扶村扶贫大棚就种植结构调整和新技术指导结成对子,定期派技术员参加全程管理。 |
牵头责任人: 于明 责任科室: 农技推广科 |
2019年12月前 |
2、依托农场产业结构调整优势和技术优势,为帮扶村采用基地培养,集中培训等方式培养农业方面本土人才。 |
牵头责任人: 陆佃平 责任科室: 农技推广科 人事科 |
2019年12月前 |
||
3.发挥农场优势,联合帮扶村在农作物良种繁育,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等方面合作共赢。 |
牵头责任人: 于明 责任科室: 农技推广科 |
2019年12月前 |
||
4、改善产业扶贫项目建设。申请扶贫大修资金3万余元,用于整修扶贫大棚;积极帮扶大棚种植户拓宽种植销售渠道,多种形式扶持增加资产收益,推动贫困户精准脱贫。 |
牵头责任人:于明 责任科室:农技推广科 |
2019年11月前 |
||
5、提升村居道路绿化、亮化工程。争取工作经费15万余元补种扩建绿化带70多米、村内干渠护坡150多米,改善村内绿化环境。 |
牵头责任人:陆佃平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1月前 |
||
郯城县气象局 |
高峰头镇 麦坡社区 麦坡村村 |
1、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执政能力。围绕村级党的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制度,全力实施“主题党日”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
牵头责任人:丁圆月 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12月前 |
2、按照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结合党员承诺制和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工作,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为麦坡村的困难党员气象技术服务和走访慰问等志愿服务。 |
牵头责任人:邹士锋 责任科室:支委会 |
2019年12月前 |
||
3、以“党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模式为导向,树立“预报准确及时、服务精细到位”的品牌形象,将种养殖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等农户纳入到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中,为其种养殖业提供科学、有效的天气预报及气象灾害信息,减少因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
牵头责任人: 朱迅 责任科室:气象台 |
2019年12月前 |
||
4、抓好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为农服务水平,服务经济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开展关键农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业务,走进田间地头做好耕播收种专题气象服务。 |
牵头责任人: 朱迅 责任科室:气象台 |
2019年12月前 |
||
5、组织实施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利用有利时机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农业生产提供有力的气象服务保障。 |
牵头责任人: 朱迅 责任科室:人影办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
马陵山景区 马陵山社区 肖家村 |
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抓好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完善村级各项制度,健全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 |
牵头责任人:范雪芹 责任科室:综合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继续开展村内环境改造,开展村内环境改造,在道路两旁栽植绿化树木,整修村内道路,美化村内环境。对村内的卷烟零售户进行经营帮扶,做好现场经营指导,提高盈利水平。 |
牵头责任人:顾兆坤 责任部门:卷烟营销科 |
2019年12月前 |
||
3、结合村治理实际和村民需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进村内“七五”普法,提高法制建设水平。 |
牵头责任人:赵玉星 责任科室:烟叶科 |
2019年12月前 |
||
4、结合村治理实际和村民需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进村内“七五”普法,提高法制建设水平。 |
牵头责任人:范雪芹 责任科室:管理监督科 |
2019年12月前 |
||
5、争取上级帮扶资金5万元,资助村内相关项目建设。 |
牵头责任人:郑金祥 责任部门:财务科 |
2019年12月前 |
||
县委宣传部 |
泉源乡 毛家社区 大马庄村 |
1、根据县、乡、村统一规划,协助完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切实发挥好实践站的作用 |
牵头责任人:王晓升 责任科室:文明办 |
2019年12月前 |
2、组织广大医务工作者,到村开展一次志愿者义诊服务活动,为村民送医送药 |
牵头责任人:王晓升 责任科室:文明办 |
2019年12月前 |
||
3、通过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捐助、协调县新华书店购置等方式,更新完善村图书室图书 |
牵头责任人:杨晓诲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协调县文旅局等单位,为村里放映一场有关种植、养殖方面的电影,增强村民的致富本领 |
牵头责任人:杨晓诲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5、在七一、春节等传统节日,拿出专门资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党员,让他们充分体会到党的温暖 |
牵头责任人:杨晓诲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郯城街道 刘小埠 |
1、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积极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接收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6名; |
牵头责任人:王国胜;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12月前 |
2、提升党员活动办公场所。硬化地面380平米、粉刷室内外墙壁、屋面防水、室内吊顶、协调档案橱及办公用品、会议桌椅、制作宣传制度版面、建水冲厕所;协调文化广场健身器材1套; |
牵头责任人:王国胜;责任科室办公室、党建办 |
2019年12月前 |
||
3、解决村民灌溉问题,疏通引水干渠宽2米、深1.5米长约1800米,挖掘土方约3000方;村前露天污水沟水体治理,共铺设水泥管269节,长约600米,回填土方约5400方,沉淀池14个,盖板30个,地漏25个,建主桥1处,副桥5处; |
牵头责任人:王国胜;责任科室规划科、财务科 |
2019年12月前 |
||
4、走访慰问困难党员1户,困难户14户,共计帮扶折算钱物约6000元;争取政策解决3名困难大学生每人6000元的资金救助问题共计18000元;单位帮扶资金现金50000元; |
牵头责任人:王国胜;责任科室党建办、资助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5、助推美丽乡村打造。村庄绿化、美化,目前已经栽植海棠树300棵,计划整体打造海棠小镇,需铺设路沿石2200块,长约1600米,景观栅栏约1000米;种植草种约3000平米。 |
牵头责任人:王国胜;责任科室规划科、财务科 |
2019年12月前 |
||
体育发展中心 |
杨集镇 杨南社区 杨二村 |
1、帮助杨南社区修建660平方米标准篮球场一处,配套农村健身路径一套。 |
牵头责任人:廖艳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协助升级体彩投注站1个,投放刮刮乐、世锦赛竞猜等项目。 |
牵头责任人:岳喜军 责任科室:体彩办 |
2019年12月前 |
||
3、协调帮助扩建社区健身活动中心1处,面积800平方米。 |
牵头责任人:廖艳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2019年新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0人,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人。 |
牵头责任人:廖艳峰 责任科室:群体科 |
2019年12月前 |
||
5、2019年3-10月举办群众体育活动5次,参与人数200人以上。 |
牵头责任人:廖艳峰 责任科室:体育总会 |
2019年11月前 |
||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
红花镇 问庄社区 问庄村 |
1、高标准打造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站,购置办公会议桌椅和电教设备,设计安装党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宣传版面。 |
牵头责任人:朱怀安;责任科室:党建工作科、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2、组织县医院、县妇保院业务骨干,开展不少于2次送健康下乡活动。 |
牵头责任人:杨玉波 责任科室:医政科、药政科 |
2019年12月前 |
||
3、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居创建,定期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和重点场所整治,提升卫生管理水平。 |
牵头责任人:朱怀安责任科室:宣传站、卫校 |
2019年12月前 |
||
4、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多方争取美丽乡村打造、自来水户户通、绿化亮化等项目资金扶持,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
牵头责任人:周敏;责任科室:规划财务和审计科、科技教育与宣传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开展文明共建活动,指导开展移风易俗,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旧习。 |
牵头责任人:周敏 责任科室:县爱卫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县医药产业园 |
马头镇 双兴社区 |
1、发展特色种植。根据双兴社区情况,因地制宜,在保证水稻产量稳步增长的前提下,引导对主要粮食种植种类进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双兴社区种植发展,增加村民收入。 |
牵头责任人:杜启志 责任科室:综合科 |
2019年12月前 |
2、开展精准扶贫。组织开展帮扶送温暖活动,定期走访慰问困难群众。 |
牵头责任人:杜启志 责任科室:综合科 |
2019年12月前 |
||
3、提升村级办公场所。根据双兴社区现状,实地调研提升需求,结合实际开展村级办公场所改观活动。 |
牵头责任人:杜启志 责任科室:综合科 |
2019年12月前 |
||
4、修正村内排水沟渠。对村内主路两侧的排水沟渠和各排房屋后小排水沟渠进行修整,解决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
牵头责任人:杜启志 责任科室:综合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积极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为村党员队伍建设和该村长远发展储备后备人才。 |
牵头责任人:杜启志 责任科室:综合科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红十字会 |
马陵山景区 清泉社区 卸甲营村 |
1、发展特色种植。推广引进产量高、抗病能力强的蔬菜新品种,通过种植能手和示范户的推广栽种带动更多农户种植,以新品种更新增加种植户的收入。 |
牵头责任人:房绍强; 责任部门:县红十字会 |
2019年12月前 |
2、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积极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破解三年不发展党员的难题;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为村党员队伍建设和该村长远发展储备后备人才。 |
牵头责任人:房绍强; 责任部门:县红十字会 |
2019年12月前 |
||
3、经常性的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 |
牵头责任人:房绍强; 责任部门:县红十字会 |
2019年12月前 |
||
4、经常性的开展志愿活动,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
牵头责任人:房绍强; 责任部门:县红十字会 |
2019年12月前 |
||
5、设计更新宣传栏,使村级办公场所有大的改观。 |
牵头责任人:房绍强; 责任部门:县红十字会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郯城县 归昌乡 张楼村 |
1、为密切干群关系,提高群众健康生活质量,组织部分党员赴张楼村开展义诊医疗志愿服务,免费为村民健康查体。 |
牵头责任人:王潇 责任科室:党建办、医务科 |
2019年5月31日前 |
2、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关爱妇女儿童,关爱孤寡老人,对全村群众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下乡送医送药等义诊活动。 |
牵头责任人:王潇 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8月31日前 |
||
3、为改善村委办公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对张楼村捐赠一台价值两万余元净水器。 |
牵头责任人:王潇 责任科室:总务科 |
2019年10月20日前 |
||
4、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积极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破解长期不发展党员的难题;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为村党员队伍建设和该村长远发展储备后备人才。 |
牵头责任人:王潇 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5、扶贫济困,利用传统节日走访、慰问、帮扶困难党员、孤寡老人。 |
牵头责任人:王潇 责任科室:院办公室、党建办、财务科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庙山镇 乐泉社区社区 乐泉村 |
1、制定结对帮包乐泉村两年规划,确定帮扶目标,制定工作措施,着力推动帮包村组织振兴、产业振兴、生态振兴、人才振兴和文化振兴,促进帮包村经济社会发展。 |
牵头责任人:夏立坤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8月前 |
2、争取上级帮扶资金。积极争取上级部门 对于发展乡村文化建设的扶持资金,并及时掌握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
牵头责任人:赵庆兰 责任科室:人事财务科 |
2019年12月前 |
||
3、指导做好乐泉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作。按照非遗文化特色村建设标准要求,指导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
牵头责任人:郁传信 责任科室:文化馆 |
2019年12月前 |
||
4、推进乐泉村整体宣传推介及各类文化活动开展。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及营销活动进行宣传推介。协助乐泉村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 |
牵头责任人:郁传信 责任科室:文化馆 |
2019年12月前 |
||
5、做好乐泉村相关贫困户走访慰问事宜。节日期间,按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对老党员和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工作。 |
牵头责任人:赵庆兰 李宝杰 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财务科 |
2019年底至春节前 |
||
郯城县 广播电视台 |
高峰头镇 徐庄社区 李圩子村 |
1、加强走访调研,全面摸清村情民意,重点掌握涉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相应帮扶措施,切实解决问题。 |
牵头责任人:于海龙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0月前 |
2、投入资金,对村级办公场所进行整体提升,购置办公会议桌椅,使村级办公场所整体上有大的改观。 |
牵头责任人:于海龙 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12月前 |
||
3、通过结对共建活动,在李圩子村村民宣传现代农业的观念,根据本村资源条件,结合我台工作实际,协调帮扶该村在发展农业、美丽乡村建设、对口宣传等方面提供服务支持,帮助增强其致富能力和生活信心。 |
牵头责任人:徐雷 责任科室:新闻部 |
2019年12月前 |
||
4、投入资金,对村内主路两侧的排水沟渠进行修整,解决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
牵头责任人:郑义 责任科室:财务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开展文明共建活动,指导开展移风易俗,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勤俭、明理、诚信、友善的文明新风。 |
牵头责任人:徐雷 责任科室:新闻部 |
2019年12月前 |
||
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 |
归昌乡 官庄社区 道东村 |
1、积极推进“户外清”和“改厕”,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对村主要道路进行“绿化、美化、亮化”。 |
牵头责任人:李连奇 责任科室:财务科 |
2019年12月前 |
2、积极筹措资金,村沟西岸进行水泥硬化。 |
牵头责任人:孟祥雷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协调资金,购买大型农机,增加村集体收入。 |
牵头责任人: 李连奇 责任科室:物资部 |
2019年12月前 |
||
4、邀请专家教授,为致富的有志青年,提供专业化服务。 |
牵头责任人:王伟 责任科室:市场部 |
2019年12月前 |
||
5、定期重点围绕留守儿童、困难党员、退役老兵、孤寡老人、贫困户、残疾人等不同人群开展送温暖、送祝福走访慰问活动。 |
牵头责任人:孟祥雷 责任科室:市场部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胜利镇 周庄社区 杜圩子村 |
1、指导帮助村党支部开展发展和教育党员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
牵头责任人:徐秀琴 责任科室:机工党委 |
2019年12月前 |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村居活动。入村入户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科。 |
牵头责任人:于福宪 责任科室: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服务监管科 |
2019年12月前 |
||
3、大力宣传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职业融资,鼓励引导帮助有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积极申报专利,提高群众创业创造热情。 |
牵头责任人:徐秀琴 责任科室: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4、免费为群众检测血压计、人体体重称。 |
牵头责任人:徐军 责任科室:计量所 |
2019年12月前 |
||
5、组织一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
牵头责任人:徐秀琴 责任科室:机关工委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职教中心 |
归昌乡 朱村社区 朱前村 |
1、发展特色种植。在村扶贫大棚推广引进西红柿新品种,增加种广大种植户的收入。 |
牵头责任人:王立刚;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1月 |
2、建设、修缮农田水利配套设施,为村里农民买水泵、盖机井房、架设电路。 |
牵头责任人:王立刚;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2月 |
||
3、迎接督导检查,组织力量对村部主要街道进行卫生大扫除,路两边进行绿化美化、提升村容村貌。 |
牵头责任人:王立刚;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4月 |
||
4、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发展党员一名,培养积极分子3名,为该村长远发展做好人才培养。 |
牵头责任人:王立刚;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8月 |
||
5、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为村公墓林前面的广场修缮道路,修补广场破损地面等。 |
牵头责任人:王立刚;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11月 |
||
郯城县 第一人民 医院 |
红花镇 马圩子社区 张庄村 |
1、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破解发展党员难题;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为村党员队伍建设和该村长远发展储备后备人才。 |
牵头责任人:张顺贤 责任科室:第一书记 |
2019年12月前 |
2、建好基础设施。在去年投入8万元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投入7万元工作经费,用于社区门前沟渠清淤整治、管道铺设、回填、绿化、门禁等工作。 |
牵头责任人:张顺贤 责任科室:第一书记 |
2019年12月前 |
||
3、投资3万元协助建设规范化卫生室一处。 |
牵头责任人:张顺贤 责任科室:第一书记 |
2019年12月前 |
||
4、重点关注民生。全力做好贫困户的稳定脱贫工作,严格落实帮扶政策,及时把因灾返贫的村民纳入帮扶范围。 |
牵头责任人:张顺贤 责任科室:第一书记 |
2019年12月前 |
||
5、到社区开展大型义诊活动,为社区群众免费送医送药一次。 |
牵头责任人:张顺贤 责任科室:第一书记 |
2019年12月前 |
||
县委政法委 |
归昌二村 |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通过定期上党课、现场办公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组织和党性修养,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指导健全村级管理治理机制,提高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促进村务公开、公平、公正,完善村规民约,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建立村民自治长效机制。县委政法委书记每年至少到归昌二村现场办公2次,上党课1次,并列席指导村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 |
牵头责任人:禚保海;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完成 |
2、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组织村级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开阔思路眼界,学习借鉴先进村的先进经验,为村未来发展明确方向,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并督促实施。 |
牵头责任人:吴传甲;责任科室:干部科 |
2019年12月前完成 |
||
3、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依托原有养殖优势和经验,投入适量资金发展养殖业,作为村集体收入,并完善村闲置土地、鱼塘等租赁制度,提高村集体收入。 |
牵头责任人:张玉杰;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完成 |
||
4、开展扶贫救助工作。定期走访村里困难党员、贫困户、残疾人等,开展针对性的帮扶、送温暖活动,积极解决生产生活难题。组织村里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人员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创业增收能力。 |
牵头责任人:杜玉涛;责任科室:政治安全科 |
2019年12月前完成 |
||
5、完善群众文化基础建设。捐赠部分图书,打造村级图书阅览室、文化学习园地等,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
牵头责任人:王永田;责任科室:研究室 |
2019年12月前完成 |
||
郯城县公安局 |
庙山镇 薛庄社区 薛庄西村 |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优化提升结亲连心、结对帮包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为村党员队伍建设和长远发展储备后备人才。 |
牵头责任人:周振 责任科室:政工室 |
2019年12月前 |
2、提升村卫生室便医设施,给群众就医提供一个舒适的条件。对村级卫生室进行整体提升,粉刷外墙,修缮屋顶,购置医疗器械,使村级卫生室整体上有大的改观。 |
牵头责任人:叶生伟 责任科室:政工室 |
2019年12月前 |
||
3、加快村道路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加快道路硬化,解决村民出行不便问题。修整村内排水沟渠,对村内主路两侧的排水沟渠和各排房屋后小排水沟渠进行修整,帮助解决村内主街道下水不畅、雨天积水严重的问题。 |
牵头责任人:叶生伟 责任科室:指挥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4、开展好结亲连心。公安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对结对联系群众及时走访,了解基层群众所思所盼,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乡村振兴的共性问题。 |
牵头责任人:叶生伟 责任科室:政工室 |
2019年12月前 |
||
5、开展法制教育“三进”活动。组织民警到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牵头责任人:夏利峰 责任科室:法制大队、庙山派出所 |
2019年10月前 |
||
6、共建双向党员教育基地。把郯城县看守所和庙山镇薛庄社区服务中心分别作为双向共建设的教育基地,建立学习交流平台和双向教育工作机制。 |
牵头责任人:梁绍华 责任科室:监管大队 |
2019年12月前 |
||
7、建设电商产业园消防站。在柳编电商产业园修建一处消防设施,现场指导培训消防人员,配备部分防护装备、消防器材,建设消防水池。 |
牵头责任人:邹维华 责任科室:治安大队 |
2019年10月前 |
||
郯城县人民检察院 |
马头镇桑庄 |
1、组织联建,共筑组织基础。在党的组织建设上,实现检察院与桑庄村的联建。县检察院协助村党支部搞好组织建设工作,包括制度建设、党建工作目标的制定与监督实施以及村党建活动的开展和方案的制定等,其中,重点协助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基础建设工作,实现齐抓共管,共同发展。 |
牵头责任人:李彬检察长;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12月前完成 |
2、资源联用,共谋长久发展。县检察院依据自身优势,为桑庄村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强化检察职能,维护农村稳定,为桑庄村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组织开展法制进社区等普法宣传工作,帮助村民解答法律方面的问题,增强村民遵法守法意识,引导村民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牵头责任人:戴建国副检察长、李荣晟副检察长;责任科室:检察一部、检察二部 |
2019年12月前完成 |
||
3、党员联管,共促队伍建设。共建单位根据各自的特点,扎实推进党员人才工程。依靠挂职第一书记,积极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大党员的发展和人才培育力度。利用七一、春节等节日,走访慰问困难老党员和困难群众,共同帮助困难党员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 |
牵头责任人:李荣晟副检察长;责任科室:政治部 |
2019年12月前完成 |
||
4、活动联办,共推乡村进步。县检察院根据桑庄村的实际情况,对村各方面的活动予以支持和帮助。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努力解决桑庄村自身无法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共建的成果。 |
牵头责任人:戴建国副检察长、李荣晟副检察长;责任科室:办公室、检察二部 |
2019年12月前完成 |
||
5、产业联促,共筹经济发展。县检察院帮助桑庄村理清发展思路,做好近期、中长期的阶段发展规划,并帮助组织实施,为了村经济振兴,村民富裕,以村的实际情况和现状为基础,协助开展集体资产清理等工作,积极引进发展的项目和资金。 |
牵头责任人:孙华亭副检察长;责任科室:检察四部 |
2019年12月前完成 |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归昌乡 官庄社区 道西村 |
1、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使道西村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抓好道西村委的班子和队伍建设,积极推荐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7名。 |
牵头责任人:陈君默 责任科室:法院机关党委 |
2019年12月前 |
2、扶贫济困,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帮扶等工作。 |
牵头责任人:王文武 责任科室:综合管理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支持村水电路民生项目建设,为道西村投资建设4台变压器,改进村民水电等问题。 |
牵头责任人:王文武 责任科室:综合管理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盘活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收入。2019年年底,使村集体收入达到六万元;结合农村产权登记制度落实,充分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形成土地规模化、产业化、多元化利用,让群众得到实惠。 |
牵头责任人:刘夫坤 责任科室:民庭 |
2019年12月前 |
||
5、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努力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搭建文化共建平台,积极与村共同举办文艺汇演、送戏入村、文明共建等活动,丰富村民的生活内容,提高生活品味。 |
牵头责任人:李志华 责任科室:政治部 |
2019年 月前 |
||
郯城县司法局 |
马头镇 马东社区 南园街 |
1、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县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和小刘庄村党支部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的思路对策,交流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共同策划、组织好党组织活动,实现活动联搞,成果共享,相互借鉴先进理念和价值观念,塑造共同的理想和追求,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
牵头责任人:宿培山 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12月前 |
2、成立村民矛盾纠纷调处小组。成立以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和村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县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村支两委干部、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村民矛盾纠纷调处小组,帮助村民及时解决一些日常纠纷,引导村民学会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牵头责任人:卞伟、陈庆叶 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行政复议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2019年12月前 |
||
3、开展“法治进农家”活动。充分利用法定节假日、小刘庄村逢集日,每年举行2-3次“法治进农家”活动,重点宣传讲解《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百姓关心的法律知识,为村民传授法律知识、接受法律咨询。 |
牵头责任人:王丽霞 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
2019年12月前 |
||
4、共建“法治书屋”。县司法局与小刘庄村党支部共同打造“法治书屋”,县司法局提供宪法、行政复议法、法律援助条例、公证法等法律书籍,小刘庄村负责书屋的建设、管理等工作,打通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着力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
牵头责任人:王丽霞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5、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服务志愿团,团队由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行业的骨干人员组成,通过法治讲堂、法律援助和实地指导等方式,丰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 |
牵头责任人:卞伟、禚洪伟、王国铭 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证处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交警大队 |
红花镇 大尚庄 社区尚二村 |
1、帮扶困难群众。结对联系群众及时联系走访,针对走访对象及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困难群众,定向进行经济帮扶。 |
牵头责任人:郝玉杰;责任科室:装备财务科、综合科 |
2019年12月前 |
2、开展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建设1处交通安全宣传栏,制作宣传展板10面,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
牵头责任人:郝玉杰;责任科室:宣传科、高峰头中队 |
2019年12月前 |
||
3、深化“雪亮工程”。帮助安装部分高清电子监控探头,提高村居治安防范技防水平,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牵头责任人:郝玉杰;责任科室:装备财务科、综合科 |
2019年12月前 |
||
4、助力村生产生活道路建设。筹措资金5万元帮助“户户通”道路硬化工程建设,解决村民出行不便问题。 |
牵头责任人:郝玉杰;责任科室:装备财务科、综合科 |
2019年12月前 |
||
5、修缮农田水利设施。筹措资金5万元帮助维修农田水渠、桥涵,引导村民种植高附加值的农作物,实施土地流转,发展新型种植,增加村民收入。 |
牵头责任人:郝玉杰;责任科室:装备财务科、综合科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住建局 |
杨集镇 高瓦房社区 饮马庄村 |
1、村西生产路均为坑洼土路,协助饮马庄村对路面进行平整,并覆盖砂石,压实平整,便于村民进行农业生产。 |
牵头责任人:谭常兴 责任科室: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2、全村道路路灯老旧,协助饮马庄村对村内主要干道路灯进行升级改造,对损坏路灯进行维修保养,方便村民夜晚安全出行,打造宜居乡村。 |
牵头责任人:谭常兴 责任科室: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3、协助饮马庄村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倡导科学文明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形成节约光荣、铺张可耻的良好风尚。 |
牵头责任人:谭常兴 责任科室: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4、协助饮马庄村做好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党建资料,以优秀党风带动淳朴民风,营造乡村振兴和谐氛围。 |
牵头责任人:谭常兴 责任科室: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5、协助饮马庄村开展助困助孤工作,加强对困难老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关爱,协助筹措资金做好帮扶工作。 |
牵头责任人:谭常兴 责任科室: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杨集镇 梁海社区 周楼村 |
1、建设党员活动室,提升村级办公场所。对原村委房屋进行改造,新建党员活动室、修缮屋顶、整体提升,购置办公会议桌椅,使村级办公场所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
牵头责任人:孙茂元 责任科室: 建筑设计院 |
2019年9月前 |
|
2、设计建设梁海小学爱心助学广场。满足家长日常停放车辆需求,创建学生安全通道;同时在晚间广场可为周边群众提供休闲、娱乐、健身等文体活动场所,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 |
牵头责任人:孙茂元 责任科室: 建筑设计院 |
2019年11月前 |
||
3、对村东西主路进行绿化改造提升。对村内东西主路两侧原有绿化苗木进行修整,增植部分绿化苗木,粉刷外墙,助推美丽乡村、美在农家建设。 |
牵头责任人:孙茂元 责任科室: 建筑设计院 |
2019年12月前 |
||
4、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积极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破解三年不发展党员的难题;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为村党员队伍建设和该村长远发展储备后备人才。 |
牵头责任人:孙茂元 责任科室: 党建工作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发展猕猴桃特色种植。引进沂南县第一书记推广的产量高、果实大的新品种,通过种植能手和示范户的推广栽种带动更多农户种植,从而增加农民群众的收入。 |
牵头责任人:孙茂元 责任科室: 党建工作科 |
2019年12月前 |
||
6、发展村集体经济。引进招商项目—临沂辉浩生物质颗粒项目,建设厂房出租,以收取租金的形式给村集体增收,另外,让部分村民在厂房内打工,增加农民收入。 |
牵头责任人:孙茂元 责任科室: 党建工作科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
庙山镇 庙山社区 庙山村 |
1、协助建设文化大舞台一处。丰富帮包村的文化生活,陶冶群众思想情操,自觉投入到社会主义文明村街的建设中。 |
牵头责任人:赵德刚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 |
2019年12月前 |
2、开展党建互帮共建。帮助指导帮包村扎实推进基层党组规范化建设,每年组织党组成员到帮包村参加1次党建座谈活动或者上党课活动。 |
牵头责任人:严东国 责任科室: 党建办 |
2019年12月前 |
||
3、送政策下基层。对帮包村的致富能手,将上级政策向他们讲解,让其拓展致富思路、解放思想,更好的发展农村致富项目。 |
牵头责任人:王春光 责任科室: 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完善村庄规划。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根据帮包村的实际,选派高水平的编制单位对其调研,帮助其尽快做好村庄规划,并对近期规划进行实施。 |
牵头责任人:陈广智 责任科室: 规划编制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帮扶村基础设施改造设计。根据帮包村的实际,帮助其基础设施进行改造设计,提高帮包村的基础配套设施水平。 |
牵头责任人:王健 责任科室: 规划设计院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港上镇 邵庄社区 邵庄 村 |
1、建强村级班子,帮扶村“两委”健全班子,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为全体党员上党课1次。 |
牵头责任人:徐琳 责任科室:人事科、宣教科 |
2019年12月前 |
2、优化提升村容村貌,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现生活垃圾有专人清理、家家户户置物有序、村居环境整洁美观。 |
牵头责任人: 徐琳 责任科室:环卫服务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3、帮扶改善基础设施,对入村道路实施优化提升,进行道路两侧绿化、墙面美化等。打造田间主要排灌沟渠,做到“田成方”、“树成行”、“沟相连”、“渠相通”,实现旱能浇、涝能排。 |
牵头责任人:徐琳 责任科室:园林服务中心 |
2019年12月前 |
||
4、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对老党员、困难户、留守儿童加大关心关爱力度,经常联系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
牵头责任人:徐琳 责任科室:人事科、后勤基建科 |
2019年12月前 |
||
5、倡树文明新风,完善村规民约,提倡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消费观,坚持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培育文明新风。 |
牵头责任人:徐琳 责任科室:人事科、宣教科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
胜利镇 房庄社区 胡一村 |
1、用好用足上级有利政策,切实做好郯城县住房保障中心与胡一村结对共建工作的总体规划。 |
牵头责任人:王学启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0月前 |
2、组织开展党支部主体活动,庆祝党的生日,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出资带领村干部追寻革命先辈足迹,接受党性教育。 |
牵头责任人:田成 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8 月前 |
||
3、利用第一书记专项资金7万元为村内安装太阳能路灯66盏。整修村内排水管道,对村内道路进行绿化。 |
牵头责任人:王学启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4、邀请农业、农技等部门的技术人员,集中为农户讲解关于农业方面的知识,解决他们实际生产中遇到的问题。组织部分年轻的村民到职业学校进行职业技能学习培训,增加村民就业率。 |
牵头责任人:田成 责任科室:政工科 |
2019年12月前 |
||
5、积极协调县交通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争取村间道路提升,计划整修道路5000余万平方米。 |
牵头责任人:王学启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6、多渠道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做好村基础性工作,通过增设街边垃圾箱、设立宣传标语和卫生责任标牌、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等方式,引导群众共建美丽和谐家园。 |
牵头责任人:田成 责任科室:政工科 |
2019年12月前 |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杨集镇 官集社区 沟南村 |
1、特色产业项目建设方面。搞好协调引进增收项目(生物质颗粒生产);重点是前期环评和后期验收。 |
牵头责任人:柏玉英 责任科室: 环评科 |
2019年11月30日前 |
2、民生项目方面。争取资金5万元,为6条村巷道安装路灯。 |
牵头责任人:李广通 责任科室:办公室、财务科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3、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好党员群众移风易俗宣传工作,倡导文明节约办红白事。 |
牵头责任人:崔自玲 责任科室:法宣科 |
2019年10月31日前 |
||
4、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培养5名入党积极分子。 |
牵头责任人:孙丽萍 责任科室:人事科 |
2019年9月30日前 |
||
5、精准扶贫工作。发动全局干部职工捐款5000元救助困难老党员。 |
牵头责任人:孙丽萍 责任科室:人事科 |
2019年3月31日前 |
||
郯城县水务公司 |
花园乡 秦庄社区 北涝沟村 |
1、提升村级办公及活动场所,为党支部和村委会提供会议桌29张,椅子48把。 |
牵头责任人:杜光明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2月前 |
2、投入资金1.2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综合整治村容村貌。对村内主路两侧的排水沟渠进行修整,解决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
牵头责任人:杜光明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6月前 |
||
3、发展特色龙虾水稻共作模式。充分利用稻田,将水稻种植和龙虾养殖有机结合,通过资源立体利用,达到龙虾水稻经济效益同步提升。 |
牵头责任人:杜光明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8月前 |
||
4、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培养四名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培养对象。 |
牵头责任人:杜光明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8月前 |
||
5、规划建设一处村级文化广场,助推乡村文化振兴。 |
牵头责任人:杜光明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高峰头镇 徐庄社区 李圩子村 |
1、到共建村上一次党课,与村“两委”成员、党员进行一次座谈。持续推进城乡共建,向农村党员宣传政策,增强党员带领村民致富的信心和责任感。 |
牵头责任人:郑文波 责任科室:党建办 |
2019年12月前 |
2、协调相关部门对农村劳动力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进一步开展发农村人力资源。 |
牵头责任人:郑文波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2月前 |
||
3、完成公墓林规划设计,占地5亩,先期规划1000个墓穴。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
牵头责任人:郑文波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0月前 |
||
4、完成第二条村内道路硬化。提高村内道路硬化率,进一步解决群众出行不方便的问题。 |
牵头责任人:郑文波责任科室:规划基建科 |
2019年10月前 |
||
5、完成徐庄社区办公楼改造及社区广场地面硬化工作。办公场所有大的改观,为丰富群众业余生活提供合适场所。 |
牵头责任人:郑文波 责任科室:办公室 |
2019年10月前 |
||
郯城县公路局 |
归昌乡 樊村社区 益新村 |
1、健全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使益新村在管理上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
牵头责任人:邢飞 责任科室:政工科 |
2018年11月前 |
2、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众、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的走访、慰问和帮扶工作。 |
牵头责任人:邢飞、张学强 责任科室:政工科、工会 |
2018年12月前 |
||
3、根据乡村建设、安全需求,对影响作业需要的生产道路进行适当修补;对与村庄主要道路连接纵坡较大、影响安全出行的平交道口进行垫补顺坡。 |
牵头责任人:邢飞 责任科室:工程科、养护科 |
2018年12月前 |
||
4、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开展法制、法律和公路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进一步提高村民法律意识,提升村民法律知识水平。 |
牵头责任人:张学强 责任科室:路政科 |
2018年12月前 |
||
5、搭建乡村文化共建平台。充分利用百姓大舞台与村共同举办文艺汇演,积极参与文明共建活动,不断丰富村民生活,为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添砖加瓦。 |
牵头责任人:张学强 责任科室:政工科、工会 |
2018年12月前 |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郯城县事业单位“四库、双随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郯编办〔2016〕19号),经研究,决定于10月11日开展事业单位监管“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通过随机抽取软件随机抽取的6个法人事业单位(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是否继续具备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3、公益服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
4、是否继续具备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5、是否按时开展年度报告公示;
6、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是否真实、规范;
7、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是否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8、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标记与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9、其他根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当抽查的事项。
三、检查方法
县委编办通过随机抽取软件,抽取2名执法检查人员,成立检查组,采取听工作情况汇报、看现场、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形式,开展实地检查。
四、集中整改总结
检查组认真汇总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较轻、可以当场更正的责令现场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视情节分别予以书面警告、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限期整改;对规定期限内未予整改的,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
五、工作要求
开展事业单位监管“双随机”抽查,是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的有效举措。请各主管部门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积极予以配合,于10月9日下午5:00前报送联络员名单。被抽查单位要准备好工作总结(加盖公章交检查组带回)和相关档案资料,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做到不隐瞒、不回避,各单位检查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检查组联系。
附件:抽查单位名单
县委编办
2019年10月8日
附件:
抽查单位名单
序号 |
主管部门 |
单位 |
备注 |
1 |
县委 |
党史研究中心 |
|
2 |
文化旅游局 |
博物馆 |
|
3 |
卫健局 |
高峰头中心卫生院 |
|
4 |
农业农村局 |
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郯城县分校 |
|
5 |
教体局 |
育才中学 |
|
6 |
红花镇大尚庄幼儿园 |
郯城县郯中路北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郯中路北段建设工程,招标人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郯中路北段建设工程,长约980米。
2.2建设地点: 郯城县郯中路北段。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总投资:约1200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建设工程综合窗口(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因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一年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投标。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 件 办 理资格预审事宜:
4.2.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2.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
4.2.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正式人员);
4.2.5拟承建本工程投标人近三年来(2016年5月至今)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拟投报注册建造师需现场押证;投标中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2.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8年1月-2019年5月份,凭据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中标后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组成表及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4.2.7郯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10天出具的市场行为诚信证明(原件);
4.2.8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2.9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郯中路北段建设工程”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审查。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纸质)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电子光盘每张100元(电子光盘编制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杨工,联系电话:15666995554)。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账户名: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18570101421002952
开户行:临商银行郯城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www.lygczbzj.com)、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 编:276100
联系人:曹俊亮
电话:13793932757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柳青街道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五楼邮编:276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6188966 13505391377
电子邮件:linyihaoxuan@126.com
2019年6月20日
郯城县人民路西段沥青罩面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人民路西段沥青罩面工程,招标人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人民路西段沥青罩面工程,长约3500米。
2.2建设地点:郯城县人民路西段。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总投资:约900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建设工程综合窗口(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因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一年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投标。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 件 办 理资格预审事宜:
4.2.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2.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
4.2.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正式人员);
4.2.5拟承建本工程投标人近三年来(2016年5月至今)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拟投报注册建造师需现场押证;投标中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2.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8年1月-2019年5月份,凭据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中标后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组成表及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4.2.7郯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10天出具的市场行为诚信证明(原件);
4.2.8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2.9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人民路西段沥青罩面工程”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审查。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纸质)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电子光盘每张100元(电子光盘编制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杨工,联系电话:15666995554)。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账户名: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18570101421002952
开户行:临商银行郯城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www.lygczbzj.com)、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 编:276100
联系人:高亚迪
电话:15053988843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柳青街道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五楼邮编:276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6188966 13505391377
电子邮件:linyihaoxuan@126.com
2019年6月20日
郯城县北关河清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北关河清淤改造工程,招标人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北关河清淤改造工程,长约1350米。
2.2建设地点:郯城县北关河。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总投资:约420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建设工程综合窗口(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因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一年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投标。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 件 办 理资格预审事宜:
4.2.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2.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
4.2.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正式人员);
4.2.5拟承建本工程投标人近三年来(2016年5月至今)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拟投报注册建造师需现场押证;投标中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2.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8年1月-2019年5月份,凭据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中标后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组成表及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4.2.7郯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10天出具的市场行为诚信证明(原件);
4.2.8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2.9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北关河清淤改造工程”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审查。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纸质)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电子光盘每张100元(电子光盘编制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杨工,联系电话:15666995554)。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账户名: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18570101421002952
开户行:临商银行郯城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www.lygczbzj.com)、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 编:276100
联系人:高亚迪
电话:15053988843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柳青街道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五楼邮编:276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6188966 13505391377
电子邮件:linyihaoxuan@126.com
2019年6月20日
郯城县建设路东段沥青罩面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建设路东段沥青罩面改造提升工程,招标人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建设路东段沥青罩面改造提升工程,长约2600米。
2.2建设地点:郯城县建设路东段。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总投资:约670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建设工程综合窗口(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因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一年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投标。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 件 办 理资格预审事宜:
4.2.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2.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
4.2.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正式人员);
4.2.5拟承建本工程投标人近三年来(2016年5月至今)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拟投报注册建造师需现场押证;投标中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2.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8年1月-2019年5月份,凭据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中标后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组成表及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4.2.7郯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10天出具的市场行为诚信证明(原件);
4.2.8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2.9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建设路东段沥青罩面改造提升工程”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审查。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纸质)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电子光盘每张100元(电子光盘编制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杨工,联系电话:15666995554)。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账户名: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18570101421002952
开户行:临商银行郯城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www.lygczbzj.com)、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 编:276100
联系人:付信龙
电话:13793932706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柳青街道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五楼邮编:276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6188966 13505391377
电子邮件:linyihaoxuan@126.com
2019年6月20日
郯城县马头镇玉带社区二期安置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马头镇玉带社区二期安置楼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郯城县马头镇人民政府,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马头镇玉带社区二期安置楼建设项目,新建住宅楼20栋,建筑总面积约84448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5+2层住宅楼。
2.2建设地点:郯城县马头镇原何圩子村旧址。
2.3招标范围: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总投资:约13161.60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建设工程综合窗口(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因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一年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投标。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 件 办 理资格预审事宜:
4.2.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2.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2.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正式人员);
4.2.5拟承建本工程投标人近三年来(2016年1月至今)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拟投报注册建造师需现场押证;投标中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2.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8年1月-2019年5月份,凭据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中标后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组成表及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4.2.7郯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10天出具的市场行为诚信证明(原件);
4.2.8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截图后加盖公章);
4.2.9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马头镇玉带社区二期安置楼建设项目”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拟投报注册建造师需现场押证;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纸质)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电子光盘每张100元(电子光盘编制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杨工,联系电话:15666995554)。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交纳投标保证金¥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账户名: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18570101421002952
开户行:临商银行郯城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www.lygczbzj.com)、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郯城郯城县马头镇驻地邮编:276100
联系人:夏主任
电 话:1356397557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IEC国际企业中心 邮编:276000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069906270
电子邮件:shandongtianyuly@163.com
2019年6月12日
郯城县马头镇玉带社区二期安置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马头镇玉带社区二期安置楼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郯城县马头镇人民政府,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马头镇玉带社区二期安置楼建设项目,新建住宅楼20栋,建筑总面积约84448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5+2层住宅楼。
2.2建设地点:郯城县马头镇原何圩子村旧址。
2.3招标范围: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总投资:约13161.60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建设工程综合窗口(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因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一年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投标。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 件 办 理资格预审事宜:
4.2.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2.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2.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正式人员);
4.2.5拟承建本工程投标人近三年来(2016年1月至今)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拟投报注册建造师需现场押证;投标中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2.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8年1月-2019年5月份,凭据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中标后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组成表及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4.2.7郯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10天出具的市场行为诚信证明(原件);
4.2.8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截图后加盖公章);
4.2.9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马头镇玉带社区二期安置楼建设项目”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拟投报注册建造师需现场押证;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纸质)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电子光盘每张100元(电子光盘编制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杨工,联系电话:15666995554)。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交纳投标保证金¥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账户名: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18570101421002952
开户行:临商银行郯城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www.lygczbzj.com)、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郯城郯城县马头镇驻地邮编:276100
联系人:夏主任
电 话:1356397557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IEC国际企业中心 邮编:276000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069906270
电子邮件:shandongtianyuly@163.com
2019年6月12日
郯城县文明路南延(皇亭路-南环路)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文明路南延(皇亭路-南环路)建设工程,招标人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因第一次投标报名单位不足法定数量,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文明路南延(皇亭路-南环路)建设工程,全长900米。
2.2建设地点:郯城县文明路南延(皇亭路-南环路)。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总投资:约764.85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建设工程综合窗口(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因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一年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投标。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 件 办 理资格预审事宜:
4.2.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2.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
4.2.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正式人员);
4.2.5拟承建本工程投标人近三年来(2016年4月至今)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拟投报注册建造师需现场押证;投标中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2.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8年1月-2019年4月份,凭据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中标后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组成表及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4.2.7郯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10天出具的市场行为诚信证明(原件);
4.2.8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2.9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文明路南延(皇亭路-南环路)建设工程”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审查。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纸质)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电子光盘每张100元(电子光盘编制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杨工,联系电话:15666995554)。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账户名: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18570101421002952
开户行:临商银行郯城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www.lygczbzj.com)、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 编:276100
联系人:颜廷银
电话:13854906678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柳青街道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五楼邮编:276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6188966 13505391377
电子邮件:linyihaoxuan@126.com
2019年6月12日
郯城县文化路雨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文化路雨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招标人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因第一次投标报名单位不足法定数量,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文化路雨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郯城县文化路段。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总投资:约180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建设工程综合窗口(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因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一年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投标。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 件 办 理资格预审事宜:
4.2.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2.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
4.2.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正式人员);
4.2.5拟承建本工程投标人近三年来(2016年4月至今)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拟投报注册建造师需现场押证;投标中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2.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8年1月-2019年4月份,凭据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中标后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组成表及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4.2.7郯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10天出具的市场行为诚信证明(原件);
4.2.8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2.9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文化路雨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审查。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纸质)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电子光盘每张100元(电子光盘编制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杨工,联系电话:15666995554)。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账户名: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18570101421002952
开户行:临商银行郯城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www.lygczbzj.com)、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 编:276100
联系人:刘飞
电话:13854906678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柳青街道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五楼邮编:276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6188966 13505391377
电子邮件:linyihaoxuan@126.com
2019年6月12日
郯城县富民路北延(师郯路-郯子路)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富民路北延(师郯路-郯子路)建设工程,招标人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因第一次投标报名单位不足法定数量,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富民路北延(师郯路-郯子路)建设工程,全长264米。
2.2建设地点:郯城县富民路北延(师郯路-郯子路)。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总投资:约755.49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建设工程综合窗口(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因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一年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投标。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 件 办 理资格预审事宜:
4.2.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2.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
4.2.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正式人员);
4.2.5拟承建本工程投标人近三年来(2016年4月至今)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拟投报注册建造师需现场押证;投标中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2.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8年1月-2019年4月份,凭据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中标后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组成表及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4.2.7郯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10天出具的市场行为诚信证明(原件);
4.2.8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2.9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富民路北延(师郯路-郯子路)建设工程”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审查。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纸质)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电子光盘每张100元(电子光盘编制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杨工,联系电话:15666995554)。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账户名: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18570101421002952
开户行:临商银行郯城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www.lygczbzj.com)、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 编:276100
联系人:颜廷银
电话:13854906678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柳青街道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五楼邮编:276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6188966 13505391377
电子邮件:linyihaoxuan@126.com
2019年6月12日
郯城县文明路南延(皇亭路-南环路)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文明路南延(皇亭路-南环路)建设工程,招标人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因第一次投标报名单位不足法定数量,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文明路南延(皇亭路-南环路)建设工程,全长900米。
2.2建设地点:郯城县文明路南延(皇亭路-南环路)。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总投资:约764.85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建设工程综合窗口(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因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一年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投标。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 件 办 理资格预审事宜:
4.2.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2.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
4.2.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正式人员);
4.2.5拟承建本工程投标人近三年来(2016年4月至今)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拟投报注册建造师需现场押证;投标中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2.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8年1月-2019年4月份,凭据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中标后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组成表及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4.2.7郯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10天出具的市场行为诚信证明(原件);
4.2.8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2.9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文明路南延(皇亭路-南环路)建设工程”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审查。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纸质)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电子光盘每张100元(电子光盘编制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杨工,联系电话:15666995554)。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账户名: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18570101421002952
开户行:临商银行郯城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www.lygczbzj.com)、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 编:276100
联系人:颜廷银
电话:13854906678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柳青街道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五楼邮编:276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6188966 13505391377
电子邮件:linyihaoxuan@126.com
2019年6月12日
郯城县文化路雨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文化路雨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招标人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因第一次投标报名单位不足法定数量,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文化路雨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郯城县文化路段。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总投资:约180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建设工程综合窗口(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因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一年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投标。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 件 办 理资格预审事宜:
4.2.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2.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
4.2.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正式人员);
4.2.5拟承建本工程投标人近三年来(2016年4月至今)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拟投报注册建造师需现场押证;投标中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2.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8年1月-2019年4月份,凭据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中标后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组成表及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4.2.7郯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10天出具的市场行为诚信证明(原件);
4.2.8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2.9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文化路雨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审查。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纸质)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电子光盘每张100元(电子光盘编制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杨工,联系电话:15666995554)。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账户名: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18570101421002952
开户行:临商银行郯城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www.lygczbzj.com)、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 编:276100
联系人:刘飞
电话:13854906678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柳青街道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五楼邮编:276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6188966 13505391377
电子邮件:linyihaoxuan@126.com
2019年6月12日
郯城县富民路北延(师郯路-郯子路)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富民路北延(师郯路-郯子路)建设工程,招标人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因第一次投标报名单位不足法定数量,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富民路北延(师郯路-郯子路)建设工程,全长264米。
2.2建设地点:郯城县富民路北延(师郯路-郯子路)。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总投资:约755.49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建设工程综合窗口(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因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一年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投标。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 件 办 理资格预审事宜:
4.2.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2.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
4.2.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正式人员);
4.2.5拟承建本工程投标人近三年来(2016年4月至今)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拟投报注册建造师需现场押证;投标中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2.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8年1月-2019年4月份,凭据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中标后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组成表及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4.2.7郯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10天出具的市场行为诚信证明(原件);
4.2.8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2.9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富民路北延(师郯路-郯子路)建设工程”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审查。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纸质)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电子光盘每张100元(电子光盘编制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杨工,联系电话:15666995554)。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账户名: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18570101421002952
开户行:临商银行郯城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www.lygczbzj.com)、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 编:276100
联系人:颜廷银
电话:13854906678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柳青街道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五楼邮编:276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6188966 13505391377
电子邮件:linyihaoxuan@126.com
2019年6月12日
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隶属阳煤集团,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地理位置优越,经济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交通运输便利,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历经半个多世纪,成长为集煤化工、盐化工、热电联产于一体的大型化工企业,是国家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党建示范点,拥有省级技术研发中心。
企业占地170多万平方米,职工2400余名,具有总资产50多亿元,年销售收入40多亿元的经济规模。主要装置及生产能力:乙烯法聚氯乙烯30万吨、甲醇制烯烃30万吨、工业甲醇20万吨、离子膜烧碱40万吨、双氧水20万吨、三氯化磷8万吨、漂白粉2万吨、盐酸10万吨、热电装机28.5万KW、年供蒸汽200万吨。
“十三五”期间,公司将坚持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高端、绿色、低碳、高效”的发展原则,以建设鲁南化工产业园区为总目标,通过对园区产业链进行完善和优化升级,将形成以煤盐资源为源头,以煤制烯烃及烯烃后加工、离子膜烧碱及乙烯法PVC、氯碱化工为核心,以热电联产装置为优势的大型煤盐化热一体化园区,把企业建成特色突出、技术领先、创新驱动的现代化大型化工企业。
为实现公司宏伟发展蓝图,诚招各类优秀毕业生,殷切希望您的加盟,实现与企业同发展、共进步。
序号 |
专业要求 |
主要从事岗位 |
学历 要求 |
1 |
化工工程与工艺及相关专业 |
化工工艺技术管理及化工DCS生产控制系统操作 |
专科以上 |
2 |
工业分析检验、应用化学及相关专业 |
质量管理、产品检验分析 |
专科以上 |
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相关专业 |
发电工艺技术管理及发电DCS生产控制系统操作 |
专科以上 |
电器设备技术管理及维修、维护 |
专科以上 |
||
4 |
机械制造、机电一体化及相关专业 |
机械设备技术管理及维修、维护 |
专科以上 |
5 |
计算机与仪表自动化及相关专业 |
仪器仪表技术管理及维修、维护 |
专科以上 |
生产及管理系统开发与维护与管理 |
本科以上 |
||
6 |
市场营销、审计、财会、土木工程、人力资源、法律等相关专业 |
根据工作需要对口岗位安排使用 |
本科以上(二本院校以上) |
要求: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待遇:享受岗位绩效工资、各类补贴、年终奖以及五险一金、带薪年休假及法定节假日。
联系电话:0539-6138705
邮编:276100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路327号
郯城县富民路北延(师郯路-郯子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富民路北延(师郯路-郯子路)建设工程,招标人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富民路北延(师郯路-郯子路)建设工程,全长264米。
2.2建设地点:郯城县富民路北延(师郯路-郯子路)。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总投资:约755.49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建设工程综合窗口(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在建工程或中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三年因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注册建造师不能参加投标;近一年施工中存在违法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能投标。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 件 办 理资格预审事宜:
4.2.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2.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
4.2.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正式人员);
4.2.5拟承建本工程投标人近三年来(2016年4月至今)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拟投报注册建造师需现场押证;投标中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2.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8年1月-2019年4月份,凭据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中标后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组成表及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4.2.7郯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10天出具的市场行为诚信证明(原件);
4.2.8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2.9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富民路北延(师郯路-郯子路)建设工程”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审查。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纸质)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电子光盘每张100元(电子光盘编制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杨工,联系电话:15666995554)。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大楼西副楼三楼)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账户名: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18570101421002952
开户行:临商银行郯城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www.lygczbzj.com)、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郯城县政府网(tanche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 编:276100
联系人:颜廷银
电话:13854906678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柳青街道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五楼邮编:276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9-6188966 13505391377
电子邮件:linyihaoxuan@126.com
2019年6月6日
Copyright © 2002-2021 郯城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郯城县人民政府主办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承办地址:郯城县府前街127号 电话(传真):05396150288 邮编:276100
网站标识码:3713220016 鲁ICP备05023279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202180007号
语音朗读,设置朗读按钮,默认不
朗读,老年人用户单击按钮即可对当前
区域内容进行朗读,再次点击,
取消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