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保护好耕地地力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近年来,国家与地方层面持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支持手段。我县作为农业大县,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通知,旨在规范2026年度补贴申报发放流程,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二、制定依据
本通知主要依据以下政策文件及精神制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及临沂市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
国家及省市关于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的最新政策导向。
三、起草过程
通知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在总结历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农业生产经营新情况、新问题,经过调研、座谈、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环节形成草案。草案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最终以郯政办字〔2025〕31号文件正式印发。
四、出台目的
一是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精准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
二是调动农民积极性:鼓励农民保护耕地、提升地力,多种粮、种好粮。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补贴对象、依据、程序与责任,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防范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维护资金安全。
五、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划内所有符合补贴条件的乡镇(街道、开发区)、行政村(社区)及相关农场、林场等单位。具体补贴对象为在耕地上实际种植小麦的农民,包括土地流转后合同明确受益方为实际种植者的情形。
六、重要举措
为保障补贴发放工作顺利推进,本通知明确了以下关键措施:
(一)强化组织与宣传
明确乡镇政府、包村干部、村支书及主任的工作责任。
通过多种渠道(如农村“大喇叭”、明白纸)广泛宣传政策,确保农民知晓并理解。
(二)严格核定补贴面积
补贴对象:在耕地上种粮(小麦)的农民,以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的受益方为准。
补贴依据:小麦实种面积,明确5种情形不予补贴。
(三)规范工作流程与时限
环节 |
责任主体 |
主要内容与要求 |
关键时间节点 |
农民自报告 |
种粮农民 |
如实申报小麦种植面积,漏报视为放弃。 |
按乡镇规定时限及时上报 |
村级初核 |
村委会 |
核实申报人、地块位置、面积,确保无误后盖章上报。 |
— |
乡镇审核 |
乡镇政府 |
组织审核与抽查,重点核查土地性质与面积。 |
— |
三级公示 |
乡镇政府 |
在村、乡镇驻地、县政府官网同步公示(公示期均≥5个工作日)。 |
— |
县级复核 |
县农业农村局 |
复核资料完整性、流程规范性。 |
2026年5月底前完成面积核定。 |
资金发放 |
县财政局 |
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至农民社保卡账户。 |
2026年6月底前完成 |
(四)压实核查与监督责任
乡镇对面积增加较多或差异较大的村进行重点实地核实。
县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上报面积进行抽查,比例不低于5个行政村、每村不少于10户(含一定数量50亩以上种植户)。
对虚报面积、代领补贴、挪用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注意事项
1.申报时效性:农民须按规定时限自报告,逾期漏报视为自动放弃。
2.面积真实性:虚报面积将扣除并追回补贴,严重者取消当年资格。
3.流转合同约定:土地流转时必须明确补贴受益方,避免纠纷。
4.隐私保护:公示时不得泄露身份证号、住址等敏感信息。
5.资金专户管理:严禁用补贴抵扣其他应缴费用,或与保险参保挂钩。
八、名词解释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指对实际种植粮食作物(此处指小麦)的耕地给予的财政补贴,旨在鼓励耕地保护与地力提升。
2.三级公示:指在村级(公示到户)、乡镇级(公示到村)、县级(政府官网公示)三个层级进行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一卡通”系统: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通过统一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的系统。
4.实际种植面积:指在耕地上实际播种小麦的面积,不包括间作、林果等非粮作物占用的部分。
九、新旧政策差异
对比项 |
往年政策(参考2025年) |
2026年新政策(本通知) |
责任主体明确 |
相对通用表述 |
明确乡镇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包村干部、村支书、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
面积核定方法 |
常规数据比对 |
新增鼓励通过卫星、无人机、北斗终端等技术核实数据 |
公示要求 |
一般公示要求 |
统一三级公示模板,强调隐私保护,严禁泄露关键信息 |
抽查机制 |
抽查比例相对灵活 |
明确不低于5个村、每村不少于10户,且年际间抽查户不重复 |
农场属地管理 |
部分未明确归属 |
明确列出各农场、林场的行政归属与复核责任单位(如归义农场归泉源镇等) |
面积差异处理 |
常规核实 |
要求对面积增减逐村说明原因,并填写《2026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 |
十、与上级政策异同
维度 |
相同点 |
差异点 |
政策目标 |
保护耕地、鼓励种粮、保障粮食安全 |
进一步细化为本地组织实施方案 |
补贴对象 |
种粮农民 |
结合土地流转实际,强调合同约定受益方,杜绝代领 |
面积核定 |
以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 |
明确本地不予补贴的具体情形,如林麦间作、毁麦改种等 |
公示监督 |
要求公开透明 |
制定统一的三级公示模板,并强调隐私保护 |
责任追究 |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
结合实际,细化核查与问责机制,建立抽查台账 |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849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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